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少数民族村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2015-03-10胡艳霞王富荣马艳阳孙明德
胡艳霞,曹 均,王富荣,马艳阳,孙明德
(1.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综合发展研究所,北京 100097;2.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林业果树研究所,100097;3.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农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97;4.山东农业大学,泰安 271018)
1 引言
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是依据《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1]第十一条的规定,少数民族人口达到总人口30%以上的乡级、村级行政区域,设立并向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认定的民族乡、村。截止2014,全市共有5个少数民族乡、123个少数民族村,分布于12个区县、54个乡镇。其中,满族村74个,回族村45个,回满、苗回满、壮满瑶、回满朝鲜族等多民族村4个。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北京民族乡村发展[2],自2002年设立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来,以2005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3]、2009年实施以奖代补机制为关键节点,民族乡村经济发展逐渐由起步发展期向达标提速期迈进。不仅民族乡村面貌变化巨大,而且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人均收入10年来的年均增幅达到11.6%,比全市高2.6个百分点。2013年,少数民族村农民人均劳动所得达到1.737 43亿元,较2012年增长10.5%,数额、增幅连续5年高于全市郊区平均水平。88个少数民族村达到所在区县平均水平,占全市少数民族村总数的75.9%。
尽管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平稳增加、少数民族村人均劳动所得稳定增长、少数民族村集体净资产稳中有增,但是城乡、区域之间的发展不平衡及相对贫困问题依然存在,目前123个民族村中仍有35个少数民族村没有达到区县发展水平,6个少数民族村人均劳动所得在万元以下,20个少数民族村属于北京市农村经济薄弱区范围,低端产业仍占不小比例,相当一部分村的发展后劲不足,农民收入还不够稳固,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待于提升。
2 产业结构特征
北京少数民族村农村经济主营业务包括农业、林业、畜牧、渔业、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饮、服务、其他。2012年,全市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实现收入113.5亿元①北京市经管站数据2006~2012年数据。,比2011年增加8.6亿元,增长8.2%;人均劳动所得1.572 6万元,比2011年增长13.2%;就业人数达到5.454 7万人,其中,交通运输、商饮、服务就业人数超过3万人,占从业劳动力人数的56.33%。
2.1 产业结构
北京市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中农林牧渔为第一产业,工业、建筑为第二产业,交通运输、商饮、服务及其他为第三产业。2012年,一、二、三产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9.4万元、39.3万元、64.8万元。一、二、三产业之比为1:4.2:6.9,较2011年1:4.6:6.6,三产比例有较大提高;二、三产业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1.7%,是推动北京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的主动力。产业结构符合“配第-克拉克定理”[4],即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首先在产业间进行转移,第一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减少,第二、三产业就业的劳动力增加;同时,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和劳动力在产业间的分布符合库兹涅茨产业结构演变规律[5],从2006~2012年,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产比重逐渐下降,一产从业人员比重也在下降;而三产从业人员相对上升明显,三产比重相对上升 (表1)。总体上,随着经济发展,产业结构的演变趋势是从业人员就业和产值结构由“一、二、三”向“三、二、一”趋势转变,相对合理。
2.2 产业特征
