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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合法化何以在美国蔓延

2015-03-12张业亮

世界知识 2015年3期
关键词:合法化联邦政府大麻

张业亮

2015年1月12日,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大麻合法化倡导者在开放日向州议会游说,要求医用大麻合法化。图中的英文意思是“大麻比快餐更安全”。供图/东方IC

去年11月,美国阿拉斯加、俄勒冈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通过了大麻合法化选民倡议,使全美实行大麻合法化的州增加到五个。12月3日,美国国会在通过的2015年联邦政府开支法案的附加条款中规定,联邦缉毒人员不得在已通过医用大麻合法化法律的州采取针对医用大麻的缉毒行动,预示着联邦政府对大麻政策的一个重要调整,给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在医用大麻合法化问题上长达20多年的冲突划上了一个句号。美国大麻合法化蔓延的趋势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和争议,以至于有媒体将2014年称为美国的“大麻年”。同时,大麻合法化与同性婚姻、堕胎、枪支管制、胚胎干细胞研究等其他社会和文化问题一样,成为联邦权与州权冲突的焦点之一。

大麻“去犯罪化”

在美国,大麻属于一类管制毒品,与海洛因和致幻剂同类,联邦政府对大麻实施最严格的限制。根据美国国会1970年通过的《管控物品法》,凡种植、销售或拥有大麻都触犯联邦法律,拥有大麻最高可处以一年监禁和最少1000美元的罚款;种植或销售大麻,或者出于销售目的而拥有大麻一般是重罪,可判处五年监禁、最高25万美元的罚款。除了联邦法律禁止种植、销售和吸食大麻外,联邦政府对依据一些州法律合法种植、销售或拥有大麻的企业和个人,还运用税收等手段加以限制:国税局对大麻增收额外税;财政部要求银行封存根据州法律合法的大麻商的账户;联邦烟酒武器和炸药局规定,吸食大麻的病人不得购买武器等。

尽管联邦法律把吸食大麻作为刑事犯罪,但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在反文化运动的影响下,一些道德自由派挑战传统的价值观,追求个人的绝对自由,开始推动大麻合法化。到70年代,美国多地开始废弃禁止拥有和销售大麻的州和地方法规,即实行大麻“去犯罪化”。在这样的情况下,尼克松政府发起“向毒品宣战”的行动,制定《控制毒品法》、还组建专门机构,强化联邦打击毒品犯罪,加强联邦药品法管理,以保证联邦禁毒的各项法律得到严格实施,但收效甚微。至上世纪90年代,美国一些州相继通过大麻合法化的法律。1996年,加利福利亚州选民通过“215号倡议”,规定医用大麻合法化;阿拉斯加于1998年批准了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倡议。自此以后,越来越多的州允许为医疗目的吸食大麻。

与此同时,在一些已经通过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州,大麻合法化倡导者进一步推动消遣性大麻合法化。2012年11月,华盛顿州和科罗拉多州通过消遣性大麻合法化的创制投票,允许21岁以上的居民从合法途径获得最多1盎司的大麻,成为美国最早实行大麻合法化的州。2014年1月,科罗拉多州开始销售消遣性大麻,同年7月华盛顿州的大麻商店开张营业。10月,费城通过吸食大麻去犯罪化法案,成为美国不再把拥有大麻作为犯罪的最大的城市。在2014年中期选举中,大麻合法化被列入亚利桑那、阿拉斯加、加利福尼亚、俄勒冈、缅因、蒙大拿和佛蒙特州公民创制的议题。其中,俄勒冈和阿拉斯加州通过了大麻合法化的投票,哥伦比亚特区以压倒性多数通过了吸食和种植大麻合法化,但零售大麻仍属非法。缅因州波特兰等城市放宽了对居民拥有少量消遣性大麻的限制。目前,美国共有2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个人种植、拥有或为医学目的而吸食大麻。其中,科罗拉多、华盛顿、阿拉斯加、俄勒冈州和哥伦比亚特区通过了消遣性大麻合法化的法律。

2013年12月6日,美国西雅图的市民聚众吸食大麻,纪念华盛顿州大麻合法化一周年。供图/东方IC

大麻产业:从暗处到明处

目前,世界上只有乌拉圭通过大麻合法销售的法律,但还没有实施。荷兰对大麻实施非正式地去犯罪化政策。美国却有如此多的州通过大麻合法化法律,并且科罗拉多和华盛顿州可公开合法销售大麻。大麻合法化何以在美国得以存在和蔓延?

