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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

2015-02-25

学习与探索 2015年1期
关键词:马寅初李斯特学说

严 鹏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武汉 430079)

·经济学理论与思潮新探索·

民国时期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

严 鹏

(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近代史研究所,武汉 430079)

虽然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在清末已经被中国人所知晓,但是清末民初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主要为零星介绍。1920年代初,通过主流经济学家马寅初的演讲,一种简化的李斯特学说得以在华传播。1925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刘秉麟撰写的国内第一本较为系统介绍李斯特经济学说的著作,可以认为是李斯特经济学正式被引入中国的开端。同年,李斯特的著作也被译成中文,并于1927年出版。李斯特经济学于此时被引入中国是与国民革命的形势相适应的。此后中国知识界对李斯特学说的引介又趋于零散化,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主要靠对相关学者思想的渗透,进而对中国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李斯特经济学;经济思想史;中国经济学;国家经济学;马寅初;民国时期

李斯特(Friedrich List)是19世纪德国历史学派经济学家的先驱,其学说以国家主义及保护主义为基本内核,对德、日、美等国的工业化及崛起居功至伟。今天,创建一种新李斯特主义经济学仍是后发展国家竞逐富强所应当追求的理论创新[1],而这种创新有赖于经济思想史研究对传统的创造性转化[2]。因此,梳理李斯特经济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历程便成为一个基础性的学术工作。李斯特经济学早在清末即已传入中国,但直到1925年才真正得到较完整的引介。民国时期,中国经济学界以英美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两大主流,但中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实际地位,使得李斯特经济学说对中国经济学家而言具有特殊的吸引力,并成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思想武器。

一、清末民初之滥觞:李斯特学说的零星介绍

西方经济学之正式传入中国,一般以严复翻译亚当·斯密(Adam Smith)之《原富》(今通译《国富论》)为嚆矢。《原富》起初于1901年交由南洋公学出版,不久即因版税问题而改由商务印书馆印行。当时,日本人已用“经济学”翻译economics,严复则将其译为“计学”。然而,严复的译法在与日本译法的较量中,最终败北。究其原因,清末译自日本的书刊数量太多,垄断了中国西学的话语体系,而严译书刊只在市场上占一小部分[3]。由此可以推论,在中国经济学的萌芽阶段,日本经济学界对中国施加了巨大的影响,而这一历史机缘意外地赋予了李斯特经济学说在中国传播的契机。直到20世纪初,中国仍只有一个严复译介亚当·斯密,而这几乎构成当时中国系统引进西方经济学的全部内容。然而,早在19世纪后期,李斯特就在日本赢得了皈依者,“自由放任的经济理论不如德国历史学派的以国家为中心的经济理论具有吸引力”[4]。因此,在日本经济学话语体系大规模进入中国并取代严式话语体系的同时,李斯特学说也就一并传入了。

清末民初,以日本思想界为中介向中国传播西学新知的启蒙者首推梁启超,而梁启超也确曾短暂涉足过经济学。据森时彦的研究,梁启超开始接受西方经济学说时,立足于古典学派的观点,并从儒家经典中寻求自由贸易论的根据。但受到日本学者的影响后,梁启超的思想转向了德国历史学派的“保育主义”。梁启超之转向,是因为他“终生都在思考如何使中华民族摆脱危机”,而他意识到了德式国家主义经济学比英国古典经济学更适用于面临亡国危险的中国[5]。梁启超的心路转变在近代中国颇具典型性。不过,梁启超终归不是经济学者,他对于经济学的探讨也没有持续、深入地进行下去,故李斯特的学说并未借由梁启超在中国传播开来。

然而,现有史料证据表明,受日本影响,在清末学堂的经济学讲授中,李斯特已经被提及。1911年,熊元楷、熊元襄两兄弟将其在京师法律学堂所学各门课程的听课笔记整理、汇编成《京师法律学堂笔记》丛书22卷,刊行于世,其中即包含《经济学》。京师法律学堂的教师基本上为日本法学家,但目前并不确知由何人讲授经济学,据学者王红曼推测,因该笔记直接引用严译《原富》,故授课教师可能为中国人。不过,不管该门课程由中国人还是日本人讲授,从课程名称使用“经济学”而非“计学”来看,其受到日本经济学话语体系的影响无疑更大。实际上,该笔记开宗明义即曰:“经济学为形而上学之一,于人间社会学中,为主要之分科。”[6]值得注意的是,“社会学”为日本创造的术语,严复所译为“群学”,而“人间”一词在日语中有“人类”之意。短短一句话,已经显示出日式思维残留的痕迹。唯其如此,在这本笔记中,能论及李斯特与德国历史学派,并给予较为肯定的评价。该笔记提到李斯特,系介绍经济发展的阶段划分问题时,举出了“德国保护学派李斯特之分类法”。尽管笔记认为李斯特所划分之阶段在细节上不无问题,但也指出其学说反映了各国经济大体上的演化趋势[6]13。值得注意的是,笔记视李斯特为“保护学派”学者,将他与历史学派学者区分开来,这一细微的分别显示出课程讲授者对李斯特的认知当不止于表面。综观整本笔记,明确提到李斯特的地方似仅此一处,但笔记中有不少内容是赞同李斯特主义的。首先,笔记称经济政策“古今不同,大抵因乎国情与时势而异其宜,未可执一而论也”[6]11,这种历史主义态度与李斯特的方法论相吻合。其次,笔记认为,“社会上全般之福祉”的实现是“国家之职务”,且“无国家之权力以保护之,则目的终不能达”[6]11。这又是鲜明的国家主义立场了。最后,在讨论“自由主义”与“保护主义”这两大“外国贸易”(即国际贸易)之学说时,笔记虽认为两种主义“各有短长”,但特别指出:“中国各种产业,现在俱极幼稚,论理宜用保护政策,以防外人之竞争,无如进口税率,因为条约所限,不能自由加减,虽欲施其保护而无由,殊可慨已。”[6]108这番话可谓深得李斯特主义之神髓。京师法律学堂的经济学讲授者旗帜鲜明地拥护以关税为手段保护中国幼稚产业的李斯特主义贸易政策,但也指出中国因关税不自主而造成无法采用产业保护政策的困境。到了民国时代,经济学家们评议李斯特学说时,仍不脱离这一大的话语框架。

