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对策
2015-02-24林昕吴贤德陈馨
林昕吴贤德陈馨
浅析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改革与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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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研机构主要有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公益性)和营利性科研机构(民营新型科研机构为主)。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其研究成果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不具有排他性及竞争性。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科研管理是对科研工作运行过程的管理,其基本宗旨应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科研效率,提高科研设备、成果数据的共享程度和利用率,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高质量地完成国家战略目标。而民营新型科研机构(营利性科研机构)可以突破国有科研院所和高校传统的管理体制机制等弊端,体现出创新创业相统一、产学研一体化、运作机制市场化和科研团队年轻化国际化等鲜明的特征。新型科研机构又指的是一批瞄准国际前沿国内领先、集聚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具有国内外一流研发条件和水平的创新平台,以支撑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以创富为动力、以企业化运作为模式,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于一体,掌握新兴产业和行业发展话语权的领军型创新机构。文章通过分析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的改革背景、改革思路,探索新型科研机构发展的对策。
改革背景
1.泉州新型科研机构的基本情况
目前,泉州在建的民营新型科研机构20多家。经过近2年的探索发展,大多数科研机构能够按照《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运作,总体发展情况较好,逐步体现新型科研机构的建设与发展内涵,实现了国家创新战略驱动先行者的角色转变,体现了科技创新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效支撑作用。
2.面临的主要困难
泉州市在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中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具备了建设与发展的雏形,但是新型科研机构作为一种新生事物,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从顶层制度设计到政府政策规定层面都还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不少困难[3]。一是优惠扶持政策不明朗。新型研发机构虽然实行企业化运营模式,但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政策,确定其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所得税减免、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扣、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免税以及技术转让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二是高层次研发人才相对匮乏。建设新型研发机构,高层次创新人才是关键。从泉州市目前的实际情况看,整体研发力量仍比较薄弱,缺乏领军人物和核心技术团队,引才和留才的配套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直接融资较难。由于新型科研机构是一种新生事物,投资风险系数较大,民间资本、创业资本、风险投资观望居多,投资谨慎。部分机构只能通过内设产业投资基金或部门来进行产业投资,但资金规模远不能满足其爆炸式成长的需求。另一方面,由于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尚不成熟,依靠技术成果从传统金融渠道融资的通道还不够顺畅。
3.改革的意图和出发点
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科研单位逐渐在不同程度上暴露出用人机制不灵活,分配制度不适应科技发展、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这些必然制约了科研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科研立项上没能真正满足国家的战略需求,没有向国家的战略目标倾斜;第二,在科研体系支持系统上,综合服务水平低,仪器设备落后,跟不上科研发展的需要,没有形成一种有效的公开监督、协调合作、合理使用的机制,部门利益各自为政现象突出;第三,符合我国非营利性科研机构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还很不健全,能下能上、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还没有形成;第四,科研人员流动制度难以实施,社会保障、户口、住房等外部制度不健全限制了人口的流动,吸引优秀人才措施比较有限。
新型科研机构是基于市场环境和社会力量所创建的产物,新型科研机构把市场作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决定力量,加快了新型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科技与产业紧密结合,同时也激发了高校和研发机构的创新活力,可以很好地克服传统科研机构诸多的不利弊端。新型科研机构的培育发展,必将做大创新主体的增量部分,形成自主创新的新生力量。同时,这些机构起到重要的辐射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了传统高校院所的创新活力,带动盘活了各种创新资源。
4.国家改革的基本方向
