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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三方博弈机制的浙江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研究

2015-03-13张伟东苏若葵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9期
关键词:劳动者浙江劳动

张伟东,苏若葵

(1.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00;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00)

[企业经营与行业发展]

基于三方博弈机制的浙江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研究

张伟东1,苏若葵2

(1.浙江育英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00;2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杭州310000)

随着时代不断演变,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已处于日益变化之中。相应地,在浙江地区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中,三方博弈机制发挥着关键性的作用,为中小微型企业向前发展埋下了伏笔。因此,笔者以三方博弈机制为核心,对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予以了探讨。

三方博弈机制;浙江中小微型企业;不和谐关系问题;和谐关系路径

在时代发展的浪潮中,中小微型企业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着推动作用。相应地,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来说,良好的劳动关系是企业能够获得长存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时,在对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分析的过程中,三方博弈机制在其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笔者站在三方博弈机制的角度,以浙江地区为例,对其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一、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小企业可以划分为小型、中型、微型这三类。相应地,所谓的中、小微型企业是指在企业中,从业人员的人数在1000人以下或者营业收入在40000万以上。同时,就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的现状来说,并不乐观,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浙江地区,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来说,其劳动关系所存在的问题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因此,笔者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相应的分析。

1.中小微型企业劳动者工资呈现出负增长的趋势

中小微型企业劳动者的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工资呈现出负增长的趋势。相应地,在中小微型企业中,工资问题是引起企业劳资冲突的关键性原因。就浙江地区来说,劳动者权益受侵事件频繁发生。另外,在中小微型企业中,企业管理者以各种原因不按时向员工发放工资,薪资拖欠问题严重。在此基础上,还打着不同旗号来压低劳动者的基本工资,不按照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要求发放工资,以至于企业内部各员工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而这主要是关于薪酬方面的问题。

2.中小微型企业没有建立合理的劳动者工资标准

在中小微型企业中,劳动者工资水平普遍偏低。首先,企业对员工工资侵蚀的现象非常严重。他们以各种明义压低员工的工资,甚至低于社会的平均水平。其次,中小微型企业没有对国家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予以严格执行。为了改善生活在社会底层人员的经济状况,国家不断提高最低基本工资标准。但实际上,在中小微型企业中,管理者并没有严格遵循国家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相反,他们降低了基本工资的比例,提高了绩效工资比例。在此基础上,不断降低以基本工资为基数的其他薪酬,以至于在企业内部出现“最低工资”变为“标准工资”的现象。可见,在真正意义上,企业劳动者并没有享受到国家带给他们的权益。

3.企业中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够完善。

关于劳动合同签订方面。在中小微型企业中,劳动合同的签订率极其低下,执行力度不够。换句话说,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来说,劳动者与企业之间主要以口头协议为主,签署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很少。相应地,即使一些企业和劳动者签署了劳动合同,他们也没有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条例使劳动者获得应有的权利。二是劳动合同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主要因为中小企业内部员工的流动性比较大,劳动合同的执行力度又不够,以至于出现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就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进而出现不同程度的劳动争议问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由于中小微型企业所拟定的劳动合同不符合相关规定。在制定的劳动合同中,经常出现一些不合理的条款。比如,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员工迟到早退、矿工请假将扣除工资。比如,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很多企业不愿意与劳动者签署长期合同,不尊重劳动者个人意愿,强制性签署短期合同。

4.中小微型企业工会如同虚设

就工会发展的现状来看,它们都是依附于企业的。在实际工作中,它们没有尽到自己的本职工作职能,没有对劳动者应有的权利得以很好的维护。相应地,员工参加企业所组建工会的次数非常少,他们普遍认为工会只是为企业服务的,没有真正维护他们的权益。此外,在企业内部,没有建立完善的协调机制,以至于不同形式的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加,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恶化。

5.企业没有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社会保障方面不够完善。

在社会保障方面,很多企业都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费用。主要是因为中小微型企业不同于大型企业,他们的流动性比较大,企业的利润也有限,致使一些企业没有能力为员工缴纳保险金额。在安全制度方面,对于企业生产来说,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但企业并没有建立对应的安全制度,以至于劳动者经常在工作条件极差、恶劣的环境中工作。同时,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还对劳动者进行强制性的加班,以至于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经常发生。

二、三方博弈机制下,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不和谐的博弈分析

从某种意义上说,劳动关系就是一种博弈关系。在博弈的过程中,如果参与其中的各方能够选择合作,那么其劳动关系就呈现出一种和谐的状态。相应地,在博弈的过程中,如果参与其中的各方选择对抗,企业中的劳动关系出现不和谐现象,而这种不和谐的劳动关系就是激发矛盾的导火线。因此,笔者在三方博弈机制下,对浙江地区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的不和谐进行了相关的分析。

具体来说,可以从两个方面对三方博弈机制下企业与劳动者不和谐关系进行分析。

1.企业和内部基层员工之间的博弈

如果基层劳动者以积极的态度努力工作,而企业也根据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和业绩付出,给予对应的工资,那么在博弈中,企业与员工将会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如果在企业内部,基层员工所得到的工资和自己的付出不成正比,损害了员工的基本权益,那么,企业与基层员工之间的矛盾将会不断激化。相应地,如果在博弈中基层员工没有做好本职工作,却得到了较高的薪酬,这将会使企业的支出与收入之间的比例严重失调,从而,使企业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对企业的正常运作起到阻碍作用。

2.中小微型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博弈关系

从某个侧面来说,在博弈中,虽然政府与企业、企业与基层员工之间是两个不同的元素,但它们之间存在某种相似的因素。对于政府来说,它们会对企业采取默许或者干预两种形式。相应地,对于企业来说,在发展的过程中,它们会以遵守或者不遵守的态度来面对政府对企业所采取的手段。

