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东北石油工业的掠夺
2015-08-23孙瑜
孙 瑜
(哈尔滨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哈尔滨 150025)
论近代以来日本对中国东北石油工业的掠夺
孙瑜
(哈尔滨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哈尔滨 150025)
石油作为重要战略物资,一直是日本掠夺的重点。伪满洲国建立以后,日本将东北石油工业据为己有,确立了石油工业统制政策,独占东北石油的开采、精炼和销售。民国时期,石油在类型上可分为天然石油、页岩油和人造石油,由于实际需要,后两者成为日本掠夺的主要对象。此外,从石油的产品原料、流向和流量以及对石油工人的剥削等方面都反映出日本对东北石油工业的侵夺,造成了东北环境的严重破坏和物资的极大损耗,也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
伪满洲国;石油工业;统制政策;经济掠夺
石油作为重要燃料和动力资源,无论是在战争时期还是和平年代,对于军需和民需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它甚至被看作决定近代战争胜败的关键因素[1]395,因此对于穷兵黩武的日本来说,石油可谓之“生命之源”。尽管如此,日本却是典型的贫油国,石油资源主要依靠进口。而近代以来,在中国东北相继发现可用于提炼石油的油页岩、煤炭等资源,此后东北被打造成为供应日本石油资源的主要基地。也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日本对东北石油工业的掠夺极具典型性、灾难性和罪恶性,甚至可以说,近代东北石油工业的变迁是日本对东北工业掠夺的一个缩影。然而,目前国内对该领域的研究仍处于探索阶段,研究成果有限*主要成果有:《伪满洲国史》(姜念东等著,吉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该书章节之下有一小部分论述石油;《伪满洲国史新编》(谢学诗著,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该书有一节为“‘人肉开采煤炭’与石油梦”。以上两者主要从伪满全史的角度对石油工业进行总体梳理,对一些细节问题囿于篇幅所限尚未展开。专门论述的文章主要是《满铁与日本军方对抚顺油页岩资源的“技术研发”》(王晓峰、孙彤,《东北史地》,2012年第3期),该文主要论述日本“开发”东北石油资源的技术问题。,这为该问题的研究留有很大空间。本文则着重论述伪满石油工业的演变脉络和掠夺性本质,希望能对揭示日本掠夺中国东北工业有所启迪。
一、日本对中国东北石油工业统制政策的确立
早在伪满洲国成立之前,日本就注意到中国东北的石油资源,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开采掠夺。1925年5月,“满铁”和日本陆海军决定建立日处理2 000吨矿石的抚顺页岩油工厂。由于试验炉效率的提高,决定建立日处理4 000吨矿石的炼油厂。[2]该厂于1928年3月动工,次年末竣工,依托该厂,日本加紧了对东北石油资源的掠夺。日本的掠夺行径引起国民政府的多次抗议,1930年4月22日,中国外交部在致日使节书中称:“兹该矿(抚顺煤矿)发现之油母页岩,既非煤类,自不能视为同一矿产,当然不容日本方面擅自开采。”[3]831但日方对此进行狡辩并依然我行我素。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逐渐控制了整个东北地区,开始了对当地石油资源肆无忌惮的开采和掠夺。1932年12月,“关东军特务部提出的液体燃料方策”中提出:“鉴于我国缺乏液体燃料资源,决定开发和确保满洲未开发之资源,以求将来在液体燃料方面做到自给自足,并力求廉价供应一般需要”[4]5,这实际上确定了开发东北石油资源的总方针。措施上主要包括“尽速调查石油及油页岩资源,发现这些资源后,随时制订有关开发保存的方策”,“煤炭液化及低温干馏工业将来随着试验和工业的发展,促进其企业化。”[4]5可见,日本所要开发的东北石油资源包括当时已知的天然石油、页岩油和人造石油,体现了日本对东北石油资源的迫切需要。
