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应用降压药,积极防控高血压
2015-02-22郭艺芳
郭艺芳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 石家庄050051)
·主题综述导言·
规范应用降压药,积极防控高血压
郭艺芳
(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 石家庄050051)
高血压是最为重要的心血管病危险因素之一。近30年来,国内外先后完成了数十项大型随机临床试验,证实积极合理的降压治疗有助于大幅降低心血管事件风险。正因如此,降压达标已成为防治心血管疾病的核心策略。目前,我国高血压的防治现状仍不尽如人意,高血压患者的诊断率、治疗率、达标率仍处于较低水平。虽然改善生活方式是预防和治疗高血压的重要举措,但多数患者仍需要降压药物治疗才能使血压得到有效控制,因此合理应用降压药物是提高降压达标率的关键。在临床工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1 血压达标是患者获益的根本保障
目前临床应用的降压药物有很多种类,其中钙通道阻滞剂(CCB)、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血管紧张素Ⅱ受体阻滞剂(ARB)、利尿剂和β受体阻滞剂(BB)被中国指南推荐为一线降压药物。各类降压药的作用机制不同,其适用人群也有所差异,但在临床实践中首先应该重视的是血压达标,只要将患者血压控制在目标值以下就能显著降低患者发生靶器官损害以及不良心血管事件的风险。过分强调某一类药物对于特定人群的优势作用,可能会对临床医生选择药物产生不必要的束缚。此外,治疗方案的确定既要考虑到科学性和合理性,也要考虑到患者的经济承受能力。对于经济条件较好的患者,应优先选择长效药物和新型固定复方制剂;若患者经济条件较差,则应为其选用价格较低廉的药物。这种治疗方案也许不尽完美,但只要患者能够坚持长期治疗并使血压得到基本控制,就能够显著降低心脑血管事件的发生率。因此,一些价格低廉的非一线降压药在中国仍有较重要的临床地位。
2 正确对待国际指南
近年来美国、欧洲等权威学术团体相继更新高血压及相关疾病指南并在中国广泛传播。这些指南所做出的各种推荐建议存在很大差异,给中国临床医生带来一定的干扰与困惑。需要指出的是,这些指南性文件是针对相应区域而制定的,不能直接运用于中国的临床实践。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疾病流行病学背景、遗传学特质、医疗经济学资源、药品供应情况等均存在一定差异,因此疾病防治指南的制定必须基于相应国家和地区的具体情况。对于先进国家的指南性文件,可以批判性地借鉴,但不应盲从。中国高血压的防治工作必须以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为依据。
3 正确对待相关争议性话题
迄今为止,高血压防治方面仍有很多问题悬而未决,例如启动药物治疗的时机、不同人群的降压目标值、选择降压药物的依据等。这些问题在短期内不会有明确答案,但并不会成为我们治疗高血压的羁绊。这些争议性的话题只应存在于学术讨论层面。在临床工作中,应该以中国现行指南为依据开展工作。过分关注这些争议,会给临床工作带来很多困惑,不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
4 正确对待阶段性研究成果
近年来国内外关于高血压防治的临床研究非常活跃,不断有新的研究结果公布。正是这些研究进展,逐渐丰富与完善了高血压的防治策略。然而,任何一项研究均存在着固有的局限性与不确定性,均难以对临床事件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应该理性对待阶段性研究成果,只有相关结论被更多研究充分论证后,才可逐渐运用于临床工作中。例如,不久前SPRINT研究(Systolic Blood Pressure Intervention Trial,收缩期血压干预试验)提前终止,这项研究显示将低危高血压患者的血压降低至120 mm Hg(1 mm Hg=0.133 3 kPa)以下可使患者更多获益。这一发现固然很重要,值得重点关注,但仅此一项研究结论并不会对血压管理策略产生根本性的影响。在获取更多相似研究结果前,仍应根据中国现行指南所推荐的降压目标值进行血压管理。
5 重视高血压的非药物治疗与患者教育
目前中国高血压患者的血压达标率仍然很低,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对非药物治疗和患者教育重视不足是其重要原因之一。虽然合理的药物治疗是保证血压达标的关键措施,但以合理饮食、限酒限盐、增加运动、控制体质量为核心的非药物治疗措施也至关重要。对于轻症高血压患者,通过纠正不良生活方式有可能使血压得到满意控制。对于必须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改善生活方式也有助于减少所需药物的种类和剂量。此外,患者的主动参与是改善高血压防控现状的基础,因此加强对患者的教育也是提高人群血压达标率的有效措施。通过对患者的教育,增进患者对于高血压危害性以及长期治疗必要性的认识,有助于提高治疗依从性。
本期专题,邀请到中国高血压防治领域的几位著名专家,围绕5类常用降压药物的合理应用进行了论述,希望能够增进读者对合理应用降压药物的认识,消除日常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些误区。
郭艺芳(1965—),主任医师,教授,博士,主要从事老年高血压研究。Email:guoyifang@hotmail.com
1004-3934(2015)06-0661-02
R544.1;R972+.4
A
10.3969/j.issn.1004-3934.2015.06.001
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