第一产业为主导的少数民族村主要分布在大兴、怀柔及延庆等区县,人口2.26万人。这些村庄以传统种养业、特色种养业为主。传统种养收入一般较低,每667m2产量不足1 000元,但环境效益很高;特色种养业,如延庆永宁镇新华营村出口韩国、日本的祭祀用鲜切菊花种植、怀柔区喇叭沟门西府营村日本和牛养殖等,特色种养业形成一般以项目的形式得到市级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助,产出效益较高,收益在0.5万~2.0万元/667m2之间。
第二产业为主导的少数民族村主要分布在房山、大兴、密云等区县,人口达2万人。受限于北京市限制非环保型工矿企业的发展,2006~2012年间,第二产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上升缓慢,从业人员反而下降,高新技术为主的工业发展总量存在不足状况。
第三产业为主导的少数民族村主要分布于朝阳、房山、怀柔等区县,总人口6.2万人。这些村庄以民族特色生态旅游业、民族特色餐饮业、租赁地产业 (集体厂房设备土地租赁、城乡结合部民居租赁)等为主。产业效益突出,生态旅游业户均收益约10万元,效益稳定;租赁地产业收入最高,一般人均年收入在4万~5万元左右。
表1 2006~2012年北京市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和劳动力在产业间分布 %
3 北京少数民族村做法与经验
3.1 坚持发展产业、促进农民就业致富
2010~2012年间,分别有45个、54个、77个少数民族村人均收入达到所在区县平均水平。2012年少数民族村农民人均劳动所得连续3年增幅高于全市郊区平均水平,少数民族村农民增收致富是近年产业发展的结果,尤其是特色种养业、民俗旅游及由此相互融合的民族特色生态旅游业、特色餐饮业都成为全市少数民族村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此外,受城市化扩张的影响,城乡结合少数民族村的租赁地产业也促进了城镇周边的少数民族村农民增收致富。
少数民族村发展特色产业与市民委、农委等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2003~2012年期间,市民委向12个郊区县、45个乡镇、90个少数民族村分别以项目的形式拨付近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其中种植比例资助资金最高,达到了50%(含设施农业),其次为养殖,比例达到20%,休闲旅游产业达到11%,其他商业等达到10%①北京市民委内部数据。这些资金的应用带动了一批少数民族村主导产业的发展。前述祭祀用鲜切菊花种植、日本和牛养殖等特色种养业成为带动当地农民致富的典范。
3.2 多途径推动村庄改造、为产业发展铺平道路
少数民族村旧村改造成效显著。怀柔北部山区喇叭沟门帽山村、四道穴等村都进行了新农村整体搬迁改造或者正在改造之中。新改建的村民民居,宽敞、明亮,冬季保温效果好,村民生活质量大为提高、而且街道整齐有序,促进了民族乡村城镇化建设进程。主要得益于市、区住建委、农委关于险村险户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政策以及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6]、“三起来”工程建设[6]政策等多渠道、多途径政策倾斜、资金扶助。在总造价15万元的房屋建设中,每人得到新农村改造补贴2.3万元、抗震节能补贴2万元,农民负担明显减轻;新改建的民居除自家居住外,还可以作为民俗旅游客房,推动郊区民俗旅游发展。
3.3 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民族文化传承
满族八旗文化、回族清真饮食文化、苗寨主题文化是目前京郊少数民族村民族文化传承和弘扬的主要内涵。
满族“八旗”文化源于1601年,努尔哈赤将征服的人口统一编制为正黄旗、正白旗、正蓝旗、正红旗、镶黄旗、镶白旗、镶蓝旗、镶红旗,称为“八旗”,旗人“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满清入关后,八旗成为纯粹的军事组织,但深刻地影响着满族文化,近年在各级政府的支持下,怀柔区投资4亿元,按照满族八旗方位排列顺序,新建或以旧整新,建成八道河、西沟等八旗新村,兴建不同特色的满族牌楼或亭宇楼阁,索伦杆、弯字炕、满文街牌号、剪纸窗花、红灯笼、八旗图案等符号融入其中,展现满族传统民居旗营古貌;同时,再现“二八宴席”、“二魁摔跤”、“颁金节”、满族秧歌、满族布艺等生活习俗[7-8],搜集满式龙凤床、食盒、农具、花轿、家具等,建立多个满族老物件文化展室,弘扬满族文化的同时,吸引市民观光体验,发展民族民俗旅游产业。
回族清真饮食文化,具有“养为本、洁为要、德为先”的特点,内涵丰富。近年不少少数民族村挖掘和传承了清真饮食文化,打造了不少名店名街 (顺义区回民营村的“福寿斋”饭店群、大兴区庞各庄镇薛营村的“京南第一刷”餐馆群等)、并利用开斋节,开展全国烹饪技能竞赛清真专场选拔赛、民族社区厨艺大比拼等活动,清真饮食文化开展得有声有色。
苗寨主题文化是京郊多民族村的多民族融合文化的典型代表,海淀区四季青镇苗回满门头少数民族村是湖南花垣苗族后裔,近年,门头村的苗民受到少数民族文艺团体影响,跟湖南苗乡取得联系,在门头村建成了2 000m2的新式苗寨主题公园,建筑共3层,南北46m,东西15.8m,高16m,使用一系列的干栏式建筑和优美的吊脚楼设计,古朴典雅。苗族重大节日,在此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吸引市民观光。新苗寨对弘扬苗族文化,促进散落于京城的多民族融合式发展,起到引领和示范作用。
3.4 加大政策集成、重点支持少数民族村