在当前的国际竞争形势下,传统的科研机构形式已远不能适应当前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求,不能充分调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三者之间的积极性,形成创新合力。要实现持续发展,必须以产业、研发和资源利用的创新,构造“新引擎”,催生“新经济”,这就需要一种全新的科技创新组织机构形式的出现来适应当前的创新驱动发展的需求,新型科研机构就在这样的背景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起来。一是科研机构“去行政化”改革[2]。改革传统研究院的归口管理。研究院既然改企了,就不能只改制,不改归属。应将传统的研究院归口国资委进行管理,使其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国资委负责对研究院进行绩效考核。行政部门只对研究院进行行业性指导和管理,通过课题立项和评审,引导研究院的科研方向,提高研究院的研究能力。二是改革科研成果评价制度。评价导向从以内部评价为主向以外部第三方评价为主转变;严格参评人员范围,非课题组成员、上级单位领导、课题管理部门有关人员和领导不能参评,杜绝“搭便车”行为,防止领导利用影响力干预评奖结果。三是改革职称评定制度。建立各系列的评职标准与评分细则,严格评审程序,防止走过场,复杂问题简单化。同时,对评职结果和获评理由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允许落选者进行合理申述,并对评审进行复核。四是改革课题招投标制度。提高项目支持金额,改变目前课题资金分散的状况。项目评审突出强调并注重申报人的相关科研经历、学术背景以及对课题的解决思路和研究方案的可行性分析。招投标过程需公开透明,对中标结果及时进行公示。杜绝靠关系拉项目、无任何研究背景和实践经验的人担任课题负责人或参与课题研究的现象。改革课题评审制度,建立评价标准,包括课题组成员的参与度、阶段性成果、课题报告技术创新含量、履行合同条款程度等,防止简单的PPT汇报。五是鼓励民营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与发展[1]。①在投入主体上,以民营企业为主。一般以若干企业或社会投资方联合投资,以民办企业身份登记注册,吸引民间创投机构投资入股;同时,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人才团队也可以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实现产权多元化。②在运行机制上,以市场化运营为主,在运营上实行投管分离,市场化运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运营专业化。③在组建方式上,以协同共享为主。由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或者产业链中相关联的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有效整合政府、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金融和创投机构等方面在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创新资源优势,同时,对科研成果由入股企业按股权比例实现共享,开拓了科技与产业结合的新途径。④在发展模式上,以“孵化器”式集聚为主。
改革措施
1.主要做法
一是突出推进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将新型科研机构作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重点项目,专门成立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详细制定年度推进目标,指定专人全过程跟踪、指导和推动新型科研机构的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二是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创新领域。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促进金融资本对科技创新的投资,引导民营资本投入科技领域,促进新型科研机构发展。三是强化体制机制创新。坚持实体办院,所有新型研发组织不再以非营利组织出现,一律作为市场主体参与竞争;实行投管分离的管理模式,把产权与经营权分开,所有投资股东单位的董事长、原法人代表及主要管理者不能参与创新型科研机构的领导班子,所有主要高层人员均需外聘。四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建设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电子综合交易中心,集信息共享、项目对接、中介咨询、成果展示及股权融资等服务功能为一体,启动了“科技创新产品应用推广计划”、“泉州科技云”管理创新服务平台,帮助这些科研机构进行技术转移、专利转让和成果推广。
2.出台相关文件
2013年泉州市出台了 《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对新型科研机构的认定条件、动态管理提出明确的具体要求,以项目管理的方式策划、推动新型科研机构建设,从科技项目、专利资助、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此外,还对重点新型科研机构建设实行“一企一策”制度,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重点政策倾斜扶持。
《新型科研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创新政策支撑、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突出协同创新与成果共享、“孵化器”式服务创新等鲜明特点,符合国家关于科研院所的改革方向。
科研院所的改革具有特殊性,其改革最终目的是通过制度的完善,调动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增强创新能力,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以此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升。尤其重要的是,科研院所还担负着一个国家科技创新的重任,其创新成果应体现在国内外的技术先进性上。改制后科研院所的科研特色不是削弱,而是应得到加强。因此,科研单位的改革不是简单地一改了之,将其变成普通商业化的企业,推向市场。为此,深化改革方案应该明确对科研院所科研能力的考核目标。针对一些科研能力一般的转制单位,应将其进一步转制为咨询类企业,并将其学术资源(包括研究生院招生培养权、学术期刊主办权、职称评定权等)进行剥离,优化配置到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通过深化改革,真正实现科研院所通过科技创新提升竞争力,服务社会,创造经济价值,引领科技进步,建设知识型社会的目标。
主要成效
