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收入来源与基层秩序
2015-02-26贺雪峰
贺雪峰
毫无疑问,村干部是农村的精英,一般而言,其个人能力和社会关系都会超过普通村民。在一般的中西部农业地区,村庄缺少资源,村集体经济也十分薄弱,作为行政体系末端的村干部并非国家公务员,不能获得公务员工资,只能作为不脱产干部获得误工补贴。这样的误工补贴不仅远低于公务员的工资收入,而且远低于农民工进城的务工经商收入。在以前农村相对封闭、农民收入主要来自农业和农村工商业的时期,村干部一方面从事家庭经营,一方面兼职当村干部,获得误工补贴,收入并不低于一般村民;而在当前农村社会全面开放,农民可便利进城,且绝大多数农村青壮年劳动力都已进城务工经商的情况下,作为村庄精英的村干部却因在任而无法进城务工经商,只能继续留村经营。若没有足够的村庄经营收入,仅靠误工补贴,村干部的经济收入就会远低于外出村民,村干部的职务就很难继续担任。因此,我们需要考察当前村庄边界开放背景下村干部收入的来源情况。
前不久在湖北罗田县调研,顺便调查了此问题。
我们调查的罗田县大河岸镇属于大别山区,经济不发达,按目前的村干部报酬,主职村干部如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每年收入10000元左右,一般村干部8000元左右,平均起来,村干部报酬(含全部的奖励)每月不足1000元,这与当地公务员每月约3000元工资有很大差距,甚至远低于大学生村官每月2000元的工资。
因为工资比较低,村干部就需要有其他生产和经营性收入以维持生计。首先,村干部一般都有承包地,自己耕种,面积不大,收入有限,但确实是收入的补充。村干部年富力强,又是村庄权威人物,有可能将外出务工经商农户不再耕种的承包地低价流入,从而扩大种植规模,形成适度规模经营。
其次,作为村庄精英,村干部在村庄中有众多良好关系,这使其可能成为农资经销的基层代理人,如小作坊主、小店主、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提供者、农机手、农村保险代理人、金融代理人、农产品收储贩卖人等。总之,他们通过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获得收入。
再次,村干部还可以利用各种机会来获利,比如承包集体水库鱼塘养鱼,承包山林种果树,发展养殖业,等等。他们还有机会利用自上而下的转移资源来充当农村科技示范户,推广新型农业技术,借此获取收入,等等。
举例说,罗田县大河岸镇石缸山村村支书陈长明担任了30年村支书,最近几年,他在当村支书的同时还做了几件事:他是全村第一家种茶的,每年茶叶纯收入约2万元;也是全村第一个养羊的,现在养有36只羊,每年收入也有大约2万元;还有在山上种树,一般农户种树,前期管理不到位,树苗很快被杂草荒死,陈书记通过精心管理,在10多亩自留山上种出了繁茂的树林;陈书记还是当地人寿保险的代理人。此外,他还开过拖拉机,办过养猪场,甚至搞过客运。因为他所在的石缸山村是山区村庄,他利用山区资源优势获得了每年远高于村支书报酬的收入,年收入也比外出务工收入要高。
汪家咀村支书张亚国,也是通过种田、种板栗、养猪、开收割机等弥补报酬的不足。他说,村干部必须要搞副业,只靠当村干部的万把元收入日子是过不下去的。
以上都是一些老村干部,任期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他们刚当村干部时,农村劳动力还未大规模外出务工经商,他们的报酬再加上务农收入比一般只从务农中获取收入的农户要高,因此成为农村中有较高经济收入、较广社会关系、一定政治地位从而有面子、有威望的人。一旦农村劳动力普遍外出务工经商,而且可带回大量现金。建新房时,这些老村干部,除他们子女已成年且有较好工作(村干部子女考上大学或在外正式工作的机会多于一般农户),若没有足够的副业收入,就会落入村庄贫困人群。他们必须自救,因此必须在农村寻找各种获利机会,也因此需要在农村仍未被资本完成产业一体化的各个环节中获取可能利益。如果找不到这样的获利点,他们就很可能不再当得成及当得起这个村干部。
此外,还有一类群体值得留意,那就是我们所称的“中坚农民”群体,即年富力强的农民。他们通常会在农村找到除自家承包地以外的获利机会,包括租种他人耕地以达到适度规模经营,规模养殖,手工艺人,拖拉机手,等等。正是这样一些可以留守村庄,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且家庭生活完整的中坚农民为村干部提供了最佳后备人选。这些人既然留守村庄,并有来自村庄的稳定收入,自然也愿意当村干部,以扩大社会关系网络,获得政治资源,获取当村干部的误工补贴。
无论如何,当前农村中,村干部与留守农村的中坚农民之间形成了亲合联系,包括村干部在内的村庄中坚农民成为村庄治理的骨干力量,是农村秩序得以维系的关键。滋养壮健中坚农民的又是当前农村中仍然存有的多元获利机会。一旦资本完成农业产业纵向一体化,获利机会就会失去,中坚农民也就失去了存在空间,从而消灭了农村精英最后可能留村的空间。
当前各地政府都在农业现代化的政策口号下大力推动农业产业一体化,中坚农民存在的空间也因此渐渐被消灭。在中国将长期有数亿农民无法进城且进城失败之后还要返乡的背景下,从治理角度看,这样的农业现代化,后果可能不容乐观。
当前一些地方为了提高村干部积极性,考虑将村干部正规化,提高报酬,让村干部可以脱产化和专业化,以解决兼业问题。但是,中国几千年历史上,在国家与社会之间都有一个中间缓冲地带,正是村干部非官非民的身份和以此为基础的村民自治制度,为国家政策提供了较好的管理弹性空间。村干部一旦正规化,村民自治就失去基础,国家力量也就难以应对农村社会的复杂性、多样性。
这个意义上讲,在未来相当长时期,仍然由村干部不脱产来解决基层治理基本秩序问题有其合理性,其前提则是农村社会本身在经济上的多样性。可以说,小农经济需要有当前不脱产的以村干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体系的“统筹”,同时又正是小农经济为农村基层组织体系的运转提供了经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