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建构维度下的唐代诗歌传播
2015-02-26林文
林 文
(黑龙江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哈尔滨 150080)
公共空间建构维度下的唐代诗歌传播
林文
(黑龙江大学 新闻传播学院,哈尔滨 150080)
唐代社会发展逐步建立了物理空间、交往空间、文化空间交叠的城市公共空间,社会各阶层日常生活的开放性与文化传播的公共性得以显现。诗歌这一文学艺术形态的传播与公共空间互为表里,采用视觉与听觉两种符号体系作为其路径,分别以声诗、题壁诗为范本。公共空间与诗歌传播形成了巨大的互动效应,影响着诗歌生产传播方式、社会文化空间以及审美风格,进而对诗歌传播的公共性提供了新的思考向度。
唐代诗歌;公共空间;公共性
“大唐气象”所蕴含的开阔、昂扬的气质风骨,灿若星辰的审美文化形式,在受众接受过程中构建了独树一帜的文化记忆,以“贞观之治”“开元之治”等历史标志构筑起唐代文明的辉煌历史,而其中的“诗莫盛于唐”确定了唐代诗歌所处的黄金时代,其变化与发展不仅是唐诗学的重要篇章,更是中国古代文学最为浓墨重彩的一笔,为唐代及后代提供了有意味的文化范本,对信息传播的空间拓展和文化艺术的持续繁荣提供了崭新而又值得探讨的路径和范式。
依照传播史观照,人类社会经历了口语传播、文字传播再到印刷传播的过程。唐代诗歌逐步走向了媒介多元融合的传播,成为社会信息传播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符号和载体,而诗歌传播本身的发展经由私人空间延伸至公共空间,成为不同阶层交流情感、观点、思想的重要媒介形式,在唐代商业文明的驱动和影响下,公共空间建构起唐代诗歌的传播语境,影响了唐代诗歌传播的路径选择,扩展了唐代诗歌的公共性特征,因此两者形成了紧密的联系。
一、唐代诗歌传播的公共空间语境
空间是人类认知世界的方式之一,康德曾经以空间作为先天直观的形式而非经验性的形式来论述自然界的存在法则,而列斐伏尔指出,空间是一种通过构思而形成的精神空间,对于空间类型之一的公共空间的叙述和界定在学界尚处于论证和争议之中。
“公共领域最好被描述为一个关于内容、观点也就是意见的交往网络;在那里,交往之流被以一种特定方式加以过滤和综合,从而成为根据特定议题集束而成的公共意见或舆论。”[1]哈贝马斯曾以一种理想的历史语境作为切入点对公共空间或公共领域作以概括,实质上,公共空间和公共领域的界定存在区别,学者许纪霖指出公共空间相对于公共领域宽泛得多,主要是指在社会与国家之间人们实现社会交往和文化互动的场所[2],比较而言,公共空间不具有政治批判功能,并非指向政治的合法性渊源。
在中国古代语境中,我们所谓的公共空间并不是一种强行楔入的“西方话语”,偏重于广义上的公共空间,正如斯蒂芬·卡尔认知的公共空间是“开放的、公共的、可以进入的个人或群体活动的空间”[3],也就是一种可以让任何人进入的地方,这与社会学的认知相契合。相对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公共领域与话语权利,我国唐代公共空间概念仍然处于古代公共空间的早期萌芽阶段,它是基于城市全面发展基础之上,民众日常活动、休闲娱乐、交流沟通所依托的场域,它为诗歌传播提供的是一种具有兼容力的解说方式。简言之,我们所界定的公共空间主要是指民众的共享空间,休憩、交往和娱乐的空间,而并非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个人、阶级、权利理性的存在。
