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校与企业分离”的思考
2015-03-15李迅
李 迅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3)
对“学校与企业分离”的思考
李 迅
(贵州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3)
企业办学校是计划经济的产物,20世纪90年代,办学曾出现蒸蒸日上的局面,但近年来不少企业呈下滑态势,企业学校昔日风光不再,一度出现教育经费“囊中羞涩”的现象,成为企业的“包袱”。企业学校到底该怎样办下去?是继续办还是交社会办?如何顺利“分离”?如何才能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按国务院部署,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切实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已展开。在此工作中出现了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部分地区分离工作中断。在学校与企业分离的过程中,应结合地区的经济特点,采取可行性措施进行操作,加快分离工作步伐,促进企业良性运作,推进学校健康发展。
政策;学校;企业;分离;措施
按国务院部署,从2004年3月开始进行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优化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和资本结构,切实减轻企业办社会负担,经国务院同意,第二批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现已展开。其中,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榜上有名。地处贵州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六一基地进行了分离工作,在此工作中出现了政府和企业均择优弃差、历史遗留等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导致工作中断。笔者身处该基地所属学校,对此略有所知,于是引发出对学校与企业分离的思考。
1 学校与企业分离的目的和原则
1.1目 的
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分离企业办学,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有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对企业来说,减轻了负担,有利于改革和发展,有利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和优化教育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1.2原 则
(1)政府转变职能,强化政府管理社会公益事业的职责;(2)总体规划,分类指导,逐步推进;(3)企业自主选择分离的步骤和方式。
2 学校与企业分离存在的问题
2002年国家经贸委等6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意见》,众多企业学校都面临“生存还是死亡”的问题。学校今后如何发展?“移交”之后教师工资等利益能否保障?学校还能稳步提高吗?这是整体呈不断上升趋势的企业学校,目前面临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严峻现实的思考。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少企业开始出现下滑态势。负债前行的企业自身难保,大多数企业学校由于企业效益不景气而日渐衰落,成为企业的“包袱”。目前我国企业办学基本处于以上两种不同的状况。
学校与企业的分离,同时也牵动着数以千万计企业职工的心。以前企业职工享受的是优先解决子女入学的优厚待遇,而分离后企业职工的子女上学得择校、交不匪的赞助费。这是企业职工非常不愿见到的一幕。所以导出这样的问题:继续办好还是交给社会办好?这是企业学校面临的两难选择。
反映突出的问题,首先是城市教育费附加给企业返还的比例偏低。企业认为自己完成了国家税收任务,又投入大量资金办中小学,还要再上缴教育费附加,这与那些效益很好,却不办学的企业相比,太不公平了。其次,按生均数返还的办法是“鞭打快牛”,上缴的越多返还的比例越小,不利于调动企业办学积极性。
面对种种问题,一些企业已开始收缩普通教育阵线,不少企业撤消或合并了原来的教育机构,有的已将中小学交给后勤服务机构管理;中小学的经费投入多数呈下降趋势,学校基本建设处于停顿状态;亏损企业所办的中小学在当前遇到很大困难的情况下,有的地方已经出现停办现象。
3 分离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
3.1学校与企业分离注意的问题
3.1.1区别对待,切忌“一刀切”
应该说,国家对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是下了决心的,学校分离企业是大势所趋,关键是如何分离,把好事办好。
昆明市2001年开始实施分离国有企业学校职能试点工作。该市从合理调整中小学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出发,坚持基础教育“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市区先行,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结合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并调整中小学布局结构,主要采取5种分离方式:整体移交;企业自办;内部分离,共建共管;交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承办,实行国有民办;企业与地方协商撤并。从昆明市分离的情况看,其措施和办法都是较为合理的。
不景气和倒闭企业的想法可能都是一致的:即尽快交给地方,回归教育“大家庭”。但效益较好企业的想法却各有不同。以中原油田为例:该油田和其他油田一样都是资源型企业,流动性强、野外作业、劳动强度大,哪里有油就在哪安家。作为服务油田职工的油田教育,是以钻井、采油等一线生产单位所在基地为中心设立的,远离城区,地处偏僻,布局分散,大多跨省、地市、县区,任何一个地市都无法统一管理。同时,油田教育具有集中管理、高投入、高待遇的特点,并已经形成优质的教育资源。鉴于以上油田教育的实际情况,中原油田提出了整体移交省教育厅管理的分离思路。
当前我国许多地方的试点经验告诉我们,“分离”工作一定要从国情实际、企业办学实际出发,在各级政府统筹规划下因地制宜,因单位制宜,区别对待,分类指导,逐步稳妥地深化改革;切忌不顾条件地“一刀切”,一哄而起分离或甩给社会。
