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泉乡礼》思想体系研究
2015-02-21程时用
程时用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广州广东 510300)
黄佐(1490-1566年),字才伯,号泰泉,学界尊称泰泉先生,明代香山(广东中山)人,与大学士丘濬、闻名全国的理学家陈献章合称“明代广东三大学者”[1]。黄佐“幼颖悟,一览成诵”[2],自幼秉承家学,“四岁受《孝经》”、“五岁观周程六君子遗像,自誓必如此而后为人”[3]精通诗词、天文以及历算之书。十二岁乡试第一,一生仕途顺利,两榜进士。历任江西司佥事、广西提督学政、修撰兼司谏、南京国子祭酒、右谕德、少詹兼翰林院侍读学士。黄佐“著述至二百六十余卷,在明人之中,学问最有根柢”[4],现存《广东通志》、《泰泉乡礼》、《诗传通解》、《礼典》、《乐典》、《续春秋明经》、《小学古训》、《姆训》等。
黄佐是香山黄氏500多年来影响最大、建树最丰的人物。在岭南文化发展史中,黄佐及其作品占有重要的地位,其学术有多方面的建树,不但直接引导着明正德以后岭南地区学术的发展,在明代以程朱礼学为主导的社会思潮中也别具一格,独树一帜。但是因其作品流传不广,现存刻本大多珍藏在几家图书馆的特藏部,后人难以接触、阅读原作品。目前,在学术界对黄佐及其作品的研究中,林子雄先生《黄佐》一书叙述了黄佐人生的经历;贺宾、陈伟《传统社会的民间组织与乡村社区的道德教化——以<泰泉乡礼>为中心的考察》,胡小安《论黄佐在广西的教化活动》,刘晓东《明代的“社师”与基层社会-以黄佐<泰泉乡礼>为中心》,刘术永《由<泰泉乡礼>之<乡约>和<保甲>卷看明代乡治》等文章论述了《泰泉乡礼》在明代乡村教化发挥的重要作用。不难看出,学术界对《泰泉乡礼》研究还不够完整、不够深入,因此本文从多方面进行挖掘和论述,让世人对誉为“医世良药”的《泰泉乡礼》进行清晰系统的认识,同时可较深入地了解黄佐在岭南儒学、文学、文献学、思想教化等方面做出的伟大贡献。
一、和谐统一的哲学思想
黄氏为“四百年里第,十八世书香”[5]的香山世家大族,祖父黄瑜是一代才俊,父亲黄畿“粤人著书之精奥,以畿为最”[6],均以治儒学闻名。在世代以儒雅为业的家族孕育中,黄佐传承家学,成为杰出的思想家,是继丘浚、陈白沙之后,岭南儒学发展史上又一位集大成者。
“气”是一个古老的哲学命题,到宋代已发展为多种完备的形态。明代,朱熹在“气”的基础上增加了“理”的概念,于是,社会思潮由“理学”向“气学”的转变,使得理气关系成为社会争论的主要焦点。尽管理气关系是程朱理学体系的核心,但关于“理”与“气”孰先孰后的问题,朱熹也模糊不清,观点自相矛盾:既提出“太极只是一个理字”,又强调“理气一体,理在气先”[7]。思想根源于孔孟又深受程朱理学影响的黄佐“佐学以程、朱为宗,惟理气之说,独持一论”[8],自辟蹊径,以儒家的最高法则“中庸和谐”为基本指导思想,认为和作为宇宙最高范畴的“理”与“气”是一个和谐的统一体,“气”是“理”的物质形式,“理”是“气”的最高概括,不能强分为二。
在和谐统一的思想指导下,面对不尚读书、一味枯坐冥想的空疏学风,晚年的黄佐提倡知行统一。他虽然非常崇拜朱熹,但绝不盲从,认为朱熹的“先知后行”之说,割裂了“知”、“行”二者关系,绝不可取。黄佐与王明阳“论知行合一之旨,数相辨难”[8],深受王阳明称赞。他们一致认为,“知”和“行”二者是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相对独立的统一体:“知”是“行”的基础,“行”是“知”的表现,两者以不同的形式存在。
