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委派制开展现状与对策研究
2015-03-13邱元雄汤英
邱元雄 汤英
摘 要:内部审计委派制独立性与权威性现状分析与对策研究,有待提高内部审计职能、地位与作用、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待增强,严格按制按章、按法规贯穿在整个审计业务经济活动、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确保内审工作质量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方位、方向不走样。就如何建立内审委派工作的长效机制、重视机构和人员配置、不断更新观念、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平等、合理及多重审核原则,确保审计质量与效果。
关键词:内部审计;委派制;现状;对策
一、目前国际内部审计委派工作开展现状
国际内部审计务实准则的”属性准则1100规定”内部审计活动应该独立,内部审计师在开展工作时应做到客观”。这就要求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体现为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审计师的客观性,二者的关系是独立性可使内部审计师提出公正与不偏不倚的判断意见,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是必不可少的。而内部审计师的客观性要通过机构的状况和客观来获得。国际内部审计协会(IIA)2001年提出内部审计师最新定义,认为内部审计活动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与咨询活动,目的是为组织增加价值并提高机构的运作效率。目前国际发达国家在内部审计方面都以(IIA)标准的模式开展审计业务工作。
(一)坚持以国际内审标准为准则。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是由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IIA)制定和颁布的。最新版的《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框架》(IPPF),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国际内部审计准则于2009年1月由IIA发布。从国际内审准则发展历程看,国际内审准则内容的不断充实和完善、范围的不断延伸与扩展、性质的不断变革与明晰和理论体系的不断丰富,均适应了审计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并体现出社会发展对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最新要求,能够指导各类内审机构规范开展内审活动,更加有效地发挥内审职责。
(二)国际“IIA”内审准则为内部审计委派提供方法论。“I
IA”作为内部审计职业的国际性组织,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内部审计务实经验,经过深入的审计理论研究,已经制定了一套科学、完善的职业务实准则框架,并适时提出了内部审计的最新定义,恰当反应了内部审计理论和务实的最新发展。根据“
IIA”的定义,内部 审计的主要目标不再是传统的防弊和兴利,而是价值增值,内部审计活动不仅是一种保证活动,而是一种咨询活动,将内部审计的服务领域由审计领域伸至到咨领域,内部审计通过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程序进行评估和改善,以实现价值增价。[1]“IIA”内审标准在对当代内部审计理论进行概括、提炼的基础上,广泛征求了各国内部审计行业组织的意见,并结合各国内部审计实践对准则进行反复修订,因而国际内审准则成为各种组织内审部门和内审人员基本的工作指南,在世界范围内具有权威性、统一性。
(三)国际内审准则明确了内审工作委派的重点与方向。国际内审准则明确了内部审计的定位和职业基础。IIA在内部审计定义中阐明了内部审计的基本宗旨、性质和工作范围,而道德准则阐明了开展内部审计活动的个人或机构需要遵循的原则和行为规范,表明了对执业行为规范的最低要求[2]。①内部审机构应置立于组织内部的一个较高层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利性的强弱主要取决于其隶属关系和领导层次的高低,理想的情况是在行政上隶属于最高领导层及企业组织与医院法人,并授受其业务指导和报告审计方面的业务工作;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拥有行使职责和必要的权力,能保证广乏的审计范畴、依据审计建议采取适当的行动,与组织最高决策层经常保持业务及审计法规则方面的沟通;③内部审计活动不受其它职能部门或个人的干扰,要求内部审计人员要取得企业组织或医院法人的支持和帮助;④在审计独立性的外延方面,国际内部务实准则与指导已延伸到咨询性服务领域,将审计过程的咨询服务融入到内部审计活动,是中国内部审计活动与世接轨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四)国际内审准则为我国内审委派工作提供了标准与依据。(1)国际内部审计的《实务标准》适用于所有的内部审计委派服务。为我国审计委派工作的开展和审计业务的实施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导和标准,也为我国内审工作委派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奠定了基础。(2)国际内部审计准则提供了特定审计工作的具体指引。作为强力推荐的立场公告、实务公告和实务指南,准则虽然不具备强制性,但是为满足强制性指南的要求提供了一系列适用的解决方案,如:开展内部审计的方式、方法和需要考虑的因素;具体审计活动的工具、技术、程序以及分步骤的方法和形成书面文件的范例等,从而为内部审计师在具体审计工作中进行专业判断提供指引。(3)国际内审准则为我国内部审计委派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提供了方法性。
