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驱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探析*
2015-02-21公共文化立法课题组
■公共文化立法课题组
创新驱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探析*
■公共文化立法课题组
创新驱动背景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要从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科技创新五大驱动着眼,要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主要目标,以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通过以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为保障,推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传播体系构建,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来全面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公共文化管理水平、公共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转化,逐步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公共文化服务;创新驱动;现代化
201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指导我国未来一段时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意见》从总体要求、发展动力、供给主体、发展保障等方面,对如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进行了论述和部署,在诸多方面彰显了创新。并在“总体要求”中首次提出了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是一次重要创新,是我国在文化建设中自觉自信的体现,是探索中国特色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道路的宣言。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键词是现代,即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现代性包括物质层面、制度层面和精神层面,涉及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是一个整体结构,而现代化就是从这一结构的不同层面向着现代转化。21世纪是中国步入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在物质供给层面我国基本实现了科技的进步和工业化发展、衣食住行等条件的改善;在制度层面开始推进国家治理结构变革及相关的制度和制度依据理论的提升;在精神层面继续进行传统文化结构的传承更新、文史哲知识和宗教理念的调整,实现人的心理、思想和行为方式的现代化。
当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经从生产要素驱动(factordriven)阶段、投资驱动(investment-driven)阶段转向创新驱动(innovation-driven)阶段和财富驱动(wealth-driven)阶段。可以说,无论是物质供给层面、制度层面,还是精神层面的现代化都离不开创新驱动,而创新驱动发展,包括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以及科技创新、技术集成创新。正如《意见》基本原则中明确指出的,“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也就是要求从理论、制度、体制、机制、科技等诸多方面通过创新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
一、理论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概念内涵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即指由生产、运营和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相关系统(部门)构成的有机整体,这些系统包括公共文化内容、基础设施、运营组织、人力资源、资金保障、政策理论等方面。“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为主要目标,以正确导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共建共享、改革创新为基本原则,逐步建设而成的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其核心内涵主要包括:
第一,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最根本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了谁的问题”是根本的价值判断和实践的首要问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更多是政府本位、资源本位,缺少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和意识,这从根源上导致了文化服务供需错位、效能不高的现象。社会主义文化根本特点是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依靠人民、文化成果由人民共享。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才能从根本上把握中国特色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特征。
第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在灵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精髓,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必须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巩固基本文化阵地,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才能构建起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第三,以均衡发展为要求。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要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在地区间、城乡间和不同群体间的差距日益拉大,严重影响了文化惠民的效果,极大制约了文化民生的水平。随着国力的提升,消弭服务鸿沟、推进均衡发展成为了当务之急。就当前而论,均衡发展关键在基层,只有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通过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才能真正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活力源泉。政府管理部门和文化事业单位关系不清、文化资源分散、供需错位、无法可依等问题,是困扰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中的顽症。只有推进改革,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从事业体制向现代服务体制转型,构建起政府、社会和群众自我等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只有推进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才能加快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而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效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第五,以公共文化立法为保障。