唐代社会公共空间的出现并非无源之水,它源于唐代政治经济、城市发展、文化传播等各个领域已经完成了的全方位、深层次演进和超越。质言之,城市经济的繁荣、文化姿态的空前开放、科举纳贤的正气风尚等因素促进了唐代公共空间的出现,进而形成了物理空间、交往空间、文化空间的并置,这一并置成为了不同艺术形态传播的重要环境因素,在诗歌传播领域尤显重要。
首先是经济繁荣与城市布局。伴随农业、手工业的快速发展,唐代城市经济商业化趋势越来越明显,人口由农村向城市大量迁移,在城区布置上出现了供手工业和商业贸易集中活动的西市与东市。城市规模大幅扩展,城市“坊廓户”制度逐步建立,这一制度成为划分城市居民的体制单位,坊间有巷道可通,而且各坊均有专司管理,管理渐次开放,其中坊是居民区,坊市实行分置,坊内的经济生活逐渐丰裕,进而使得城市物质空间的资源和积累相对完备。
其次是文化推广与市民阶层。人口聚集与流动推进了市民阶层的逐步确立,这一阶层是文化的世俗化、大众化的主要推动者,同时,处于经济繁荣状态下的文化形式也日趋多样,艺术种类繁多,如诗、乐、舞都出现了相对规模的融合。基于物理空间建构基础上的文化空间的开掘、利用与想象得到了提升和发展。社会交往空间的拓展比较显著,如提供公共娱乐的酒楼、茶肆,不同阶层在此歌宴乐舞、休闲愉悦,唐代特殊的士人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诗歌文化进驻社会生活核心场域,李白曾诗曰:“快意且为乐,列筵坐群公。”[4]诗歌生产与传播在民间具有了表演性质,唐代交往空间的内在结构和总体方式较前代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最后是社会习尚和士人心态。尚文重诗与科举取士推动了社会习尚即诗性文化的兴盛。唐代是一个行人南北尽歌谣的时代,古文运动占有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宋代诗歌理论家严羽的《沧浪诗话》曰:“或问:‘唐诗何以胜我朝?’唐以诗取士,放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5]由此,唐代开明的人才策略促成了整个唐代社会习文成风的特点,官方传播、士大夫阶层、民间传播的交叉,文风的改进不断加深了士人对传播规律的认识,提供了唐诗在公共空间传播的文化氛围和精神原动力。
唐代公共空间显现出内外空间的融合度和整体感,诗歌传播正是在这三重公共空间内演进繁荣的,并呈现出开放性、公众性、多元性与易读性(可视可听)的特点,城市、社会及文化交织出一幅颇具风貌的唐代画卷。
二、公共空间中诗歌传播的路径选择
唐代公共空间的拓展促动了流动人口的大幅增长,在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上也有了较大的提升,邮亭驿站、茶肆酒楼、寺庙道观等公共活动场域可以容纳官员、士人、市民等不同阶层,信息在此产生了有效的传播和影响。在物理空间、交往空间、文化空间交置的特殊结构中,大众群体一方面在诗歌传播中建构着理想都市的想象空间、文化体系;另一方面共历着公共空间城市文化的传播,社会空间与闲暇时间形成了社会与人的交流张力,时间性和空间性融为一体。
唐代在公共空间中进行诗歌传播所依赖的路径可以归纳为听觉和视觉两个层面,因自古以来,文化传播的重要因素都离不开音和象,唐诗之于公共空间的传播路径也可大体概括为听觉传播与视觉传播,两者既独立亦交叉,集中表现在歌筵吟唱、远游题壁的代表形态之中。
(一)以声诗为范本的听觉传播
关于诗与音乐关系的理论最早源于《诗经》,《墨子·公孟篇》也有“诵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的记载,任二北先生曾经在《唐声诗》中将唐诗细分为声、歌、吟、诵、乐。就诗与音乐的关系而言,“入乐”“不入乐”构成了重要标准,其中入乐演唱的唐诗,被称为“声诗”。因此,对声诗的理解即“表里声乐,发而为歌”的入乐之诗。
