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2015-03-06周平军
周平军
今年以来,金融改革特别是货币政策改革的最大亮点,是利率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措施叠出,效果明显。目前,我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贷款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均实现市场化。今年逐步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提速并进入最后阶段。
在2013年7月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下限,改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利率水平后,今年2月28日,在全球10多个国家央行2015年降息后,央行决定,自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1.2倍调整为1.3倍。此次降息距上次仅过3个月,说明央行货币政策调控力度加大,并继续与利率市场化改革相结合。仅过去两个多月,5月10日,央行再次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一年存贷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同时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原先的1.3倍调整为1.5倍,浮动区间扩大显示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速度加快。不到一个月,6月2日,央行公布《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成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有益探索和重要举措。
在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结构调整任务艰巨,环境日趋复杂情况下,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有利于健全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和金融机构完善自主定价机制,发挥基准利率的引导作用,加快创新和经营模式转型,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与水平,推动社会融资成本下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使市场在资金要素分配中更好地发挥决定性作用,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提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健全中央银行利率调控框架”。自1996年央行在同业拆借市场启动利率市场化改革以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近二十年,目前只有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还不到位。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条件基本成熟,不失时机加快推进,是降低融资成本,增强企业活力,加快结构调整,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战略举措。
进一步释放利率市场化改革效能和对经济的拉动力
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和加深,将平衡我国经济的金融结构,减少资金配置成本,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将促使银行根据中小企业的信用情况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进行市场化定价,贷款收益能够覆盖风险基础上,提高对中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也必将压缩银行传统盈利空间,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有下拉作用,使利差显著收窄,净利息收入下降,从而降低实体经济运行的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缓解中小企业融资贵问题,增加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意愿。
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适度货币金融环境。目前,我国的融资市场依然以间接金融为主,利率市场化推进,会对银行生存环境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促进银行间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且体现为差异化竞争,竞争格局也由原来的非价格竞争转变为价格竞争,将迫使银行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服务和利率水平来吸引客户,改变“跑马圈地”的粗放式抢市场方式,实施以客户为中心的战略转型和银行体系再造,转向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明晰和细化目标市场,进行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为企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起高效利用资金的经济结构,并为企业和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动力和助力。
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率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健全,不仅力压金融机构改进服务,提高对实体经济服务水平,而且有利于实现金融产品市场化的定价,将资金价格的决定权交给市场,依风险和收益进行自主选择的创新金融服务和产品,使资金价格的利率更真实反映市场供求关系,推动形成符合均衡水平和客户意愿的储蓄结构,解决金融资源错位,将宝贵的金融资源导入市场价值最大化的领域,将金融之水流向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使实际利率能有效覆盖通胀等风险敞口,让市场调节机制真正起到资源配置作用。而以前僵化的利率控制,特别是对存款利率压低,会扭曲资金流动,加大金融风险,传达非市场化信息,导致市场流动性偏紧。
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条件基本成熟
存款利率差异化、精细化定价格局初步形成。近年来,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存款利率浮动区间逐步扩大,金融机构定价自主性增强,进一步锻炼金融机构的自主定价能力,差异化和精细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逐步加剧,定价能力与水平也持续提升,导致利率差异化和精细化进一步得到体现,分层定价、有序竞争的存款定价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外部推动力度逐步加大。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低迷,国内产能依然过剩,物价涨幅处于低位,工业品价格降幅扩大,高于历史平均水平的实际利率为继续适当使用利率工具提供了空间。随着理财等存款替代类金融产品增多,加速银行储蓄存款的流失,负债类产品逐步实现市场化定价,加上资本项目逐步放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这些都推进了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