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战略基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是保证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制度基础与规范保障。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要立法先行,并将文化立法作为重点立法领域。因此,在公共文化领域,必须形成以宪法为根本,以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律、专门法律和行政法规为主干,以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为补充的、完备的、与时俱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让法制为公共文化建设保驾护航。
综上,通过概念创新,明确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质是满足不同群体的文化诉求,突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对时代性、创新性和开放性的要求①,意在通过建立新制度、新机制、新模式,并运用新的技术手段等方式,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效能。
二、制度创新:立法保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制度创新是指为解决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矛盾而进行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变革。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的制度创新有三层含义:一是消除现代化过程中的法律政策制度障碍;二是通过合理的制度设置将现代化进程中的潜在资源激活;三是通过设置新的制度安排弥合现代化机制的缺失。其中最为重要的是通过法律保障体系的完善加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进程。
立法即法的创制、创立、制定,是指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活动。②公共文化服务立法是以调整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社会关系为目的创设相关法律规范的活动,是文化立法的重要内容。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也是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强“法治中国”的现实需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识。因此,《意见》中明确提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存在的供给不足、效能不高、供需错位等突出问题,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运行不利有着直接关系,但深层原因是公共文化服务法律制度不健全。回顾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历史沿革,可以发现现有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主体是党内文件和相关部委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制定的法律法规较少,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呈现明显的执政党推动色彩。公共文化服务立法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第一,立法盲点多,公共文化服务基本法、单行法缺失,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不健全;第二,立法效力层次低,法规数量少,立法的权威性和规则的稳定性不强;第三、立法内容存在片面性,多强调政府的管理责任忽视公民文化权利的保障。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通过制度创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是当下的迫切需要。要通过完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立法框架,把握公共文化服务立法的内涵和原则,探寻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的路向,让法制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驾护航。立法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制度工具,必然要承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价值内涵。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原则作为基本准则贯穿公共文化服务法律体系,对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其本身就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纲领体现。通过立法保障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四点:
第一,以保证公益性为首要原则。这是由公共文化服务的性质所决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活动的服务体系,其成本由税收形成的公共财政进行基础保障,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立法首要保障的是必须是文化利益和文化目标的公共性。
第二,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为核心原则。保障公民基本基本文化权利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出发点和价值基础。③将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作为核心原则,强调在立法当中要尊重和关注公民的文化需求,注重发挥公民作为文化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并促进公民的文化实践和文化参与,以不断满足公民的文化消费和文化发展诉求为出发点和归属。④
第三,以优化公共文化秩序为主线原则。立法当以优化公共文化秩序为原则,既强调通过法律规范引导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始终代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断积淀和塑造社会文化价值共识;同时立法要侧重于构建现代化的公共文化服务治理体系,健全多元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长效机制,营造活力有序的公共文化环境。
第四,以促进均衡发展为关键原则。均衡发展是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特点。均衡发展原则强调通过法律规范和制度设计,保障地区间、城乡间、不同群体间的公民都能公平、平等地享有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其基本文化权益。