黄佐和谐统一的思想,直接指引着他的为政处事,如礼下庶人、以家达乡、官绅共治、礼法并治等思想在明代乡村社会中得以践行。作为明代3大学者之一,他以香山世家的威望、个人的为人处世风格,影响着周围的人群和明代岭南的和谐发展。这种和谐统一的思想在岭南乱史之中,对安境保民、岭南儒化、民族团结、忠君治国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礼下庶人、以家达乡的儒学思想
《礼记》载:“礼不下庶人”,本意指普通老百姓忙于生计和受物质条件限制,不对他们作某些礼的要求。自秦汉以来,士大夫以封建的等级特权将其曲解为“庶人没有资格受礼遇”,把庶人与礼分隔开来。身处基层权力由地方豪强向乡绅阶层的社会转型期,黄佐深知“夫情比于礼而乡治矣,俗成于乡而天下治矣”[9],用儒家思想、儒家礼节,从村民思想上来规范乡村的秩序,则天下平安无事。于是,他力排众议,提倡礼及庶人,倡导“博约”之说:“以博约为宗旨,博学于文,知其根而溉之者也。约之以礼,归其根则千枝万叶。受泽而结实者也。博而反约于心,则视听言动之中礼。喜怒哀乐之中节,彝伦经权之中道,一以贯之而无遗矣”。他以济世安民为己任,坚持认为礼宜普及于乡人、不以缙绅为限的乡绅乡人文化一元观,并且在广西为政期间设学兴教,择土民及徭僮之子弟而教之,儒家文化广被天下,涵盖士庶,取得了良好的儒化效果。在《泰泉乡礼》中“首举乡礼纲领,以立教、明伦、敬身为主。次则冠婚以下四礼,皆略为条教。……末以《士相见礼》及《投壶》、《乡射礼》别为一卷附之。”为了让庶人了解礼,黄佐还简化了复杂的礼节内容。
元朝统治者对传统的纲常礼教不重视,“自元氏废弃礼教,因循百年,而中国之礼变易几尽。”朱元璋为恢复和宣扬封建礼义道德,大力提倡孝道,百善孝为先。在恢复继承“孝”文化的基础上,结合时代需求,赋予新的时代内涵。黄佐积极迎合这一思想,在修齐治平思想的主导下,黄佐要求乡人以修身(敬身)为基础:“一曰笃敬以操行、二曰忠信以慎言、三曰节俭以利用、四曰宁静以安身”,同时也明确了修身必须经历的途径,将读书治学(立教)根据年龄分为小学之教、大学之教、乡里之教,明确规定每阶段所学内容及要求。黄佐这一观点实际上建立了家庭、学校与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并乡里之教明确规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顺。”[9]这又是治家的基本原则,也是儒学在乡村的进一步传播与发展。黄佐对“明伦”的解释(一曰崇孝敬、二曰存忠爱、三曰广亲睦、四曰正内则、五曰笃交谊),将齐家、治国平天下、处事待物的儒学方法论述得相当透彻,为乡人修身、齐家为本的礼教推用于乡治,提供了学习的内容,树立了奋斗目标,指明了实践途径。
《泰泉乡礼》直接出现“父慈子孝”、“幼壮孝弟”“仁以聚之”、“仁义之厚”、“抚民以仁”、“亲仁”、“共跻仁寿”等语句多达51处,大力提倡行孝与重义。同时,考虑到华夷有别、岭南非汉族群对儒家的伦理思想难以接受,《泰泉乡礼》单独设立篇幅,专教异族孝悌。如“劝孝文”:“为人子者,可不孝乎。为此诚恐村峒俚民及猺獞等未能知悉,理合先行劝谕,每朔望誓于里社,有不孝者,明神诛殛。”这里文字简洁,畅晓浅白,适合俚峒蛮民理解与接受。除了劝农、劝孝外,并劝息争等:“凡各村峒俚人猺獞俱系庶民,你每到春来便耕田,夏来便耘田……又念我身,父母所生,十月怀胎,三年乳哺,被人杀害,可惜父母,负了深恩,得忍且忍,莫要打人。”这些以天神报应思想的普及和乡约的实施,对明代异族的同化及治理发挥了重大作用。
