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态大学组织的成员病理分析*
2015-03-17荣光宗
荣光宗
(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湖南株洲412007)
病态大学组织的成员病理分析*
荣光宗
(湖南工业大学商学院,湖南株洲412007)
大学组织疾病一般都与大学组织成员有关,大学组织成员包括内部成员和外部成员。大学组织成员病理是指大学组织成员之间、成员与大学组织之间的关系异常,因而导致大学组织形象受损和功能障碍的过程及其原理。每个大学组织在自我发展过程中,都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重视组织成员病理分析,这样才能不断增强组织自身的免疫力,提高组织治理能力。
大学组织;成员病理;行政化;自我迷失;学术腐败
随着大学治理结构的建立和完善,大学最终要走上自我发展的道路。每个大学组织在自我发展过程中,都必须正视和研究自身存在的问题,找到问题的症结,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与途径。只有这样,大学组织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的治理能力。大学组织发病的原因很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大学组织成员。本文试图从教育病理学、组织理论及高等教育学角度,对大学组织成员病理进行分析,为思考当前大学组织建设和发展问题提供参考。
一 病态的大学组织及其病理
所谓病态的大学组织即存在疾病的大学组织。这种大学组织及其行为处于不健康、不正常的状态,偏离大学组织正常的形态与功能。我们可从如下三个层面来描述病态大学组织的症状:第一,作为社会组织,大学组织疾病症状表现在组织机能失调、组织免疫力下降、组织行为违背生存法则以及组织异化等方面;第二,作为教育组织,大学组织疾病症状主要表现在教育组织结构失衡与职能偏差、教育组织行为违背教育规律以至于教育目标不能实现或不能完全实现等方面;第三,作为高等教育组织,大学组织疾病的症状表现为因偏离大学组织特性导致的形态异常和功能缺失、衰退或亢进,具体反映在大学组织办学行为上,体现在大学组织的物质环境与人文环境、组织结构、运行状况、办学质量、社会反响乃至组织成员对大学组织的认同度(个体成员定义的自我和组织相一致的程度)等方面。
大学组织病理是指大学组织职能及运行等方面障碍的成因、演变过程及其原理。大学组织发病的原因有来自大学组织外部的原因,如外部环境、外部治理结构等问题(即外部因素);也有大学组织自身的原因,如大学组织自我意识、组织构架与功能定位等问题(即内部因素)。任何大学组织疾病都是组织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要看哪方面起主导作用。我们可以依据起主导作用的因素将大学组织病理进行分类,把大学组织病理分为成员病理、结构病理、制度病理和文化病理。[1]本文主要探讨大学组织成员病理。
二 对大学组织成员病理的认识
日本教育社会学家松本良夫在学校病理研究中提出了“学校成员病理”的概念,把成员病理作为学校病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学校成员是导致学校教育功能障碍的重要因素之一。[2]大学组织病理中同样存在成员性病理,大学组织职能及运行等方面的障碍一般都与大学组织成员有关。
大学组织成员包括内部成员和外部成员。内部成员指校内教职员工和学生;外部成员指校外的大学“利益相关者”,包括大学的举办者、投资者、用人单位和合作单位、校友、学生家长、与大学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团体和行业组织,涉及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组织和个人。由此可见,大学组织作为社会的核心组织(或轴心组织),其成员来源复杂而且广泛。但是,总体看来,大学组织成员就是大学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群体或个人),归根到底是指大学组织基本要素——人。大学组织种种疾病都是由人的因素引发的。所谓大学组织成员病理,就是由人的因素引起的组织职能及运行等方面障碍的演变过程及其原理。
大学组织成员之间、成员与大学组织之间的关系异常,将导致大学组织形象受损和功能障碍。大学组织成员之间关系异常主要表现在各利益群体间关系疏远或紧张甚至对立。就大学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关系而言,如果大学组织内部各利益群体关系异常,组织内部人际环境、文化环境都会较差,组织缺乏凝聚力,组织形象势必受损;大学组织内部各利益群体关系异常,意味着组织内部结构失衡,缺乏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必将引起大学组织功能障碍。大学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关系异常主要与组织共享价值观的建立、组织成员角色定位和角色实现等方面有关。
大学组织内部成员与外部成员之间关系异常,主要是由于双方缺乏了解、没有实现有效沟通,出现角色期待上的偏差,特别是组织外部成员缺乏“成员”意识,不是积极主动参与大学建设,为大学建设和发展出谋划策,而是袖手旁观,甚至一味指责大学。大学组织内部成员与外部成员之间关系异常,不利于大学组织整合校内外资源,尤其是不利于大学组织争取外部支持。大学组织内部成员与外部成员之间关系异常的原因在于相互之间没有建立起有效沟通机制。