总之,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施与保障、公民文化权利的保障和实现、政府公共文化职能的界定与约束三大方面进行制度创设。此外,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应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发展的要求,坚持立废改释并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决策的衔接,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机制。此外,还需一方面加强全国人大、中宣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的立法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的平台作用,统筹推进公共文化服务重大法律法规的立法进程。另一方面鼓励地方政府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法律规范,从地方立法实践当中总结规律为重大法律法规的立法提供借鉴和参考,形成立法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有机结合。同时拓宽社会各界人士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与人民群众最深切的需求对接,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尊重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性,注重发挥文化的引导力和创造力,保持文化活力和社会弹性。
三、体制创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发展新模式
体制创新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进程主要表现在:一是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辅的管理体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灵活性;二是营造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良好环境,在市场准入、审批、待遇、服务等方面,都要创造宽松、良好的发展环境。这就要求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中,采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耦合发展的新模式。“耦合”一词最早出现于物理学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运动形式通过各种相互作用而彼此影响的现象。⑤当系统间或系统内部要素之间配合得当、相互促进时,产生良性耦合;反之,则为不良耦合。协调是两种或两种以上系统或系统要素之间一种良性的相互关联,是系统之间或系统内要素之间配合得当、和谐一致、良性循环的关系,是多个系统或要素保持健康发展的保证。⑥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也可体现为这样的耦合关系:一方面,文化事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导向、支持并培育市场,文化产业为文化事业提供内容、形式和传播手段;同时,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交叉、渗透发展。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有利于提高二者的耦合协调度,共同推动文化强国建设。随着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步伐的逐步加快,文化事业更不能独立、单一地发展。
一方面,公共文化服务“重建设,轻服务”的现象普遍存在,大量设施闲置浪费,而群众又得不到想要的文化服务。文化部网站发布的信息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县级以上文化馆、群众艺术馆数量有三千多个,文化站超过四万个,村(社区)文化室25万个。然而,一些地区的文化场馆却有名无实。广西2013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自治区内仅三成多的青少年去过少年宫。与此同时,文化市场的“高票价”也让普通群众难以承受,供需矛盾凸显。不少地方工人文化宫则直接改为电影院、剧院等商业场所,一些剧目的票价高达几百上千元,远非普通工人能够承担。⑦文化事业必须向文化产业“取经”,培育市场意识,实现提供主体的多元化、文化产品的规范化、产品和服务形式的多样化,以此保证服务效能最大化。另一方面,文化市场的自发性与随意性,以及单纯逐利的目标容易滋生落后文化,甚至是有害文化。这就必然需要在引入市场机制的同时发挥公共文化服务的作用,坚持把文化的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目前,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耦合发展模式可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市场主导型。在这种模式下,市场起决定性作用,市场要素占主导,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是其主要目标,同时兼具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实现一定的社会效益。例如:传统网吧正转型为网咖,它抛弃了传统网吧单纯盈利的模式,通过为市民提供文化便民服务,通过薄利多销的方式获得了更大盈利。这种新式公共服务将文化共享与互联网消费密切结合,更具时代意义。可以说,公共文化服务有赖于文化产业为之提供丰富且喜闻乐见的内容,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公共文化服务形式创新也离不开文化产业。“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型技术模式和架构,为公共文化机构提供了开放互动、共建共享的统一服务平台。
第二,公益主导型。这种模式下,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是主要目标,市场主要为公益服务。图书馆、群众文化馆、科技馆等基层文化设施具有公益属性和惠民功能,但同时可为文化产品生产提供需求导向。公共文化服务通过票价补贴、剧场运营补贴等方式,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鼓励出版适应群众购买能力的图书报刊,鼓励网络文化运营商开发更多低收费业务。随着公共文化管理模式的创新,政府文化服务采购力度日益加大,相应的文化生产更为必要。由此,公共文化服务成为文化产业生产和群众文化消费之间的桥梁角色。
第三,协调发展型。政府利用预算安排、政策安排或合约安排形成经济激励,引导私人企业或非营利组织参与公益性文化产品的生产,同时购买文化产品和服务,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一方面,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另一方面,从资金和销售渠道上扶持文化企业进行生产,也有利于培养全民的文化消费习惯、消费环境和市场。北京的惠民文化消费季即是通过市场生产、政府购买的模式实现融合发展。
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融合发展,实际上就是要积极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的协调机制。在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过程中,无论是市场主导还是公益主导,还是事业、产业协调发展,都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社会属性和经济属性的关系,注重科技创新,以科技促进融合业态的发展,同时加强文化与其他行业的二度融合。