黄佐饱读诗书,博采众长。他在深入了解朱子小学、陆氏家制、白沙陈氏、宁都丁氏及吕氏宗法等士大夫的家训族规基础上,参以义门郑氏家范,遵循洪武定制,而作《泰泉乡礼》,这是“礼下庶人”主张的践行、智行合一思想的体现。这种以血缘为基础的“立教以家达乡”思想,是一套“亲亲尊尊之制,比闾族党之交,律己教人之法”[9],用以树立以礼为中心的家族乡里社会秩序。这样一来,黄佐等士大夫的“修齐治平”儒学理想和儒家本位立场筑建成一个完整而涵盖面广的一元体系。从家训到乡礼,再到族谱和方志,甚至到皇帝训示载入宗规家训内以约束族人,一套由家庭及社会、乡村至国家的道德规范便可植根于社会基层,而由众多家族组成的基层社会,也纳入了国家的道德控制范围。这一系列显示的就是以家达乡的思想。
三、官绅共治、礼法并用的乡村教化思想
明正德以后,朝廷的统治日益陷入危机,国家对乡村社会控制失效。“乡者家之积,礼行于乡,则王道备”[9],国家要控制乡村,要实施政策,必须在乡村实行乡礼。朝廷通过颁布《大明令》、《御制大诰》、《洪武礼制》、《教民榜文》、《大明律》等法令推行里社制、里甲制。这为黄佐实施《泰泉乡礼》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乡礼的实行,也就是儒家思想和伦理向庶民世界的推广。许多“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入世儒生和官吏,纷纷辞官归于乡里,与地方官绅合力,倡行乡约乡规,推行乡约保甲制,教化地方风俗,形成官绅共治的管理结构。
香山黄氏保持着优良的齐家泽乡传统。嘉靖初年,黄佐祖父黄瑜提出《应诏六事疏》,包括正身、正家、正礼、正乐、正赋税、正军伍等由身及家及国的六事,全面表达了士大夫家族和有识之士为村民作表率的理想,承担教民、治民、治乡的社会责任。黄氏被誉为“士大夫秉礼亢宗,用夏变夷”[10]的表率。继承家学思想,黄佐任广西提学佥事,非常重视乡村教化。他通过“修书院,撤淫祠”,整顿社会环境,实施“行射礼,举节孝,立乡社,择土民及猺獞之子弟而教之”[11]等系列政策,最终取得“乡礼兴而盗贼息,教化行风俗厚”的良好局面。嘉靖十四年(1535年),广东右布政使李中将《泰泉乡礼》依式翻刊刷印数部,遍发所属州县,每里各给一部,并“札对府州县严立乡约。乡校、乡社、社仓、保伍,各具约长、约副姓名以闻。”使“俾其讲读,民皆知教,悉依礼式躬行,则风俗有转移之治,共享雍熙悠久之。”[2]在政府的有力推动下,《泰泉乡礼》得到快速传播与接受,成为岭南地区许多地方推行乡约里甲制的重要范本,人们誉之为“医世良药”。
明中期开始,岭南士大夫为治理好家庭或家族,撰写了许多有影响力的家训著作,如《庞氏家训》、《霍渭崖家训》、《冼氏家训》等,此外还有许多收在族谱当中的家训。这些基于血缘基础上的家训,与地缘结合,为岭南地区儒化教化发挥了重要作用。黄佐一针见血,指出当时岭南民情风俗浅薄:“近世浅薄,以谑浪笑傲、漫无圭角而相欢狎者为好人,以轻俊獧躁、诗酒豪放、妄自高大者为豪杰……”于是,他著作《泰泉乡礼》,开门见山表明组织实施的方法,这也是典型的“官绅共治”蓝图:“在士大夫,表率宗族乡人,申明四礼而力行之,以赞成有司教化。”[9]士大夫发以良好德行为宗族人做好表率,继而教化乡邻右舍,树立以礼为中心的家族乡里社会秩序,支持有司教化工作。
明太祖朱元璋统一明朝后,认为国家刚刚从战乱到和平,“所急者在衣食,所重者在教化”[12],于是实施“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的治国方略,既“以德化天下”又注重“重典治国”,即对民众用礼义予以教化,对顽固不化、坚决对抗者,采取法律手段严加惩处,二者结合运用。黄佐结合岭南乡村具体情况,采用礼法并用的措施,既是对当时国家政策的贯彻,也是他“执用两中、和谐统一”思想的体现。