大学组织成员与大学组织之间的关系异常,主要与大学组织有关制度和体制有关。我国大学组织内部员工与所在大学组织的关系一直没有摆脱单位制影响,员工与学校几乎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员工的个性与才能不能得到充分发展。单位制是我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社会控制方式,在资源配置、社会动员、满足人们的需求、实现社会的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转型的不断深化,单位制的功能及地位不断弱化,单位人概念进一步弱化,单位人对单位的依赖程度大大降低。难怪有人将大学视为“计划经济时代最后的堡垒”。大学组织行政化倾向使学术队伍与行政队伍关系、干群关系紧张,员工工作积极性不高,对组织认同度低。
外部成员与大学组织的关系异常主要与大学组织外部制度安排有关。由于大学组织外部制度安排上没有明确大学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大学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三者角色混乱,政府以“领导者”“管理者”的姿态居高临下,与大学组织打交道,大学组织在办学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依赖政府,面向政府办学;大学组织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即外部成员)对大学缺少了解,向大学推卸责任,或以“局外人”的姿态责难大学。如,作为大学的投资者的企业或个人把大学组织当作营利性组织,不是关注大学组织办学的社会效益,而是经济效益;用人单位、合作单位及相关行业组织不能根据自身的人才、技术的需求和有关学科专业建设要求,主动与大学进行有效沟通,一味责怪大学办学质量存在问题;学生家长不懂大学法权关系、大学教育规律、大学生成长规律,把教育消费等同其他物质消费,一味向大学推卸责任。只有校友们把自己就读的大学当作“心灵的故乡”,把自己看成母校的一员,关注母校的发展,与母校共生共荣。由此可见,除了校友,大学组织的其他外部成员的“成员意识”淡薄,这是导致大学组织种种疾病的重要原因。
三 几种大学组织疾病的成员病理探析
(一)大学行政化
大学行政化是指把大学组织视为行政组织,大学组织结构、运行模式与行政组织雷同。就其组织环境而言,大学组织是政府附属机构,接受政府领导和管理,面向政府办学;内部组织结构基本上属于科层结构,行政权力主导大学组织内部管理,学术权力处于弱势地位。
大学组织行政化是大学组织异化的一种重要表现,是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界十分关注的一种大学组织疾病。大学组织行政化与国家高等教育体制、历史传统等因素有关,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政府忽视大学组织特性和大学组织成员角色期待上的偏差。首先,大学组织是学术组织、文化组织和教育组织,绝非行政组织,不能照搬行政管理模式来管理大学。然而,从政府出台的有关高教政策法规看,政策法规制定者在确定大学的设置标准、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方面尚未充分尊重大学组织特性。
其次,大学组织成员角色期待上的偏差。从大学组织内部成员看,行政人员居领导地位,掌握学校资源的支配权,对员工发号施令,充当“决策者”“指挥者”角色,而不是“采访者”“协调者”“服务者”角色。尤其是公立高校行政人员,他们只对上级领导负责,对政府负责,贯彻政府意图,而不对员工负责。学术人员及从事非学术工作的员工居从属地位或受支配地位,他们把所在大学组织当作安身立命之所,服从行政人员的领导和组织的安排,很少有资源支配权,充当“被领导者”角色。大学学者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的重任,他们在服务所在大学组织的同时,也贡献于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但是,在行政权力膨胀的大学组织里,学问做得好与坏取决于行政性评价,大学学者们对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发言权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于是,大学里出现“学而优则仕”和权力崇拜现象,相当一部分大学学者忘记甚至放弃自己的使命,想方设法谋求行政职位。此外,在行政化的大学组织中,习惯用行政手段管理学生,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得不到真正确立。由于受行政化氛围影响,学生充当“受教育者”“受支配者”角色,其价值取向也出现偏差,不崇尚学术,而崇拜权力;在校学习和生活中,“领导权威”“教师权威”成为学生个性与创造力发展中的重要障碍。
从大学组织外部成员看,政府作为举办者(也是公立高校的投资者),往往是以“管理者”姿态,经常以视察、检查和评估等方式,对大学指手画脚,直接或间接干预大学内部事务,而不是大学的“呵护者”,维护大学利益,为大学排忧解难。一些政府官员视大学组织为下属单位,也常常以各种方式向大学索取利益。大学组织是非营利性组织,大学教育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大学对社会的回报或贡献主要体现在向社会输送各类高级专门人才、把科研成果转化生产力以及文化的传承、引领和创新等方面。
(二)大学自我迷失
