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的历史演进、道德意蕴及价值取向
2015-02-21成志刚,江俊巍
社会保障的历史演进、道德意蕴及价值取向*
成志刚,江俊巍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摘 要:社会保障是社会经济福利措施和制度的统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升,社会保障不断演变,其道德意蕴也随之丰富。为更好发挥社会保障的功能,使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应高度重视社会保障的伦理道德建设,明确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树立公平观念,指向正义精神,体现互助理念,发挥人道意识,适度追求效率。
关键词:社会保障;弱势群体;公平与正义
中图分类号:D57 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5-07-20
作者简介:成志刚(1964-),男,湖南湘乡人,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
社会保障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结构变迁而调整,其内涵也随之发生变化。社会保障是经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产物,也是现代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渗透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与社会的生产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经济制度与社会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不仅有社会稳定、经济调节的重要功能,而且具有十分丰富的道德意蕴和明确的价值选择。
一
社会保障随着人类社会的出现而产生,并且离不开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条件,生产力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社会保障的发展进程。纵观社会保障的发展,我们大致可将其分为传统社会保障和现代社会保障两个时期。[1]36-46
1.传统社会保障时期
传统社会保障时期从社会保障实践萌芽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产生,大致分为萌芽、慈善和济贫三个阶段。
第一,传统社会保障萌芽于生产力极其低下的原始社会,那时到处都是残酷的生存危机,人们过着相互依存的群体生活,扶老携幼、照顾老弱病残、互助共济,这既是一种自然的、约定俗成的传统习俗,也是社会保障的萌芽。
第二,传统社会保障的慈善阶段,相继出现的慈善有三种形式:宗教的、官办的和民间的慈善。宗教的慈善是把形成于原始社会的一些社会规范纳入自己的教义,为教区内丧失劳动能力者提供最低限度的生活保障,是作为实现宗教精神统治的物质基础;官办的慈善是以国家的介入为标志,以传统道德及政治需要为基础而产生并得到发展,是在宗教慈善不能满足贫困者需要时,由政府出面举办的临时性救济活动;民间的慈善是由民间自发开展的互助救济活动,这取决于举办者的意愿与财力,因而是一种主观的、临时的和相对落后的救济活动。
第三,济贫阶段是发生在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从而造成大量贫困现象和社会问题的时期。以英国1601年颁布的《济贫法》为标志,尽管政府作为一种世俗权力介入济贫事业,但并未承认开展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当然,也就不会承认公民要求获得救济是一项基本权利,从而使济贫活动所体现的只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恩赐和施舍。
2.现代社会保障时期
现代社会保障时期以英国在19世纪上半叶颁布的新《济贫法》为起点,一直延续至今。大体上分为起步、形成、成熟与改革四个阶段。
第一,起步阶段——社会救助制度的出现。随着封建土地制度的解体和工业革命的兴起,由此引发失地农民、城市流民等贫困人口迅速增加,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英国政府基于维护社会稳定,以及出于救助贫民和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于1834年颁布新《济贫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救济贫民的措施,这标志着现代社会保障的正式起步。新《济贫法》的出台表明贫困救济已由慈善事业过渡到政府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享受救济是贫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从而使作为社会保障最低纲领的社会救助通过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
第二,形成阶段——社会保险制度的产生。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初,社会保障的发展进入质的飞跃阶段,其标志是作为社会保障的基本项目——社会保险的出台和实施。19世纪80年代,德国为缓和劳资关系以促进经济的发展,陆续于1883年颁布《疾病保险法》、1884年出台《工人赔偿法》、1889年实施《老年与病残强制保险法》,确立了社会保险三原则,即保险费用多方负担、以缴费作为享受保险待遇条件及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同一时期,瑞士、挪威、法国等国先后相继建立了类似的社会保险制度,至此,社会保障制度在西方发达国家得以逐渐普及。
第三,成熟阶段——社会福利制度的出台。美国在罗斯福新政时期的1935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保障法》,正式设立老年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盲人补助、老年补助和未成年人补助等保障项目,从而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也由此奠定了美国社会保障的制度基础。二战后,英国以《贝弗里奇报告》为蓝本,遵循全面、普遍、平等、充分的原则,建成了公民“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此后,欧美的一些发达国家也相继宣称要实施普遍福利政策,使社会保障制度不仅得到欧美国家的推崇,也广泛被亚、非、拉美国家所认同,从而使社会保障事业在全球得到迅猛发展。
