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理论视域下互联网圈子的传播结构认知
2015-02-20朱天,张诚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民生新闻发展走向研究”(项目编号:13AXW014)的研究成果。
【内容摘要】 “信息加工学说”的引入,将传播行为的驱动力量指向了互联网圈子的认知架构,进而出现了一种以认知勾连传播结构与行为的研究路径。沿此思路并结合框架理论的相关观念继续观察便不难发现,通过以不同程度、不同方式去继承社群规范与博弈社会资本,互联网圈子建构起了自身的认知架构,并形成了稳定与变动两种架构状态:前者透过互联网圈子的结构形态发挥了“架构”与“界限”功能,并引发了议程设置与意见调和这两种传播效应。而后者则需要经由内部新旧势力,围绕认知架构间竞争才能使得其回归稳定。且可以预见的是这种结构模式,势必会对现有的媒介传播形态的变革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
从传播心理学角度来说,任意一种互联网圈子传播行为的产生,实际上都必然匹配着一个对应的心理认知活动历程。将观照视域由行为表征深入到心理活动这一层级便可发现,互联网圈子传播的种种特征,暗示着该传播过程中内嵌着一个心理层级的信息处理过程。“信息加工学说”就为探索互联网圈子传播机理,开辟了一条认知研究路径:该路径认为互联网圈子中存在着一个集体共享的认知架构,该认知架构的建构及运转均受到互联网圈子内在结构的深层影响,其通过关联新旧认知实践来影响圈子对外部信息的接收及处置,进而诱发圈子成员产生相应传播行为,最终导致互联网圈子形成一系列传播特征。这样一来,对人类心理认知实践,即认知架构的建构及作用过程进行考察,自然就成为勾连互联网圈子的传播结构及其特征,进而深入剖析互联网圈子内在传播规律的一种可能路径。
一、认知架构的学理阐释
心理认知与信息流通在某种程度上唇齿相依、互为表里。特别是要考察信息经由认知环节的转换后,对传播行为及其特征所产生的影响时,就必须同时关涉认知环节的作用过程及其转换结果。这就使得研究需要在认知心理学的范式基础上融入传播学的基本架构,从而建构起一种跨学科的研究视域。
从传播学史的角度来看,心理学研究与传播学研究关涉认知的交汇,首先汇聚出了认知研究的“效果传统”。该研究传统偏重于将认知视为一个传播效果的作用层次。由于该研究传统仅关注信息传播对受众心理认知的作用结果,无法针对认知环节的具体过程展开分析,因此并不适用于对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讨论。
另一方面,仍有众多学者采纳了心理学对认知的经典定义,将认知融入信息传播的基本过程来加以考察,从而形成了认知研究的“过程传统”。与上述“效果传统”不同,“过程传统”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认知心理学的基本观点,将认知环节深度融入信息被采集、转换及提取的全过程,并从心理学角度提供了解析认知环节的基本方法。因此,基于该研究传统的框架理论,首先具备了作为分析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理论平台所要求的学理适用性。
学界一般认为,戈夫曼(Goffman)于1974年出版的《框架分析:经验组织论》(Frame Analysis:An Essay on the Oraganization of Experience)一书才是框架理论的正统源流。在其著作中,框架指涉了三个层次的意义或者说价值:第一,转换。框架是人们将社会真实转换为主观认知的重要凭据。第二,理解与分析。人们借由框架来理解、分析外在世界层出不穷的事件。第三,沟通与交流。人们之间的沟通经由框架的分享而实现,意味着框架也是交流传播的平台。 ①基于戈夫曼的框架思想,吉特林(Gitlin)着重补充了框架的筛选功能,将其进一步解释为“关于存在着什么、发生了什么和有什么意义这些问题上进行选择、强调和表现时所使用的准则”。 ②至此,戈夫曼等人所指涉的“框架”就与前文提及的认知架构高度吻合,也提供了选择框架理论作为学理支撑的合理性依据。而“框架”对现实世界的作用过程,正如由研究者业已论证的那样:“……个体体验的事件和经历同已有的框架发生关联、从而被理解,这些已有的框架是固定的、隐含的。当个人处在特定情境之中,就会使用已有的框架来判断形势、做出选择和解决问题” ③。实际上就是一个基于框架形成的信息处理过程,即一个认知架构的作用过程。
