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设计研究
2015-02-17杜彦辉曹金璇
杨 明, 杜彦辉, 金 晋, 曹金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2623)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设计研究
杨明,杜彦辉,金晋,曹金璇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102623)
摘要随着公安科研经费显著增长,公安科技成果日益增多,但成果的推广应用却成效不明显。本文通过分析当前公安科技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公安科技服务平台,采用“一个系统、两个模式、三个主体、四方平台”的总体运营模式,详细设计了平台的功能模块和运行机制。平台的设计方案对促进公安科技服务工作和实现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公安科技服务平台; 四方平台; 运行机制
0引言
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科技部、发改委、教育部和财政部《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纲要中要求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就是要利用信息和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的优化,从而促进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同时提高科技创新能力。近年来,公安科研经费资金投入逐年增长,取得的科研成果显著增加,但成果的推广应用却成效不很明显。为了全面实施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强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公安部科技信息化局在2007年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组织和实施公安科技成果推广引导计划。为了有效提高公安科技服务的水平,发挥公安网络的基础性、全局性作用,决定建设和改进公安科技服务平台,提升公安科技服务能力,有效推动科技强警。
1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现状分析
根据《纲要》的任务和要求,全国各级政府的科技部门、各行业科技主管部门纷纷建设了相应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公安科技服务的各区域基础平台和警种平台也相继建设,但公安科技服务系统仍然存在僵化滞后,缺少创新平台,不足以支持科技强警等诸多问题。
为了全面掌握当前公安科技发展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课题组对全国各地公安机关、部分地方高校、研究所的专家和民警展开问卷调查。经过整理与分析,归纳出现公安科技服务平台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功能简单、时效性差、重建设、轻运维、活力不够。
1.1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简单化,科研与应用脱节,成果转化率低
公安科技服务系统存在信息综合运用较弱,无法提供深层次服务的弱点。多数平台系统属于单向信息发布,无法将业务民警、科研专家、科技成果有效对接,无法跟踪科研成果应用,导致科研与应用脱节,出现成果多、转化率低的尴尬局面。
1.2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时效性差,活力不够
当前,公安科技服务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平台效用发挥不足。现有多数平台信息量小、用户访问量少,没有互动,运行活力差。同时各区域基础平台和警种平台建设各自所属、布局分散,平台与平台间没有形成科技信息的共享和高效实时的交流,时效性差。
1.3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重建设、轻运维
目前各种科技信息系统没有良好的运行机制,政府一次性投入建设完毕后,缺乏有效管理措施,导致后期维护和运行不规范、不稳定,不能提供可持续、常态化服务。
2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总体设计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设计定位要满足科研工作人员及普通民警对科技信息的需求;推动科研成果的快速转化和推广,促进科研成果与需求的对接;指导科研方向,提高成果转化率,制定科研需求规划;满足科研管理部门对公安业务科研的需求,使之成为全警学习交流、科技资源信息共享、科研服务的公安网上主阵地。
科技服务平台采用“一个系统、两个模式、三个主体、四方平台”运营模式。一个系统:构建一个完整并且能够有效运行的公安科技服务系统。两个模式:以网上、网下两种活动模式,推动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交流。以网络系统为平台,构筑区域技术交流小组和各警种技术交流小组,以这些小组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三个主体:以“有技术”和“要技术”和“科研管理”三大类用户群作为核心主体。为有技术的科研机构、企业等推广技术并帮助其深入挖掘技术价值;为有技术需求的业务部门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公安工作快速、高效发展。为科研管理部门提供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支持,帮助管理部门掌握真实的成果应用情况,更好地服务科研管理工作。