京师法律学堂的例子表明,20世纪初中国的经济学课堂上已经开始出现李斯特的名号,而1914年发表在《谠报》上的一篇文章《论保护政策与国民经济之关系》则对李斯特学说有了更详细的介绍。《谠报》于1913年4月在日本东京创刊,系中华民国进步党留日东京支部所办。所谓进步党,是民国成立后,在袁世凯支持下,由非国民党势力联合组成的一个政党。《论保护政策与国民经济之关系》一文的作者为徐钟英,目前难以查考其生平事迹。不过,由于《谠报》为中国留日人士所办,徐钟英或为清末民初数量庞大的中国赴日留学生之一员。如果这一推测成立,则不难解释徐钟英何以能对李斯特有较详细之介绍。徐文将李斯特译为“李氏”,称:“李氏F. List本历史学派,而以生产力为基础,其立论,重国民团体,谓经济上之发展,必经种种之阶级,以经济团为主脑之,国家有助长发达工业之义务,行教育的关税,以养成国民之生产力,尤为至要云云。执是说也,吾人欲为国民养成熟练之技术与联合之生产力,宜拥护将来之大利,而牺牲目前之小利。”[7]这段介绍极为简练,但已描绘出李斯特学说的轮廓,包括生产力理论、国家主义理论、保护主义理论,以及经济发展阶段论(徐译为“阶级”)。与京师法律学堂授课者将李斯特归为“保护学派”不同,徐钟英称李斯特属于“历史学派”。如果对德国历史学派采取广义上的定义,则徐说并无不妥,且此后民国绝大部分经济学者亦执此说。不过,比起京师法律学堂经济学笔记,徐文对李斯特的介绍显然要丰富得多。尤为可贵的是,在前述引文中,徐钟英已经注意到了李斯特主义经济学重视长远发展而非短期目标的战略性。进一步说,徐钟英本人对李斯特学说持肯定态度,且希望中国采取李斯特主义经济政策。他称李斯特的学说在经济学者中“几无人反对”,这显然是夸大之词,其背后反映出的思想是徐钟英自己充分认可李斯特学说的正确性。而这种认可,源于徐钟英对自己祖国现状的关切,他看到了中国在20世纪初的处境与李斯特时代的德意志相一致,故他写道:“李氏生于德国产业幼稚之时,痛恨政府误采自由贸易,而提倡保护贸易者,其所处正与我国现在情形相吻合。吾之草是篇也,亦犹李氏之志而警告国人者。愿我国民再复思之。”[7]11由是,尽管《论保护政策与国民经济之关系》介绍了若干种学说,但其最终落脚点还是李斯特的理论。

徐钟英的文章除了介绍李斯特之外,还简单地介绍了与李斯特关系至为密切的美国财经国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称:“哈密尔德Hamilton提出美议会之制造报告书,谓国家徒恃农业发达,经济上难期满足,必发达工业以济之,美赖是言而日趋于盛。”[7]3徐钟英介绍汉密尔顿的目的,与他推崇李斯特一样,是希望将美、德这两个曾经的后发展国家的崛起经验告诉祖国同胞。在20世纪初,老牌工业大国英国已难以抵挡美、德这两个后起之秀在经济领域发起的凌厉攻势,而徐钟英认为这是经济政策选择的结果,称:“英国之所以失败者,非工业之不发达,实自由贸易败之也。美德之所以制胜者,虽由工业之进步,实保护贸易有以致之也。吾故曰,贸易之由保护而自由者,为国家正当之政策,然世界经济区域,未至相当之程度,而率先行自由政策者,必受其殃。”[7]9-10因此,所谓“先进诸国经济历史具在”,这种来自真实世界的经验教训,是李斯特主义对徐钟英乃至此后中国学者产生吸引力的基本原因。