首先,大麻的医疗作用是一些州通过医用大麻合法化的一个直接原因。医学研究认为,大麻具有镇痛、治疗癌症和其他重症以及缓解阿尔兹海默症和中风的疗效。大麻的医疗作用是民众、特别是老年人群体近年来支持大麻合法化的原因之一。盖洛普民调显示,尽管65岁以上的老年人是惟一地仍反对大麻合法化的团体,但近年来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数的上升高于其他团体。盖洛普民调显示,2011至2013年,老年团体中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数上升了14%,上升比率超过其他年龄团体的一倍以上。

其次,大麻产业给州政府带来的丰厚税收收入也是促使一些州通过大麻合法化法律的一个重要原因。2008年金融和经济危机以后,美国不少州财政拮据,出现赤字。大麻产业产值巨大,对合法大麻产业征税可为州带来可观的税收收入,弥补财政赤字。据美国相关研究机构报告,2013年,美国合法的大麻产业的年均收入为15.3亿美元,随着大麻合法化的州越来越多,到2020年收入将到达210亿美元。美国税法对大麻合法化的州,生产和销售大麻的企业课以重税,不能享受其他企业享有的税收减免。根据美国国会1982年修改税法制定的280E条款,对大麻企业征收的有效税率为50%以上。大麻成为一些合法化州财政收入的一项来源。根据科罗拉多州税务局报告,由于该州大麻零售的税收(25%)远高于其他消费税(2.9%),在大麻合法化后,该州在今后五年每年大麻的税收收入可达6000万美元。2014年1月1日该州大麻零售店开张后,州政府当月的大麻税收收入达350万,其中200万来自消遣性大麻。该州2014年征缴的大麻税费为2160万美元。华盛顿州金融管理办公室于2010年预计,该州大麻合法化在今后五年可带来约6.37亿美元的税收收入。

最后,联邦政府用于禁止大麻的经费开销巨大但效果不佳,也是支持大麻合法化人数不断增多的一个原因。在过去的十年中,联邦政府在与大麻做斗争中,每年开支约200亿~250亿美元,因携带和走私大麻而被监禁的人数高达数十万人。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犯罪人数有增无减。2012年因吸食大麻而被监禁的人数高达65.8万人,远高于因吸食和拥有可卡因、海洛因及其衍生品而被逮捕的人数。更严重的是,因吸食大麻而被拘捕的多为非裔年轻人,他们的一生因此被毁,产生了一代代的职业犯罪者。因此,主张大麻合法化的人士认为,联邦政府的大麻政策是一个失败的政策。大麻合法化一方面通过税收和管制,把这一“产业”从暗处置于明处,有利于立法者和执法部门把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禁止真正的毒品的行动中。

制度和思想上的根源

从政治制度上来说,联邦与州分权的政治制度是一些州得以通过大麻合法化法律的根本原因。联邦和州的权力界限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宪法以及联邦法院相关裁决规定的。宪法授予联邦政府的权力是明确的和有限的,而赋予州政府的权力则是模糊并且几乎没有限制的。根据这一规定,各州有权制定和实施保障公共卫生、公共安全和社会福利的法律,而界定犯罪行为和规制毒品及医疗活动属于州拥有的传统的治安权范畴。因此,虽然一些州的大麻合法化法律与联邦毒品法相冲突,但国会不能从法律上指示各州制定禁止大麻的法律或者废除现有的医用大麻合法化的法律,宪法第十修正案和最高法院的裁决为各州制定大麻合法化法律提供了宪法基础。