四方平台:具体指应用推广平台、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文化平台和支撑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其汇聚行业的尖端科技创新人才,具有科技优势的科研单位、科技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技术需求明确的业务部门,整合技术、资源等要素,开展从科研到应用的一系列创新活动,将技术与需求进行对接。应用推广平台:通过提供各种支持性服务,为科研成果、业务应用牵线搭桥,提供技术研发专家和业务民警应用交流的机会等,达到促进应用推广的目的。科技文化平台:定位是面向全警的学习平台,提供各种科普、高科技知识,提升民警的业务素质。支撑服务平台:主要任务是建立信息共享、资源共享的互动交流机制。科技创新、创业需要信息共享,需要互通交流。把支撑服务平台打造成一流的“科技信息资源中转站”,整合多方面科技服务资源,开展多方面的科技服务,推动公安科技发展,如图1所示。
图1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图
3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设计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要成为一个集信息发布、科技管理、技术交流、科研成果转化为一体的科技资源共享和科技服务的高效互动平台。公安科技服务平台从业务功能上可区分出应用服务模块、管理服务模块、互动服务模块和安全服务模块四大组成部分。应用模块主要实现科技服务的各项功能,管理模块主要实现平台的管理功能,互动模块则实现平台的即时交流功能,安全模块保证平台的稳定运转,保护注册用户的数据等,公安服务平台功能模块设计,如图2所示。
图2 公安服务平台功能模块设计
4公安科技服务平台运行机制
运行机制的完善和加强是平台目标实现的保障。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运行机制按照所涉及的服务对象和应用对象而不同,主要可以包括激励机制、考核机制、绩效评估机制、资源共享与开放机制、收费盈利机制和合作协调机制。
4.1 对一线民警,采用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是针对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治安民警、刑侦民警、网安民警和其他民警。各警种的民警充分利用平台提出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应问题,评价平台所展示的科技产品、推广的技术,并通过网络相互交流工作经验,在平台中表现较活跃的,在定期的评比表现突出的民警将被推荐给所在的公安单位,并作为年终评优的参照。
4.2 对科技专家,采用考核机制
考核机制针对的用户和服务对象为科技专家。科技专家及时在平台上发布本专业的科技发展前沿和动态信息,并对在平台上一线民警提出的警用产品和警用技术的使用问题给予及时的回答和响应。对年终考核评分较高的专家,将被推广为行业专家,在今后公安部的项目申报、评审或评奖中将给予优先考虑。
4.3 对科研管理者,采用绩效评估机制
绩效评估机制针对平台的科研管理者。平台的科研管理者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 主要是各地公安用户对科技服务平台的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包括统计各地在服务平台上服务对象的数量、发布成果数量和互动活跃度等。对平台绩效考核单位采取红黄牌制度。针对评估成绩较高的,将与今后公安部科研项目立项的数量相结合,给予适当的倾斜。
4.4 对科技项目成果,采用开放与共享机制
针对服务平台中的科技成果和科技项目的推广,采用资源共享与开放机制。在服务平台中要对科研项目的应用情况展开调查,并收集项目应用反馈数据,进一步地推广公安科技成果。
4.5 对平台的运维,采用收费盈利机制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本身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从长远来看, 建立合理的收费盈利机制对调动平台维护机构的积极性, 保证服务平台的长远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4.6 对警用科技产品的展示,采用合作协调机制
针对公安科技服务平台上要展示警用科技产品,采用合作协调机制。因此要推进公安基层与公安科研机构、公安院校的合作,特别是利用科技服务平台的建设加强公安基层与公安科技警用产品的厂家之间的联系,形成合理有效的合作协调机制。
5结语
公安科技服务平台是集公安科技资源、公安民警与科研人员互动研讨、公安科技成果推介于一体的网络服务平台。平台建设方案对发挥网络平台优势,促进公安科技资源信息共享,推动公安科技成果深入应用到实战部门将具有深远的意义。
参考文献
[1]徐进, 宁建荣, 唐建国.浙江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构建与运行机制初探[J].科技管理研究,2010(22).
[2]浙江省科学技术厅.2009年浙江科技发展报告[R].杭州: 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0.
[3]吴长旻.浅析“科技资源共享”[J]. 科技管理研究,2007(1).
(责任编辑陈小明)
作者简介杨明(1973—),女,辽宁锦州人,硕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安信息化。
基金项目公安部公安理论及软科学项目“公安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研究”(2011LLYJGADX065)。
中图分类号D03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