总体而言,经济学这一学科在中国形成较迟,清末民初西方经济学的在华传播存在着两条路线:一条系由严复翻译《国富论》而将亚当·斯密的学说引入中国,另一条则是在中国知识分子大规模留学日本的风潮下直接移植日本经济学话语体系。从某种意义上说,日式经济学话语打败了中国本土的严译话语,但是,无论从专业性、系统性还是科学性来说,日本经济学在当时都远远胜过只翻译了一本《国富论》的严氏路线,故这一结果对于中国经济学的发展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同时,由于日本经济学与德国经济学的渊源,李斯特学说得以日本为中介传入中国,这也是宗奉斯密的严氏路线所不能比拟的。不过,综观清末民初李斯特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只能算是零星介绍。就以徐钟英的《论保护政策与国民经济之关系》而言,也并非专门为介绍李斯特而撰写,且其所刊载之《谠报》为一边缘化之短命小报,故其影响当至为有限。不过,在这一时期,部分中国知识分子已经开始自觉地运用李斯特学说为武器,呼吁保护主义经济政策的施行,可以说,李斯特经济学说在中国传播的基本动因与内涵已初步成型。

二、马寅初20世纪20年代之演讲:简化版的李斯特学说

中国的经济学真正成型于20世纪20年代,而这与一批留学英美的留学生回国有密切关系,在这些留学生中,马寅初为其翘楚。有当代学者认为民国时期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经济学界占据着主流地位[8],此说虽不无可商榷之处,但马寅初也曾在20世纪30年代指出:“试一观各大学经济学科所用之教科书或参考书籍,几全部皆为英美式。单就经济学原理论,以自由主义派(liberal school)所著者最为通行。虽各教授自行编著讲义,亦多宗之。”马氏亦同时指出其原因在于“担任教授者多为英美留学生,渊源有自,便于讲授”[9]。自然,马寅初本人亦属于自英美归国的“担任教授者”之一员。因此,由于20世纪20年代中国归国留学生群体的主流由留日学生转为留英美学生,依赖留学生输入中国的经济学说也就以英美经济学为显学了。

初看起来,英美自由主义经济学在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确为主流,但不可忽视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足以与英美经济学分庭抗礼。颇耐人寻味的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中国的早期传播过程中,日本学者河上肇等人再一次成为中介。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与德国历史学派一样,在日本经济学界的地位要大大超过英美自由主义经济学[10]。因此,清末民初西方经济学在中国传播的两条路线,到了20世纪20年代各有其继承者:留学英美的归国留学生俨然传承了严复衣钵,将英美主流经济学引入中国;留日学生则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早期在华传播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两条路线自然存在着竞争关系,其对立亦不止于学术层面的争鸣,背后更包含着左右中国前行方向的政治意志的角逐。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与马克思主义争夺话语权的战斗中,英美派经济学家马寅初竟引李斯特学说为奥援。

1922年5月,马寅初在北京中国大学商学研究会做了题为《马克斯学说与李士特学说二者孰宜于中国》的演讲。在这里,“马克斯”与“李士特”分别即指“马克思”与“李斯特”。毫无疑问,作为英美派经济学家,马寅初对马克思与李斯特都不宗奉,不过,就这两者比较来说,他认为李斯特的学说更适合于当时的中国。1922年时,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已经获得较广泛的传播,李斯特学说则少有人议论,故马寅初称:“今日演讲之目的,无非欲使吾国学子,知有李氏之学说而已。”[11]222由此可见,李斯特虽在清末民初即已为中国人所知,但对他的介绍过于零散,影响不大。反过来说,以马寅初作为当时中国经济学界领袖所享有的号召力,他的这次演讲对于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当能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马寅初使用的“李士特”这一译名,此后被李斯特著作的中译者以及中文传记的撰写者所沿用,可作为马氏此次演讲影响力的一个佐证。

在演讲中,马寅初对李斯特的生平等介绍不多,主要着眼于其保护主义政策,并认为该种政策是李斯特学说更适合于中国之所在。马寅初认为,1922年的中国与李斯特时代的德国有四点相似之处:其一,国家“四分五裂”,1840年的德国如同“中国现时之各省”;其二,关税制度的“废滞”;其三,企业家“请政府实行保护政策”,而无论在中国还是德国,均以纺织业的呼声“最为有力”;其四,政治上虽不统一,但商务上已先行统一,以中国的情况论,即“如全国银行商会,其公会之设立,可以见之矣”[11]223。马寅初关于中国商务已经统一的论点是不成立的,当时中国虽有各类商会及同业公会,但此类组织并不能对行业施加有力的控制与引导,与德国的行业协会相去甚远。不过,中国确系一个四分五裂的后发展国家,这一点与李斯特时代的德意志是一致的。正是基于这种国情上的一致性,马寅初认为在德国发挥了巨大作用的李斯特学说可以为中国所用。进一步说,他认为中国对保护主义政策的需求比李斯特时代的德国更为迫切。

