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之外”的自律
2015-03-17摘编柏巍
摘编/柏巍
“八小时之外”的自律
摘编/柏巍
近年来,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和管理问题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各地采取各种办法加大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八小时之外”党员干部行为的自律,是其个人私生活的自律。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是其生活作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间接地反映出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道德品行。
目前,八小时内的各种监督制度比较健全,对党员干部的约束力较强,但是在八小时之外,虽然也制定了一些监督制度,但监督手段缺乏操作性,监督程序存在许多盲点,导致八小时之外成为作风问题的多发和高发时段。因此,个别党员干部在八小时内口碑甚好;“八小时外”却庸俗不堪,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一是工作外的“三公消费”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公务消费的不规范带来的巨大财政挥霍和国库虚耗令人触目惊心,从各地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些领导干部腐败案件看,有的人在工作时间外用公款宴请;有的单位与单位之间轮流坐庄,互相吃请;有的人利用公款外出旅游;还有人公车私用,在非工作日使用公车办私事。二是节假日的腐败现象。有资料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到法律惩处的贪官,在节日期间肆无忌惮地收受贿赂的比例占所有案例的31%。三是生活圈低俗。一部分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出入歌舞厅、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结交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随便与人称兄道弟;与不法分子进行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完全不顾及党员干部的形象。四是参与赌博。一些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参与赌博,不思创业,不谋发展,严重影响学习、工作、生活。损害党的威信,贻误党的事业。五是言行不慎重。个别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把讲什么话、怎么讲和做什么事、怎么做,仅仅看成是一种个人行为,认为说些野话、怪话无伤大雅,在群众中造成很多不良影响。
当然,反对的声音认为,公务员也有其私生活,监管公务员“八小时之外”,是政府手伸得太长,只要没有违法犯罪,公务员工作时间之外的个人生活如何,完全是个人自由。如果纯粹从权利角度解读,这样的看法当然没有问题。但公务员并非普通百姓,其身份和普通群众有别,公务员带头做道德的模范,对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确实有积极作用。不仅如此,作为公务员,必须
牺牲掉一部分个人权利,来平衡其手中公权力被滥用的风险,这是制约权力的必然要求。而且,公务员正因为其掌握公权力,实际上其自身行为直接关乎政府的形象,所以对其要求必然也会高于普通人。正如普通人无须申报配偶子女就业情况,但很多地方规定公务员必须申报一样。相比群众,公务员的确应有更高的道德底线。社会对公务人员道德的高标准,是和其所从事的公务、掌握的公权力密切相关的。公务员有社会地位、有社会影响力,如果公务员在八小时之外有违纪行为,最终损害的是国家和党的威信。
2013年1月中央颁布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带头密切联系群众,带头解决实际问题。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率先垂范,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表达了中共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要管理好干部八小时以外,尤其要对其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加强监督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探索。完善制度,监管有据。完善制度是加强监督管理的治本之策。完善八小时外管理规定,规范行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纯洁娱乐圈、限制生活圈、控制社交圈。“三位一体”,监管有力。形成社会、单位、家庭“三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三管齐下”抓监管,使违纪违法行为难以滋生。从离退休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请监督员;对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投诉和举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从而形成外部监督网络。实行跟踪管理、动态管理与精确管理,要建立干部“行为信息卡”,每季度进行思想分析,对重点人员进行摸排,特别要对社交生活有倾向性问题的人进行重点管理。要建立家属联系制度,签订共同管理责任书,家属当编外督察员,定期召开家属座谈会,取得家属们的理解和支持,使他们成为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员和抵制不良风气的守门员。严格执法,监管到位。实行汇报制度。一般干部每月向所在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并在每季度支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支部领导每季度向上级纪委汇报一次。同时实行诫勉谈话制度。对干部八小时外的不良行为给予诫勉谈话。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家庭、生活、社交等情况,早谈话、早提醒,抓早、抓小、抓苗头,把苗头和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
总之,公共权力是一种巨大的社会资源,也是社会迫切需要的资源,由于它主要掌握在党员干部手中,所以,他们比其他社会群体更容易左右逢源,并从中获得利益。为了获得这种资源,人们经常用交换的方式,向掌握权力分配的领导干部实施利益诱惑。干部也是人,这并不完全是领导干部的一种自我辩护,其实更接近事实本身。一道两难的选择题便成为干部道德生活中经常面对的困境:作为领导干部,他们要超越本能,自觉拒绝诱惑,在进行工作创新的同时,实现几乎完美的社会道德要求;同时,作为人,他们对不断出现的诱惑又很难坦然面对,一旦拒绝,并不能让他们获得道德满足感,相反却很容易产生失落心理。事实不难发现,少数党员干部在“八小时以外”腐化堕落,归根结底还是思想上出现了问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因此要在教育上下功夫,使其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和自律能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首先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其次要加强党纪政纪教育与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知法、守法,营造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氛围。
摘编自《法律维度——党员干部法治教育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