第四,改革阶段——保障危机的发生。20世纪70年代爆发的中东石油危机所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使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出现“滞胀”,导致世界各国的失业率和社会保障财政赤字大幅上升,打破了福利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平衡,动摇了社会保障发展的根基,使福利国家“普遍福利” 政策的缺陷暴露无遗。西方发达国家由此相继走上社会保障的改革道路,不得不谨慎地对原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程度不同的改革和调整。经过多年的改革尝试,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这些国家对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仍在持续进行中。
二
从伦理学的视度看,弱势群体的存在不仅是一个经济社会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伦理问题。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最早可以追溯到《圣经》中关于利他主义的道德说教。而社会保障是为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而产生,其本质是囯家和社会对因各种原因致其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成员(弱势群体)提供经济援助;其首要任务是为了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基本生存权,在防止社会弱势群体形成的同时,改善社会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其发展目标是在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求的基础上,提高其生活质量,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不论是传统社会保障时期,抑或是现代社会保障时期,社会保障都内含人道主义机制,渗透着强烈的伦理道德积淀以及在此基础上萌生而出的道德同情,体现出多重的道德意蕴。
1.以公平为其核心价值诉求
公平是最古老的道德范畴之一,而社会保障天然地以追求公平为价值目标。社会保障所体现的公平道德意蕴具体表现在:其一,追求发展机会平等,体现起点公平。所谓机会平等是指“谁都不应该因其无法负责的因素而被剥决社会权利”。[2]210社会保障承认并保证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受其种族、年龄、性别以及家庭背景等因素的影响,在制度安排上给每个人以平等的机会,确保社会成员在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的基础上,能公平地参与社会竞争。其二,实现分配过程公平。社会保障通过消除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因竞争失败、意外灾害及疾病残疾等因素而产生的不公平,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如为失业者提供失业保险金与职业培训,使其重新参与社会竞争;对意外灾害中遭灾的不幸者进行救助,帮助其从灾害打击中恢复正常生活;为疾病患者提供医疗保险,使其恢复健康,重新走上工作岗位。其三,促进结果公平。在以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种原因社会成员在初次分配后存在明显的收入差距,而随着收入差距的扩大,如果没有相应的调控机制,必将造成贫富两极分化,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协调发展。而社会保障是实行旨在调节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再分配形式,在不损害个人竞争积极性的基础上适当调节个人的收入,使社会成员的收入差距维持在合理的范围内,缩小社会发展结果的不公平。
2.以正义为其制度设计理念
罗尔斯在《正义论》一书中开宗明义地强调:“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3]194正义性从根本上确定了人的价值,是社会必须坚守的底线,也是社会发展的最高准则。一般地,正义是指对社会权利和义务正当和合理的分配,以及与此种分配相适应的道义品质。而社会保障中的正义是社会保障主体具体行动的正义,是一种合乎道德的品质,使其最大限度地实现某种平等。[4]64我们认为,正义构成了社会保障的道德基础。首先,社会保障是对人的生存权进行保障,体现实质正义。生存权是人的一项基本权利。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困境时获得救济和保障是其应得的权利。社会救助是国家对陷入生存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的帮助,而社会保险的建立也是国家通过对社会成员面临各种社会风险时提供保护,这都是社会保障正义意蕴的体现。其次,社会保障通过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体现形式上的正义。社会正义是任何一个追求自由与平等的国家和民族都致力追求的基本价值理念。社会正义既是判断社会保障性质的政治原则,又是衡量社会保障水准的道德标准。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与实施,无不蕴含正义这一道德基础,并为其正当性与合理性做出充分的论证与说明,从而使其成为社会保障的一条具有强制性意义的制度准则。
3.以互助共济为其实现机制
互助共济是人类社会的传统美德,从原始社会开始,这种在道德意蕴上的利他主义行为就一直存在着。社会保障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中也包含互助共济原则,其制度是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理设计。社会保障中互助共济伦理意蕴体现在:首先,社会保障资金的筹措和分配体现互济性。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必须有足够的资金积累,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有政府财政拨款、企业缴费、个人缴纳及社会捐助等方面,它既不属于政府财政所有,亦不属于企业所有,而是全体社会成员所共有。[5]206同时,社会保障待遇也并不是完全平均地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由于每个社会成员遭遇的特殊情况不同,退出劳动领域以后的生存期也有差异,对社会保障资金的需要程度不同,因而社会成员之间在社会保障资金的分配和使用在数量上、时间上是不相等的。有的人分配使用的数量可能多于缴纳数,有的人分配使用数量可能少于缴纳数,正是社会保障制度互济机制,使资金在社会成员之间相互调剂以实现互助共济。其次,社会保障项目体现互助共济。互助共济在社会保险、社会救助项目中体现得最为明显。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项目,其本质即是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助互济。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每个人都会遭遇到同样的疾病、失业和工伤等风险,因此,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实际上是多数人在“共济”少数人特定的损失和风险。而为社会弱者提供救助则是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和责任。救助提供者对社会弱者提供救助不是施舍和同情,而是应尽的义务,是善举和仁慈德行的一部分,接受救助者也不必认为这是一种低贱、丧失自尊的行为,在本质上是自己应有权利的实现。