马寅初在李斯特与马克思之间所作的选择,实际上是希望用推行保护主义政策等技术层面的努力,来化解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于所有制变革这一根本性问题的诉求。这与马寅初一贯所持的中国病在生产力落后而非劳资矛盾的观点是一致的。在这样一种更为重视生产而非分配的思路的主导下,马寅初选择以生产力理论为基础的李斯特学说可谓恰到好处。不过,尽管马寅初在演讲开始时声称他要“详述”李斯特的学说,但在整个演讲中,他并未深入涉及国家主义政治—经济观、历史主义方法、生产力理论等李斯特学说的基本内容,只是围绕李斯特的保护主义政策推论加以阐发。而且,马寅初对保护主义政策的阐发也并未依托李斯特的著述来展开,仅仅是借李斯特之名在表达他自己的相似的见解而已。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恐怕是因为马寅初本人究竟是英美派经济学家,不熟悉德国经济学。他在演讲中提到“李氏所著之书,英人Sloyad已在1885年译出,名为The National History of Political Economy”[11]223,就犯了常识性错误,盖李斯特名著的英译本名为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英译者则为Sampson S. Lloyd。当然,不排除这些错误为演讲整理出版时作者或编辑的手民误植,但马寅初彼时是否真的读过李斯特的原著英译本亦可存疑。简言之,马寅初固然推崇李斯特学说中的保护主义政策,但他援用李斯特的用意不在于李斯特本身,更多地还是希望借此对当时正在中国蓬勃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加以排挤。马寅初曰:“况中国所宜解决之事甚多,如货币改良问题,公债,交易所,国际贸易等等,均甚重要,又何暇空谈马氏之学说乎?”[11]228所以,马寅初确实“非主张李氏”,他对李斯特的选择只是因为李斯特的学说面向技术层面的问题,但在马寅初的实用主义逻辑观照下,李斯特学说仅代表保护政策等特定问题的解决思路,此外,如货币改良、公债、交易所等问题,尚有别家学说可供参考。

1925年8月15日,马寅初在上海学生联合会发表了一篇名为《中国经济之分裂》的演讲,在演讲的最后,马寅初又提到了李斯特。有趣的是,这篇演讲词又将李斯特译为了“立斯德”,由这种随意性可以猜测马寅初在20世纪20年代前期对李斯特并非特别看重。在这篇演讲提到李斯特的部分,马寅初再次强调了德国昔日的情形与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相仿,只是德国由于李斯特“倡对内取自由贸易,对外采保护政策”,而俾斯麦“行其学说”,所以能“顿然富强”[9]508。在此,马寅初还是将德国视为中国统一的榜样,并以李斯特学说来激励国人。透过这两次演说,一种简化版的李斯特学说在中国语境下生成了,即“对内取自由贸易,对外采保护政策”。换言之,马寅初对李斯特学说所赋予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其一,谋求国家统一;其二,保护幼稚产业。这两点,在清末民初即已成为中国人对李斯特学说的功能的概括,马寅初又将其进一步提炼,并进行了更为广泛的宣扬。

综上所述,20世纪20年代初,在经济学界及社会上拥有巨大影响力的马寅初,通过他的演讲,使长期以来在中国几乎从未被公开讨论的李斯特学说进入了知识界的视线。必须指出的是,马寅初本人并不信仰李斯特主义,甚至对李斯特学说缺乏深入了解,他援用李斯特学说,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为了抵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对中国知识界的冲击。但是,马寅初基于其渴求国家统一富强的爱国心,对李斯特学说的政策主张还是颇为推崇的。而马寅初本人的影响力也有利于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哪怕其内容是大为简化的,但毕竟使李斯特学说进入了主流话语内。因此,马寅初的演讲为1925年李斯特主义经济学正式传入中国做了极好的铺垫。

三、关键性的1925年:李斯特经济学被正式引入中国

由于近代中国引进西方经济学说主要依赖留学生群体,故日本和英美的经济学先后成为中国经济学界最主要的知识源头。相形之下,由于早期去德国留学的中国学生较少,包括李斯特经济学在内的德国经济学说也就很难直接被引入中国。这种情况到了20世纪20年代逐渐发生改变。当时,德国受凡尔赛条约压制,国内经济不景气,生活成本对留学生而言相对较低,这在客观上吸引了大批中国学生赴德学习。而这一变化也为李斯特经济学被正式引入中国提供了契机。1925年作为关键性的一年,发生了两件事:其一,中文世界第一本专门介绍李斯特生平及其学说的著作在中国出版发行;其二,李斯特的传世名著《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于是年被译为中文。这两件事情均意味着中国人开始系统、完整地传播李斯特主义经济学。

为李斯特立传的中国学者是刘秉麟,1925年11月,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刘氏所撰《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刘秉麟为湖南人,生于1891年,1913年入北京大学经济系学习,1917年毕业后回湖南高等商业学校任教,1919年担任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教务长,1920年出国留学,先后就读于英国伦敦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和德国柏林大学经济系研究员班。1925年,刘秉麟学成归国,出任上海中国公学大学部商学院院长,后于1932年到武汉大学任教,于1956年逝世于武大。从刘秉麟的履历可见,他一度留学德国,这使他能够直接阅读德文文献。实际上,可以认为刘秉麟留学德国后才真正接触到李斯特。1919年,商务印书馆曾出版刘秉麟撰写的《经济学原理》,该书未直接提及李斯特,即使谈到德国的关税保护也只以“俾士麦在德采保护政策”一笔带过[12]99。这显示出为李斯特立传的刘秉麟自己也有一个认知上的转变过程。除《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外,刘秉麟还撰有《亚丹斯密》《理嘉图》等经济思想史著作,向中国人介绍西方经济学大家。不过,由于当时中国知识界对亚当·斯密、李嘉图等古典学派学者已知之甚多,今天看来,刘秉麟对李斯特的介绍是更具历史意义的。