综上所述,内生于互联网圈子的集体认知架构,实质上就是为特定互联网圈子所共享的一个认知“框架”。围绕该框架,互联网圈子成员进行信息的筛选、判断与转换,从而形成一个有机运行、反复循环的信息处理过程,继而诱发相应的传播行为,最终形成一系列独特的传播特征。而针对该集体认知架构建构及作用过程的系统解释,就需要回溯框架理论的基本观点,同时结合互联网圈子的传播结构特性,做更进一步的生发与推演。
二、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建构路径
在关涉框架理论的研究文献中,遍及中外的众多学者已从认识论的角度系统地阐释了框架在新闻生产领域中的形成规律,但却较少论及其在普适意义上的建构路径。诚然,这与戈夫曼本人的论述有关,他并未着力解释框架的形成要素及过程,只是较为粗略地提及“框架源自过去的经验,其形成受到了社会与文化的影响”。 ④这就使得对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建构规则的讨论,需要据此生发出更为清晰的逻辑线索。
由戈夫曼的论述可见,微观层次的经验因素与宏观层次的社会、文化因素共同参与了框架建构。然而,与一个纯粹的个体不同,互联网圈子是一个集体层级的人际网络,因此其框架的建构主体可能涉及个体与集体这两个层次。其内在关联,吻合社会网理论的基本假设:“在一个限定的社会空间中的行动者,他的行为、身份认同、信任感以及他所遵循的规范固然依赖于个体私人之间的关系及其历史,但同时也依赖于其所处的社会网络的整体结构” ⑤。由此推论,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建构过程,可能同时涉及作为圈子成员的个体与作为线上网络的集体。同时,如果将认知架构理解为一种规范集合的话,按照贝滕豪森(Bettenhausen)及莫奈安(Murnighan)的描述,上述两个层次的建构主体将按由个体尝试到集体互动的次序相继发挥作用。 ⑥该过程中,戈夫曼提及的诸影响因素就具体表现为社群规范与社会资本。
1社群规范的继承
所谓社群规范,即社群拥有的某些规则或标准 ⑦,代表着该社群在特定领域内的基本态度与行动指南。正如布朗(Brown)所说,规范充当了群体解释世界的参考框架,可以帮助建构并预测他们的世界 ⑧,自然会波及群体成员的信息认知过程。然而,由于互联网圈子具备独特的社会网络关系特征,导致社群规范对其的影响实际上经历了相当复杂的作用过程。
以社会网的观点来看,圈子实际上介于个体与群体之间,呈现为群体网络派生或分裂出的一个微型人际网络。换句话说,任意一个圈子的成员可能共同从属于一个范畴更为庞大的社会群体,并共享了该社会群体的基本规范。正是这样一种内在关联,使得既有的社群规范内化为一系列经验、知识或标准,融入到个体认知架构之中。同时,由于对社群规范的认同是加入相应群体进而加入互联网圈子的一个逻辑前提,因此在集体互动过程中,社群规范在很大程度上将可能被保留与继承,成为认知架构的基础要件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在互联网圈子生成过程中,网络并非仅将既有的线下社会关系进行了简单的线上移植,而是进行了重构与再造,这就使得社群规范对认知架构的影响产生了非均衡的效果。简单来说,那些根植于现实社会关系而生成的互联网圈子类型,即情感型圈子与任务型圈子 ⑨,由于内生于其对应群体的社会规范具备更强的约束力,使这两类圈子对群体规范的继承程度更好,也即社群规范对这两类圈子认知架构的建构产生了更大的影响。
2社会资本的博弈
社会资本是社会网络研究的一个关键概念。在微观层面,阿德勒(Adler)等人将“社会资本”描述为产生于行动者的外在社会关系,可以帮助其获得外部帮助的资源,可能包括权利、财富、声望、信息与机会等等。 瑏瑠与社群规范内含了一系列知识及观念不同,社会资本赋予了社会网络成员在不同程度的解释及行动能力。因此,社会资本的作用过程并非知识或观念的导入,而是在互联网圈子的内部互动中给予特定知识或观念以特殊地位,通过被集体共享上升为互联网圈子的集体认知。该效果可以完全建立在虚拟社会关系之上的另两类圈子,即兴趣型圈子与工具型圈子中 瑏瑡,表现得也更为显著。
与前两类圈子相比,兴趣型圈子与工具型圈子所对应的群体并不具备系统、严密的社群规范,圈子的组建与维系相对随意及松散。这就促使互联网圈子成员更多基于自有经验参与集体认知架构的建构。正是在这个过程中,社会资本因素发挥了作用。理论上,当一个互联网圈子成员所占据的社会资本越多,其对整个网络的影响力也就越大。事实上,社会资本的界定标准不具备一致性,因此其作用过程可能更为复杂。从社会学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圈子都是以特定个体为中心的一个人际网络 瑏瑢,居于网络中心位阶的该个体,对整个圈子的认知架构可能具备最强的影响力。换句话说,互联网圈子的中心人物,有时即该圈子的创建人,决定了该圈子所对应的社会资本类型,该圈子成员只有占据更多指定类型的社会资本,才可能对整体认知架构形成更强大的影响力。