1933年6月5日,关东军司令部制定了《满洲石油株式会社设立要纲》(以下简称《要纲》),其中规定,“为了有组织地开发在满洲国防上有重要价值的石油资源并初步做好石油的开采和精炼统制,设立满洲石油株式会社”[5]1。首先明确了“满洲石油株式会社”成立的目的。该《要纲》还规定,“满洲国政府承认石油精炼事业由本会社独占”[5]2。这保证了该会社对石油精炼事业的垄断,实际上也保证了日本对该事业的垄断。1934年2月21日,伪满政府又正式公布了《满洲石油株式会社法》,规定:“满洲石油株式会社为股份有限公司,以经营关于煤油之开采、精制及买卖事业为目的。”[6]明确了该公司为垄断伪满石油开采、精炼和销售之特殊公司,实际上是日军的石油生产供应部。
1934年3月30日,日本内阁通过了《日满经济统制方策要纲》,确立了伪满政府的统制政策,将日、“满”作为一个统一的经济单位进行全面的联合统制,强调了伪满在经济上对日本的附庸地位。此《要纲》将13种产业置于最重要的地位,对于这些产业,要求在帝国政府的特别保护和监督下,由在“满洲”处于支配地位的特殊会社经营。[7]这些产业中就包括石油业。同年11月14日,伪满政府又专门公布了《石油专卖法》,其中规定“石油由‘政府’专卖”,“石油之制造及输出,须经‘政府’许可”,“得‘政府’许可而制造输入之石油,由‘政府’收买”,“石油之批发,由政府指定之批发人批发之,但在特别情形,政府得直接售与需要者。至石油之批发及关于批发之必要事项,由‘财政总长’定之”[8]99。根据此法,东北的石油工业完全处于伪满政府(实则日本)的控制之下。显然,此法令具有很强的排他性,它严重制约了当时在东北的美孚石油公司、英荷壳牌联合石油公司、北美替沙士石油公司、日苏石油公司等其他国家的石油公司。对于此法,英美等国曾进行抵制和抗议,但未能奏效。后来“英美油商乃决意退出伪满经营而放弃其利益”[8]61。至此,东北石油工业完全沦落于日本之手。
这一时期,为了满足日本侵略战争和大肆掠夺东北物资的需要,日伪统治者还制定了新的经济方案。1937年1月25日,关东军通过了《满洲开发五年计划纲要》最后决定案。其中规定:以开发铁、液体燃料、煤、电力等重要基础产业为重点,特别是将对国防上所必需的铁、液体燃料的开发列为重点。其开发目标为煤炭液化和页岩油各80万吨,而当时煤炭液化的生产能力仅为1.4万吨、页岩油仅为14万吨。[9]由此可见日本将石油工业作为开发东北的重点甚至是超重点。此后,日本又于1941年制定了第二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亦将石油资源作为重点物资进行“开发”。
由以上可知,日本通过制定一系列法令一步步地侵夺中国东北的石油资源,牢牢地控制着石油工业,并制定了超高的生产指标,为其侵略扩张服务。日本之所以大力扩张东北的石油工业,并竭力排斥其他资本参与,主要出于以下几点考虑:首先,日本石油资源紧缺,而东北却富于炼制石油的煤炭和油页岩等资源,故日本大力扩张以弥补其不足。其次,石油工业作为军事工业的基础,是重要的军事物资,日本自明治维新后逐步走上军国主义道路,对外奉行侵略扩张的政策,连年进行对外战争,而石油工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战争的进程,甚至关乎其军事命运的成败,故日本将东北的石油工业作为开发的超重点。最后,石油工业是当时东北工业发展的支柱性产业,为电力、机械、纺织、食品等工业提供重要能源,可以说,控制了石油工业就等于控制了东北工业的核心部分,符合日本吞并整个东北、控制东北经济的总目标。