为了落实“立教以家达乡”,他制订了“有纳于邪者,罚其父兄”、“其有子弟庸鄙,私纵家人挟势为虐、取利肥家者,众共罚之”、“其有阻挠不行者,许教读呈官问究”的处罚条例;为了“明伦以亲及疏”,也制订了一系列违反处置法则“其有嗣续不明、阴育异姓者,众共罚之”、“其有议朝廷利害得失,及居是邦而非其大夫者,必罚”、“或有骨肉争讼者,众共罚之”,并且明确了领导责任制,众人违法,领导者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众有违犯,责在约正、约副。约正、约副有过,责在教读。”如果隐瞒不报,则“容情不举者,许里排会同在学生员群纠之,有司惩之。”[9]黄佐等士大夫这种礼法并施的做法,对造成醇厚民风、强化乡里统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黄佐在《广东通志》中这样描述:“广(州)本俚乡,风俗丕变,日新而月盛,实非一朝风化所能成……国朝百余年间,礼教渐摩,名德辈出,缙绅之家,以不学无礼为耻,以导欲诲淫为戒……”从这里不难看出,在中原文化的影响下,岭南地区逐步教化的发展轨迹。
四、含华佩实的文学思想
在文学上,黄佐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高产诗人,有“粤之昌黎”之誉,诗作雄直恣肆。黄佐“文章含华佩实,亦足以雄视一时”[4]。“含华佩实”是黄佐文学的主要表现,也是黄佐强调文学内容与形式和谐统一的表现,要求文章既要有好的形式,也需要充实的内容,这一思想在《泰泉乡礼》之中也得到很好的体现。
《泰泉乡礼》行文质朴,通俗易懂。黄佐用通俗的语言记载着各项规定,因为他深知,此作接受的主体是没有接受太多文化的普通乡村民众,只有语言平实,有如当面说话,才能让乡亲明白其义,才能达到教化的目的。其行文多用排比句,理直气壮,说服力强。如“必先孝弟,内事父母,外事师长,侍立终日,不命之坐,不敢坐”、“孝顺父母,是我太祖高皇帝亲口教诏汝民第一件好事。父母当初生我,爱我如金玉,痛我如肺肝,子一有病,祈天祷地,问卜求医,废寝忘飡,惟恐子身不安。”等语句,节奏和谐,一气呵成,说理透彻。
《泰泉乡礼》语言简洁洗练,富于概括力。全书虽4万余字,却包含丰富的内容,这与其叙述语言的高度简洁和笔法的洗练不无关系。书中记载事项,绝不用铺垫,也不叙述来龙去脉,而是直来直去,一针见血。如“凡出言,必主忠信,毋得夸诳。相约共行四礼条件,有始从终背,阴为阳掩,与凡不能践言者,众共罚之”、“其有过用多品者,众共罚之”等句,无需描述任何背景与原因,直接告诉乡人如何做,高度体现《泰泉乡礼》的权威性,正可谓“昔为史官,素称直笔”[13]。
黄佐含华佩实的文学思想,影响着岭南文学的发展,对明代岭南文学的成熟做出了重大贡献:“岭南自南园五子以后,风雅中坠,至佐始力为提倡,如梁有誉、黎民表等皆其弟子。广中文学复盛,论者谓佐有功焉。”黄佐不但自己创作实践,也通过其优秀门生,影响着明代岭南文学的发展:“佐弟子多以行业自饬,而梁有誉、欧大任、黎民表诗名最著云。”[14]真可谓“盖岭南诗派,文裕实为领袖,不可泯也。”[15]
五、破陋树新的社会革新思想
明代的岭南乡村社会,佛、道与巫觋的势力非常强大,各种各样非正统的法术和宗教仪式充斥着人们的日常生活:“淫祠所在布列。扇惑民俗,耗蠹民财,莫所为盛”[16],岭南形成了“以轻俊獧躁、诗酒豪放、妄自高大者为豪杰,以读书数千卷、高才能文章、凌忽尊长、眼空古今者为大才,以纵谈名理未及躬行、诮骂程朱自立门户者为道学”的浮华、丑恶的社会风俗。以黄佐为代表的乡绅志士,以治世为已任,利用各种正统的力量,投入到乡村教化之中。
在读书修身方面,黄佐反对当时空疏学风,强调知行合一,学以致用。针对当时“今人空教子弟念书对对”的现象,他在《泰泉乡礼》中规定社学之教,不能专于念书对句,一定要使子弟“爱亲敬长、隆师亲友”,并规定社学的根本任务是通过“习礼乐,养性情,守教法,禁游逸,远玩好,戒骄纵”,培养子弟的气质和品性,再三强调子弟“手不执洒扫之事,身不习趋事之劳,耳不闻正乐,目不见正礼,随子弟自家资质做去,多有率意妄行、习与性成、恶人同归者也”的危害。这里用大量篇幅教子弟兴礼义,要求子弟不要空读死读,更重要的是运用日常的言行举止、生活实际,在生活中培养子弟的品性修养。