三、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作用规律
建构路径的梳理,使得对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作用规律展开讨论成为可能。在盖姆森看来,框架的作用过程即通过以下两种功能实现对外部信息的筛选与转换:一种功能是“界限”,类似于窗橼或照相机的镜头之意,可引申为对社会事件的规范;另一种功能是指人们用于诠释社会现象的“架构”。对此他进一步阐述道:“框架是人们藉以观察世界的镜头,凡被纳入此镜头实景,都成为人们认知世界中的一部分。人们藉由框架来建构意义,以了解社会事件发生的原因与脉络。前者代表了取材的范围,后者则显示意义的结构,是一种观察事物的世界观。” 瑏瑣然而,构成认知架构的毕竟是一系列以特定方式动态组合及呈现的知识或观念。因此,随着认知实践的反复展开,认知架构实际上存在着变动的可能。正如戈夫曼所说,“框架使参与者追随一条故事主线(轨道),同时还有大量次要的框架外行为存在……框架外行为也为经验组织带来了灵活性,甚至本身成为注意力的中心。” 瑏瑤因此,对认知架构作用规律的分析,就需要在结合框架理论既有阐释的基础上,既考察其稳定状态下的作用过程,又评估认知架构变动的影响,最终归纳出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完整作用规律。
1稳定状态下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作用过程
所谓稳定状态,是指互联网圈子成员刚刚完成一轮内部互动,通过继承相应的社群规范与展开社会资本的博弈而建构出的一个为集体共享的认知架构,且不对其进行大规模调整的一个发展周期。严格来讲,绝对的稳定状态是不存在的,但存在相对稳定的可能性。
从这个角度来说,戈夫曼对框架运转流程的描述,也是针对其稳定状态展开的:“以某特殊方式框架的行为,通常由一套特别的边界标记来固定(anchor),从周边的事件流中辨识出来”并“通过架构一段现实的截片,我们将过去和未来的截片与周围的环境固定起来,被框架行为的周边环境中发生的事物也被纳入到个人的阐释环境中,被框架的行为与行进中的世界紧密啮合在一起”。 瑏瑥所谓“截片”(Strip),即“指代从连绵不断的活动长流中分割出来的任意多变的切片”。 瑏瑦该运转流程在互联网圈子中具体呈现如下:针对特定领域,作为圈子成员的个体首先根据个人对集体认知架构的理解,来固定边界与截片,获取和理解信息并反馈给圈子;其次,该互联网圈子的其他成员将就该成员的这一系列举动展开一定规模的集体互动,做出认同、协商或排斥的意见判断;最终,上述判断将为全部圈子成员所获知和共享。换句话说,在接收与圈子直接相关的信息时,圈子成员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受集体认知架构影响,甚至将其转换为个体认知架构加以使用。不同的是,信息经由个体架构的认知结果需要经由集体检验,该检验环节就与互联网圈子自身结构发生了关联。
社会学研究认为,在任意一个社会网络中,权力在不同节点(即由人员及其所居位置构成的一个网络组件)间的分配是不均衡的。有学者基于信息传播视角重新解释了这一现象,将节点所拥有的权力界定为其在传播网络中的行动能力。据此,将节点的角色由内向外划分为核心节点、桥节点和长尾节点这三种类型。 瑏瑧认知实践中,互联网圈子中不同类型节点所匹配的差异化行动能力,实际上即是对集体认知架构的差异化解释能力。正是这种差异,导致个体认知结果的集体检验过程,实际呈现为一个内部博弈的过程。
依据信息流向的不同,该博弈过程存在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在信息由社会网络外沿向中心(即“长尾-桥”“长尾-桥-核心”或者“桥-核心”)的流向中,低位阶节点的认知结果,都要经由高位阶节点的审核及调整。理论上,一条信息流通的距离越远,被调整的程度可能越高,越可能与集体认知架构相吻合。第二,在信息由社会网络中心向外延(即“核心-桥”“核心-桥-长尾”或者“桥-长尾”)的流向中,高位阶节点的认知尝试在很大程度上将被低位阶节点所认同和采纳,甚至成为集体认知架构的一部分。在现实的互联网圈子认知活动中,两种表现形式可能同时存在于一个议题的认知及传播过程中,从而产生更为复杂的博弈过程,但是都可以将其视为以上两种表现形式按一定次序的重组。