二、日本对中国东北石油工业的分类开采
民国时期,石油从类型上大致可分为天然石油、页岩油和人造石油三类,均成为日本掠夺的对象。
(一)天然石油。天然石油由于使用方便成为日本掠夺的首选。但纵观整个日本侵略东北时期,并未找到大规模的油田,仅在扎赉诺尔和阜新煤田进行尝试。在扎赉诺尔地区,曾发现有天然沥青,据信有石油矿存在,“此矿于民国十六年时,曾经呈请开办,并深得前大元帅张作霖,及黑督吴俊升之赞许,允与投资扶助。嗣以皇姑屯祸发,不幸作罢,近有周金声者,与黑省农矿厅订立租采合同,拟请开办”[10]。这说明官营资本对此矿已经有所重视。但不久九一八事变爆发,此事被迫终止。伪满成立以后,“满洲石油株式会社”于1934年在扎赉诺尔湖西北岸进行试采,但历经数年未有明显收获。“1939年,由东大教授青山秀三郎等实施弹性探矿法,与此同时,继续进行扎赉诺尔湖西北岸深掘试钻,数年后终于找到线索,但尚未呈现出正式油田的模样。”[11]604在阜新煤田,“满洲煤矿会社”进行试钻探矿。“1938年4月,在深度500米至680米之间,采到约200升原油。”[11]604次年7月,在该地区又进行深达2 000米的钻探,资材和人员都是由日本石油公司台湾矿区转来的,但也仅喷出少量原油,由于所产石油太少,未能建成油田。
伪满时期,主要由“满洲石油株式会社”承担石油的开采和精炼工作。此外,日本陆军燃料厂也承担部分原油精制工作。至伪满后期,由于南洋原油来源不畅,上述工厂及相关设备基本闲置。
(二)页岩油。九一八事变前,日本就开始掠夺东北的页岩油资源。1909年,“满铁”在开发胜利矿西大井时,发现一种可燃的岩石,经组织专家研究,初步确定为油页岩。此后,“满铁”和日本海军都进行了炼制页岩油的试验,其中,“满铁”投入的调查和研究费用约为50万日元,召开技术委员会审议多达30次,供试验用的油页岩达7千吨。[12]10可见,为了获得中国的石油资源,“满铁”可谓煞费“苦心”。海军方面也由“军工厂研究部军工大尉金子吉三郎来抚顺进行研究,从大正10年5月到11年4月,发表报告书四册,并制订了在抚顺设立二千吨干馏厂的计划”[12]11。不仅如此,期间还将油页岩送至瑞典、英国、日本等国做实验,并确定了抚顺内热式干馏法,效果明显。
1930年1月,抚顺制油工厂(1940年改名为西制油厂)建成投产,计划年产粗油7万吨、硫铵1.8万吨,创立当时,有页岩破碎工场、页岩干馏工场、粗油蒸馏及粗蜡抽出工场及其他附属设备。[13]该年5月,炼制4 000吨油的设备(50吨的干馏炉80座)开始作业,伪满建立以后,日本加紧在东北的炼油活动。此后,西制油厂多次扩建,产量有了明显提高(表1)。其中,1930年生产原油仅为5.8万吨,1935年产量已达12万吨,此后,西部第二干馏工场亦建成投产,至1941年东北页岩油产量达22.6万吨,1942年产量更达25.8万吨,为战时最高值。
表1 西制油厂产量表[14]66
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后,随着战争的逐步扩大,石油需求量巨大。1939年,日本又提出开发东露天矿,建设东制油厂。在1944年到1945年试生产中,总共生产页岩原油不到5万吨,并因加工装置未建成,页岩原油被送到西制油厂加工。[14]71
(三)人造石油。 所谓人造石油,主要是指煤炭液化。由于日本急需石油,而页岩油又不能满足其需要,且抚顺又有着充沛的煤炭资源,故日本转而研究开发人造石油工业。1928年,“满铁”和海军协商同意共同进行煤炭液化研究。[3]877-8781929年,该研究在实验室进行。1931年,进行小规模工业试验,次年进行中型工业化试验。1934年11月,在日本成立了石炭液化委员会,由陆海军参加研究煤炭液化问题,次年5月,在大连召开的会议上,根据德山海军燃料厂和“满铁”中央试验所试验结果,认为煤的液化是可行的,并建议建设大规模的试验工场。[14]71