北京市政府近年出台了许多关于民族发展的政策法规,如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北京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政策等,同时,北京市少数民族村90%分布于郊区县,郊区少数民族村的发展也受惠于北京市农委、北京市新农村办、北京市财政局等各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促进郊区发展的各项政策,如,2010年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10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山区生态林补偿机制管理政策、北京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管理政策等,这些政策的实施都成为少数民族村城镇化和产业发展的主推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市交委、水务局等按部门联动、政策集成的政策措施,投资1.3亿元,修建了超过300km民族乡村路、50万m2的街坊路,市水务局投资2.1亿元,解决了11万人的安全饮水,投资1 500万元,解决了30个少数民族村的节水灌溉。
4 北京少数民族村建设与发展问题分析
4.1 远郊、近郊、城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
近年,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平稳增加、少数民族村人均劳动所得稳定增长、少数民族村集体净资产稳中有增,但是城区、远郊区县、近郊区县的三次产业产值、人均劳动所得、及集体净资产差异很大,远郊区县远低于近郊和城区,与全市郊区农村发展趋势相同,区域发展不平衡 (图1~3)。
图1 城区、近郊、远郊主营业务收入对比
图2 2006~2012年城区、近郊、远郊人均劳动所得对比
图3 2006~2012年城区、近郊、远郊集体净资产对比
4.2 产业发展特色不明显
主营业务收入是少数民族村经济发展总量和实力的主要标志,2010~2012年北京市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稳步增长,但年增长率逐年下降 (表2),说明近两年全市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幅度缓慢。究其原因,与产业发展单一、产效不高不无关系。少数民族村每667m2效益不足1 000元的传统种养产业还占有70%以上比重,特色种养产业多为引进产业,
依托自身资源禀赋挖掘出来的高效种养产业不多;第三产业主要集中于传统的低层次生活服务领域,较少涉足高层次生产服务领域、金融等现代服务领域,以及民族文化服务领域,也就是品质高的民族特色产业不够突出。为此,寻求具备实力的产业项目是少数民族村必须面临的发展任务和需求。
4.3 少数民族村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组织化程度滞后
按照美国学者冈纳·缪尔达尔的理论,经济发展本身进程是一个循环累积的因果关系,也就是繁荣的大城市具有巨大的吸引力,把资金、原料及人力资源等要素从经济萧条地区吸引过来,从而使落后地区处于弱势[9-10]。北京市少数民族村的发展也同样面临人员要素流失和从业人员素质较低问题。自2008年后,少数民族村中的从业人员逐年减少,而留在村内的人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比重超过50%的低收入村只有两个村,大部分低收入村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不超过20%的比例,最低的比例只有2%。美国学者熊彼特在“创新理论”中认为,创新过程中起决定性的作用的是企业家和人才。北京少数民族村也同样如此,几乎搞得好的村都离不开一个受过良好教育、拥有一定职业技能、有思路、开拓进取的村干部及领导班子。这些领导班子一般信息灵通,带动村民创新致富,又能跟政府部门进行良好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相反,大部分低收入少数民族村缺乏企业家式人才。
少数民族村就业村民的组织化程度滞后也是制约经济发展的因素。少数民族村的组织化无论是合作社入社户数、入社资产、年销售收入,还是入社成员入资额,均表现出入社户数少、资产少、年销售收入少、入社成员入资额少的比例偏高,说明少数民族村村民的组织化程度存在小、散、弱问题,也是不可忽视的阻碍少数民族村发展的限制因素之一。
表2 2009~2012年北京市少数民族村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5 北京少数民族村建设与发展对策
5.1 突出民族文化特色
少数民族村无论是产业发展,还是民居建设,需尽显民族文化特色。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深度挖掘八旗大营、满族风情村寨文化内涵。满式口袋房、帐篷式建筑可抵御北方风寒,讲究马窗、窗棂、隔扇、蔓子炕、炕柜、门帘的设立,增添满族风情村寨屋脊、窗贴剪纸等内外装饰;搜集遗存在民间的婚庆习俗,将抱轿、拜北斗、搭帐篷、坐帐、拜席策划为体验活动;再现“颁金节”、“虫王节”、“丰收节”、“掐春”“添仓节”、“中和节”等节庆活动,集民居、风俗、节庆等于一体,并与现代设施相结合,丰富满族风情村寨内涵,传承、发扬、体验“八旗”文化[11-13]。(2)依托行宫、皇陵旧址,传扬皇家仿膳精华。大兴团河行宫、陇架庄、东甘池皇陵都与皇家文化紧密相连,传承满族皇家餐饮文化,是这些区域的特色。挖掘部分宫廷御膳房菜肴独特名字 (如玉凤还朝、龙舟鱼、清汤万年青等)背后传说和故事。重点发展仿膳小吃,如肉末烧饼、豌豆糕、芸豆卷、栗子糕、豌豆黄等。(3)依托明清军事重镇,开发古镇商贾文化。古北口河西村,旧称柳林营。明清两朝,先后共29任直隶提督在此驻兵,商贾繁杂。再现古时商户收集当地土特产、从外地运进布匹等生活必需品,按照籍贯设立商户往来同乡会馆,以此为基础发展民俗旅游。(4)传承百年清真寺院文化,北京市保留完整的百年清真寺多达十几处,修葺、弘扬百年清真寺祭祀文化,传承和保护穆斯林利益。(5)依托苗寨主题公园,打造多民族融合文化典范。
