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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河南省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与创新

2015-03-18李少楠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16期
关键词:宁陵县石桥河南省

□李少楠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也取得了巨大成效,我国正处于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关键时期。截至2013年底,我国城镇化率达到了53.7%,“人户分离人口”达到了2.89亿人,其中流动人口为2.45亿人,“户籍城镇化率”仅为35.7%左右。这说明我国城镇化发展还有很大潜力,在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背景下,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新型城镇化归根到底是人的城镇化,最终还是要把农民转移到城市中去,转移农民的过程也就必须要考虑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的出台,更进一步坚定了新型城镇化道路是大势所趋,规划中也明确规定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按照管住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满足城镇化用地需求。这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无疑是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背景下要促进农业经营体系的创新与改革。

众所周知,河南是一个农业大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提出,对这个相对贫困的省份来说,无疑是一个不错的发展契机。但是在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现代科技不断注入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怎样才能让广大农民平等地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怎样才能让广大农民放心参与到现代化创新的浪潮中?怎样才能让农民相信转变以往的生产方式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利益,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怎样才能更好地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究竟起什么作用,该如何发挥这些作用给农民带来切身的利益,真正反映农民的心声。众多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

因此,本文对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构建“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研究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探索一条适合河南省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将会极大地改善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河南省城镇化水平的提高,进而加快河南省“四化同步”及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二、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发展的现状

截至2013年底,河南省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0,091个,出资总额1787.83亿元;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家庭农场4,000多家;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824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29%。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475.34元,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9.5%。总体上来看,河南省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对于农业大省来说,这些成绩还远远不能支撑河南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为站在农民角度具体了解河南省新型农业组织的发展现状,课题组利用假期时间通过实地调研的形式,分别调研了河南省虞城县杜集镇和宁陵县石桥乡,总结了目前河南省农业经营模式发展中的现实问题。

(一)虞城县杜集镇王桥村。通过调研了解到王桥村食用菌合作社投资100余万元,建有标准棚20栋、冷库1座、菌种培养站2个、供水站2座;在技术上采用科学的种植、管理技术,种出的香菇个大肉厚,日产菌棒可达2万棒。按目前的市场行情,一座大棚年收入可在3.5万元以上,当年基本上可收回全部成本。仅食用菌一项,全镇一年可增收630万元,年人均增收110多元。2014年杜集镇主要领导积极为合作社争取贷款资金,目前已放贷460多万元,为群众发展食用菌产业解决了启动资金问题。据当地领导介绍,王桥村以前是整个杜集镇最难治理的一个村,自从镇里领导带领大家种植食用菌,开办合作社,王桥村不仅比以前更好治理也成为带动杜集镇经济发展的一大支柱。

(二)宁陵县石桥乡梨业专业合作社。宁陵县石桥乡益农酥梨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立社、服务兴社、项目强社,经过近十年的努力,走出了一条农工贸一体化的新路子。目前,石桥乡梨业专业合作社入股社员2,000多户,带动梨农3,360户,全乡年产酥梨9,500多万公斤,产值1.3亿元,专业社盈余95万元,帮助梨农实现人均收入7,130元。2008年以前,市场上基本上就没有宁陵梨的地位,宁陵梨的外销往往打着砀山梨的旗号,自从2008年砀山梨受灾,宁陵梨乡的梨农们抓住了机遇,把宁陵梨推向了市场,有了自己的品牌。当前,宁陵县石桥乡梨业合作社产销结构已经比较成熟,但更多的梨农希望政府能够提供专业的技术服务,并且希望政府能够把对农业的资金扶持重点放在加快农业合作社上。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河南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议

结合虞城县王桥乡和宁陵县石桥乡两地的调研,我们发现建立一个成熟的农业合作组织对农业的发展和促进农民进城、提高城镇化水平有极大的益处。要建立一个有益于农民的新型农业合作组织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在农业生产过程中要保障农产品的价格;二是政府要能够提供成熟稳定的专业技术力量;三是政府要能够向合作社提供充裕的资金去解决农民种植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除此之外,还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

(一)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城镇化背景下,要创新发展农业经营体系,关键是要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注重发挥各类主体的比较优势以及对小规模农户的带动作用。农村的专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是这一体系的重要载体。而构建这些新型经营主体主要以规模经营为前提,规模经营就需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要建立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基础上逐步、稳妥地进行土地流转,提高土地规模经营的效益。

(二)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政府部门应设立专门基金,重点扶持投资规模较大的农业项目,促进农业经营组织向规模化、正规化经营方式转变。鼓励农民自发成立新型农业合作社,以农民合法筹资的形式创建大型农业项目,对于发展前景较好的农业项目给予财政补贴。同时,可以奖励在农业经营模式上有创新思路的农民,给予他们财产支配的自主权,必要时帮助其获取贷款。

(三)顺应国家发展趋势,积极利用“互联网+”发展契机,把“互联网+”的思维运用到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上。这就要求政府加大农村网络基础设施覆盖的投入力度,同时积极引导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加大对农业企业发展的技术支持及资金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向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注资,开发特色农产品并实行分时令的规模生产,利用互联网传播优势,将规模生产的特色农产品推广至全国各地,获取品牌效应,在发展到一定程度时,还可利用品牌效应发展特色农业旅游。

[1]韩长斌.积极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N].人民日报,2013-8-7

[2]邓涛.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农业规模化经营[J].农村经济,2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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