1936年5月,“满铁”总裁向日本首相提出建立煤炭液化工厂,同年7月该方案被批准。1939年初,煤炭液化工厂基本建成,此后立即进行试验运转。该年6月依据液相反应炼出煤炭液化一次原油,[3]887即一段加氢生成油。1940年3月,又生产出气相生成油,即二段加氢生成油(航空汽油的原料)。随后,该厂又致力于生成的合理化,利用剩余煤气建成甲醇合成装置。尽管日伪当局在技术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但是由于产率与一次转化率都很低,循环油量很大,成本也很高,因此,人造石油产量很低。更为关键的是,至伪满后期,由于资金、原料和人力的极端不足,尤其是钢材缺乏严重,导致人造石油产量极低。至1944年,该厂仅年产3 260吨石油产品,[15]378与其先前的2万吨计划相比相差甚远。
由此可知,伪满时期日本大肆“开发”、掠夺当时已知的三种类型的石油,但由于客观认识条件和技术水平的有限,日本未能在天然石油方面有所突破,此亦为中国之幸。但对于页岩油和人造石油,日本甚至不顾当时物质条件有限,强力开发、大肆扩张,这使伪满时期东北的石油工业出现“跃进”式的增长,这反映了日本对石油资源的急需,也充分暴露出日本法西斯的贪婪。
三、日本对中国东北石油工业的掠夺
近代以来日本对东北石油资源的掠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产品原料上看,日本基本实现了对石油资源的就地开采、现地掠夺。对原料的掠夺主要以油页岩和液化用煤为对象。早在1924年“满铁”理事赤羽克己就表示:“抚顺煤矿的油页岩在煤层的顶端,成为约120米的厚层,其藏量实达55亿吨。如果进行干馏,平均可得5.5%的原油,上述油页岩所含石油约达3亿吨之巨。这一数量约相当于美国石油藏量15亿吨的五分之一,足供包括海军在内的我国年需100万吨的300年之用。”[16]此时,“满铁”已将东北油页岩储藏量调查完毕,并已盘算好要将炼制的石油用于日本海军。日本海军中将、“满铁”顾问、海军燃料厂厂长水谷光太郎其后也表示:“(抚顺古城子露天煤矿的)煤炭年产约400万吨,其剥离的油页岩平均年产可达600—700万吨。如露天煤矿开采三十年,可得到油页岩2亿1千万吨,从而获得的石油也将达到很大的数量。”“(对于东北所产的3亿吨原油),我国今后每年重油消费量即使以400万吨计算,犹可供应75年。”[12]3-4可以认为,水谷光太郎代表了日本军方对掠夺抚顺油页岩的基本态度,即最大限度地进行开采,并供应给日本。
1942年,东北有油页岩产地13个,其中辽西1个、黑龙江省7个、伪松江省1个、热河省4个。[17]178主要矿区所在地为抚顺、石门寨、罗子沟、凌南五家子、大拉子、公郎头、桦甸盆地、三姓、大城子、九佛堂等,[17]278其中尤以抚顺煤矿为主。从油页岩产量上看,1940年为12 005 995吨,1941年为11 919 155吨,1942年为7 677 684吨,1943年为4 277 413吨。[17]278由此可知,每年油页岩的开采量都非常巨大,如果以含量5.5%计算,也大致可以估算出日本所生产的原油数量。此外,从1942年开始油页岩开采量有所下降,这主要是由于伪满后期人力资源严重不足,资金、设备严重缺乏所致。
对于煤炭液化所需用煤,由于与普通开采之煤在统计上难于区分,且相关资料匮乏,故具体数量难于估算。尽管如此,也能从相关材料上体会到日本的叵测居心。“满铁”总裁山本条太郎曾袒露心迹,表示煤炭液化“问题如能解决,则利用满洲丰富低廉之煤炭以制造成油,其数量实不可胜计。此或成为世界产业经济上之一大革命,亦未可知。此实为吾侪私所期望成功者也”[18]。在此可以感受到一位典型的侵略者对掠夺东北石油资源的渴望和兴奋。伪满时期抚顺石炭液化厂设立于抚顺也是因为最初考虑使用抚顺煤。在《煤炭液化事业计划书》中明确表示:原料煤可随意廉价取得。因为原料产地在抚顺,在抚顺设置的工厂可以节省运输费和其他费用;根据需要,可以取得任意的数量和种类,并能节省贮藏和其他费用。[19]1该厂最初使用抚顺西露天矿的烟煤,但由于其碳氢含量比较高,后改为碳氢含量较低的胜利矿焦煤。此外,“满洲油化株式会社”(四平)主要以西安(辽源)煤作为原料,将厂址设于四平主要是为了靠近辽源煤矿。当然,由于前述原因,直至日本投降为止,所产人造石油数量有限。