大学自我迷失是当代大学组织的主要疾病之一,表现为大学组织在办学过程中,逐步丧失大学组织特性和大学精神,不能根据自身实际明确发展定位,依法自主办学,特别是在与政府、社会交往中,丧失自己的立场,面向政府办学,一味向社会献媚。
大学自我迷失的原因很多,这里主要探讨大学组织成员病理。从大学组织外部成员看,政府掌控了(公立)大学的人、财、物等资源,(公立)大学法人地位尚未真正确立。首先,大学与政府交往中,因双方地位不平等,导致大学组织自我消失。既然大学是依法设立的,那么大学的撤销与合并也应依照法律程序,并尊重大学人的意愿。然而,现实中一所办学历史悠久、社会声誉良好的大学,可能会因国家高等教育布局调整而被撤销或兼并,这所大学的组织文化也就无法绵延下去,校友们也从此找不到自己“心灵的故乡”。可见,许多大学组织的消失,或者大学组织失去自我,都是政府单方强制所为。其次,在政府全面掌控下运行的大学,随着涉及大学办学活动方方面面的高教政策的相继出台和贯彻落实,大学组织按照政府的统一要求办学,加之大学之间竞相仿效,最终出现“千校一面”的格局,大学特色建设成为空谈。总之,政府对大学干预越多,大学组织就越没有特色,就越找不到“自我”。
在某种程度上,大学组织的自我迷失可归因于大学人的“自我迷失”。从大学组织内部成员看,首先是办学者(决策者)的“自我迷失”。虽然,在政府全面掌控下的大学里,大学组织办学者身不由己,面向政府办学,不能真正按自己的办学理念办学。但是,我们不能把大学“自我迷失”的责任全推给政府或外部管理体制,其实,办学者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当今大学拥有越来越多的办学自主权时期,大学办学者如何用好手中的办学自主权,如何坚持大学组织的价值取向,仍然是防止大学自我迷失的关键所在。近些年,我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的七项大学办学自主权在逐步得到落实。而大学校长们在观念上仍没能跳出以往“面向政府办学”的怪圈,被迎接上级评估、督查忙得团团转,常常为执行上级行政部门的指令而放弃按自己的办学理念来办学,甚至没有自己的办学主张,致使各大学组织形象无差别性可言,自然而然,组织成员对大学组织认同度低。
其次是大学教师的“自我迷失”。在行政权力泛化的大学组织里,教师很难坚守职业操守、学术道德规范和大学学者价值观。其实,大学教师就是大学组织的化身,他们忠诚于自己所从事的学科专业胜过忠诚自己所在的组织。只有当大学教师的学科专业身份与组织成员身份比其他身份突出的时候,大学教师对组织认同度才会强烈。可是,不少大学教师身份角色淡化或异化,其言行举止不具备大学教师行为特征,甚至与一般社会人员没有两样。面对来自社会上的各种声音,没有自己的看法,随声附和,甚至接受或传播社会上一些低俗观念。大学教师的“自我迷失”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对大学组织的认同。因为学生对所就读大学的印象,一般源于与教师、同学交往和校园文化的影响,其中主要是教师的教育影响。
(三)大学学术腐败
大学学术腐败是指大学组织内部存在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学术成果,将他人学术成果据为己有来获取名利,以及通过弄虚作假、制造学术泡沫获取学术荣誉或其它利益等违背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学术工作者剽窃他人学术成果;非学术人员通过雇佣学术人员完成学术工作以获得学位或职称职位升迁;从事行政工作的学术人员或“学术权威”以及政府官员利用自身影响力要求或要挟下属(大学学术人员)完成某些学术工作,以牟取相关名利;学术工作者通过“学术寻租”、当“枪手”牟取名利;大学组织以及学术评审机构随意降低学术标准甚至无视学术规范,指鹿为马,在学术评价中进行钱权交易。等等。
大学学术腐败是大学组织致命的疾病,危及大学组织赖以生存根基。若任其蔓延,大学组织不再是“一片净土”,不复为学术组织。大学学术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虽然大学外部环境中的腐败现象也会影响大学,但就大学成员因素看,政府作为大学组织外部成员也应承担部分责任,最关键因素还在于大学组织内部成员。
从大学组织内部成员看,大学学术腐败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学教师丧失使命感和独立人格。首先,大学教师对自身角色——大学学者的使命的认识上存在缺憾,认为自己从事学术工作的目的仅仅为了养家糊口,不能以教书育人为天职,不能以追求真理、传承优秀文化、批判和引领社会文化为己任,不能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不能成为费希特所说的“人类的导师”和“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3]。其次,大学教师没有独立人格,屈从于学校行政权力,屈服于社会世俗,屈服于政府行政干预,失去了大学学者应有的尊严。诚然,大学学术腐败与大学行政人员也有密切关系。大学里有些行政人员因掌握学术资源的支配权,指使下属(学术人员)为之“操刀”完成本应自己完成的学术工作,甚至把根本无法完成的学术工作交给”枪手”完成,然后,把自己打扮成学者,堂而皇之获得职称、职位的晋升,这样就严重败坏了大学学术风气,严重挫伤了大学学者从事学术工作的积极性。