《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初版于1925年,1931年4月曾收入《经济丛书社丛书》再版。1930年,该书以《李士特》为名,收于商务印书馆的《万有文库》中印行,书中内容没有改动。1933年,该书又出过一版,但内容仍无变更。从1925年8月刘秉麟为该书写的《自序》看,他在1924年暑假已完成《亚丹斯密》和《理嘉图》的写作,但在《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出版时,这两本书尚在印刷过程中,并迟至1926年才出版。而刘秉麟在写作李斯特传记时,还同时着手撰写《马克思》。刘秉麟撰写这几位经济学家的传记,是为初学者服务,目的在于引导中国学生去了解经济学各主要学派创始人的思想。他写道:“以经济学而言,派别虽多,而其间最重要之本,能代表一派者,为初学计,不可不择几本读之。”[13]2由此可见,刘秉麟将李斯特视为一位可与亚当·斯密、马克思并论的开宗立派的经济学大师。不过,在1919年的《经济学原理》中,刘秉麟却将马尔萨斯、李嘉图和萨伊视为斯密之后“谈经济学最有声望者”,对李斯特则未置一词[12]6。这表明在20世纪20年代前,中国经济学界对李斯特大体是漠然视之的,刘秉麟即为一例。而刘秉麟的转变,当与其渡德留学有关。

与马寅初一样,刘秉麟不是李斯特的信徒,但他对李斯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认为李斯特之学说对当时的中国具有重要的价值。在刘秉麟看来,李斯特学说对于中国的启示有如下数点:其一,李斯特重视国家这一经济发展的基本制度,刘秉麟对此高度认可,称:“即以社会主义言,岂有乱法横行之政府,而能实行经济上之国有事业者乎?即以个人主义言,岂有兵匪蔽地之国家,而能使私人经营之事业,尽量以发展乎?”其二,李斯特以“国内统一”作为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刘秉麟亦深表认可,谓:“李士特以为德国经济事业,不谋发达则已,否则非先谋国内统一不可。自吾人观之,吾国今日经济事业不能发达之原因,其故亦可由此而推求之。”其三,李斯特揭示了经济利益被民族国家的国界线分割这一基本事实,这对于当时深受英美自由主义经济学影响的中国知识界尤其具有解毒之用。刘秉麟意识到“吾国人士之稍识经济学理者,常受英人著作之毒,谓经济事业无国界”,而他反诘曰:“试问各国之政治家,对于世界之经济事业,是否毫无一国界观念,存于其间乎?”他认为真实世界的情形是:“斯密自由交易之抽象说,实非可语于今日之普通政治家者。”[13]3-5驱使刘秉麟为李斯特立传的动机,正是这种立足于真实世界与中国国情的现实感。刘秉麟指出:“吾国今日研究经济学之人不少矣,顾未闻有分为各派,尽力研究,以发挥前人之说者。”[13]5实际上,相对于英美自由主义学派和马克思主义学派,在当时的中国,真正未能得到“尽力研究”的是包括李斯特学说在内的德国经济学。因此,《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的出版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与马寅初将李斯特学说简化为保护主义政策不同,从前引《自序》中的论点看,刘秉麟对李斯特的国家主义政治—经济观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较大的发挥。实际上,李斯特的学说体系具有国家主义的价值观、历史主义的方法论和保护主义的政策主张,而以国家主义为其统摄。在李斯特看来,保护主义政策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与民族的生存,时移势迁之后,可不必再采取保护政策。至于历史主义,仅是李斯特研究经济问题和与古典学派论战时采用的方法。由此,国家主义最能涵盖李斯特学说之要旨。清末民初,中国学人或将李斯特视为保护学派学者,或将其视为历史学派学者,可以说都有充分的理由,但都未能掌握枢机。而到了刘秉麟这里,李斯特学说中的“国家”色彩被展示得更为充分了,“国家经济学”这一概念亦随之出现。刘秉麟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能直接阅读德文文献。从《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的参考文献看,所引书目大部分皆为德文著作。而刘秉麟自己也说,各“后进国”采取李斯特学说后,打破了英国“对于世界上制造业之垄断”,所以李斯特学说“制英人之死命之处,不可谓不烈”,于是英国人对李斯特“嫉恨之深,达于极点”,“举凡英国经济学家之著作,其中大多数,皆驳斥之者”,因此“欲就英籍中考究李士特之学说,几无往而不为其一偏之见所蒙蔽”[13]121。实际上,德国历史学派与美国经济学界本有极大之渊源,但“二战”前美国学者会德语者多,德国经济学著述少有英译者[14]。综合这两点因素,20世纪20年代赴英美留学的中国学生,若不会德语,是很难通过英文文献对李斯特及整个德国经济学有正确认知的,而英美留学生又构成中国留学生的主体,这就阻碍了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幸运的是,刘秉麟曾留学德国,这使他能够将李斯特学说以较为完整的形式介绍给中国人。