进入唐代,歌入诗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普遍的社会风潮。“唐时人乐的曲辞之富和传唱之盛,使汉魏乐府不免为之逊色。许多名词名作,在急管繁弦声中,唱遍了酒楼歌院,塞北江南。”[6]晚唐著名诗人白居易在《新乐府序》中明确指出:“其辞质而径,欲见之者易谕也;……其体顺而肆,可以播于乐章歌曲也。”[7]在故事“旗亭画壁”中:王之涣、高适、王昌龄三位诗人在酒店饮酒娱乐,正好赶上梨园的伶人在筵席上奏乐唱曲,于是约定由这些伶人所唱的诗篇来判别高下,当最美的一位伶人唱到“黄河远上”的诗篇时,王之涣甚为得意。[8]
唐代声诗的传播离不开乐工、歌伎的演唱,主体上以歌舞演唱的形式进行诗歌传唱,即以声音传播为主,辅以歌舞演奏。相对宫廷歌舞声诗的恢宏气势,民间酒肆中的形态则更加开放,兼收并蓄,这其中的酒肆歌伎成了传播主体。随着唐代社会文化空间的拓展,唐代宫廷雅集、民间宴饮也逐渐合流,原有的宫廷式声诗真正从庙堂走向民间,诗歌文化向大众推广并广泛理解,诗歌生动直白、朗朗上口,而这一开放的姿态正是在唐代社会的公共空间之中完成的。
此外,吟诗可以理解为声诗的一种变体,除入乐的形式之外,唐代诗会、聚会及诗人间的诵读、唱和、赠答、推赞等又构成了唐代诗歌传播的另一类听觉形式,如陆游在《石湖诗集》序中云:“公(范成大)素以诗名一代,故落纸墨未及燥,士女万人已更传诵。”《唐诗纪事》(卷二十六)记载了韦应物、刘长卿等人的唱和:“应物性高洁,所在焚香扫地而坐……得厕宾列,与之唱酬。”而诗人间的唱和赠答在“元白诗”中尤显突出,白居易作为新乐府运动的领袖,常常与刘禹锡和柳宗元交游、赋诗、唱和。
(二)以题壁诗为范本的视觉传播
“题壁”意为将所作诗词题写于墙壁之上,这种方式虽非源于唐代,但在唐代广为使用,在邮亭驿站、风景名胜、酒楼茶肆等人员流动频繁的公共空间中居多,意将思念、牵挂、见闻等所闻所感以诗歌的形式全面展现出来,“壁”在此成了一种特殊的载体,具有了媒介传播的功能,这一形式有效补充了当时的抄本、印本,形成了一种新的有效传播手段。
在物理空间的传受过程中,受传者通过目视首先获得了相应的视觉感受,以不同类型的壁作为媒介与载体,以视觉书写符号来表述和阐释意义,内容与形式便紧密结合在一起。以目浏诗、以心会意,受传者通过视觉带动身体感官进行感知、理解、评价,特别在空间视觉的体验感与临场性方面得以加强。文字是一种传播符号,如果追溯历史,最早的视觉信息传播载体是古人刻画在山崖、岩石上的图案,经过漫长的岁月,从这些图案中发展出了古代的象形文字和绘画。[9]这一形态被一些学者认为是“符号爆炸”,文字在唐代诗歌传播过程中可以视为一种视觉传播的媒介即视觉符号,在公共空间领域强化了文字信息的整体理解,加深了诠释的直观性、鲜活性和生动性,更易被受众认知和把握,在空间上具有优先观看和易于扩散的功能效果。
兴起于汉代的题壁诗在唐代的空间领域达到了极致,题壁诗的传播主体不再局限于诗人,官员、士人以及市民阶层皆可参与其中。唐代并称为“姚贾”的姚合与贾岛非常喜爱题诗,被人评为“官壁诗题尽”;唐宪宗元和年间,白居易和元稹的诗歌相当盛行,在题壁诗中比较多见。及至晚唐,馆驿诗蔚然成风,驿站题壁成为其重要类型之一,由于在唐代驿和传的功能逐渐合一,公私行客多停于此,成为题壁写作的重要场域,长期漂泊的文人、举家游玩的官员通常会在驿厅、驿堂、门壁、梁榄等处题写诗句,如“扬子江金十四经,纪行文字变长亭”(吴融《题扬子津亭》),“满壁存亡俱是梦”(薛逢《题白马驿》),“每到驿亭先下马,循墙绕柱觅君诗”(白居易《蓝桥驿见元九题诗》),等等。