(五)2002年修改后的国际内审准则的作用。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并已于2002年正式实施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来评价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过程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显而易见与“IIA”内审标准不同之处,就是在新定义中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特点以及“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公司治理”功能。这种类型的内部审计不同于“监督导向型”,而被审计界称之为“服务导向型”。我国内部审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特别是在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应借鉴国际行业的先进经验,顺应国际内部审计的发展趋势,尽快将我国内部审计转变为“服务导向型”。即不再代表国家审计机关站在维护国家利益的立场上对企业进行监督,而是首先要在不违背有关法律的前提下,维护企业法人的自身利益,突出对内监督和服务职能,审计的职能与职责就是在于以整个企业或大型公立医院的整个经济活动为对象,针对管理和控制中的缺陷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以防范各种风险,确保企业各项管理功能效率的健康有序開展与正确发挥。
二、国内审计委派制独立性与权威性现状分析
(一)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还有待提高。2001年美国IIA将内部审计的定义为一种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与改进风险管理、控制不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企业组织实现目标,推动发展提供经验与方法论及理论指导。这就要求参加委派的外部审计人员要具有丰富的衡量企业实现财务目标的盈利能力及企业流畅的经验,更要有设计企业会计计量系统的经验,及具有对未来企业或医院的发展方向评估风险的经验。但国内目前的审计人员大多数都是从事会计业务岗位半途转岗的,在对内部风险控制的经验、防范上的理论指导与国际相比,特别与一些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存在有很大的差异性。
(二)内部审计职能的地位有待深化。主要体现在审计力量集中在财务数据的事后检查方面,对于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不够重视,在为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与措施上及发挥服务职能方面的作用不够深化。?根据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重新修订的《内部审计职业实务标准》将内部审计定义为:一项为了增加价值和改善运营所进行的独立的、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突出了内部审计的“咨询”、“增加组织的价值”和“改善组织的风险管理、控制及企业治理”功能。这种内部审计被称之为“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从现实看来,委直属和联系单位内部审计委派工作现已正在开展与完善中,经验逐步从不成熟到比较成熟阶段,但目前仍有些领导对于内部审计职能的认识不够全面,对内部审计委派工作支持力度不够,把它当作是对单位工作不信任,甚至有抵触情绪。
(三)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缺乏独立性。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历史较短,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起步晚,从1983年开始我国恢复了内部审计工作,直至1985年12月国家审计署发布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我国企业或大型公立医院在审计署的规定要求下,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制度。从些以后在全国范围内部审计机构及制度从不完善到现阶段处于基本完善,企业及国有大型公立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地位也得到了有效的重视,但在独立性方面还得相应增强。独立是审计的核心,若内部审计的独立性无法得到保证,则其作用很难得到发挥。目前,我国内部审计工作委派制尚未全面展开,其隶属关系基本是由董事会\监事会及总裁或总经理及财务副经理或总会计师领导的模式,在大型公立医院都是由法人院长领导的模式。这种模式下的内部审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管理问题,配合经营管理者的工作。但是总经理或总裁及企业法人都是审计机构的上级和领导者,内部审计机构无法监督他们的行为,成为实质上的“自由人”。若一些審计事项或经济违纪事项,一旦涉及到领导责任,内部审计工作受领导和权力的左右,就难以有效地开展、影响审计职能与职责作用的有效发挥,难以确保审计工作按政策、法规真正落到实处。统计表明,我国上市公司中279家公司是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占15.1%,1152家公司的总经理兼任董事,占62.5%,完全实行两职分离的公司仅416家,占
22.4%。在我国当前经济领域中,腐败现象问题最多的恰恰是企业及医院法人高层经营管理者。为更好地治理经济环境,确保经济运营质量,保护好干部,对企业(公司)及大型公立医院的内部审计实施委派制,有利于形成与防止监督的失控性,增强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原则。
