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的探索
2015-02-28庞复念
庞复念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广西桂林 541003)
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的探索
庞复念
(广西城市建设学校 广西桂林 541003)
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是教学环节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然而,在实践中,对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已暴露出不少弊端。为此,本人将结合多年的教学实践,尝试探讨出一套比较科学的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
中职学校 德育课 教学效果 评价标准 探索
一、中职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存在的弊端
目前大多数中职学校在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上也制定了一些标准,这对规范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行为、提高评价的合理性起到一定作用,但还是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1.在评价方式上过于简单化
当前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普遍采取的主要方式就是听公开课。具体做法:由学校相关部门如教务科或基础科组织全校或是担任基础课教学的教师听公开课,时间一般为一个课时。听完课后,大家以评议为主,以描述担任德育课教师教学过程为主,然后进行所谓一分为二的评判标准,最后形成对担任德育课公开课教师教学的评价意见,这样就可以得出对该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结论了。这是一种只有评价者对被评价者的评价方式。这种评价方式显然是片面的,也不科学。举办公开课的主要目的应该是通过教师之间的听课,找出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促进其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但事实并非如此。如果说通过公开课得出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的评价,那也只能说明仅是反映出德育课教师教学某些方面的能力,而并非全部。有的公开课在本人看,只是走走形式,根本没有达到实际效果。只靠评价者的主观判断,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不太可能做到科学与公正。
目前,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还采取另一种评价方式,那就是采用人工问卷法,直接由学生评价德育课教学任课教师的教学效果。这种方式完全由学生自由评定,评价的公正性、准确性也值得怀疑。有的德育课任课教师为了能得到学生打个高分,片面地讨好、迎合他们,教学时只看重学生所谓的“兴趣”或吸引他们的眼球,完全忽视德育课教学的功能与目标,甚至不惜降低对他们学习的考核标准,使对德育课教学效果评价不仅失去了原有的意义,而且更不利于合格人才的培养。
2.在评价过程中过于形式化
对于中等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无论从设计还是到实施环节让人感觉已形成固定化、模式化,看不出德育课教学应具有的特色,与对别的学科评价没有什么不同。这不仅阻碍了德育课教师个性的发挥,也限制了他们创新教学理念,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使中等学校德育课教学过程逐步走向雷同,呆板,结果造成德育课教师好象是为评价而教,不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在制定评价指标上过于笼统化
所谓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指标是采取一种量化的具体化的评价规范,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合理的全面的评估参数。一般说,在制定教学效果评价指标时,规定得越具体越细化对评价结果更趋于合理与真实。但从目前情形看,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设定的指标,无论是学校对德育课教师教学的评价指标还是学生对任课教师教学的评价指标,大多过于笼统化,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弱,有的任凭评价者的主观决定。如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书育人方面,评价时就很难准确量化,是不可能达到科学评价的。而对就读中职学校学生作为评价者来说,他们的识别、评判能力一般较差,更难作出准确的判断,造成对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水分过大,影响着评价的可信度。
以上存在的不利于全面科学地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种种做法,必然影响到德育课教师的积极性,不仅不利于教学质量的提高,而且更不利于对学生的培养。所以,必须也应该有所改变。
二、创新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标准
长期以来,中职学校对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所形成的固有模式,实践证明:效果并不理想。在深化德育课教学改革中,探讨一套科学的具有操作性强的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显得非常重要。
1.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应遵循的原则
1.1 坚持方向性的原则
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对德育课教师教学必须提出一套量化的具体的评价指标与要求。只有这样,德育课教师教学才有明确的目标与努力的方向。
1.2 坚持科学性的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应该遵循德育课教学规律,结合中职学校具体实际情况和德育课教学特点,科学设计具体的评价标准,实事求是地评价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尽量避免评价过程中的盲目性、随意性。
1.3 坚持全面性的原则
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应该对被评价的德育课教师各个方面作出全面的、综合的考核,不应只突出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对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的内容很多,不仅包括对教学理论的掌握程度、教学行为如何实施等方面,而且还包括教师的师德、个性、态度等等。因此,对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不能以某一方面的评价来代替整体的评价,应以全面的综合的评价。
1.4 坚持多元性的原则
主要指参与评价者的多元性,在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时,不仅有学校教育管理者的评价,还有教师的自我评价、学生的评价,乃至有关家长、专家的评价等;此外还有评价角度的多元性,在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时,不仅要对德育课教师教学的基本环节和过程进行评价,还需要对教学思想及理念甚至育人质量等进行评价。
1.5 坚持可行性的原则
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在实际执行时应切实可行。在对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案设计上应该做到通俗易懂简便易行。同时,在制定评价项目与设定等级上也要做到合理而不应过于复杂。制定的评价标准也应考虑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的特点。只有这样,实施起来才能真正做到。
2.创新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
制定科学的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是提高人才培养水平的重要保证。结合本人多年的教学实践,考虑到可操作性,本人认为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可以采取以下的评价标准:
2.1 师德标准
师德标准是衡量教师是否胜任的关键标准。师德是教师必须和应该遵守的道德和行为规范,是教师从教的精髓。俗话说“师爱为魂,学高为师,身正为范”,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作为教学生如何去做人的引导者,更应率先垂范自觉地遵守师德,就应该热爱自己的学生,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发挥自己人格的影响力。只有这样,才能称得上真正的人民教师。如果连做一个人民教师的资格都不具备,评价其教学效果就没有必要了。
2.2 能力标准
主要是衡量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能力或水平的标准。包括如教学基本功是否扎实、课堂教学是否有效等。对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来说,教学基本功应该包括备课是否充分与熟练、教学资料收集是否完整、是否很大程度地使用辅助工具进行教学、教法是否创新、教学设计是否合理、语言是否生动、板书是否清楚等方面。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是提升教学效果的必经途径。至于课堂教学是否有效果,主要看德育课教师如何组织教学与把控教学节奏、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包括学生参与度与课堂气氛度、教学互动、师生的精神状态并且是否真正体现“三贴近”即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等方面。当然,德育课教师教学理论研究能力也应纳入能力标准来衡量。
2.3 育人标准
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的目的是立德树人。通过德育课教学就是更好地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培养他们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科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并具有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习惯。育人质量的高低应该通过德育课教学实践来检验。学生的思想觉悟是否提高、道德品质是否有所进步与改善、人格是否得到完善等,在很大程度上就可以判断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的好坏。
以上是本人粗浅的看法,当然随着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必然会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更易操作的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标准。
[1]郭曼.中职课堂教学评价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时代报告.2011(10)
庞复念 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系,现任广西城市建设学校德育课高级讲师。研究方向: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理论,正在研究的课题为《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方法改革的研究与实践》(广西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二级立项);发表过《关于加强与改革中职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思考》、《中职学校德育课教学方法的探索》与《如何激发中职生学习德育课的兴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