从大学组织外部成员看,政府组织的、与大学学术工作相关的评审和评估活动,从某种意义上,也为滋生(甚至助长)大学学术腐败提供了机会。如,为迎接本科教学评估和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等评审,各大学都会以组织的名义,整合校内资源,所申报的材料中就含有“学术泡沫”;为争取通过评审或评估,也会以组织的名义,疏通关系,力争通过评审评估,为组织获得相关荣誉。其实,评审通过的教学成果不见得有多大的推广价值,真正的教学名师并不都是靠专家评审出来的,本科教学评估也不是全国大学用“一把尺子”来量。另外,政府有些相关部门官员,掌管了大学某些重要办学资源,于是,利用职务之便,向大学打招呼,介入学校学术事务,甚至向大学索取文凭、学位。
综上所述,病态大学组织的发病原因及过程都离不开大学组织成员因素。只有深入研究大学组织成员病理,才能对症下药,找到防治大学组织的种种疾病的良方。通过对大学组织成员进行病理分析,我们发现,一方面,只有建立和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才能使大学组织走上自我发展道路;另一方面,在大学治理背景下,大学在自我发展过程中,只有不断提高组织自身的治理能力和免疫力,才能使组织自身得到健康发展。为此,首先,大学组织内部成员和外部成员,都必须具有强烈的“成员意识”,明确各自在治理模式下的角色与职责,在大学组织建设中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其次,大学组织成员必须共同维护大学组织特性,共同守住大学组织核心价值底线,通过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共同谋划大学组织发展大计。再次,大学组织成员之间,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互动与协商,以大学组织利益为重,调整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最后,切实制定和落实大学组织章程。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组织各自运行的“宪法”,在落实《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国家有关法规的基础上,对大学组织内部和外部成员的角色及其相互关系应有明确规定,对组织成员行为方式与沟通机制也应做相关要求。
[1]荣光宗.大学组织病理——高等教育研究的新课题[J].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119-122.
[2]瞿葆奎.教育学文集·教育与社会发展[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562.
[3]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人的使命[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3-45.
责任编辑:黄声波
Analysis of the Pathological University Orgnization Members
RONG Guangzong
(College of Business,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Zhuzhou,Hunan 412007,China)
The disease of university organization is generally due to its members,including internal members and external members.The pathology of university organization refers to abnorm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members,members and the organization,which leads to the damage of organization image and organizational dysfunction.Every university organization must face their own problems and attache great importance to the pathological analysis of its members,so as to enhance the immunity and constantly improve the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university organization;pathology of members;administration;self-lost;academic corruption
G640
A
1674-117X(2015)04-0051-04
10.3969/j.issn.1674-117X.2015.04.011
2015-03-12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组织自我发展研究”(12YJA880093);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4年度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专项课题“地方大学组织自我发展研究”(XJK014BJD005)
荣光宗(1965-),男,湖南攸县人,湖南工业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高等教育管理、组织理论和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