借由上述过程,信息经由互联网圈子的认知架构完成了筛选与转换,实现了框架的“界限”与“架构”功能。而从传播学角度来说,该认知架构的功能实现则触发了传播议程设置与集体意见协商这两种信息传播效应,最终形成一系列独特的传播特征。
议程设置理论的中心观点是:“新闻媒体不能告诉人们‘怎么想’(what to think),但能够告诉人们‘想什么’(what to think)”。 瑏瑨有学者回溯了框架理论与议程设置理论的内在勾连,指出在议程设置理论的奠基人麦库姆斯(McCombs)看来,议程设置理论与框架理论本就相互兼容,互为补充。 瑏瑩具体到互联网圈子中,框架“界限”的功能决定了互联网圈子的成员会倾向于获取并讨论具有一定指向性的信息,从而在传播层面完成对议程的建构。另一方面,与“界限”不同,“架构”功能强调对事物理解的引导。当理解的主体并非是个人而是一个集体时,这种引导就演变为集体对特定事物认知的一致性,表现为在时间上的连贯性与在空间上的趋同性。换句话说,“架构”功能导致互联网圈子中出现“意见协商”。通过互联网圈子传播行为的反复累加,以上两种传播效应被固化及放大,最终表现为上文所提的“内容偏好”“多元生产与定向扩散”以及“圈层解码与自我审查”等一系列特征。
2框架变动对互联网圈子认知过程的影响
针对框架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戈夫曼强调:“框架与外界之间的固定并不稳定、安全”,且“不同参与者对框架的判断有别,不可能所有人都进入同样的框架,这样各参与方会公开就如何定义正在发生之事公开争论,这就导致了框架的竞争(Frame Dispute)”。 瑐瑠尽管该论述基于个体层面展开,但对于解释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变动及其影响仍有参考价值。
对互联网圈子来说,由于其认知架构建构路径所对应的元素自身也处于发展变化之中,因此认知架构也并非总是保持稳定状态。首先,互联网圈子所属社群在内部规范方面的调整,对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的影响是长期性和决定性的。当然,这种影响往往与所属社群自身的历史发展进程有关,必须要积累到一定时间才能发挥作用。其次是互联网圈子内部社会资本格局的变化,比如新成员的加入或者既有成员在特定社会资本占有规模方面的改变,都将促使互联网圈子内社会资本博弈态势进行调整,最终实现认知架构解释能力的重新分配。理论上,这种内部调整是短期性且局部性的,对认知架构的影响较为有限。
无论是社会规范的调整,还是社会资本格局的变化,都会引发互联网圈子出现框架竞争,即认知架构竞争的现象。然而,驱动力量的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竞争机制的出现。在由社会规范调整所驱动的情况下,新旧认知架构的竞争相对和缓,更迭相对顺利,这是由于外部因素为互联网圈子成员所集体感知,因此圈子成员可以更自然的接受及认同新建构起的认知架构。相比而言,社会资本格局变化条件下新旧认知架构的竞争就要相对激烈。当互联网圈子内既有的社会资本分布态势被打破,新兴势力将提出新的认知架构诉求,由于内部驱动因素是局部作用于互联网圈子的,因此新旧认知架构之间的间隙可能非常显著。这时,互联网圈子内将以新旧认知架构为基准形成不同派系,并以不同派系社会资本的总规模决定两种认知架构的竞争结果。最后,在竞争中获胜的一方就会建构起新的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从而进入相对稳定的运行状态。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失败的一方将脱网导致原有圈子分裂。
凭借对认知传播研究路径的引入,本文指出互联网圈子中可能存在着一个集体的认知架构,该认知架构建立在社群规范的继承与社会资本的博弈之上,存在着稳定与变动这两种运行状态。而这样一种结构化媒介认知的形成,事实上对传统的传播格局与媒介生态都产生了系统性的深远影响。这是由于该集体认知架构的形成,首先意味着传统松散关联的社会成员正凭借互联网圈子凝聚为众多思维独立、行动独立的圈层集体。其次,该圈层集体自组织、自运行、自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会削弱当下社会传统系统,包括架构设计、内容生成与管理规约的既有,效果甚至诱发整个传播系统的深层演变。同时,可以预见的是,随着互联网圈子的持续扩张,互联网圈子认知架构对传播格局与媒介生态的影响范围及深度无疑将持续加强,甚至成为影响未来媒介发展的一个关键要素。从这个角度来说,当下整个新闻传播业,无论是媒介传播形态的组织,还是节目样态的构成与改变,都应充分认识到这样一种媒介认知的演进趋势,调整其自有逻辑以适应新的传播格局。尤其是与社会生活具有更为密切关联度,如对正处于转型探索中的民生新闻报道,更是应该关注与利用新的传播架构与方法,通过报道价值与报道方式的创新探索,寻求到更符合当下社会需求的存在价值。
