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共享与正义:当代中国民主建构的价值基础
2015-03-11王立洲
摘要:从价值层面深化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的研究,是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本质与规律的重要路径之一。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通过九十年艰苦卓绝的探索,将人民民主的思想、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培育和践行了平等、共享和正义这三种基本价值,奠定了当代中国人民民主的价值基础,充分体现了中国民主化进程与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关键词:平等;共享;正义;民主建构;价值基础
中图分类号:D6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民主是人类文明的核心价值,是人类的共同追求。民主不会自动生成,只能从现实的社会中建构起来。作为一种超越资本主义民主的新型民主形态,社会主义民主的实质是人民民主,而人民民主的建构与发展是一个制度完善和价值实现辩证统一的历史进程。“民主是一种制度的框架,在它厚重的外壳下,沉埋着各种各样的政治价值取向。从某种程度上说,正是这些深藏于人们心中的价值取向赋予了民主制度以鲜活的血肉。”[1]167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需要寻找一条把历史与逻辑结合起来,从价值的层面观察和思考社会主义民主问题的研究路径,以便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和规律。从民主的建构历程看,不同社会是在不同的历史与社会条件下开启民主化的,从而赋予民主化不同的现实使命。中国的民主从一开始就是基于挽救民族危机的历史自觉而孕育形成的,它始终不是为了民主而民主,不是作为一种民主运动而孤立存在的,其使命不是要建构民主本身,而是与中国革命和建设紧密相关。所以中国民主化进程开启之后,面临的问题不是要不要民主的问题,而是要什么样的民主的问题。从抽象意义上,民主可以有共同的价值原则,但在具体的民主实践中,民主是从其现实需要来确定其价值基础的。所以,民主的价值基础,不是民主的抽象原则本身,而是国家与社会共同落实民主基本原则,建构和运行国家权力与制度所遵循的基本价值。中国确立和发展人民民主的价值基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基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通过九十年艰苦卓绝的探索,将人民民主的思想、理论和具体实践相结合,培育和践行了平等、共享和正义这三种基本价值,充分体现了中国民主化进程与中国革命和建设过程的历史与逻辑的统一。
一、平等是人民民主建构的逻辑起点和前提基础
平等的实际状况往往体现一个国家社会制度的民主化程度。平等观念总是伴随着对各种不平等现象的斗争和克服而出现的,寻求平等就是寻求一种不再服从天命般的组织形式的社会。因此,平等“突出表现为一种抗议性理想,表现为一种感召力,它刺激着人对宿命和命运、对偶然差异、具体的特权和不公正权力的反抗”。[2]379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指出,“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与此完全不同;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3]444 “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3]448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主张的平等是全体社会成员之间的平等,平等的内容是全方位的,包括政治、社会、经济等各个领域。
在中国革命和建设历史上,平等不仅是唤起民众、激发革命力量的价值源泉,也是联合社会各阶层,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中国的价值力量。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革命,就是为了追求国家独立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而革命成功的关键在于唤起民众。这就决定了平等不仅是革命所追求的目标,也是革命行动所应遵循的最基本的价值原则。1928年,毛泽东就明确强调民主和平等是建立现代革命军队的基本原则,他说:“红军的物质生活如此菲薄,战斗如此频繁,仍能维持不敝,除党的作用外,就是靠实行军队内的民主主义。官长不打士兵,官兵待遇平等,士兵有开会说话的自由,废除烦琐的礼节,经济公开。” [4]65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在人民军队和解放区推行民主作风,强调人人平等,从而与国民党在国统区的腐败和特权形成了鲜明对比,使广大人民在中国共产党人身上看到了民族复兴的希望,最终赢得了人民的支持和拥护,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又从制度上积极推进人民平等,将平等原则写入《共同纲领》,进而又写入了宪法,比如1954年我国第一部宪法从公民权利平等、男女性别平等、各民族一律平等三个方面体现了平等的价值原则,使平等价值更加真切地落实于政治与法律的平等上,并有了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保障,成为联合社会各阶层,团结各民族共同建设新中国的价值力量。
二、人民共享是人民民主建构的核心价值目标
共享对于一个多民族国家来说非常重要,中国以人民共享为价值基础,既具有人本主义的深厚历史渊源,也有着马克思主义以人为本的理论根基。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反映了人民群众主体性与社会发展目标之间的内在的必然的联系。只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的更好发展。因而我们必须在巨大成就的基础上,建构一个新的价值基础,即人民共享。人民共享在精神上源于平等而又超越了平等,它不仅关注平等的权利本身,更关注人民的具体利益。不过中国有着浓厚的平均主义传统,在革命时期由于条件艰苦、任务艰巨,同甘共苦精神不可或缺,因而平均主义在革命过程中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因此,革命胜利后,平均主义继续受到人们的重视,并在某种意义上与社会主义结合。不过由于“一大二公”、“纯而又纯”的“极左”思潮的影响,建国后的一个时期过分强调分配结果的均等,实行“平均主义大锅饭”, 平等价值逐渐演化成了一种平均主义,阻碍了人民积极性的发挥,造成了整个社会的普遍贫穷。因而中国的现实发展要求彻底根除平均主义的历史阴影。基于此,邓小平指出:“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的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改革首先要打破平均主义”[5]155因此,他进一步指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6]152可见,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但在我们的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的同时,贫富差距也不宜过大,否则会引发各种矛盾。