其中尤为重要的是“统筹双向机制,协调政府管理与市场参与”与“把握双重属性,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位”这两大原则。统筹双向机制,协调政府管理与市场参与即要求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务的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发挥主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从整体上谋篇布局,充分发挥不同职能部门的力量,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同时,引入竞争机制,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热情,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促进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发展,培育和引导群众文化消费需求。把握双重属性,坚持社会效益第一位,即无论是文化事业还是文化产业,都应当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保证文化的社会属性。文化产业需要将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视为最高标准。
四、机制创新:构建现代化的公共文化传播体系
所谓机制创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主要从三方面内容展开:一是通过机制创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群众需求的应变能力。公共文化产品随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传播方式随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服务随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二是通过机制创新激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在的发展动力,激发体系活力,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进程。三是通过机制创新协调人力资源,要激发人的积极性,推进人才均等化。即在同样的现实条件下,通过机制创新来强化内容生产机制,拓宽传播渠道,建立考核机制,完善人才体系,最终构建现代化的公共文化传播体系。
在互联网时代,数字技术有力地改变了传播生态,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形式与渠道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因此,紧抓数字传播的发展趋势,把握好传播规律,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将是下一阶段我国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正如《意见》明确提出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指出要着眼于形成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称的传播能力,加快构建现代文化传播体系,保障信息传播的高效快捷和安全有序。以机制创新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传播体系的构建,即遵循和把握新形势下的传播规律,积极顺应当前新媒体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机,顺应文化数字化传播的趋势,高度关注互联网技术下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各种变革,重构人与信息的接触模式,优化公共文化内容的生产机制,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新空间,积极消除“数字鸿沟”对公共文化服务公平性的冲击,强化公共文化传播的绩效考核,重塑公共文化服务的传播环境。
第一,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内容生产机制。基于传播技术的限制,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以政府相关部门为主要传播者——政府生产各类公共文化产品,然后通过官方渠道传送给不同地区的受众,信息流动的单向性特征明显并成为公共文化服务传播的主要方式。公共文化消费严重依赖于政府文化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的文化生产。但随着现代传播技术和文化消费理念的转变,文化传播者与文化接受者的身份界限逐渐消解,人们接受文化信息的渠道已经不再局限于政府主导的各类传播平台。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信息制造者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公共文化服务部门的范畴。这种自媒体传播方式凭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征,使得传媒生态发生了前所未有的转变。“人人皆是传播者”的“全民传播”实现了由“政府部门单向传播”向“多元主体双向传播”的转变,“去中心化”“用户创造内容”逐渐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生产环节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要有的放矢地将社会力量引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的传播体系,形成政府、个人、社会、市场的良性互动与平衡机制。大力改变固定场所和封闭的文化服务传播手段,实现主流渠道、民营企业、文化类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广泛参与,多屏传播、多终端接收,权威媒体与自媒体结合,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非营利性与专业化经营相结合,社会管理与人文营造相结合,有效推动基层文化服务普惠大众,“形成立体多样、融合发展的现代传播体系”⑧,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生产。
第二,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的传播渠道。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是以地理意义上的文化设施为主要载体,以满足群众看电视、读报、听广播等为主的公益服务,具有较强的地域限制性。当前,公共文化服务跨区域流动不畅也成为公共文化均等化发展的重要障碍。新的传媒时代,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为公共文化服务开辟了前所未有的信息储存空间。网络媒体凭借其巨大的信息容纳功能,在短时间内将碎片文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形成庞大的网络文化平台——将原有的公共文化以数字压缩的形式呈现在人人都享有接近权的虚拟空间。⑨因此,要积极构建公共文化云、公共数字网站、公共文化信息智能服务终端、公共文化数字流动站等数字化传播载体,将图书馆、文化馆、艺术馆、社区文化服务中心等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海量文化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积极研发各类App,通过“一站式”门户平台和丰富的智能终端接入,着力打造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化生产与储存空间,为公众按需索取、随时随地获取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提供保障⑩,从而形成“大文化”数据库,真正实现“参与式”公共文化服务,构建智能化文化服务空间。