从《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的文本来看,该书共分四章,分别为:第一章《1815年至1848年时之德国经济状况与李士特》、第二章《18世纪和19世纪时之思潮与李士特》、第三章《李士特之学说》与第四章《李士特之生涯》。尽管只是一本薄薄的小册子,但该书对李斯特的生平、所处时代背景及学说内容均作了较好的介绍。在第三章中,刘秉麟单辟一节《李士特之国家经济学》,明确使用了“国家经济学”这一术语。他认为李斯特学说的全部立脚点“一为国家观念,正与世界主义之观念相反者也,一为生产力,正与交换价值之说相对持者也”[13]67,而李斯特对于经济思想的“最大之贡献”为“国家主义之经济学与保护学说”[13]34。如前所述,在刘秉麟之前,中国知识分子对李斯特的保护主义学说已有所了解,而刘秉麟的贡献在于强调了国家主义这一李斯特学说的核心价值观,从而使中国人对李斯特学说的认知更为完整。同时,刘秉麟笔下的李斯特俨然国士无双,他对李斯特致以了崇高的敬意:“李士特之在当日德国,其所处之境遇,正好比静悄悄白茫茫之沙漠中,任其如何狂喊,仿佛四顾无人回应者,不仅惨淡无情之沙漠社会,处处使之灰心,而且如豺狼之当道,为他人作伥者,尚处处施其吮人血食人肉之横暴,使之极身体上精神上之痛苦,而无从洒其热血,以救此水深火热,受人剥削而不觉之德国人民。使李士特而无此远大之眼光,与勇往直前之精神,横遭挫辱而恤,则今日之德国,或犹是当年之德国也,沙漠之为沙漠,不知经若干年矣,其情形之变化,虽偶有不同,其为他人之牧场,任他人之横冲直撞,则百年如一日也。”[13]104这段饱含感情的礼赞,抒发的是刘秉麟对自己祖国现实的忧思,他写道:“百年后,世界中,其犹有感同等之痛苦者乎,此吾所以述李士特之学说毕,而并及其身世。”[13]104毫无疑问,列强侵凌、军阀割据的中国,令刘秉麟从李斯特的德意志身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影子,而他这一百年后的后进国家之学者,感受到了与李斯特“同等之痛苦”。唯有如此情怀,刘秉麟方能将彼时主流经济学家知之不详的李斯特学说介绍给祖国同胞。

不过,对于学说的传布而言,简单的介绍终究抵不过原著的翻译。刘秉麟在自序中亦感慨当时中国经济学界对西方名著译之甚少:“自《原富》译本出版而后,其他经济上名著之译本,恍若绝迹,其原因所在,或即由于社会之不理欤,是诚吾国今日学者间之当引为憾事者也。”[13]6巧合的是,在刘秉麟《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在中国出版的同一年,中国青年王开化也在德国完成了对李斯特名著Das Nationale System der Politischen Oekonomie之翻译,并将书名译为《国家经济学》(今通译为《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王开化为湖北郧县人,生于1894年,于德国图宾根(当时译为杜平根)大学以《李士特学说对于中国之关系》一文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926年学成归国,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此后就职于各种机构,直至官拜中将,于1949年渡台,任“立法院”“立法委员”,1976年逝于台北。在1920年代的国民大革命浪潮中,王开化是无数投身革命的知识青年中的一员,而《国家经济学》译稿既是他投身革命前在德国学习经济学的一个总结,也洋溢着国民革命的精神。在1925年5月写于德国的《译者原序》中,王开化写道:“李氏之书,已经国人多次介绍;惟往往摘录一斑,未呈全豹。开化近数月来,读李氏之书,极服膺其言,且以为针灸我国现下病症之良药,故译而出之,以供爱国君子与治经济学者之研究焉。”[15]3王开化称李斯特的著作此前“已经国人多次介绍”,当系报刊书籍中的零星介绍,如马寅初的演讲之类,而王开化撰写《译者原序》时,刘秉麟的著作尚未出版。至于王开化推崇李斯特之缘由,主要即在于他认为李斯特的保护主义学说恰好是医治中国问题的政策药方:“我国欲谋富强,非振兴工商业不可,欲振兴工商业,非驱除外货在国内市场之竞争,而使国货稳占国内市场莫由。保护关税制者,即驱除外货之良策,保护工商之利器也。望国人努力谋取消我国与外人所订关税协定之亡国条约,实行保护关税制。”[15]220世纪20年代中国国民大革命喊出了“打倒列强、除军阀”的口号,李斯特经济学内谋国家统一而外抗强国剥削,符合中国国民革命的精神气质。因此,王开化以经济学学生的身份入黄埔军校是革命,他翻译《国家经济学》也是革命。反过来说,李斯特学说在国共合作的国民大革命时代被引入中国,实实在在也是迎合了革命的需要与时代的精神。

由《译者原序》可知,王开化于极短时间内完成了对《国家经济学》的翻译。不过,他的译稿经过了同乡杨献珍的润色。杨献珍当时名叫杨奎廷,曾就读于湖北国立商业专门学校,日后成了中共的理论家。王开化写道:“译稿既竟,复经吾友杨奎廷君校阅一次,无任铭感。”[15]3据曾任杨献珍秘书的萧岛泉回忆,王开化将译稿寄给杨献珍校阅,杨献珍读后亦认为李斯特的主张有益于中国,但由于王文过于粗糙,杨献珍遂于1925年夏根据英文版逐字逐句重译了一遍,并署上王开化的名字寄给商务印书馆,请其审阅出版[16]。若萧岛泉之说成立,则杨献珍可以认为是将李斯特经济学说引入中国的幕后功臣。惟萧说乃一孤证,目前能确定的只是杨献珍确实帮助过王开化校阅译稿。不管怎样,从萧岛泉的回忆来看,商校学生杨献珍在读王开化的译稿之前是没有接触过李斯特学说的,这既表明1925年之前李斯特学说在中国的传播极为有限,又更加凸显了王开化翻译《国家经济学》的意义。

