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鹤城:“四大注重”提升财政监督效果
2015-03-17罗丛菊
财政监督 2015年23期
今年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财政局在财政监督检查中,注重财经法规政策宣传、注重具体业务操作指导、注重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注重财政监督检查效果,始终坚持财政监督检查与规范财务管理并重,在监督检查中通过“四大注重”达到规范财务管理的目标,提升财政监督检查效果。
注重法规政策宣传。在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向被查单位财务人员宣传《会计法》、财经法规及规章,让财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了解并掌握相关财务法规制度,从而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处理账务的综合能力。
注重具体业务指导。对于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按规定设置及登记会计账簿、经济业务分类不准确、不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财务处理不正确等问题,检查组在指出问题的同时,提出正确处理方法及相关法规规章依据,使被查单位认清存在问题的实质和原因,从而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注重财务制度建设。根据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检查组从完善财务制度入手,帮助被查单位按照会计监督及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会计人员岗位职责、财务收支审批制度、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等各项财务制度,明确财务人员职责、权限,强化内部监督,规范操作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账务处理。
注重监督检查效果。对被检查单位的违规违纪问题,严格按程序进行处理处罚。在给予处罚的同时,还以多种形式对查处情况予以公开曝光;对于不属于财政部门职责的违规问题,按照《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