在积极展开地方教化的同时,岭南士大夫们还配以打击地方僧、道、巫觋等宗教势力,整饬民间“陋俗”。黄佐根据岭南“民夷华杂”的居住环境,深知“文献固有源流,淫邪尚当洗涤”,遵奉敕谕,开示禁约,违者送官问罪,定不敢恕。在《泰泉乡礼》中,黄佐专增“辟异端以崇正道、禁火化以厚人伦”等条目就是直接以僧、道、巫为打击对象;制定“乡社法”打击巫鬼邪神,明确规定,祭社时,惟祷于祠堂里社,不许设醮攘星,听信巫觋,违者罪之。设立“息争讼以免刑罪”条目,“如小事有不平者,众人劝戒处置。事关大恶者,众人明言责救。如有不从,择老者数人同至其家责劝。如再不从,许地方邻人同族长赴各该衙门呈治。如有互相容隐、不行劝责呈治者,事发之日,拿送上司治罪。”[9]告诉民众处事程序。同时,一批士大夫家训也对赌博、火葬之类的所谓“陋俗”进行了抨击,霍韬在家训中也要求其子弟“勿言怪异”。方献夫、冼桂奇、庞嵩等许多岭南士大夫都或言或行,对僧、道、巫觋等进行了打击。
明代中期,社会风气渐趋奢侈,黄佐提倡勤俭节约,在《泰泉乡礼》中对许多方面有明细规定。如:“纳采,用酒牲、梹榔、果品,随俗。上户通计所费银不过三两,中户所费不过二两,下户所费不过一两。凡纳征,用钗币、酒牲、梹榔,随俗。上户通计所费银不过十五两,中户所费不过十两,下户所费不过五两。近日纳采、纳征者,止用细茶一盒,纳钗物其中,尤为简便,可以通行。其送礼之人,非隔水路者,毋得多与铜钱,下程惟待以酒饭。凡亲迎,不许用鼓吹杂剧,送迎交馈。”这一规定要求村民根据家庭实际情况,量力而行,无须攀比,这是既坚守礼节也不给家庭带来沉重压力的务实方法。同时,由于明朝嫁妆昂贵,溺死女婴现象普遍存在。黄佐做出明确规定:“凡生女多,惧贫难嫁,自行淹溺,访出,将父母送官惩治如律。近闻有等村民,自杀其女,以免费奁饰。此风渐不可长,教读及约正、约副宜早谕之。”如果溺死女婴,将移交给官府惩治,教读等人要宣传政策,让民众知晓。
《泰泉乡礼》是明中后期岭南地区实施乡约里甲制的典型范本,在当地官绅的支持下,黄佐系列思想的实施,推动着岭南民间的互动合作,净化了岭南乡村社会风气,调整了岭南乡村的社会关系。这是中国古代宗族制渗透中国乡村的重要途径,也是中国古代士庶文化相互影响的基本过程。
六、严谨翔实的文献学思想
香山黄氏在明代是著名的“文献之家”[1],黄佐也是一位卓有成就的地方文献学者。雷礼称其“昔为史官,素称直笔”[13],他淡薄名利,潜心治学,“仕籍三十年,立朝仅数载”[17],“平生撰述至二百六十余卷”[13],黄宗羲在《明儒学案》中为他特立泰泉学案,称他是个博通经史的思想家,在岭南思想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黄佐文献学思想首先表现为对古文献的收藏与整理。黄佐藏书丰富,家有藏书楼为“宝书楼”,收藏各类书籍为岭南之冠,秘籍善本亦为最多之家。同时,他通过修通史、纂方志、绘地图、制图表、编字典、辑丛书等,编撰了大量文献之作。正德年间撰成《广州人物传》24卷,分门别类记载广东历代先贤近二百人。嘉靖六年(1527年)纂成《广州市府志》,共70卷50余万字。此书有作有述,记秦至元史事,皆采录史书;明洪武至嘉靖史事,则据所见所闻。嘉靖三十七年主纂《广东通志》,历时三载,成书70卷。此书体例严谨,文字简雅,资料充实。还有《罗浮山志》、《志雍志》24卷、《广西通志》60卷、《香山县志》8卷。此外,尚有史类著述《通历》36卷、《革除遗事》6卷、《翰林记》20卷等。
