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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对比分析

2015-03-07陈冰芳施宏鑫庄佩芬

台湾农业探索 2015年6期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

陈冰芳,施宏鑫,庄佩芬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建 福州 350002)



两岸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对比分析

陈冰芳,施宏鑫,庄佩芬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学院,福建福州350002)

摘要:以两岸农产品的贸易现状为研究背景,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和贸易条件指数分析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并针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测算结果,提出加强两岸农业的生产和管理技术的交流合作、协调好两岸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关系、促进两岸优质资源整合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两岸;农产品贸易;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贸易条件指数

随着ECFA协议(全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拟定及实施,两岸农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局面。两岸农产品贸易结构基本形成,优势产品增长较快,贸易过程中互惠与竞争并存,新的贸易格局即将形成[1]。大陆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趋势与两岸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性、资源禀赋的差异性及资源配置效率的差异性而形成的比较优势的差异性,使两岸经济依存性不断增强,是两岸经济进一步合作的基础。由此,本文运用相对显性优势指数和贸易条件指数对比海峡两岸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以期为日后两岸农业更好的合作提供一定的参考。

1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发展状况

1.1 大陆农产品贸易状况

1.1.1出口情况根据《2014年农产贸易统计要览》,2009—2013年大陆农产品的出口总金额从2009年的390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653亿美元,增长了68%。这5年间的出口额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各年的增长率分别为22.10%、23.10%、4.30%、7.20%,可见,大陆农产品出口额虽然每年都在增长,但是增长的速度并不稳定。

1.1.2进口情况由联合国统计数据可知,近几年来大陆农产品的进口额也一直在不断增长,2009—2013年这5年间增加了541亿美元,增长了117%,相比于出口额的68%有着很大的区别。然而,虽然进口额在不断增长,但是增长的速度却在明显下降,增长率从2009年的31.70%逐年下降至2013年的8.90%。

1.1.3贸易总体情况从2009年到2013年,大陆农产品贸易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逆差额最高达到500多亿美元。贸易逆差额自2011年有所下降后,从2012年又开始增长,到2013年贸易逆差额继续扩大。由此可以看出,2009—2013年大陆农产品的出口优势减弱,进口优势增加,贸易逆差在不断增大。

1.2 台湾农产品贸易状况

2010年ECFA协议的签订实施进一步促进了两岸的贸易往来,并大大刺激了台湾农业市场的发展。台湾农产品贸易总体状况如表1所示。

表1 台湾农产品进口和出口贸易情况 (单位:亿美元)

注:数据来源于台湾“统计局”。

1.2.1出口情况从表1可看出,2000—2013年台湾农产品的出口额从32.79亿美元增加到53.72亿美元,增长了63.83%。其中,水产品是台湾最主要的出口产品。这是因为台湾具有辽阔的海域,水资源丰富,非常适合发展渔业。在两岸直航、ECFA协议及农产品检疫检验合作协议等政策的推动下,大陆已经成为台湾的第二大出口市场。

1.2.2进口情况从表1可以看出,台湾农产品进口额从2000年的76.02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50.33亿美元,增长了97.75%。同时,这期间台湾农产品贸易总额的变化趋势和进口额的变化趋势比较同步,总额增长相对缓慢且稳定。

1.2.3贸易总体情况台湾农产品贸易长期处于逆差状态,逆差额从2000年的43.23亿美元一直扩大到2013年的96.61亿美元,扩大了一倍多,目前台湾已经成为全球第10大农产品进口地区。

2两岸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测算及结果分析

2.1 测算依据

2.1.1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是描述一国(地区)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出口额占该国(地区)出口总额的份额与世界该种商品或服务的出口额占世界出口总额的份额的比重。利用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时,如果RCA>2.5,则表明该国(地区)该产品具有极强的竞争力;如果1.25≤RCA≤2.5,则说明该国(地区)该产品的国际竞争力比较强;如果0.8≤RCA≤1.25,则说明该国(地区)该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比较适中;如果RCA<0.8,则说明该国(地区)该产品比较没有竞争力。

由表2可得,无论是台湾还是大陆,2006—2013年这8年间农产品的RCA值均小于0.8,也就是说两岸农产品近8年来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比较弱,并且大陆和台湾农产品的RCA指数均呈下降趋势,表明两岸农产品的比较优势在日益削弱。此外,这期间大陆农产品的RCA值一直高于台湾,说明大陆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比台湾更具有竞争优势。

