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多芬《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第二乐章钢琴的主体性地位及音乐表现
2015-03-12魏彦娜
魏彦娜
〔摘要〕本文以贝多芬《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第二乐章为研究对象,对本乐章的曲式、主题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结合曲式、主题等要素从音乐的戏剧性角色对比,论述钢琴的主体性地位及音乐表现。
〔关键词〕贝多芬音乐表现戏剧性钢琴主体性地位
贝多芬《G大调第四钢琴协奏曲》第二乐章的特别之处,就是乐队与钢琴戏剧性的对话,乐队与钢琴声部分别代表了两个对立的形象。第二乐章虽然很简短,但意义深刻,是贝多芬写得最美的一个乐章。
一、第二乐章曲式分析及演奏中对音乐结构的控制
第二乐章是稍快的行板(Andante con moto),e小调,2/4拍,无再现的单二部曲式。(见图示)这一乐章虽然只有72小节,却被认为是贝多芬作品中最好、最富诗意的乐章之一。钢琴与乐队之间默契的对话形式无疑是这个乐章的独特之处。
(一)弦乐队与加弱音踏板的钢琴所呈现的呈示段
呈示段(第1—13小节)由两个乐句组成。第一乐句是1—5小节,由弦乐队齐奏出威严的主题,力度为f,结束在主调e小调的属音上,半终止乐句;第二乐句是6—13小节,由钢琴奏出叹息般的旋律,与乐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贝多芬强调在这里要用弱音踏板,这也是他在作品中使用弱音踏板的第一次。在演奏时,要控制手指的力度,奏出温和、如歌的音色。这一乐句结束在e小调的主音上,属于完满终止。
(二)呈示段的复奏乐段
第14—26小节是呈示段的复奏乐段,这一复奏乐段的结构与呈示段本身完全相同,只有调性发生了改变,音乐是在D大调上进行。
(三)第二段
第二段(第27—38小节)包含两个乐句。第一乐句乐队的织体来自A乐段第一乐句的后半部分,钢琴旋律以八分音符的上行和弦分解并逐渐渐强至七和弦结束。此时,钢琴pp与乐队f的力度对比要明确表现出来。第二乐句扩展了规模,前半句与第一乐句的结构相同,第33小节在乐队两音一组的级进中推动了乐曲进一步发展,调性回归到e小调。这一段的钢琴演奏犹如与乐队在对答,表现出了越来越激动的情绪,演奏时要调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控制音色与把握音乐的情绪。
(四)第二段的复奏乐段
第二段的复奏乐段(第39—64小节)包含两个乐句。乐队的演奏与第二段材料完全相同,而钢琴则是舒缓地从高音级进下行的旋律线条,有如在与第二段三度上行的旋律相呼应。第二乐句一共23个小节,其中第47—64小节是新的材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让旋律有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在第55小节乐谱上标注了“due e poi tre corde”,意思是要放开弱音踏板。在演奏时,对踏板的运用需多加注意,并且以渐强至ff的力度来演奏紧随而来的长颤音。长颤音的出现,使乐曲的情绪到达最高点,随后又逐渐消退,慢慢消失,回归于原有的悲恸。在第60小节继续踩下弱音踏板直到乐段结束。结束于e小调K64—V7-I的终止式。
(五)尾声
第65—72小节是在终止式之后由乐队奏出的8个小节的尾声,主持续音由小提琴奏出,大提琴以pp的力度奏出主题动机,最后与钢琴一起结束于e小调的终止式。音乐在此并没有停止,而是经过自由延长的处理后直接进入终乐章。这在协奏曲的创作上是一个新的尝试。
二、第二乐章主题分析及主题演奏诠释
第二乐章由一个主题贯穿全曲。主题由两个乐句构成。第一乐句是由弦乐队奏出严厉、低沉的旋律,它以下辅音与和弦分解为主要材料,同音反复为次要材料,结束在主调e小调的属音上。这是一个开放式的乐句,以断奏的形态演绎(见谱例1)。第二乐句由钢琴独奏,其气息悠长,开始于主调e小调的属和弦上,在和弦转换中出现了重属和弦与副属和弦,通过一系列的临时移调,最终又回到主调的主和弦上(见谱例2)。在演奏时要在每个和弦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有控制地触键,想象自己的手指像一个吸盘,每一个和弦要扎实但又要控制好力度地奏出。整个主题由乐队与钢琴的对话方式进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一主题性格突出,包含了复杂的内容,情绪比较沉重。
三、第二乐章乐队音色突出钢琴主体性地位
《第四钢琴协奏曲》的第二乐章很简短,只有七十二个小节,却是贝多芬慢板乐章的经典之作,是钢琴协奏曲的审美典范。这一乐章以贝多芬所喜爱的对话性原则为基础进行发展,两个对比性形象,贯穿于整个乐章。乐队在整个第二乐章没有采用宏大的配器,去掉了所有的管乐和定音鼓,只用了简洁而明晰的弦乐与主奏钢琴对话,并且弦乐声部在与主奏钢琴的对话中逐渐退居到次要地位,力度由f—p—pp,主奏钢琴的力度则反之,由pp—p—ffm。运用乐队音色的简洁与明晰而突出钢琴的音色及其主体性地位的创作手法是本乐章的独特之处。
弦乐队奏出的严厉的断奏主题:(见谱例1)
谱例1
钢琴以叹息般的语气对答非常抒情的主题,贝多芬要求在这里踩弱音踏板,强调钢琴乐句如歌的性质:(见谱例2)
谱例2
从以上谱例可以很明显地看出,两个对比的形象一个用断奏一个用连奏,孕育着一种标题性的构思。因此,有人把这一乐章解释为希腊神话中奥菲士去地狱解救艾弗里吉卡时与那些阻挠他的恶魔之间的对话,并用音乐去驯服恶魔,这种解释是把弦乐器奏出的旋律比作是地狱里的恶势力,钢琴是正义的象征,在钢琴与弦乐不断的对答中,弦乐的气势逐渐退去,钢琴最终胜利,说明音乐的力量是强大而战无不胜的。在乐曲弦乐队与钢琴的对答中,我们可以看到,钢琴叹息般的声音越来越宽广有力,它那激动的颤音和乐句都很富于激情。
与《第三钢琴协奏曲》的第二乐章乐队音色相比较,《第三钢琴协奏曲》的管弦乐参与了演奏,但是全部加上了弱音器,好像是怕破坏乐曲的气氛才这么小心翼翼地演奏,乐队在演奏时删除了单簧管、竖笛、小号和定音鼓等乐器。说明贝多芬在创作《第三钢琴协奏曲》的时候已经在有意识地试探如何突出钢琴的主体性地位,到《第四钢琴协奏曲》时这个理念已经逐渐成熟,在整个第二乐章中乐队没有用管弦乐和定音鼓,只用到了弦乐,乐队的音响进一步渐弱,随着音乐的发展突出了钢琴的主体性地位。(责任编辑尹雨)
参考文献:
[1]王晓宁主编.西方音乐鉴赏语言[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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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Sandra P.Rosenblum
[4]Stanley Sa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