(二)从产品流向和流量上看,这些石油产品主要供应给日军,且数量巨大。伪满石油企业成立之初,就确定了将产品供应给日军的宗旨,这在有关石油工业的政策文件中就有明确规定。1932年12月,在“关东军特务部提出的液体燃料方策”中表示:将抚顺油页岩生产的页岩油一部分炼成挥发油,并主要用作军用燃料,如有剩余,再供应民需。[4]6众所周知,石油资源是日本的紧缺资源,几无剩余,因此所谓民需便成了一句空话。在1933年6月5日《满洲石油株式会社设立要纲》中亦规定,“本会社在战时、事变中有义务按满洲国政府指定价格交售日满军所需数量的石油”[5]2。这已明确规定将石油供应给日伪军队是该会社的一种应尽义务。此外,在“满铁”制定的《煤炭液化事业计划书》中亦规定:在销路上,航空挥发油和重油销售给陆海军,汽车挥发油和一部分重油供应“满洲国”专卖总署,甲酚一般是在市场销售。[19]7在此规定人造石油也主要供应给日本陆海军。此外,在日本军官和“满铁”高层的往来信函中亦能看到此种罪恶交易。1933年5月1日,日本海军省次官藤田尚德致“满铁”总裁林博太郎的信函中表示:“以现有设备生产的页岩油归海军使用问题,依据昭和2年4月27日官房机密第96号之3海军次官给贵社社长的答复,谅已知悉。”[3]837这里虽不知双方密约的具体内容为何,但可推断出关于页岩油归日本海军使用问题双方已达成协议。1934年2月20日,“满铁”总裁林博太郎致日本海军大臣大角岑的信函中亦表示,“您们一直用较高的价格购买重油,对此至为感谢”,希望贵军“象过去一样购买是荷”[3]838-839。可见,日本海军购买“满铁”的石油是一种既成事实。
当然,不同石油工厂的产品流向又稍有不同,但归根结底绝大部分都落入日方之手。其中,抚顺炭矿制油工场生产的柴油由海军承购,煤油作为大阪神户一带的家庭燃料,石蜡售与日本精蜡株式会社精炼后再售于日本等。[20]骸炭主要作为电极材料被售于日本内地的东海电极会社。[1]392抚顺西制油厂建成之初着重生产重柴油,提供给日军作为坦克和军舰的燃料。[14]63而“满洲人造石油株式会社吉林工厂”生产的石油产品售与四平之日本陆军第945部队,加工制造陆军用燃料。[21]此外,抚顺石炭液化厂在战败前一直生产飞机和汽车使用的汽油。[22]可见,石油产品的使用主要以日本为主。
由于军用尚且不够,对民用自然多加限制。对于煤油,“民国三十年以前,农村之灯火用煤油,可自由购买,但自三十一年起,因天然煤油进口困难,伪满政府便限制消费。光复前之数年间,对农村用之灯油,几乎毫无配售,农民日常生活之不便,当可想像而知”[23]。曾任伪满洲国总务长官的武部六藏战后曾供认:(伪满生产的石油)到了太平洋战争后期就全部军用了,“满洲”的汽车都改用木炭和酒精。[24]221可见,由于日本奉行军需第一的政策,民用石油严重不足,东北民众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
至于产品流量方面,虽然相关资料较少,但是基本上也能反映出当时的原貌。如抚顺西炼油厂从1930年至1943年生产重油合计842 861吨。其中“满铁”自用37 785吨,占4.5%;当地销售28 850吨,占3.4%;日本海军使用达776 226吨,占92.1%。[25]抚顺西制油厂是当时东北最主要的石油工厂,所产石油占东北的大部分,其产品流量和流向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且据以上可知,“满铁”自用和海军使用合计达96.6%,占绝大多数份额。至伪满末期,民用更是被竭力压缩,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另根据西制油厂1940年生产成绩可知,该年生产重油70 068吨,海军利用64 579吨,占90%;生产二号重油3 789吨,海军利用3 564吨,占94%。