第三,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的考评机制。传统的公共文化传播较为关注公共文化的“出口和流通”,但是对于公共文化传播的效能和受众的认可度关注不够,缺乏必要的考核和监督机制。公共文化服务只管“送”。对于“送”的效果缺乏制度性安排和关怀,即缺乏对受众消费偏好的了解,缺乏对受众满意度的调查,缺乏对传播目标实现程度的统计,从而无法判断文化产品对于受众的影响程度。因此,必须加强公共文化传播的绩效考核,就传播效果的监测和应用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标准。通过绩效考核这个指挥棒,引导公共文化生产,确保产品与群众“适销对路”。一是要通过建立覆盖公共文化传播的目标确定、媒介选择、受众反馈等环节的可控可测的效果评估机制,从一定程度上来检测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确保公共文化服务的高质量,要加大对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数据的分析,积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政策,通过研究供求关系,依托绩效数据,分层次、分地域合理配置文化资源,有效节约成本,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水平。二是要尝试建立“以需定供”“群众需求项目化”的公共文化建设绩效管理机制。通过“分析人群特点,了解文化需求;建立配送机制,对接文化需求;开展各种活动,满足文化需求”这三个闭环式的链条,从数量、质量、供给方式、服务态度等多方面全面整合(11),综合保障各类人群的基本文化权益,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传播有针对性。三是要逐步探索公共文化活动的“奖惩机制”,加强对文化活动组织者传播意识的培养,强化目标和绩效意识,注重文化活动的高效传播。
第四,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现代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人才均等化是关键。“人才均等化”是指人才资源的均等化,包括人才数量和质量的均等化。就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来讲,只有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实现均等化才能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的服务均等化。当然,人才均等化是一个相对概念,是相对均等而非绝对均等,并不意味着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数量和质量的简单平均化和无差异化。要通过好的人才保障和激励机制来激发人力资源的活力;要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协同机制;要通过文化志愿服务激励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文化志愿服务;要通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培训上岗机制,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通过人才交流机制,对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进行支援。
五、科技创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化创新驱动的实质
科技创新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可以带动许多问题的解决,可以说创新驱动的实质就是科技创新。过去常用的概念是技术创新,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在其报告《1976年:科学指示器》中,将技术创新定义为“将新的或改进的产品、过程或服务引入市场。”现在则常用科技创新的概念,即将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应用到生产体系,创造新价值的过程(12)。这实际上反映了创新源头的改变。技术创新多是源于生产中经验的积累、技术的改进、企业内的新技术研发。现在技术进步更多的来源于科学的发明。例如,新材料的发现,信息技术和生物技术的突破都迅速转化为相应的新技术。这种以科学发现为源头的科技进步模式,体现知识创新(科学发现)和技术创新的密切衔接和融合,这是技术进步路径的革命性变化。(13)
科技创新驱动背景下,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需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现有公共文化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技术支撑平台建设,需要完善数字文化资源管理、反馈、审核、监督、评估机制与保障机制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文化资源利用率、公共文化管理水平、公共文化产品数量和质量,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现代化转化。在这一阶段,科技对推动当下政治领域的民主化、经济领域的信息革命、文化领域的传统解构和自由创造、社会的虚拟化进程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科技创新已经成为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支撑,成为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变革进步的强大引领。”(14)因此,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发挥科技创新的重要驱动作用。
科技创新驱动文化发展具体表现为科技对文化内容、服务手段、设施装备、系统包括相关机制等诸多层面的推动作用。正如2014年2月,国务院提出“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支持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软件等高新技术支撑文化内容、装备、材料、工艺、系统的开发和利用,加快文化企业技术改造步伐”。(15)事实上,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密切衔接和融合,不单将推动文化产业领域发展,也将带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革命性变化。
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的创新、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都与科技创新密切相关,而科技创新也将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需模式、传播模式、管理模式的变革。首先,随着科技的进步,公共文化服务新平台和新模式不断得以构建和开创,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提供技术上的保障和支撑。例如:Face-book与国外图书馆服务合作的新技术便带来公共文化服务的新模式,并提供了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新渠道。其次,科技创新也可以保障信息技术环境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并促进公共文化服务管理机制和模式的创新。科技进步也终将会改变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社会文化环境,科技创新必然成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新驱动:
第一,科技创新驱动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能力提升,实现服务内容供给的现代化。在服务内容层面,科技创新即鼓励通过数据库技术的应用,“科学规划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建设,建设分布式资源库群”,实现分布在不同区域的海量公共文化资源的存储、交换与整合,提高公共文化资源供给能力;通过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建设,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与产品数字化,增加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的保存期和可获取性,有效提高文化资源供给的速度和便利性;鼓励通过大数据技术的应用,“加强公共文化大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对公众多元化的文化需求进行动态分析,针对公众需求提供丰富的、个性化的公共文化产品,实现公共文化资源的有效供给。