4.以人道为其最高价值目标
人道是一种关于对人的本质、使命、地位、价值和个性等予以肯定和支持的道德行为。人道思想是社会保障的灵魂,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伦理道德原则。[6]首先,社会保障以人为最高价值。社会保障的对象是人,即社会群体,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尽管从整体上说社会保障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但其直接服务对象主要是社会弱势群体,而社会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伤残人、失业者以及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生活困难者,这个群体是最需要获得关怀的。社会保障正是通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项目为其提供人道性的经济援助,以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其次,社会保障的历史发展无不体现人道性这一伦理价值。在传统社会保障时期的济贫阶段,1601年英国颁布的《济贫法》规定的救济对象主要是无劳动能力的贫民和孤儿,所涉及的项目仅仅是生活救助。而到现代社会保障的形成时期,19世纪80年代德国建立的社会保险计划,则对有劳动能力的工人进行保护,为其提供疾病、年老、工伤等社会保障待遇。到社会保障的成熟时期,在美国不仅为老人、遗属和残疾人的生活提供保障,而且对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也作出了妥善的安排;而英国更是为全民提供“从摇篮到坟墓”的保障。最后,从社会保障的实施过程来看,人的尊严越来越受到重视和保护。在现代社会,不仅人们普遍意识到提供社会保障是国家的义务,享受保障待遇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而且在社会保障实施过程中尽量都体现出一种人道关怀,即使是民间慈善事业,在其实际操作过程中,其人道的色彩也越来越浓,因为开展募捐是一个机构,而实施救助又是另一个机构,这样就避免了捐献者与受助者的直接接触,从而更大程度上维护了受助者的尊严。社会保障从解决贫困问题到为了人的发展,从经济保障发展到服务保障,从物质保障发展到精神慰藉,都表明其是一种充满了人道性的事业。
5.以效率为其持续发展动力
效率主要是指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合理使用,它既是一个经济学基本范畴,也是一个重要的伦理标准。社会保障是一种资源,也是有限的,社会保障能发挥怎样的效用,效率性在其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一方面,社会保障通过资金的筹集和保值增值,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因为社会保障资金有一定的沉淀期,具有储备性的特点,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作为资本投资于资金相对短缺的社会经济发展项目。尤其是当经济不景气、失业和贫困人数增加时,社会保障的支出在一定程度上能调节社会供需平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社会保障的有效实施对缓解经济衰退,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能发挥积极的作用。另一方面,社会保障管理凸显其社会经济效率。就经济活动本身而言,其效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社会财富的多寡,对于社会保障而言,其效率同样影响社会福利的多少。由于社会保障资源的稀缺性,这就要求对其进行优化配置,以防止其被过度使用或榨取,提高其利用效率。因此,作为一种管理活动,社会保障除了本身所具有的伦理特质外,它还有着与其他管理活动相似的属性,即为了证明其存在的价值,它必须向外界表明自己的运作是高效的,并且实现了实质性价值。因此,社会保障管理要想表露自己充当着善的角色,则必须诉诸于效率这一经济伦理原则,并将其内化为应当恪守的价值坐标。
综上所述,社会保障具有丰富的道德意蕴。就公平性而言,社会保障以天然追求社会公平为目标,强调社会成员参与的起点和过程公平,作为一种再收入分配方式,它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社会成员发展结果的不公平;就正义性而言,以正义为道德基础的社会保障获得了道德上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社会保障的发展史也是一条从慈悲到正义之路;就互济性而言,它是一种风险分担机制,支撑着社会保障的持续发展;就人道性而言,随着社会保障体系不断优化和内容逐步丰富,从物质和精神上对社会群体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予以关注和尊重,表现出越来越浓厚的人道关怀;就效率性而言,它作为一种经济价值标尺,促进社会资源整合及合理利用。
三
价值取向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具有实践的品格,在认同外部事物、支配决定主体的选择时会产生重要的影响。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对社会保障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近年来,世界各国都在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改革和调整。我们认为,为使社会保障制度能可持续发展以及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必须重视社会保障的伦理道德建设,特别要明确社会保障的价值取向。
1.强化公平理念