[3]875可见,海军利用率基本都在90%以上。此外,古海忠之战后也供认,伪满洲国从1937年至1945年8月对日援助的液体燃料达52万吨。[24]299总之,伪满时期日本掠夺东北大量的石油资源,这已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三)从人力剥削上看,东北石油工人遭到日伪当局残酷无情的盘剥,身陷苦海。在“满洲油化株式会社”(四平),日方将工人分为三种:一为里工,是固定工人,日本人以免当劳工、免去青年所受训和免国兵漏等差役为诱饵,加重对工人的压榨剥削。普通工人每天工资只有5至7角钱,大工匠也只有1元钱,即使如此,获得这样的工作也要托人作保,花钱送礼。二为包工,是由包工头招来的临时工人,厂里管包工事物的都是日本人,工人把他们叫做“柜头”,把厂外包工的日本人叫“工头”,把中国人充当狗腿子的叫“小工头”。[15]380三是劳工,劳工没有工资,经常忍饥挨饿,还要饱受折磨,很多人由于积劳成疾而病倒,甚至死亡。在石炭液化厂,厂方将中国工人分为牌子工、临时工和包工三种。“牌子工、临时工大部分是本地人,其中一部分是十一二岁的童工;包工是汉奸、把头从山东、河北等地骗来的工人,这些人每天由把头领进厂来干活。”[14]74为了最大限度地掠夺石油资源,日方甚至使用中国的童工,这些工人稍有不从,就要遭受皮肉之苦。可见,当时日方并没有把中国人当人来看待,而是作为奴隶进行奴役。
在工资待遇方面,中国工人工资极低、生活困苦。在“满洲油化株式会社”(四平),由于包工要受到日本人、包工头等的剥削,所以工资一般只能得到金额的三分之一,至多三分之二;在石炭液化厂,中国工人的工资最高一天只有日元3角6分,相当于当时日本厂长、系主任工资的三四十分之一。[14]74显然,这些钱根本不够一家人生活所用,所以很多工人吃糠咽菜,甚至是橡子面。在抚顺的石油工厂,“那时候大多数工人都是单身汉,根本没有条件成家,这些人住的是七八十人挤在一起的大房子,秫秸夹泥坯的臭油房,冬天风雪交加,冷得象座冰窟,雨天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穿的都是更生布,补钉连补钉,满身上下都是油诟。工人从来没有节假日,从未休过星期天,有时一天工作时间长达十一二个小时”[14]74。可见,中国工人生活在水深火热的苦难之中。在西制油厂,1943年日方从关内抓来3 000多人充当劳工,由于工作疲劳过度、饥寒交迫、病疫发生,不到一年就死去300多人,尤其是冬天死的人更多。[14]74-75日方视中国人命如草芥,中国工人连最基本的生存权利都难以保障,挣扎在死亡线上。
由以上可知,伪满时期的石油工业虽然脱胎于民国时期,但在该时期变化明显,石油产量迅速膨胀。从表象上看,伪满洲国的石油工业的确有了明显的增长,但是此种增长不过是为日本侵略扩张和殖民统治提供更多的物资保障。而且从石油的产品原料、流向和流量以及日本对石油工人的剥削等方面,都暴露出日本对东北石油工业的掠夺性本质。可以说,该时期东北石油工业产量的提高主要是建立在对中国资源的极大消耗和对中国工人的残酷剥削之上的。从目的上看,石油工业的膨胀不过是为了满足日本对外侵略所需的庞大的军用物资,是日本“以战养战”政策的一种变形。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石油作为战时紧缺物资,甚至被日本称为对外战争的“血液”,因此日本采取一切手段掠夺中国东北的石油资源。但是客观事实不以日本统治者的意志为转移,至伪满末期,由于其资材的缺乏、能源的短缺、人力资源的不足和交通运输的中断,其石油工业的生产迅速萎缩,这也从军需物资的角度决定了其战争失败的不可逆转。总之,日本对中国东北石油资源的掠夺,造成环境的破坏和物资的极大损耗,也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灾难,但日本法西斯最终也难逃灭亡的宿命!