加速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有较好的基础条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十多年来积累了一定经验,初步掌握了运行规律。逐步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后,存款利率上行压力减弱,有些银行甚至未能用足上浮空间,均衡存款利率机制初步显现,完全放开存款利率上限时机和条件相对已经成熟。从外部基础条件来看,作为利率自由化的一个配套制度,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公布,为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限进一步扩大,甚至全面取消浮动区间提供了体制机制上保障。在确保存款人安全前提下,金融机构可以拥有更大的自主定价空间。存款利率浮动区间上调至1.5倍,存款保险制度推出一个月后,又推出《大额存单管理暂行办法》,大额存单利率实现市场化确定,有利于有序扩大负债产品市场化定价范围,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机制,意味着利率市场化相关的制度基础和负债工具创新基本到位,为继续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进行有益探索,为全面放开存款利率上限奠定更坚实基础。
从内部基础条件来看,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扩大,有利于金融机构对客户风险进行综合分析,提高其自主定价的能力,使交易双方关切点从基准利率转向市场风险溢价,切实发挥利率对信贷资源的调节作用。
多措并举,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目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已进入关键时期,甚至可以说已到了最后一步。应看到,利率市场化改革,只是调节金融资源的一个手段,需要与其它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综合施用,服务于积极稳健的货币政策,寓改革于调控之中,把货币政策调控与深化改革紧密结合起来,配套施策于经济增长、物价水平、就业状况、流动性供需等大的发展趋势和金融法规、信用环境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价格(特别是资源性价格)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条件变化适度及时调整,综合运用价量工具保持中性适度的货币平衡,为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业已日趋全球化,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需多方入手,形成完善的利率调控体系,增强利率调控能力和宏观调控有效性。
进一步完善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基准利率是商业银行市场化定价的根本。积极培育基准利率,才能使银行在此基础上附加各类风险溢价,完成对金融产品的定价。基准利率体系的健全,是利率市场化稳步推进,资金配置效率改善的重要基础。基准利率按时间分为短期和中长期,按功能又分为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要通过制度设计,形成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和存贷结构,核心在于找到合适的市场基准利率,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形成合理的市场利率体系。基准利率体系能切实反映市场机制对储蓄资源的调节功能,让市场主体自主行使定价权,自主进行战略布局和市场营销,贷款利率水平有效反映出存款利率水平和风险控制的能力。大额存单的推出,让银行多了一个稳定的负债工具,进一步健全了市场基准利率体系,提高了金融体系中资金配置效率。
形成高效统一的基准利率传导机制。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要在基准利率变动调整时,各类其它利率也要顺畅发生相应变动,这就需要建立统一高效的基准利率传导机制。目前,我国货币政策调整的主动性大大增强,对经济适时调节力度不断加大,降准、降息等组合方式也不断实施,基础货币投放主动性增强,但利率传导机制不畅,公开市场操作有一定引导作用,但需要结合其它有效方式综合施策。这方面,我们还需要探索,总结经验,建立有效的利率传导渠道和途径。
切实提高各类金融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必将加剧银行间的竞争,使经营环境更趋复杂,这就要求银行推进业务转型和系统改造,完善定价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自主定价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加快经营模式转型和创新人才培养,创新业务模式,加大金融产品开发力度,不断进行金融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实现精细化的定价管理和流动性管理,形成高效合理的市场利率形成机制与价格应对和调节机制,加强利率定价风险调整与防范,有效控制和规避金融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定价管理水平和与品牌竞争力。
相关改革配套推进和完善基础条件。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否到位的前提是,要保障社会公众利益。这就要求,配套改革要跟上,当务之急就是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形成合理的政策保障体系。另外,有效实现利率市场化需要有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和汇率机制。如果利率市场化完成后,汇率仍处于管制,易出现境内外资金套利行为。
有序建立金融机构的市场退出机制。利率市场化改革到位,不可避免带来一些没有竞争力的银行破产。一方面要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使利率市场化真正对金融机构起到硬约束,促其提升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要预判可能出现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提前做好预案,在制度建设上有效进行规避,以防止出现影响稳定的事件发生。
利率市场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深化改革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必须看到,我国经济面临着近年来少有的复杂局面,金融体制改革和银行业转型正处于深层次矛盾凸显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改革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不确定因素和困难较多,风险客观存在,都要求推进利率市场化既要积极,更要稳健。对于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我们不能因为不确定性和风险存在而止步,要多方入手,做好预判,切实提高对金融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加强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约束,保证金融市场稳定和金融秩序,切实发挥对实体经济的 服务水平,为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