注释:
①瑏瑤瑏瑥瑐瑠 肖伟:《论欧文·戈夫曼的框架思想》,《国际新闻界》,2010年第12期。
② Gitlin,T,The Whole World is Watching:Mass Media in the Making and(Un)making of the New left,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0,pp6-7转引自陈阳:《框架分析:一个亟待澄清的理论概念》,《国际新闻界》,2007年第4期。
③④ 陈阳:《框架分析:一个亟待澄清的理论概念》,《国际新闻界》,2007年第4期。
⑤ 李志超、罗家德:《中国人的社会行为与关系网络特质一个社会网的观点》,《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1期。
⑥ 参见Bettenhausen,K,and JKMurnighan(1985),The emergence of norms in competitive decisionmaking groupsAdministration Science Quarterly,30:350-372。
⑦[美]沃纳·J赛佛林、小詹姆士·W坦卡德:《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郭镇之译,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61页。
⑧[英]布朗:《群体过程》,胡鑫、庆小飞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年版,第37-38页。
⑨ 情感型圈子与任务型圈子参见朱天、张诚:《概念、形态、影响:当下中国互联网媒介平台上的圈子传播现象解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⑩ 参见Adler,Paul&Kwon,SeokWoo,Social capital:prospect for a new concept,in The 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2002,27(1)。
(11)“兴趣型圈子”参见朱天、张诚:《概念、形态、影响:当下中国互联网媒介平台上的圈子传播现象解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
(12)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26页。
(13)臧国仁:《新闻媒体与消息来源—媒介框架与真实建构之论述》,台北三民书局1999年版,第33页。转引自孙彩芹:《框架理论发展35年文献综述—兼述内地框架理论发展11年的问题和建议》,《国际新闻界》,2010年第9期。
(16)Goffman,E,Frame Analysis:An Essay on the Oraganization of Experience,Boston,Northeasten University Press,1986pp10-11转引自注释①。
(17)喻国明、欧亚等:《微博:一种新传播形态的考察影响力模型和社会性应用》,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版,第15页。
(18)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23页。
(19)孙彩芹:《框架理论发展35年文献综述——兼述内地框架理论发展11年的问题和建议》,《国际新闻界》,2010年第9期。
(作者朱天系四川大学传媒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张诚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2014级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张国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