[1]工業化學會満洲支部.満洲の資源と化學工業(增訂改版)[M].东京:丸善株式会社,1937(昭和12年).
[2]満史会.満州開発四十年史(下卷)[M].満州開発四十年史刊行会,1964:164.
[3]谢学诗.满铁史资料(煤铁篇)[G].北京:中华书局,1987.
[4]満鐡經濟調查会.満洲石油統制方策[B].长春: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资料馆(07073).
[5]満洲石油会社設立要綱[M].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A08072647400.东京:日本国立公文書館.
[6]李茂杰.伪满洲国政府公报全编(第11册)[G].北京:线装书局,2009:411.
[7]日満経済統制の方策要綱[M].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A08072109600.东京:日本国立公文書館.
[8]费哲.战时石油政策[M]//陈允文.战时经济丛书.北京:商务印书馆,1940.
[9]満洲產業開発5年計画綱要[M].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A09050546900.东京:日本国立公文書館.
[10]东北文化社年鉴编印处.东北年鉴[M].奉天:东北文化社,1931:1193.
[11]満洲国史編纂刊行会.満洲国史[M].満蒙同胞援護会,1971(昭和四十六年):各論.
[12][日]水谷光太郎.満洲に於ける液体燃料事業の回顧と展望[B].长春:吉林省社会科学院满铁资料馆(04792).
[13]抚顺矿务局编译委员会.抚顺页岩油[M].1950:47.
[14]抚顺石油工业志编委会.抚顺石油工业志[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89.
[15]孙邦.经济掠夺(伪满史料丛书)[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3.
[16]日本石油問題と撫順産油母頁岩の価値[M].9.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A08072008700.东京:日本国立公文書館.
[17]东北财经委员会调查统计处.伪满时期东北经济统计(1931-1945)(东北经济参考资料二)[G],1949.
[18][日]山本条太郎.满铁会社经营之基础[J].东方杂志,1928,(12):60.
[19]石炭液化事業計画[M].アジア歴史資料センタ-:レファレンスコ-ド,A09050524100.东京:日本国立公文書館.
[20]工業化學會満洲支部.満洲の資源と化學工業[M].东京:丸善株式会社,1933(昭和8年):407.
[21]东北财经委员会调查统计处.伪满时期东北厂矿基本资料(工厂篇化学)(东北经济参考资料三)[G].1949:27.
[22]松村高夫.15年戦争期にぉける撫順炭鉱の労働史(上)[J].三田学会雑誌93(2),2000,(7):46.
[23]东北物资调节委员会.东北经济小丛书(下册化学工业)[M].1948:105.
[24]中国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东北经济掠夺(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G].北京:中华书局,1991.
[25]満鐡撫順炭鉱.撫順炭鉱統計年報[G].1943(昭和18年):26.
〔责任编辑:曹金钟孙琦〕
2015-06-02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委托项目“吉林新发掘日本侵华档案中若干重大侵华罪行研究”(14JZDW006)
孙瑜(1978-),男,吉林通化人,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博士,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从事中日关系史、东北地方史研究。
K264
A
1000-8284(2015)09-019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