《泰泉乡礼》内涵宽广,叙事翔实。黄佐用“直笔”的手法,记载着岭南社会的民情风俗,体现出他严谨翔实的文献学思想。《泰泉乡礼》开篇记载了“乡绅共治”的蓝图,描述了民族混居、族群同化的生活情状,在语言、衣、食、住、信仰、习俗等方面保留了不少古越遗风。《泰泉乡礼》详细记载了岭南族群信巫、鸡卜、男女同浴于川、女劳男逸等独特的风俗习惯,记载了明代中期冠(凡4条)、婚(凡15条)、丧(凡9条)、祭(凡4条)等独有的民俗。《泰泉乡礼》针对明代前半岭南社会的种种现象而作,不但是此期岭南社会现状的一个缩影,也是此期广东地方社会情状的生动画卷,有助后学理解明代中期以后广东社会转型之研究,有助人们了解广东历史、认识广东历史。
《泰泉乡礼》“简明切要,可见施行,在明人著述中犹为有用之书”[4],这是对《泰泉乡礼》非常公允的评价。的确,作为明朝中后期士大夫阶层推行乡村教化、实现儒学理想的一份纲领性文件,《泰泉乡礼》在岭南乡村教化中发挥了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时值今天,在我国加强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工业社区、学校社区的建设过程中,这部古老作品中“和谐统一”、“礼法并用”、“素质提升”等许多观点及社会基层管理的经验,仍然对我们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1]黄伟宗,司徒尚纪.中国珠江文化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2010.
[2](清)阮元.广东通志.卷五十四[M].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
[3](明)郭棐,粤大记.黄佐传[M].黄国声,邓贵忠,点校.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
[4](清)永瑢,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M].
[5]林子雄.黄佐[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2.
[6]陈泽泓.广东历史名人传略[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
[7](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三[M].北京:中华书局,1986.
[8](清)张廷玉.明史·列传·文苑三[M].北京:中华书局,2013.
[9](明)黄佐.四库全书·经部·礼类·泰泉乡礼[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10](宋)王洙.黄氏义田记[O].载邓迁修、黄佐纂(嘉靖)《香山县志》卷7,明嘉靖本.
[11](明)苏浚.广西通志.卷二十四[O].明万历二十七年刊刻.
[12](明)朱元璋.明太祖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
[13](明)雷礼.嘉靖广东通志序[O].嘉靖四十年刊本.
[14](清)赵继鼎.明史·文苑传三[O].北京:中华书局,1974.
[15](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M].北京:中华书局,1990.
[16](明)魏校.庄渠先生遗书[M].明嘉靖四十年(1561)王道行刻本.
[17]曾燕闻.十八世书香的岭南黄氏“文化世家”[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