因此,在改革开放成功地实现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发展战略后,基于民主对平等的内在要求,共同富裕战略很快被提上议事日程。从党的十三大开始强调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党的十六大进一步强调“保证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党的十七大将“共享发展”作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强调“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原则”是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局面的基本原则。在这项原则下,共享不仅从共享经济繁荣发展成果扩展为共享文化与社会和谐,而且成为国家发展的一种基本战略模式,即“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7]党的十八大再次强调,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8]可见,共享是共同建设、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共同繁荣的前提和归宿,其中最核心的价值是“共同”。“共同”既表达了人民具有内在一致性,又强调了人民的整体性存在;而维系这种 “共同性”的是人民共享,正是“共享”使中华民族凝聚为一个人民民主的有机共同体。
三、公平正义是人民民主建构的内在精神和原则
公平正义是一种基本政治价值,它意味着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法律的公正。人们对公平正义的诉求也是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着的诸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的反映。有学者认为:“现在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矛盾与我们整个社会价值观的颠倒或曰不当选择有关”,“要解决这些矛盾,首要问题在于重构社会共同价值观,把我们的社会塑造成为一个正义的社会。现在我们说要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它们分别对应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但这四者如果不以‘正义为引领,则要么无法实现,要么经济越富强,社会矛盾越多。”[9]因此,2005年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10]我国正在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题中应有之义,而政治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公平正义作为当代中国民主建构的重要价值基础,体现了中国的文化传统、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有助于发挥核心价值在引导社会舆论和社会风尚的作用。
当前,我国物质文明建设已取得巨大成就,因而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仅是一种价值理念,也具备了现实的可能性。但需要强调的是,“共享”状态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整体协调性与个体差异性的有机统一,因此,其内在的精神和原则是公平正义。当前,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个人的社会存在从单位性共同体的人转变为独立的社会个人,从而使构成人民这个集合体的每个成员都具有了独立存在的经济与法律基础。人们的这种存在状态是一种个性化的社会存在。个性化的个体要凝聚为具有“共同体”的人民存在,一方面要通过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另一方面要通过民主的国家制度来保障。其中最为关键的是国家的制度和政策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实践公平正义,这也是把“平等”与“共享”落实到每个群体和个体的关键。中国从1992年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本身是中性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如果参加市场活动的主体缺乏公平正义的价值观导向,这样的市场经济就可能是野蛮的甚至是坏的市场经济。因此,1997年,中国共产党迅速转变执政方略,开始了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从党的十五大开始,“公平正义”屡次出现在党的全会报告中,实现公平正义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执政和国家建设的核心价值所在。正义价值观也正逐步落实到我们的社会制度上。如果说人民共享使得人民平等从权利延伸到利益,那么公平正义则使得人民共享从整体延伸到个体。这样,平等、共享和正义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链,使中国的民主建构既区别于西方自由主义民主,又彰显了中国民主之优越性。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价值得以实现,中国渐进式民主取得成功的基本保障。中国民主的有效运行是国家主导的结果,而中国的社会与国家是以中国共产党为核心建构和发展起来的,中国的社会转型与政治民主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共产党的作为。从性质上讲,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具有高度人民性的政党。人民不是个人的机械聚合,而是社会个体、群体以及阶层基于创造社会与历史进步而形成的有机聚合,在这其中,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方向的阶级,都将成为人民的核心力量,这种核心作用的发挥是通过其先锋队组织来实现的,因此,人民是党的基础,而中国共产党是人民得以有机整合和整体存在的内在力量和机制。另外,不同于西方基于现代国家运行需要而产生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是为建设一个新社会、新国家而诞生的政党,因而它首先是作为领导人民建设和治理国家的领导力量,其次才是作为代表人民运行和治理国家的执政力量。改革开放以来,坚持党的领导成为中国变革、转型和发展的基本原则,基于这个原则,中国的民主化过程始终坚持党的有效领导。针对“文革”对民主和法治的破坏,邓小平同志在改革伊始就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7]140从而确立了“以法治保障民主,以民主激发每个人的自由发展”这个人民民主的发展方向,使民主的价值基础有了制度体系的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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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人民出版社,1994.
[7]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
奋斗[N].光明日报,2007-10-25.
[8]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
斗[N].光明日报,2012-11-18.
[9]徐显明.有一种追求叫正义[N].人民日报,2011-3-7.
[10]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5-2-20.
作者简介:王立洲(1972-),男,陕西西安人,博士,长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从事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制度文明研究。
(责任编辑:杨立民)
基金项目:陕西省社科基金项目“西方民主输出视阈下中国政治文化的当代建构研究”(13A069),长安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西方民主输出背景下中国民主价值观的当代建构研究”(2014G611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