公平理念所反映的是人们之间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可以说,公平是每个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和首要的美德,社会公平是千百年来人类孜孜以求的伦理目标。从伦理道德角度审视,现代社会保障相对于传统社会保障而言,最大的进步就在于其制度设计上确立了公平的价值理念,并且将增进社会公平作为其不懈追求的价值目标。现代社会保障必须进一步强化公平理念。坚持“普遍性原则”和“大数法则”,把社会保障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全体社会成员。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我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及养老金并轨方案,乃至未来国民基础养老金制度的建设,都需要切实把公平理念作为其应有之义。
2.恪守正义精神
正义是任何制度的首要道德原则和准则,它是处理人与人、人与集体,乃至国家关系的最高价值要求,是衡量制度合理性与道德性的根本标准。社会保障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要把正义原则作为其根本的伦理价值取向。社会保障的正义包括法律正义和经济正义,法律正义是一种制度上的正义,要求人们通过对现实制度的不断批判与辩护,创制出更加有效的制度形式;经济正义则是社会保障含有的分配上的正义,是一种特有的扬善与抑恶。各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时,都遵循立法先行的原则,将其作为国家意志予以宣示,以体现其法律正义;而在社会保障制度实施时都应倡导权利和义务相结合,以确保其经济正义。
3.秉持互济理念
社会保障所秉持的互济理念主要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社会保障的制度设计上要充分体现互济性,应按照社会成员共担风险的原则来组织,并遵从风险管理的“大数法则”来分散风险,真正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要充分运用社会保障的互济机制,发挥社会保障的互助共济功能。另一方面,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中要合理地分配各保障主体的责任,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个人责任,要尽量避免过去那种由政府大包大揽,而个人不承担相应义务,所形成的享受权利与履行义务不一致的做法。如社会保障基金的积累上,不仅国家有责任,企业有责任,个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所强调的扩大覆盖面和提高统筹层次的措施,就是为了更好地体现社会保障的互济性。
4.树立人道意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人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越来越得到充分展现,社会保障的人道意蕴也愈加浓厚。人道意蕴反应整个社会的价值尺度从“物”到“人”发生转移,社会保障则突出对弱势群体命运的终极关怀。诚然,社会保障的建立和发展应该是为全体社会成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服务的,人道主义关怀的失落,必然导致社会保障正确方向的迷失。因此,树立人道意识是社会保障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家是社会保障的最终责任主体,只有树立人道意识,才能在制定和实施社会保障制度时,更多地考虑到人的需要,才能“不仅把人当作手段,而且把人当作目的”。正是基于社会保障人道性这一内在要求,我国政府正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收入群体能有尊严地生活。
5.适度追求效率
社会保障既要坚持公平,也要体现效率,避免有限的社会保障资源浪费。然而,纵观社会保障的历史演进,世界各国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之初,在制度设计中并没有将效率纳入其重点考虑范围,而这为日后社会保障危机的出现埋下了隐患。福利国家出现的“福利危机”就是由于忽视社会保障的运行效率而产生的严重后果,在一定程度上说“福利危机”实际上是效率危机,是对社会保障资源过度使用的恶果。也正因如此,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世界各国不得不审慎地检讨其原有社会保障制度,并作出相应的调整,而其改革和调整的方向大多是引入公认的有效率的市场机制以优化社会保障资源的配置,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社会保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基金监管等方面,以提高社会保障效率,进而促进社会保障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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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饶娣清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Moral Idea and Value Orientation of Social Security
CHENG Zhi-gang, JIANG Jun-wei
(FacultyofPublicAdministration,XiangtanUniversity,Xiangtan,Hunan411105,China)
Abstract:Social economic welfare measure and system collectively known as social securit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and economy and the increase of productivity, social security continues to evolve, meanwhile, the moral ideas have also become enriched. In order to mak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ocial security,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construction of ethics and morality of social security, and clear the value orientation of social security. Thus, we should also to strengthen the fairness conception, obey the justice spirit, uphold the concept of mutual, build the humanistic consciousness, and seek efficiency reasonably.
Keywords:social security;vulnerable groups; fairness and jus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