表2 2006—2013年大陆与台湾农产品

注: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局。

2.1.2贸易条件指数根据WTO《农业协定》,农产品共分为四类:第一类是活动物、动物产品;第二类是植物产品;第三类为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是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贸易条件指数(TOT),也称为“进出口比价指数”,通常是将出口物价指数和进口物价指数相比而得到的一种相对指标。利用贸易条件指数分析农产品的比较优势时,如果TOT>1,说明一定量的商品出口能够换取更多的进口货物,该产品具有良好的发展优势;如果TOT<1,则说明该农产品的出口优势不明显,甚至是处于劣势。

由表3可得,在2010—2013年这4年间,大陆仅第三类农产品的TOT值均高于1,说明第三类农产品在大陆具有比较优势,而台湾仅第二类农产品的TOT值均高于1,说明第二类农产品在台湾具有比较优势。此外,大陆和台湾的四类农产品TOT的值从2010年到2013年都有所下降。可见,大陆和台湾的四类农产品的发展势态均呈现下降的趋势。这表明两岸出口农产品的收益在下降,两岸农产品在国际上越来越不具备优势。在2010—2013年这4年间,四类农产品中除第三类农产品外,其余类别农产品的TOT值一般为台湾高于大陆。

表3 2010—2013年大陆与台湾分类农产品的贸易条件指数

注:数据来源于历年来的《中国海关统计年鉴》和《台湾地区进出口贸易统计月报》。

2.2 结果分析

2.2.1出口方面(1)大陆方面。现阶段正值各国经济关系的紧张时期,发达国家加强了贸易保护措施,大陆也被列为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的对象。2012年大陆在遭遇大量工业品、纺织品贸易纠纷和争端的同时,受到了由美国、欧盟、埃及、新西兰等8个国家(地区)发起的17件农产品贸易救济调查案[2]。大陆的部分出口农产品也在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地区)受到了严格检验和管理。(2)台湾方面。台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其农产品出口形势一直不容乐观,台湾农产品的出口在各国(地区)不断遭遇到关税或非关税的阻碍。以日本为例,台湾向日本出口的水果仅限于凤梨、爱文芒果、大白柚、椪柑、香蕉、荔枝和葡萄等几个品种,除了香蕉、凤梨以外,其他出口的水果都须经过低温冷藏或蒸热处理才可以出口到日本[3]。除此之外,日本为了增加非关税贸易的障碍,特针对不同品种制定了不同的检疫标准。

2.2.2进口方面(1)大陆方面。一方面,大陆缺乏土地资源和水资源,而伴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土地密集型粮食的消费量在不断增多,尤其是食用植物油和畜禽产品的消费日益增多。由此,大陆便陷入了供给资源不足而需求却很大、供给难以满足需求的困境,导致其须长期向国际市场进口部分农产品。另一方面,农产品的国际价格低于大陆也促进了进口贸易的发展。例如,棉花、大米、糖、天然橡胶、棕榈油、羊毛等农产品,其价格在国际市场上处于较低水平,这就大大刺激了大陆对这些农产品的进口[3]。(2)台湾方面。一是由于台湾人多地少,劳动力成本高,加之台湾农业经营规模小,台湾的农业生产规模很难与地广人稀的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比。同时,台湾地处温带、亚热带、热带,特殊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得台湾农产品的种类较为单一,因而需要进口很多不同种类的农产品,这也就造成了台湾长期的贸易逆差。二是台湾加入WTO后,市场更加开放,随着进口农产品的逐渐增多,本土农产品在台湾市场上面临的竞争日益激烈。例如,台湾原本盛产大米,但由于后来大量进口大米及其制品,这使得台湾不得不压缩水稻的生产能力,甚至是休耕。

2.2.3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比较优势总体而言,大陆和台湾的农产品贸易长期处于贸易逆差状态,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较弱,但是大陆和台湾各自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第一,大陆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及廉价的劳动力,因而其第三类产品显示出了比较强的优势。第二,由于台湾拥有发达的渔业,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优势。虽然大陆依靠廉价的劳动力和广阔的水域,渔业也较为发达,但其远洋捕捞能力和水产养殖技术仍然远落后于台湾[4],因此,台湾的水产品相对于大陆整体还是具有比较优势的。第三,台湾发达的科技水平也使得台湾技术密集型农产品相较于大陆具有比较优势。