3.企业与劳动者如何处于和谐的关系

在企业侵犯劳动者权利的时候,为了使社会总体经济效益增加,政府对企业这种行为采取不干预的手段,企业却选择自觉遵守,将会增加企业的支出。因而在博弈关系中,企业不应该遵守政府对此的决定。相应地,如果政府为了保护企业劳动者的权益,对此采取了干预的手段,而企业以不遵守的态度去面对,也会使企业的成本增加。很显然,这必将会引发企业与基层员工之间的矛盾。总之,在政府、企业、基层劳动者三方博弈中,企业与劳动者保持和谐的关系尤其重要,如果他们之间不能处于和谐的博弈关系中,将会使他们各自的利益都受到损害。

三、三方博弈机制下,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改善的路径

针对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策略予以完善。这已经成为新时代下该地区中小微型企业发展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对时代发展潮流的一种顺应。很显然,在三方博弈机制下,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得以完善的措施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因此,笔者对其中的冰山一角予以了探讨。

1.基于政府政治路径

政府在劳动关系中具有监督作用,政府相关部门需要对劳动立法、执法、监察方面予以加强。一是国家需要对制定的《劳动合同法》予以完善。比如,对社会保险的缴纳、基层劳动者的工资结构予以明确化。显而易见在浙江地区,政府部门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比如,以该地区中小微型企业的实际情况为基点,颁布对应的法规,对该地区的中小微型企业进行完善。二是国家需要对劳动执法以及监察予以完善。对于这方面,政府需要对企业采取一些强制手段,强制要求中小微型企业遵循一些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劳动执法的力度。在此基础上,对执行政策法规好的中小微企业,政府可以向社会公开表扬;对执行情况差的中小微企业,政府可以列出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引入社会舆论监督。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市场化,市场起决定作用,政府起监督作用。

2.基于中小企业主文化路径

企业主在劳动关系中具有主体地位,企业主需要对企业的管理制度予以完善。同时,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劳动者应得权益。首先,中小微型企业在录用劳动者的时候,需要签署正式的书面合同。同时,员工在职期间,企业需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例。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发放工资;不对员工进行不合理的加班。此外,在劳动合同签署之后,企业不能随时改动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关系。其次,企业需要严格遵循国家规定的工资标准。对于中小微型企业来说,不能以牺牲基层员工的薪酬,来换取经济利润。最后,企业需要定期对基层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完善基层员工的薪酬制度,维护他们的基本权益。在企业发展过程中,管理者需要定期对基层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再教育学习。以此,在提高基层员工综合素质的同时,也使基层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关系得到缓和。采用舆论引领正能量新范式,形成中小微企业爱护员工、员工敬业爱岗的企业文化和社会正能量。同时,企业可以制定一些激励措施来调动基层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更多的价值。

3.基于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改善路径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具有能动作用,经济应保护弱势群体的员工。如每隔一定期限薪酬按比例上涨;再如需要定期参加一些培训、专业技能讲座等来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同时也使自身已有的专业知识体系得以完善,进而使自己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职责,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使自己的工作业绩有所提升。很显然,除了上面这些外,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策略。比如,政府需要对中小微型企业予以大力扶持。以浙江地区为例,当地政府可以制定一些符合当地实际的法规,为该地区这类型企业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条件。

三方博弈机制下,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改善的路径,可如下图所示:

图1 三方博弈机制的浙江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

注:①在政府监督情况下,政府、企业方和劳动者的收益为(-c,y,w)

②在政府不监督情况下,政府、企业方和劳动者的收益为(0,y,w)

③在政府监督,企业拒绝,劳动者对抗,三方预期收益为(-c-f,Y-p-r△y,w0-s)

④在政府监督,企业拒绝,劳动者接受,三方预期收益为(-c,Y-p,w0)

⑤在政府不监督,企业拒绝,劳动者对抗,三方预期收益为(-f,Y-r△y,w0-s)

⑥在政府不监督,企业拒绝,劳动者接受,三方预期收益为(0,y,w0)

从图1三方博弈机制下,浙江中小微型企业劳动关系改善的路径可以看出,对于博弈中的任何一方来说,各方都希望自己能够获取最大化的利益。但实际上,对于博弈中的任何一方来说,他们在受到自身决策影响的同时,也会受到来自对方决策的影响。企业劳资博弈中,企业希望以最小化的生产成本换取最大化的经济利润,而劳动者希望以自己最小化的付出来获得最大化的薪酬。很显然,在企业劳资博弈的过程中,政府也会参与到其中。对于政府来说,他们也希望以最小化的付出来使企业与劳动者处于和谐的关系,使他们之间的矛盾得以缓和,进而使政府职能得到最大化的体现。

总之,对于浙江中小微型企业来说,以三方博弈机制为基础,对其劳动关系予以完善有着非常深远的意义。在博弈机制下,政府、企业、基层员工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使他们各方都获得应有的利益。在政府方面,它可以使政府职能得到更好的发挥,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在企业方面,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使企业以企业自身不断得到完善,以最小化的生产成本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使企业能够获得长存。在基层员工方面,和谐的劳动关系可以使员工自身的权益得到维护,促进他们的全面发展,成为新时代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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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张铭羽中,程乾平.企业劳动关系博弈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24):52-54.

[4]陈东华.小微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基于三方机制微观层面的动态博弈[J].商业经济研究,2015(14): 110-112.

[5]徐小洪.小微企业劳动关系特点及其法律规制问题与建议[J].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2013(1):49-54.

F27

A

1673-0046(2015)9-0141-03

浙江省社科联研究课题,课题名称:三方博弈机制的浙江中小微企业劳动关系研究;课题编号:2014B144;项目主持人:张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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