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讯
2015-03-17
简讯
云南省财政厅:成立新机构,为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经云南省财政厅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批准,成立云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根据省委编办印发的《关于省财政厅有关职责和机构调整的批复》和厅党组文件,明确撤销厅监督检查处,设置监督检查局,并设立四个处,即监督检查一处、二处、三处和四处。
监督检查的职能职责在原监督检查处的基础上进行了拓展,新增加了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及片区和行业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并负责债务风险观察员委派和管理职责等。在原监督检查处的基础上,将厅项目资金审核办公室并入监督检查局。同时,在厅内各业务处室抽调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充实到财政监督检查队伍中。由原来监督检查处的12人增加到23人,处级干部有14名,人员总数增加了一倍,处级干部增加超过了一倍。
为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理顺厅领导工作关系,6月11日,厅党组会议对厅领导分管工作进行了分工调整,决定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建国分管监督检查局,孙国棋副巡视员协助厅长联系监督检查局,通过实施“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加强对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
(云南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
贵州丹寨:为抗洪救灾资金物资上“安全锁”
自6月7日以来,贵州省丹寨县遭受有气象记录以来最大暴雨袭击,最大降雨量达240.2毫米,致使全县6乡镇不同程度受灾,造成全县受灾人口29390人,紧急转移2715人,直接经济损失预计3.43亿元。该县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参与抗洪救灾工作的同时,还从源头上管控抗洪救灾资金、物资,为抗洪救灾资金、物资上“安全锁”。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救灾款物接收发放管理制度,确保抗洪救灾资金、物资财务清晰,核算清楚,使救灾资金、物资全部用于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灾区恢复重建。二是相互配合,严格程序。将财政划拨、部门分配、社会捐赠等所取得的资金、物资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实行专账管理、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开展联合核灾到户工作,对救灾资金、物资的发放进行逐户核兑的同时,还将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和补助对象在村、乡两级政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按照《政府采购法》,将灾后重建所需物资采购全部纳入监管范围,把大额拨付、大宗物资采购作为监管重点,接受监督。同时,在纵向上,把监督贯穿于救灾款物筹措、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每一环节;在横向上,覆盖到所有涉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部门和单位,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四是全面跟踪,及时反馈。对抗洪救灾资金、物资的接收、调拨、分配、使用进行全程跟踪审计,重点查处滞留滞拨、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等问题,对在审计中发现的违规问题,责令整改纠正,及时反馈。五是集中收归,统一管理。灾情结束后,对帐篷、折叠床等可重复使用的救灾物资,进行集中收归、统一管理。
(陈贵旭 张 宏)
河南兰考:突出三个特色 助推监督转型
近年来,河南省兰考县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改革,积极开拓进取,将财政监督关口前移,嵌入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做到全程监督财政资金运行,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
一是关口前移,强化财政监督预防作用。为强化预算监督,该局将监督关口前移到预算编制过程,重点检查预算编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以及是否存在编制漏洞、资金浪费等问题。具体业务运作流程为:预算科下达预算编制方案,预算单位编制部门预算,业务科室审核汇总预算草案,监督检查局对业务科室预算草案进行抽查,业务科室对预算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后报预算科,预算科完成县预算草案编制后,提交监督检查局审核并提出意见建议,经再次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经县长签字后上报县人代会通过后批复各预算单位。
二是嵌入流程,细化和规范工作职责。从2014年起,该局将财政监督工作嵌入财政各项业务工作流程,在财政局内部推行风险点排查、监督定位和规范业务流程工作,对业务科室管理的财政资金项目进行认真梳理,专门设计、细化和规范工作流程,优化流程管理,做到目标明确、权责对称、环节清晰,各环节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协调有序。制定出台了《兰考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各业务科室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操作,做到工作分工到人、责任落实到人,每一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三是建章立制,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建立新申报项目信息传递制度和项目指标文件“一文三传”制度,各业务科室在申报新项目时,首先要报监督检查局留存、备案。同时,各业务科室在收到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件后,及时传递给预算科、监督检查局和财政绩效评价中心,便于相关科室第一时间掌握项目信息,实施动态监控。建立项目实施情况信息公开制度,各业务科室及时在局内网平台上公布项目名称、实施进度、资金拨付情况等项目信息,由监督检查局负责考核项目信息公开的质量。建立科室监督检查工作目标考评办法,强化监督检查工作纪律。各业务科室及时按要求向监督检查局报送相关报表、文件等资料,按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将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报送监督检查局,否则将相应扣减年度目标考评得分,直至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建立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月报制度,各业务科室每月向监督检查局报送《专项资金收支情况月报表》,国库科报送支出明细表,评审中心报送项目评审信息,全程监督资金运行。建立离岗转任监督检查制度,实施责任审计。
(李志刚 祝 崇 丁壮飞)
江苏沭阳:认真推行依法理财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认真推进依法理财工作,切实履行资金监督管理责任。
严格执行新《预算法》。上半年,县财政认真按照新《预算法》,编制全口径预算,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留有余地”原则,将政府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坚持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列支,预算一经确定,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真正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
强化涉农资金监督检查。为确保支农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规范使用,自今年4月起,县财政会同农委、水务局等18个涉农单位,对2013-2014年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县专项整治行动小组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纠正,限期处理到位。
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在编制2015年度县级部门预算时,将单项金额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项目库,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制度,其中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项目支出列为重点项目。对纳入重点管理的项目资金,从预算执行期开始对目标完成程度、支出进度等方面实施绩效监控。
实施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将乡镇财政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乡监管平台实施监管,同时,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制约,细化安排岗位分工,确保岗位分离。通过实行县乡联动,充分发挥乡镇财政就地就近监管的作用,切实提高各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权益,保障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加强收费监督管理。为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收费监管,巩固收费基金清理成果,县财政会同县物价局印发《建立收费单位收费情况报告和清单制度》,对该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重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进行调整。并督促各收费单位在发生新增、取消、调整收费项目等变更事项时,及时上报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表。
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上半年,县财政坚持依法采购,确保应采尽采。及时出台《沭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沭阳县201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通知》(沭政办发〔2014〕171号),对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通过科学制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范围和采购品种,切实从广度和深度上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截至目前,累计采购金额达2.5亿元,节约资金达0.41亿元,节约率为16.37%。
(王 鲍)
湖北宜城:落实非税收入管理系统规范非税收入管理
为进一步深化市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罚没收入征收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入库。湖北省宜城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收费征稽大队于今年4月20日启用湖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由省里派专人到本单位安装软件,并与各大银行联网。软件启用后可随时查看各单位罚没收入情况,便于区分各个单位,更方便对账。各行政事业单位在本单位领取省财政厅印制的《湖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为方便缴款义务人缴款,在宜城市各家银行都设有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专门用于缴纳非税收入款项,本单位原有非税收入过渡账户已经销户,账户资金已按规定划转。通过实行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统,一是完善了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机制;二是规范了罚没收入进入各大银行指定非税结算账户自动结转;三是强化了非税收入监管,提高了财政收入的质量。
(王玉书 何家娥)■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