3提升两岸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的对策

3.1 加强两岸农业的生产和管理技术的交流合作

大陆应着力实现高效化管理,优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两岸农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专家学者的互动交流,加快大陆农业发展的脚步。同时,学习台湾农业管理制度、农产品运销制度、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及有关农民福利的相关政策等,降低大陆农业的生产成本,实现生产的高效化。

3.2 协调好大陆和台湾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关系

第一,由于大陆和台湾在共同的市场上存在着较强的竞争关系,两岸应积极开拓新市场,增大市场的营销空间,丰富营销渠道,提高国际市场的营销手段,建立战略同盟,共同开辟市场。第二,两岸出口农产品的品种集中度很高,且产品相似度也很高,因此,两岸应加大科研力度,开发出更多新产品,实现出口产品的多元化,以尽量避免在国际市场上产生竞争。第三,大陆的低端农产品主要用于出口,高端的农产品则大部分是通过进口而来,而台湾正好与大陆的情况相反,因此可促进两岸间的贸易,降低两岸农产品贸易对国际市场的依赖度,缓解其在国际市场上将面临的竞争压力。

3.3 促进两岸优质资源的整合

应促进大陆丰富的自然资源与廉价劳动力和台湾高新技术的相互结合。大陆和台湾都具有各自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也有各自的比较劣势的农产品,如果大陆和台湾能够取长补短,互利双赢,那么大陆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大陆应在提高生产效率的同时丰富中高端农产品的出口种类,另一方面,台湾应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出口收益率,由此促进两岸实现双赢互惠,共同进步。

参考文献:

[1]黄献光. 两岸农业经贸合作趋势与福建策略[J]. 台湾农业探索,2005(2):27-30.

[2]翁鸣. 中国农产品进出口现状及其特点[J]. 国际贸易,2013(6):32-37.

[3]单玉丽. 台湾农产品贸易的困境与出路[J]. 亚太经济,2006(4):77-81.

[4]褚晓琳,林志峰. 论两岸渔业资源合作[J]. 河北渔业,2009(3):49-52.

29家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农产品电商平台上线

2015年11月8日,在福州举办的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29家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简称“台创园”)与电商平台“本来生活网”签署了台创园农产品网上展示销售项目合作协议,并启动了台创园首批农产品在电商平台上线活动。

近年来,台创园已经成为台湾基层民众来大陆创业、两岸农业理念技术交流融合、两岸民众加深了解、拉近心理距离的重要平台。由于受消费环境影响,两岸农业中介组织发展阶段不同,一些台创园的台农、台商遇到销售难问题。为解决台农、台商销售难问题,农业部对台湾农业事务办公室推动台创园与电子商务平台对接,搭建农产品网上销售专区,进一步拓宽台创园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提升台创园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影响力。

农业部办公厅副主任肖放指出,当今时代,面对“互联网+”的机遇与挑战,农业电子商务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业部台办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与专做生鲜农产品垂直电商的“本来生活网”合作,把台创园的精致高优农产品与具有良好口碑的电商对接起来,是落实中央有关精神为台农、台商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措施,希望29家台创园聚首有福之州,同心携手,群策群力,共同推动台创园建设再上新台阶,共同开创两岸农业交流合作新局面。

[摘自:福建农业信息网. (2015-11-11). http://www.fjagri.gov.cn/html/nyxw/xxkd/2015/11/11/153008.html.]

Contrastive Analysis on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s of Cross-strai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CHEN Bing-fang,SHI Hong-xin,ZHUANG Pei-fen

(CollegeofEconomics,FujianAgricultureandForestryUniversity,Fuzhou,Fujian350002,China)

Abstract:Tak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ross-strai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as the research background, the comparative advantages of cross-strai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were analyzed by using the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and terms of trade index. Then, based on the measuring results, the countermeasures were put forward including strengthening the exchange and cooperation in cross-strait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technologies, coordinating the cross-strait competition relation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promoting the integration of cross-strait high-quality resources, etc.

Key words:cross strait; agricultural product trade; 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terms of trade index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37-5617(2015)06-0017-04

中图分类号:F323.7

doi:10.16006/j.cnki.twnt.2015.06.004

基金项目:2013年度“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资助

作者简介:陈冰芳(1991-),女,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E-mail: 782082393@qq.com通讯作者:庄佩芬(1970-),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两岸农业合作. E-mail:pfzhuang@hotmail.com

收稿日期:20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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