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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商业法则

2015-03-17孙正义

现代企业文化 2015年25期
关键词:沃达丰软银竞争对手

我的商业法则

孙正义软件银行集团董事长兼总裁

我23岁时创办软银集团,用了不到20年,缔造出日本最大的网络和投资帝国,被美国《商业周刊》称为电子时代大帝。我在1996年投资雅虎和2000年投资阿里巴巴,2006年我巨资收购日本沃达丰被认为是豪赌,但最终结果证明了我的正确,2012年软银集团又以200亿美元收购美国电信运营商Sprint,创造日本历史上最大的海外并购。有人统计,我目前的身价近百亿美元,也是2011年福布斯富豪排行榜的日本首富。我之所以成功,是因为我有着自己的十大商业法则。

70%法则,预计成功率可达70%的事业就值得一做。如果觉得自己在某项事业上有90%的概率获得成功,可能已经有同样有把握的竞争对手存在,这时动手为时已晚。如果成功率在50%,就市场的生命周期而言,可能时机尚早,同时也意味着自家企业与竞争对手相比并未处于绝对优势的地位,业内第三方将无法判断应当追随哪一方。因此,70%的成功率是个重要的参考指标。

做出1000套商业计划后再来。创业者做商业计划时通常会基于营业额数据做出乐观、平庸和悲观三套方案,但我认为三套商业计划不够,需要1000套。这似乎是强人所难,其实制作出1000套方案的关键就在于,找出方案的主轴,即用户获得率、客单价、设备投资额、用户获得成本等前提数据。新兴市场没人知道竞争对手会采取什么样的商业战略,对方是采用低价策略,还是推出新服务提高客单价,可能性不胜枚举,只要找到方案主轴,才能摸索出正确的答案。

要做成一件事,必须用减法。我总是先设定好最终目标,再通过减法确定过渡目标,然后才开始迈步。普通人制定计划通常是“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而我的思考方式是反常规的:“要实现某项目标,在目标的前一阶段要做到什么,而要做到这一点,又要在它的前一阶段做到什么。”比如我希望最终涉足移动通信业务,但一开始却是先推出宽带业务,接着收购固定电话运营商,最后才收购日本沃达丰。若非如此,就算我开始就有心收购日本沃达丰,一是筹措不到数额庞大的资金,二是收购了也缺乏相关的管理人才。

提供自己认可的产品。自己骗不了自己,最难说服的对象就是自己。软银推出的手机,我都会亲自了解一番,只有那些能被我认可的型号才会成为软银推出的产品。我和他人谈判合作之前,都要先和公司内部人士充分探讨,制定双赢的方案。否则一味追求己方利益,缺乏令对方信服的理由,只会让自己心虚让对方戒备。

10秒内想不清楚的事情继续想下去也是白费力气。我进行决策时,总会瞬间做出结论。不过有时我也会因一时“无法决定”而将相关事项暂时搁置,“无法决定”的因素要么是当时未掌握立刻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要么是尚在洽谈中,还有继续洽谈的必要。经营者每天需要自己做出决策的事情数不胜数,如果思考良久依然无法得出结论,还是不要给出结论的好。

首先要采取行动。未来是不确定的,比方说无法预测产品推出后竞争对手的反应、成本的变动等。只需要按照自己预定计划去做,就算做得不好,任何一件自己做过的事,也会为将来的自己积累经验。

公布目标鞭策自己。公布目标并努力实现,风险虽更高,却值得一做。其他企业也可能默不作声闷头苦干,但人家的经营资源可能足够丰富。风险型企业却必须从聚合资源开始,公布目标有利于聚合人力、物力、资本、信息等经营资源,反而可能走得更远。难点在于,目标定到什么程度而不至于让外界根本不会相信。

和龙头企业合作。如果能与龙头企业达成合作,就算默不作声也会一路顺利。我总是选择与龙头企业搭档,是因为可以借此享受到龙头企业的品牌号召力、价格竞争力等优势。和龙头企业合作并不简单,对软银而言,有时也会面临苛刻条件,但长远来看,这仍是成就事业最为可靠的方法。

问“为什么做不到”的人当不了领导者。企业在扩张时,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此时,领导者不能问“为什么做不到”,而是必须不断向自己抛出问题,即“怎么样才能做到”。同时,领导者也不能疏远那些会解释“为什么做不到”的下属,如果公司里没人回答这个问题,公司就会在带“病”的状态下发展,导致问题越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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