视觉文字的传播与情感交流也是密不可分的关系,在下面的诗句中,“愿君到处自题名,他日知君从此去”(张籍《送远曲》),“百年如梦竟何成,白发重来此地行”(李涉《题涧饮寺》),“悠悠身世限南北,一别十年空复情”(武元衡《见郭侍郎题壁》),“尽日无人共言语,不离墙下至行时”(元稹《骆口驿二首》),“秋山竟日闻猿啸,落木寒泉听不穷。惟有双峰最高顶,此心期与故人同”(郎士元《题精舍寺》),人际间的真情实感完全经由视觉通达内心,再见诸笔端,形成了唐代特有的人际互动模式,其中,崔颢的《黄鹤楼》最负盛名,“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所抒隔空之句,即景生情,真切动人,即便诗人李白也为之敛手。
三、公共空间延展与诗歌传播的公共性
诗歌传播是唐代文学传播的重要类型,就传播功能来说,也是社会信息传播的主要媒介和载体。唐代公共空间具有开放性、广泛性、集合性,与之紧密联系的诗歌传播的公共性特征也愈加明显,这一公共指向在诗歌的公开流传方面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提供了有利于文学艺术领域多形态交融发展和广泛传播的条件。正因如此,两者也形成了互动影响的关系,场域的开放性、活动的公共性为诗歌传播赋予了公共性特征,在公共场所、文化思维、交往沟通的维度中,诗歌传播逐步越出私人空间的边界,而公共空间在诗歌传播的影响下也进一步延展,特别是在交往空间和文化空间的公共性方面。因此,互动关系效果在深刻影响着唐代的传播方式、文化理念以及审美意识。
其一是传播方式的交融。人类社会生活的构成是一个由多个紧密交织的维度架构而成的复杂关系网络,个人化与非个人化的关系相互混杂、融合,但可以肯定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所形成的传播意义空间具有了一种可通约性,即传授双方拥有了共同的传播空间,特别在视觉和听觉传播所使用的不同媒介符号中,符号化过程和对符号的解读是不可忽略的,诗歌传播在这一方面集中体现在传播者和受传者的交流理解上。
人们常常用行为、过程、系统来解释传播,作为一个复杂的过程集合体,它的具体类型可以分为人内传播、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据此,以上所列举的诗人唱和可以和人际传播相对应,雅集、宴饮可以和群体传播对应,题壁诗则更倾向于大众传播。在诗歌传播与公共空间互动中,传受双方的空间意识得以拓展,传者与受者形成了双向互动的关系,同时诗歌本身传播的内容也进一步促进了人际传播与大众传播的深度融合。
一方面,传者的诗歌(文学)传播意识逐步提升,不仅有对诗歌本体的关注,也有自我价值的表现,正如从初唐时期的起兴移步到中晚唐时期的誉名千载,唐代诗歌发展繁荣的过程中,典型体现了文人雅士传播意识在此过程中的逐步加深,而这一过程也最终影响着作者主体的创作意识及价值倾向,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文学深层意义的传播与扩散;另一方面,士人、市民在公共空间内进行诗歌传播,经历了一个由个人抒情到集体认同范式的确立过程,传播方式的多样化和其所形成的互动性,无论个体传播还是大众传播,更直接地构成了诗歌发展的主要动力,诗歌的公共性特征愈加明显。