然而,不知出于什么原因,这本1925年夏即已翻译完毕的《国家经济学》直到1927年8月才由商务印书馆印行出版。1929年该书再版,1933年5月出“国难后一版”,1935年4月出“国难后二版”。《国家经济学》的出版,使中国读者得以一睹李斯特学说的原貌,这也意味着李斯特经济学真正传入了中国。而在196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陈万煦重新翻译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之前,《国家经济学》是李斯特著作的唯一中译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实际上,王译本虽较为粗糙,但与基于英译本的陈译本不同,由德文译出的王译本所选择的书名,更能体现李斯特经济学的国家主义精髓。

总之,在李斯特经济学说传入中国的历史进程中,1925年是一个极具象征意义的关键性年份。一方面,在这一年,中文世界诞生了第一本专门介绍李斯特之学说及其生平的传记,这使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超越了零星介绍阶段;另一方面,李斯特的著作在这一年第一次被译成中文,尽管尚未正式出版,但也象征性地开创了一个新的阶段。此后,民国知识界对李斯特的认知,在很大程度上是以《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和《国家经济学》为基础性文本的,也就是说,此后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亦未脱离1925年形成的思想框架。

四、余音不绝:两部著作之后的李斯特学说之传播

《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和《国家经济学》的诞生既标志着李斯特经济学说被正式引入中国,也意味着民国时期中国知识界对李斯特经济学的译介工作达到了巅峰。《国家经济学》问世后尤其得到广泛利用。例如,在马寅初最具原创性的经济学著作《中国经济改造》中,这位英美派经济学家认为李斯特的保护主义学说比斯密的自由贸易理论更适合于中国,而马寅初虽将李斯特之著作称为《国家政治经济学》,但其大段引用的内容却来自王开化所译《国家经济学》。由此可见,马寅初对李斯特经济学说认识的深化,在相当程度上依赖于王开化的译本。实际上,在《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及《国家经济学》之后,终民国之世,中国未再出现介绍李斯特的专著或对李斯特原著的翻译,因此,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也就由引入阶段转而为扩散阶段。

一种学说的传播在进入扩散阶段后,很可能会缺乏引入阶段那种标志性的重大事件,李斯特经济学的在华传播正是如此。在《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和《国家经济学》这两部著作诞生后,李斯特经济学说在中国一方面固然是更为深入人心,并启发了马寅初等学者从事若干原创性的研究工作;但另一方面,从形式上看,学界对李斯特学说的专门介绍与讨论又呈现出零零散散的景象,并不十分热烈。

1926年9月,在中国国家主义派的刊物《醒狮》上发表了一篇佚名文章《李斯特(Friedrich List)与其国家思想》。该文纯属介绍性质,篇幅不长。文章称“普通经济学家说:国民如个人必须求满足需要于最廉市场,又一国工业之发达,全在资本”,而李斯特“不之顾创二说:一、国家主义,二、工业生产主义”。刘秉麟曾将李斯特学说的要旨概括为国家主义与保护主义,《醒狮》上的这篇文章则强调国家主义与“工业生产主义”,可谓别出心裁。自然,作为中国国家主义派的喉舌,《醒狮》少不了向德国国家主义前辈李斯特致敬,称:“李氏之经济学说,一以国家主义为归宿。德人奉行其说,以致富强,非偶然也。”*参见佚名《李斯特(Friedrich List)与其国家思想》,载《醒狮》1926年9月4日第99期,第3版。文章的目的,当然是希望中国人也奉行以国家主义为归宿的经济学说,以谋求富强。

1931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历史学家朱谦之撰写的《历史学派经济学》,对李斯特给予了相当的笔墨。朱谦之并非经济学家,甚至也算不上是经济史学家,其一生著述多集中于文化史、思想史和宗教史等领域。然而,《历史学派经济学》一书却成为民国时期中国唯一一本系统介绍经济学中的历史学派的书籍,其意义亦不容小觑。朱谦之将李斯特视为历史学派“发萌期”的学者,称“在德国最初反对斯密亚当以自由放任为基调的世界主义,而高唱着以国民生活为中心的保护主义经济思想的学者,不能不先举李士特了”[17]496。实际上,朱谦之似乎颇认可经济思想史学者韩讷(Heney)的观点,即“从方法革命这点来看,不把他(李斯特)列入德国历史学派当中,而只把他看作初期的国家主义派”[17]495。朱谦之本人一向持“大同主义”的态度,对国家主义是有些不以为然的,他对历史学派的认可主要着眼于其历史主义方法论。对于李斯特,朱谦之将其学说概括为:“第一是反对古典学派将普遍的经济法则适用于不同历史传统的诸国民,而主张经济学应该以国民生活为本位的。第二是真的国富不是物质的富的总量,而是存在于活动着的生产力,为着他的发展,国家要有保护政策的一点。”[17]497这个概括涵盖了国家主义与保护主义这两个要点,并能看到保护主义政策系以生产力理论作为理论基础,是很有洞见的。不过,在论述李斯特的学说时,朱谦之主要依靠引用王开化译《国家经济学》,故他能准确概括李斯特学说的要点不足为奇。