第二,科技创新驱动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实现服务形式的现代化。在服务形式层面,科技创新是鼓励通过多媒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数字技术、新材料技术、3D打印技术等先进技术实现与文化的深度融合进而开发特色公共文化产品,提供特色公共文化服务,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通过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载体的数字化,加快推进基层数字文化资源共享,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入户模式,在有条件的社区提供“一站式”智能服务,使基层公众能享受到更便捷和人性化的公共文化服务。
第三、科技创新驱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完善,实现公共文化传播体系的现代化。在传播体系层面,科技创新不单是强调载体的创新,灵活运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卫星网络等手段,人们能更方便的通过多种新型终端获取公共文化资源的传输渠道,推进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和数字服务的开展。同时也要强调现代传播体系的构建,综合运用现代传播手段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结合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和“宽带中国”“智慧城市”等国家重大信息工程建设,打造全域化、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网络,逐步提供辐射到乡村—街道—社区—企业—工厂—学校—园区等不同层级的数字化文化服务,解决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第四,科技创新将反向推动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创新,实现制度的现代化。在制度层面,随着文化与科技的深度融合,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数字化、移动化、社会化、互动化和个性化特点会逐步彰显,必然会反过来对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的创新和改革提出急迫要求。今天,公共文化服务提供机构不再是单一的文化事业单位,互联网站、搜索引擎、移动媒体等数字信息服务供应商也有意无意地参与了公共文化资源的供给。在这一背景下,“支持数字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公共数字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创新公共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成为科技创新推动下的应有之义:采用“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参与式管理”(16)多种方式,促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和协同机制的建立,使之适应科技创新带来的变革,是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向互动的必然结果。
综上,构建符合时代需求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在通过科技手段对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的生产、供给和传播模式进行整合创新,重点落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体系的建设,并构建符合现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运营机制,使得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更加有效。总之,坚持科技创新驱动战略,可在推动传统公共文化服务的生产、供给和传播模式创新的同时,推动机制的创新;通过机制的创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的进程;进而更好更快地构建均等化、标准化、数字化、社会化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注释:
① 蒯大申:《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与基本特征》,载《文汇报》,2014年2月24日,第10版。
② 葛鸿义:《法理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149页。
③ 蒯大申:《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内涵与基本特征》,《文汇报》,2014年2月24日,第7版。
④ 石东坡:《文化立法基本原则的反思、评价与重构》,《浙江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⑤ Vefie L:The Penguin Directionary of Physics.Beijing:Foreign language Press,1996.92-93.
⑥ 杨士弘、廖重斌、郑宗清:《城市生态环境学》,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14-119页。
⑦ 《公共文化场馆为何“有名无实”》,中国演艺科技网,2015年1月19日。
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4年8月。
⑨ 赵娟娟:《新媒体发展对公共文化服务的影响》,《青年记者》网络版,2014年5月9日。
⑩ 浪潮、袁谊生:《云计算实现十二五公共文化服务目标》,比特网,2012-11-22。
(11) 梁学琴:《文化发展正朝阳快乐幸福落万家——北京市朝阳区公共文化建设纪实》,《中国文化报》,2011年3月28日第4版。
(12) 张来武:《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国软科学》,2011年12期。
(13) 洪银兴:《关于创新驱动和创新型经济的几个重要概念》,《群众》,2011年第8期。
(14) 《习近平:走好科技创新先手棋就能占领先机赢得优势》,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5/24/c _1110843342.htm。
(15) 参见《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
(16) 参见201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本课题组组长范周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首席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课题组成员陈娴颖、赵书波、刘京晶、杨剑飞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助理研究员;张芃、熊海峰系中国传媒大学文化发展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国涛】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研究及草案起草”(项目编号:14@ZH013)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