近年来,泉州民营新型科研机构主要涵盖新一代数字通信技术、物联网、工业设计和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通过推进新型科研组织建设,有效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有力助推产业创新转型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取得了一定成效,2013年合作项目54项,新引进人才59名,服务合同书44份,实用新型专利6项,发明专利6项,其中主要有福建省物联网科学研究院,最新转化的技术成果,主要有phonekey射频防伪设备、定位手机和紧急呼叫系统的健康云手机等产品;而光栅,防汛、防灾系统,泉州品牌DNA等项目开发工作已经进入转化阶段等;福建省蓝蓝高科技节能技术研究院LED照明设备的研发,确保产品在300℃以上高温下能够达到国家标准正常运行,技术已取得相关专利;同美的公司合作的LED灯具样品已得到美的公司的确定,美的项目产品已进入PP试产阶段。
2014年11月,华中科技大学与泉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泉州智能制造研究院。研究院将按照“政产学研经”五位一体的模式,办成泉州市下一轮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平台,创造一个创新驱动、转型升级、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型科研机构典型,为泉州市乃至福建省创新驱动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典型案例
2014年泉州微波技术研究院(下简称微研院)在泉州市、区两级政府和科技主管部门指导和支持下,充分发挥微研院专家委高水平专家在国家新兴产业整体规划战略布局、跟踪前沿科研成果、核心设备资源整合、最新研发技术路线及产业化应用前景预判等方面的独有优势,积极推动最新协同创新科研成果向产业化转移落地,形成强大的市场效益,密切院校、院地产学研合作关系,带领泉州微波企业主动联合电信科学第四研究所、北京大学及中电科集团等知名工程研究机构,积极开展与广东独联体国际科技合作联盟的国内和国外拓展交流合作。
微研院结合年度工作计划中的重大科技攻关领域及其产业化项目规划,紧抓《泉州市科技局面向全国高校科研院所征集产业重大关键技术解决方案参与竞争性招标“燎原计划”》的有利机遇,组织全国9家知名科研院校和科研团队,遴选申报项目方案16项。经过市科技部门严格的流程审查,微研院组织申报的两个项目: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基于北斗卫星的GNSS多频多模定姿系统获得推荐,为微研院及其关联企业深入拓展北斗卫星导航产业化需求奠定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其余14项未入围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及其研发团队作为应用前景较好的预研项目,纳入微研院统一项目资源库和联合创新人才库,为进一步与关联研究机构、核心企业等不断优化技术路线和开展符合产业化应用的终端产品研发提供了有利的智力库支撑和项目资源,2014年预计营业收入300万元。
发展对策
泉州市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需求,加强部署,着力聚焦“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任务,切实加强泉州智能制造研究院等新型科研机构的建设,多渠道引导各类资本投入新型科研机构,大力引进和培育创新创业人才,强化政策保障和支撑力度,突破非盈利性(传统)科研机构的发展瓶颈,推动泉州科技服务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为实施“两个加快”和推动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因为新型科研机构的产生本身就是一种制度创新,关于新型科研机构的界定尚无明确标准,它们无法在当前的创新体系中找到准确的位置,其科研机构身份目前还只能算是拥有了“暂住证”而非正式的“身份证”,这直接导致其难以享受现有科研体制中的政策优惠。从整体来看,它们的产业分布不太合理,整体数量偏少。在国家和区域产业、科技发展规划中,它们尚未引起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今后,泉州将针对科研机构改革后仍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完善管理办法,引导在建的新型科研机构做大做强。主要有以下几点措施。
1.加大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高校、产业龙头企业共建新型科研机构。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安排上给予新型科研机构重点倾斜及优先扶持,同时争取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项目支持,进一步发展壮大泉州市的新型科研机构。探索出台扶持新型科研机构发展、更加优惠的科技金融及人才政策,促进泉州市的新型科研机构的发展有一个质的飞跃。
2.加大培育力度
在省政府出台扶持民营新型科研机构建设的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新型科研机构认定办法,不断总结经验,加大对本辖区内新型科研机构的培育、支持、引导和服务,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督促其真正拥有科研机构的功能。
3.新认定一批新型科研机构
督促、引导未申报、组建新型科研机构的县(市、区)结合本地区域经济特色积极组织申报市级新型科研机构,争取我市每个县(市、区)都拥有产业龙头发起的新型科研机构3家以上,并推荐条件较好的机构申报省级创新平台,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创新源生动力。
4.组织交流学习
为更好地提升泉州市新型科研机构建设的水平,分批分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国内外先进地区学习新型科研机构建设的做法,实地交流与分享建设新型科研机构的经验举措,探索发展新思路,形成科技创新新常态。
(作者单位:1福建省泉州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2福建省泉州市知识产权局)
[1]李兴华.2012年全国两会《关于大力发展新型科研机构的建议》
[2]龙云凤《.广东新型科研机构发展情况研究》[J]《广东科技》2012年10期
[3]《福建省积极探索建设新型科研机构引导民营资本转化为创新资本》来源:福建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 most.gov.cn/dfkj/fj/zxdt/201406/t20140611_113662. htm[201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