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减税降费为“双引擎”添新动力
2015-03-16
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多项优惠政策,加强定向调控、鼓励创业创新。会议认为,要坚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围绕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引擎,以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改造传统引擎,加强定向调控,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用减税降费鼓励创业创新,带动社会就业和调节收入分配;推进包括重大水利工程在内的公共设施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推动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发展。为此,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这些措施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受益面扩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在前期国家已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基础上,从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扩大到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年应纳税所得额的上限,从10万元一下子提高到20万元,意味着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从中受益。”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与治理研究院院长胡怡建表示,在减半征收政策范围扩大的同时,税率按20%征收,比正常税率25%低了5个百分点,小微企业受益是双重的。“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困难较多。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小微企业轻装上阵,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带动社会就业。”胡怡建认为。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收益分期纳税推广至全国,有助于减税和企业重组
减税的第二项措施,是从2015年4月1日起,将已经试点的个人以股权、不动产、技术发明成果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的实际收益,由一次性纳税改为分期纳税的优惠政策推广到全国,以激发民间个人投资活力。探索与试验区相配套的税收政策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一项重要尝试。其中之一是,实施促进投资的税收政策。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认为,在实际操作中,个人以股权、不动产和技术发明成果进行投资,短时间内是没有现金流收入的,但却要按照规定一次性缴纳相关税款,个人投资者很难承受。这一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全国实施,可以有效减轻投资者负担,进一步激发市场热情,为个人投资创业营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此外,个人以股权、不动产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投资,通过资产重组盘活存量资产,可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下调失业保险费率,每年为企业减负400多亿元
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将失业保险费率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统一降至2%,单位和个人缴费具体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虑提高失业保险待遇、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初步测算,仅这一降费措施每年将减轻企业和员工负担400多亿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这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适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重要措施,将使社保费率总体水平有所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社保缴费压力。金维刚介绍说,在5项社会保险中,之所以率先下调失业保险费率,主要原因是在就业形势比较稳定的形势下,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相对较多,有下调的空间。金维刚说,今后还将适当降低工伤保险的费率水平。他还透露,《失业保险条例》正在修订中。今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将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保障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在合理确定失业保险费率的同时,提高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据《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