5.2 结合资源禀赋优先发展民族特色产业
结合近城区、近郊、远郊少数民族村不同资源禀赋,发展不同特色产业。近城区结合旧村改造,整理并合理利用土地,引进发展融满式风情、宫廷饮食文化、清真食品在内的民族特色现代商贸和休闲产业,通过商户驻入,壮大集体经济,为当地村民提供了充足的就业岗位;近郊依托邻近城区、土地相对丰富、少数民族村分散的优势和特点,发展民族节庆花卉,干鲜果品、蔬菜,清真牛羊肉等特色农业;远郊区县依托山水景观、田园风光发展民族民俗旅游产业,打造满族风情村寨、休闲农园、民族民俗土特交易市场、山货大集、清真美食一条街等[14]。
5.3 创意性提升生态宜居功能
依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六大任务,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要求,在少数民族村旧村改造和城镇化过程中,宜通过以旧修旧方式,对田园少数民族村落进行保护性提升;宜对城市规划搬迁村,保护性留存部分废弃村落遗迹,保留部分农田景观,让居民记得住乡愁;宜在水资源相对丰富、水绕村转的少数民族村周边,营造湿地水生态景观,创意性提高少数民族村生态宜居功能[15]。
5.4 注重体制机制改革、少数民族村帮扶常态化
北京少数民族村首先是农村,其经济社会发展的管理需要市级民委和农委协助完成。借鉴“新农村办公室”常识机构建立的经验,建立常设机构“北京少数民族村帮扶办公室”,挂靠市农委。负责北京少数民族村的产业扶助、文化保护、生态功能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薄弱村帮扶等政策的出台[16]、落实、绩效考评等工作,使北京少数民村扶助常态化;试行少数民族村领头羊人才创业扶助金政策,以少数民族村未在城市就业的返乡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为对象,提供创业基金;试行少数民族村“一事一议”筹资劳政策,对技术先进、带动性强的项目,经“一事一议”上级审批,预付项目总资金的50%,待项目完成验收合格后拨付余款。
[1] 北京市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http://www.seac.gov.cn
[2] 市委市政府召开北京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工作会议.北京的民族与宗教网站,http://www.bjethnic.gov.cn/
[3] 2005年5月27日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http://minzu.cnr.cn/
[4] 李晓青.略论粤湘区域间的产业转移与承接.热带地理,2008,28
[5] 杨公仆.产业经济学教程.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7:32~33
[6] 《2010年北京市新农村“五项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2009年北京市新农村“三起来”建设实施方案》.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网站,http://www.bjnw.gov.cn
[7] 包泉万,赫丛青.图说满族民俗风情.大连:大连出版社,2009
[8] 富育光.图像中国满族风俗叙录.济南:山东书报出版社,2010
[9] 朴光星.区域发展不平衡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为例.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28(4):12~18
[10] 刘涛.少数民族地区产业集群发展研究——以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木材加工产业为例.黑龙江民族丛刊,2011,1:52~59
[11] 熊正贤,杨艳辉.中国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式转变研究.民族学刊,2011,1:28~35
[12] 刘凤舒.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实践与探索——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为例.延边教育学院学报,2013,27(4):39~42
[13] 杨文兰.对内蒙古文化产业发展的理论思考.经济论坛,2013,12:20~22
[14] 何晋武.甘肃少数民族地区农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建议.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9,30(1):58~63
[15] 俞孔坚.生存的艺术.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16] 姚予龙,谷树忠.西部贫困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03,24(3):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