3.1.2任重道远,不能一蹴而就
对于如何分离企业和学校,一些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基础教育的权威人士建议:首先要统一认识,做好企业办学的稳定工作,对尚不具备移交条件的多数企业应要求其继续办好中小学;另外,要制定一系列政策,支持有办学意向的企业办好中小学,尤其是对那些规模较大、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一是要制定办学经费的保障政策,提高对这些企业城市教育费附加的返还比例;通过财政、教育、工商经贸系统及社会等途径,筹措扶助企业办学的专项经费,对办学有成效或确有困难的企业予以资助;二是重视企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其教师除享受本企业职工应当享受的待遇外,还应按《教师法》规定享有与国办学校教师同等权益。三是企业学校应当享有国办学校同样的办学优惠政策。四是制定宏观调控政策,保证企业学校生源。至于那些确实无法继续办下去而又具有一定办学条件的企业学校,则可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政策,使其逐步从原企业分离出来,交由教育行政部门接管,同时要注意处理好经费和学校教职工这两个接管中的关键问题。
分离企业办教育职能与其他职能不同,不会也不可能很快完成。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育针对的是人。正像长期从事教育工作的有关人士指出的一样,企业学校由政府接收是需要长期探索的过程,必须采取稳定、调整、改革、发展的方针。
3.2学校与企业分离工作的举措
3.2.1从理论角度、政策角度给一个明确“说法”
企业举办中小学不同于举办其他社会服务机构,中小学教育是其他各类教育的基础,对提高企业后备劳动者素质乃至企业整体素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企业的职工教育、职前职业技术教育和基础教育应该相互衔接,彼此渗透,协调发展。
近几年,不少企业把统筹各类教育,建立现代企业教育制度作为深化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取得了很多成功的经验和良好的效果。因此,在该不该“分离”的问题上,绝不能“划一”。如果企业出于自身需要和对社会公益事业的支持,愿意长期办中小学,应肯定其合法性,并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鼓励。
中央从长远设想提出义务教育主要由政府来办是对的。但不是不经过充分准备,就一次基本分离,将现有企业办的中小学全部甩给社会包办。调查表明,企业亏损、在市场竞争中活力不强,是另有症结,而非企业办社会职能所致。至于那些不讲条件地鼓励“把企办中小学办垮”、采取“擅自停办”“压缩规模”“减少教育投入”等做法,更是没有根据的,也是违背中央在总体上首先要求“继续办好企办中小学”的战略意图的。
3.2.2以体制改革抓好管理工作
企业学校转制后,学校的管理要由过去的企业化管理转变为在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管理。这加大了校长的管理自主权。由于历史原因,转制学校的教师结构比较复杂,管理难度较大,而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学校要实行教师聘用合同制,这对学校领导和教师来说,不仅是机遇,更是一次严峻的挑战。因此,加强学校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
学校可利用校务会、党员会、教职工大会、教研活动等形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分析和讨论教育形势与学校发展现状,学习教育政策法规,寻找学校发展的出路,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为创出办学特色打好基础。
3.2.3工作中要坚持做到6个结合
(1)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同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对社会公益事业管理相结合;(2)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学校相关制度的改革相结合;(3)把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同全面推进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相结合;(4)把明晰产权、合理界定财产所有权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相结合;(5)把组织安排分流的专业技术人员同自谋出路、自主择业相结合;(6)把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同当前的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相结合。
3.2.4工作中要坚持做到6个步骤
(1)成立有效的分离工作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2)结合地区实际,制定相关的制度和政策;(3)明确分离学校的范围和职工工资发放办法;(4)实施可行的分离方式;(5)解决办学经费及相关问题;(6)处理好分离后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
4 学校与企业分离是一项工程,亦是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必然趋势
企业分离办社会的改革不仅涉及教育,还涉及经济、人事、劳动、税务、国资、卫生等部门,是一个系统工程,需各个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团结协作。因此,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部门和各地(市)政府通力合作,加强管理。根据实际,建立工作机构,统一指导、组织本地区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情况制定分离方案。根据企业的隶属关系,建立现代企业试点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和审批。按照“整体移交当地政府”“政府与企业共建共管”“继续由企业自办”3种方式进行操作,加快此项工程的正确有序实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14.179
F279.2
A
1673-0194(2015)14-0232-02
2015-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