从思想根源上来看,自由主义和近十多年来逐渐得势的“自由意志论”思潮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增大,是民众对大麻合法化支持率上升的重要原因。作为一种政治哲学和社会思潮,自由主义虽然主张政府加强对经济的干预,但反对政府干预社会领域的道德和私人生活,主张个人的绝对自由;与之相反,作为保守主义的一个种类或核心,“自由意志论”虽然在经济上主张放任自流,与保守主义保持一致,但在社会问题上则与保守主义格格不入而与左派结盟,主张按个人意愿行事,不受约束。近十多年来,这两种思潮在美国社会特别是在年轻人中的影响日趋增大,是民众对大麻合法化和同性婚姻等社会议题支持率不断上升的一个重要原因。据盖洛普民调,1969年,民众对大麻合法化的支持率只有12%。而在过去的十多年里,特别是近两年来,民众中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数增长迅速。2000年初,民众中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为31%,2012年这一比率上升到46%,2013年10月猛增到58%,支持大麻合法化的人第一次占多数。在一些大麻合法化的州,支持和反对的比率相差更大。华盛顿特区2014年9月的民调显示,支持和反对大麻合法化的民众分别为65%比33%。

民调显示,与反对大麻合法化的多为老年人和保守派相比,支持大麻合法化的群体主要是年轻人以及主要分布在自由派占多数的西部和东部一些州。在18~29岁的年轻人中,绝大多数人(68%)认为大麻应该合法化。在大麻合法化问题上,如同在同性婚姻问题上一样,多数自由派和民主党人支持大麻合法化,而多数社会保守派和共和党人则反对大麻合法化。随着民众支持率的上升,大麻合法化的州将进一步增多。

值得指出的是,不少州虽然通过了大麻合法化的法律,但对吸食、种植和拥有大麻仍有严格的规定。例如,在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州,个人为医疗目的购买大麻必须持有医生手写的诊断书、向有关部门登记,合乎条件的才可持有关部门颁发的登记卡购买。此外,除加利福尼亚州外的所有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州还对购买的数量和吸食场所有严格的规定。科罗拉多州通过的大麻合法化第64修正案规定,年满21岁该州居民每次可合法购买不超过1盎司大麻,外州的居民可购买不超过1/4盎司的大麻。但拥有量如果超过1盎司、不足8盎司,可判处轻罪最高5000美元的罚款或18个月监禁;超过8盎司就是重罪,将处以10万美元罚款和3年的监禁。且在公共建筑内或公共场所都不能吸食。在华盛顿州的大麻合法化法律中,大麻种植、加工和销售者必须提交经营计划,在经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核并进行犯罪调查后才能领取执照经营。大麻经营还受到联邦银行法的限制。

大麻合法化是大势所趋

奥巴马执政后,对联邦政府大麻政策做出重大调整。2009年10月,奥巴马命令联邦检察官对已经通过大麻合法化法律的州合法使用医用大麻者及其供应商不作为执法目标。2013年8月9日,奥巴马政府司法部长霍尔德表示,联邦政府不再干涉允许商业销售大麻的各州,只要它们受到严格的管制。此后,联邦缉毒人员对大麻合法化州的大麻商和种植者的行动只能以违反其他法律——诸如洗钱的罪名加以追究。奥巴马在接受《纽约时报》的采访时称,对他来说,吸食大麻似乎并不比饮酒更危险。这表明,尽管大麻在联邦层面上仍然非法,但联邦政府已放松了对已经大麻合法化州的执法。

目前,一些在2014年没有通过大麻合法化公民投票的州,以及亚利桑那、加利福尼亚、缅因、马萨诸塞、蒙大拿和内华达等州拟把消遣性大麻合法化列入2016年选民投票。大麻合法化支持者还极力推动特拉华、夏威夷、马里兰、新罕布什尔、罗德岛和佛蒙特等州的议会提出或批准消遣性大麻合法化议案。美国相关机构预测,到2020年,美国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州将达到37个,其中消遣性大麻合法化的州将达12个。

(作者为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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