1935年,有位叫陈国光的作者在《经济丛刊》上发表了一篇名为《李士特之经济思想》的文章。在这篇文章中,陈国光指出,李斯特为“一代之伟大学者”,并将李斯特经济学说归纳为四个方面:“一为国家观念,概括地叙述国家观念在经济学上之重要,并以之为攻击古典学派经济学说之武器。二为保护关税论,申述当时德国对于关税联盟之事实上的需要,因而振兴德国之工商业,并间接帮助德之政治统一。三为生产力说,申言生产能力与财富之关系。四为经济发达阶段说,将德国之经济发达阶段加以区划,而为其学说之张本。”[18]陈国光的归纳较为全面,不过,当时中国的经济思想史教科书及译著多半也是从这几个方面来介绍李斯特学说,故陈国光的论点已无新意。且陈国光在文末列出的参考文献仅包括《李士特经济学说与传记》及《历史学派经济学》,而不含《国家经济学》,原创性之低固不待言。1944年,另有位叫李家斌的作者在《新知识月刊》上发表了《李士特之工业建国论的研究》则颇有新意。该文称:“通常研究李士特经济思想的文献,多重视其关于保护关税的商业政策部分。李士特本人著述《国家经济学》之动机,原亦在指斥古典学派经济学之无条件的自由贸易论,故有人视《国家经济学》一书,不过是一本商业政策史的研究,实则不然。”[19]与习见不同的是,李家斌此文更重视挖掘李斯特学说中的工业化思想。不过,该文虽然借李斯特学说强调了工业化的重要性,但理论色彩较浅,而该文在资料方面主要亦借助于王译《国家经济学》。除这两篇文章外,目前尚难发现民国中后期其他专门探讨李斯特的文章,而这两篇文章所发刊物亦非大刊,故可以认为自刘秉麟及王开化之后,李斯特经济学说在中国的传播已较少采取直接介绍的形式,而内化于相关学人的著述中了。

值得一提的是,1934年赴日本留学的经济学家朱绍文,其博士论文即围绕李斯特展开。1941年,朱绍文毕业于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1945年,他又从东京帝国大学研究院毕业。1943年,朱绍文用日文撰写了《李斯特国民生产力理论研究》,由东京扬子江杂志出版社印行。尽管就中国人接受李斯特学说史而言,这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文献,但因其以日文撰写且在日本出版,故其对李斯特学说的在华传播不具有多少意义。1946—1950年,朱绍文任教于上海沪江大学城中商学院和复旦大学经济系,教授西洋经济史、经济思想史。他曾于1946年在《综合》杂志上发表《转变期中的经济理论》一文,探讨斯密与李斯特的辩证统一关系,认为两者所代表的转型时期的经济理论均以“生产”为中心问题。而他的结论之一则是:“我们的经济理论也一定要站在我们所处的国家社会的现实地盘之上来完成我们当前的任务。”应该说,朱绍文这篇不长的文章理论思辨色彩很浓,不同于此前中国学者介绍李斯特学说时常采用的政策视角。但无论朱文选择发表的时间点还是其所发刊物,从思想传播的角度说,都具有很大的局限性,故其学术史价值大于其实际价值。

综上所述,清末以降,李斯特经济学的在华传播,与西方自由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相比,处于边缘化的劣势地位。对李斯特进行专门介绍的中文论著要到1925年才面世,同年虽李斯特著作之中译本亦已完成,但尚须等到两年后方始出版。因此,李斯特经济学被正式引入中国的时间甚晚,与日本相较,其差距尤为明显,这或许也是近代两国国运相异的一大原因。①贾根良教授就认为,与李斯特主义经济学在1870年就通过《保护税说》一书传入日本不同,“李斯特经济学在传入我国的时间上大大晚于日本,这是我国在近代史上应对西方列强的挑战上迟缓软弱以及与日本命运截然不同的一个重要思想根源……(这也是)中日两国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起点出现巨大时间差的重要原因之一”见贾根良:《新李斯特主义:替代新自由主义全球化的新学说》,《学习与探索》2012年第3期,第103页。不过,尽管李斯特经济学未被大多数民国经济学者所正式信仰,但他们在研究、探讨中国的实际问题时,却往往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李斯特之学说。究其原因,李斯特经济学直接面向后发展国家的追赶问题,这对渴望国家富强的中国经济学者具有天然的吸引力。因此,民国时期李斯特经济学说的在华传播,并不仅仅如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弱势,在思想的内核深处,李斯特主义实乃强劲的潜流,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一道,左右着民国经济学的演化方向,并对民国时期以农立国与以工立国的路线争论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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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房宏琳]

2014-11-20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攻关项目“外国经济思想史学科建设的重大基础理论研究”(14ZDB122)

严鹏(1984—),男,讲师,历史学博士,从事经济思想史研究。

F091.342

A

1002-462X(2015)01-00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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