其二是文化空间的拓展。唐代公共空间中的文化融合趋势明显,即诗歌传播路径和内容从庙堂走向民间,意味着官方意识的渐隐与公共意识的萌芽。思想家布尔迪厄提出的特定“场”的概念具有社会学意义的范畴,在此暂可将唐代的公共空间视为一个特殊的“文化场”,其中融入了不同群体的空间消费、文化消费和心理消费。正如亚里士多德曾指出,城邦具有公共空间特征,相对应的家庭则归属于私人空间,而唐代城市公共空间异于西方的城邦,如果说过去诗歌传播的政治樊篱限制了相应文化的民间传播,那么唐代民间的文化体验已经被整合进入一个雅俗共赏的文化形态中,文化场中无疑离不开大众对诗歌的接受和改造以及对诗歌的传播和推广,这是对民间价值的认同,亦是一种互动整合的文化认同过程。
如果视诗歌为一种传播的文本,那么在诗歌传播过程中的传受双方,是比较重视表达和体验的,这种类似于受众参与式传播模式,不仅是唐诗传播存在和发展的保证,而且使得诗歌的再生产功能得到了相应程度的强化,传播效果随之增强。比如,开元间旗亭中的歌女,在吟唱高适的《哭单父梁九少府》时,对于词句进行了主观的断句切割,选取精华,在声诗传播中表现出一种民间的语言自觉,同时还能够将《凉州词》的“黄沙直上白云间”直接唱为“黄河远上白云间”,不仅兼具了视觉和听觉的美感,而且强化了诗歌传播的民间力量,无疑唐代诗歌传播在文化的公共性方面建构了一种有意味的文化范本。
唐代诗人群体不仅在文化场中体现出自身的人文景观价值,而且打破了文化演进逻辑中固有的中心/边缘关系,实则将原有的精英文化融入了大众文化,使两者的界限逐渐得以消解,当然这并不是完全的,而是强化了一种在话语角力中打破垄断、实现普及的力量。民间文化过去只不过是一种依附性的文化和具有边缘性的体系,而在唐代文化空间的架构中,在与主流意识形态的碰撞中,它实现了趋同文化心理的拓展与共融,甚至增加了自发的创造与享用。
其三是审美风格的延伸。在强调进步与开放的时代,唐代诗人重在追求共鸣的审美效果,公共空间中的诗歌词作是看与读的紧密连接,声在形外,情动于中。[10]雅各布森也曾经指出,人类社会中以视觉和听觉为基础的符号系统最为丰富。诗歌视听传播路径的选择必然引发视听感官带来的审美体验,呈现出一种视觉听觉交融的空间体验式的艺术,提供了审美的可能性、自由性与多样性,其中蕴含着审美经验的表达、渗透、互动,更深层次地指向了人对于空间意象的思考与探讨。
与此同时,从前朝以反映生活、记载史实到当朝表现观念、寓志寄情,公共空间与诗歌传播互动效果直接影响了审美风格从政治性走向民间性,创作主体寄情山水、感悟怀古、生活悲喜等情绪的宣泄与抒发,进一步贴合了时代的要求,传播主体的审美意识随公共空间的拓展而加强,进而更加符合当时大众的审美需求,其对后代诗歌传播对象、范围、效果影响的示范、再生价值不可低估。
诚然,审美作为人类的一种认识活动,必须以对象的直接感知为起点,在当时城市商业化背景下,难免会出现审美风格的大众化、世俗化的倾向,如元、白两位诗人对于自己诗歌作品能够流播市井颇觉得意,只是李戡、杜牧等人视其为文化的堕落并且指责其“纤艳”风格,鄙视其诗作混于世俗的文化品性。今世观之,应该对唐代文化空间中的俗文化及大众审美趣味予以正视,城市本身亦是一种文化建筑,商业符号的聚集不可避免。尽管对于诗歌功能与风格的分野存在不同的意见,但新的日常生活、背景、结构正在产生变化,各个阶层在使用空间的过程中总要有所创造,通过这些创造在公共空间的时间和空间维度中显现出新城市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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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金钟王巍〕
2015-06-25
林文(1981-),女,山东招远人,讲师,博士研究生,从事媒介与社会、视觉传播、审美文化研究。
I207.22;G206.2
A
1000-8284(2015)09-01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