(四)企业及医院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有等增强。法律法规是审计机构及审计人员的依据。当前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对内部审计都有专门的法律规范,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制定有内部务实标准等。这些标准都是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南。但我国与世界许多国家相比,还存在有差距、有待完善:①内部审计机构缺少一套科学、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进行指导。现阶段,卫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审计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借鉴其他行业或国际发达国家的审计准则和操作指南,制定符合企业及医院情况的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操作细节。②要充分认识我国内部审计发展历史较短的特殊性,需要有严禁科学的法律法规制度作支撑。就得在法律法规的指导下,制定《内部审计准则》相关的严禁性原则性条款,在遇到实际操作问题时、特别对一些深层次的一些疑点、重点及难点问题,以及一些大型项目和领导层违纪等问题的相关条款与硬制度措施的细则有待完善与增补,且在不同时空及模式下的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都得有待提高。?③如何健全内部审计机构体制,制定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人员岗位职责》等内部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明确内部审计职能、权限和工作标准,通过加强对内部审计的法制法规建设,保证内部审计工作的严禁性、科学性、政策性、法定性。避免审计意见和建议在执行过程中人为意志的阻扰,真正发挥审计的作用,且能保障企业及大型公立医院的运营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起到杠杆作用。④要注重内审工作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引领下,确保投资领域及项目审计中的合理性、全面性。防此审计主要职能集中在财务资料,忽略内部控制系统、管理、经济责任、计算机等方面的审计,影响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全面发挥。
三、国际国内内部审计委派制现状的相关对策
(一)建立内审工作的长效机制。内审工作委派委派制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审计法规,将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审计、业务审计、以及主管干部的离任审计全部纳入审计范畴,要树立重视内审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就得建立长效机制,既要查账、查错揭弊;又要在内审工作中对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整改措施,帮助搞好企业组织及大型公立医院的建章立制工作,正确处理好审计者和被审计者的关系。
(二)重视委派审计机构和人员的配置。委派的审计机构是保证企业组织及大型医院经营活动、财务管理、财务收支的监护性、建设性、效益性职能作用能否发挥,在机构人员配置时,要着重考虑素质高、业务精、学识广、职业道德好、政策观念原则强,能自觉抵制酒绿灯红的侵蚀,一尘不染,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培养一支能维护医院利益过得硬的审计队伍。
(三)委派的审计人员要不断更新观念。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令、审计法规、审计业务知识,能较好地适应审计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审计原则、审计程序,并能独立地处理内审工作中的复杂事宜,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提高内审工作的质量和地位。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平等、合理的审计原则。在审计过程中既要维护医院法人的权力和利益,又要在审计过程中按照平等、公正、合理的原则办理好每笔审计业务,正确维护被审单位和被审者的利益,增强内审工作原则性、政策性、效益性,不断提高内审职能的权威性。
(五)坚持多重审核原则。在改革发展的各项经济活动的审计中,坚持委派的内部审计人员和审计负责人及外部审计机构双重审核层层把关三方审核的原则,充分发挥了审计职能的作用,坚持事前参与论证、事中监督、事后验收的审计监督职能,为发挥企业及大型公立医院的投资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党和政府工作强化内审工作的委派制,不断提高内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对增强企业组织及大型公立医院内审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性,严格按制按章、按法规贯穿在整个审计业务经济活动、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确保内审工作质量和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方位、方向不走样,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护好医院干部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李常青.上市公司董事会特征及改进建议[J].商业时代,2004,(24)
[2]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