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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构建“六大”平台打牢城市民族工作基础—湖北十堰市城市民族工作经验谈

2015-02-24李文新

民族大家庭 2015年6期
关键词:十堰十堰市民族团结

文 李文新

扎实构建“六大”平台打牢城市民族工作基础—湖北十堰市城市民族工作经验谈

文 李文新

十堰市位于湖北省西北部,是鄂豫陕渝四省市交汇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也是因车而建、因车而兴的现代化汽车城。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来自全国各地的少数民族不断融入十堰,成为十堰建设不可或缺的力量。

据统计,目前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2.35万人,民族成份44个,市区少数民族常住人口约7000人,城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口5000余人,城市经商少数民族人口1200余人。随着道教圣地武当山名扬海内外,来十堰旅游经商的少数民族也逐年增多,每年来武当山旅游的少数民族超过5万人。

近年来,十堰市始终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强化服务和管理,积极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为十堰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构建宣传舆论平台提高城市民族工作认识

几年来,十堰市把每年9月、9月第二周、第二周星期三作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通过编印、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短信平台和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五个认同”。

借助“六五”普法,依托市县两级党校和行政学院,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党的民族理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推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常识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活动,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思想和政策向各族群众进行及时宣传,使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扎根于各族群众心中,使 “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成为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努力夯实城市民族工作的思想基础。

2015年2月,十堰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第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对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成绩突出的5个单位、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命名表彰了13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经营示范户。通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赢得了基层的理解和支持。

构建政策保障平台提升城市民族工作水平

十堰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管理工作。2011年,专门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18个市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十堰市城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少数民族管理工作存在的热点难点。

2013年6月,把城区清真寺重建问题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报告的意见”交市政府督办。

2015年1月8日和2月3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在市民宗局内部增设“外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科”,增加科级职数1名;设立市级宗教团体联络办公室,为十堰市民宗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名。

“外来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科”主要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涉及到少数民族的矛盾和问题,加强流入地与流出地之间的联系协作,做好城区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求学、务工、经商等方面的服务,受理外来少数民族群众对政策法规、风俗习惯、宗教活动等有关事项的咨询、申诉等。

构建网格管理平台夯实城市民族工作基础

2010年开始,十堰市建立了县(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民族宗教工作网络,较好地解决了城市民族工作在基层无人管事、无人办事的现象。

2014年,十堰市在张湾区大岭路社区和茅箭区高校园社区试点,把城市民族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建立少数民族信息档案,并设置“少数民族服务”窗口,制定了包括民族团结宣传、信息上报、信访接待、走访慰问等一系列社区民族工作制度。

2015年底,十堰市将在主城区的张湾、茅箭两个区试点经验进行全面推广。目前,已建成民族宗教网格化管理的社区103个,划分网格650个,实现了民族宗教事务“十进网格”,即社情民意收集进网格、群众矛盾调处进网格、政策法规宣传进网格、惠民便民服务进网格、群众事务代办进网格、违法行为报告进网格、重点人群帮教进网格、安全救援参与进网格、清洁家园示范进网格、基层组织建设进网格。“十进网格”涵盖了城市少数民族宗教事务全程监管,把网格员、民宗部门和社会组织的职能职责、工作重心联接起来,形成了上下联动建好网格、携手合作服务少数民族群众的工作格局。

构建优质服务平台丰富城市民族工作载体

抓交往,设立少数民族服务站。进入十堰经商、旅游的少数民族主要有三类:一是西北地区的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二是新疆地区的维吾尔族;三是四川的藏族、羌族。2014年,十堰市分别组建了3个少数民族服务站。新疆维族群众来十堰大多在新疆烧烤店落脚,十堰市就在那里建起服务站。南来北往的穆斯林都要到清真寺做礼拜,十堰市就在清真寺建起服务站。来十堰购买汽车的少数民族主要在东汽销售处附近活动,十堰市在东汽销售处所在社区三堰社区设立了少数民族服务站。

抓交流,进行“一对一”结对活动。十堰市把广泛联系、充分依靠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作为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2014年,专门下发《关于建立民宗干部联系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制度的通知》,全市民族宗教系统每位干部联系一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每年深入其家中或驻地不少于4次,通过交心谈心,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困难,在少数民族和政府之间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每年春节和穆斯林开斋节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深入代表人士家中亲切探望,拉近了各民族的距离。

抓交融,提升服务水平。千方百计为城市外来少数民族经营户和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为他们在子女就学、房屋租赁、税费缴纳、就业创业提供帮助,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2014年,先后为在张湾务工的15名新疆维族农民工讨回工资1.8万元,为在竹山务工的11名新疆维族人员送去油、大米等食品,为四川阿坝州黑水县5名藏民解决返乡车票,为城区21名沿街摆摊设点的新疆维族人员找固定摊位,为西北兰州拉面馆业主的13名孩子解决了就近入学问题,为增进民族团结发挥了积极作用。

构建社区创建平台拓宽城市民族工作渠道

规划创建进社区。社区是城市民族工作的基础平台,中央民族工作召开后,十堰市提出了创建城市民族示范社区 “1年打基础、2年见成效、3年出成果”的思路,通过 “规划一批、试点一批、总结一批、表彰一批、提升一批、推广一批”的“六个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程,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成3-5个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7-10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20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的创建目标。

制度建设进社区。各街道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居民人数不多,生活习惯不同、经济相对困难的特点,每年召开2次联络组长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并制定了街道社区少数民族关心访问制度、联谊交友制度、学习联系制度,并投入资金建设“八个一”服务体系(一个平台、一个网络、一条热线、一个窗口、一张卡片、一本指南、一支队伍、一个品牌),为生活在社区的少数民族群众提供便利的服务,把街道、社区民族工作逐步纳入制度化的轨道。

扶贫帮困进社区。发挥社区各种资源优势,将少数民族的扶贫帮困工作带到社会的最基层。街道、社区直接了解和掌握少数民族家庭的经济、生活状况,并承担社会扶助的各项基础工作。对生活有实际困难的少数民族家庭,街道、社区掌握情况后,及时联系,采取结对帮扶、助学帮困等方式,切实为少数民族家庭排忧解难送温暖。

便民服务进社区。积极主动为社区少数民族提供服务,不仅是做好社区民族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十堰市开展民族工作的宗旨。依托社区的综合资源,把便民、利民服务带进社区,争取和协调辖区相关单位、私营企业主,建立了包括文化、娱乐、医疗、生活等项目的社区服务网点,为社区少数民族提供优惠、便利的法律咨询、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生活服务。少数民族重要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期间,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增强社区民放工作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构建权益保障平台增强城市民族工作合力

保障少数民族权益。十堰市把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现有120家清真“三食”(肉食、饮食、副食)网点挂牌,3家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达到省级民品民贸企业要求,并有多家企业申请生产清真食品。

推进清真寺建设。截至目前,全市有清真寺17座、回民墓地8处,基本满足了穆斯林群众需求。十堰市以清真寺为主阵地,市伊协组织开展比团结、比奉献、比学习和“卧尔兹”讲经活动,引导穆斯林群众坚守中道、远离和抵制极端,树立“一个好穆斯林首先是一个好公民”理念,增强穆斯林群众的爱国爱教意识。

完善矛盾纠纷调处。采取定期排查、苗头性问题及早介入、敏感时期重点防范等措施,千方百计把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近三年来,通过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教育人等办法,及时化解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无一起事件引发民族矛盾和纠纷,有效地维护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作者:湖北十堰市民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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