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奇中“写梦小说”的观念与成因
2015-02-15葛成飞杨忠慧郭雪峰
葛成飞,杨忠慧,郭雪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共服务与管理系,安徽合肥,230041
唐传奇中“写梦小说”的观念与成因
葛成飞,杨忠慧,郭雪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公共服务与管理系,安徽合肥,230041
唐传奇中的“写梦小说”是指以记述梦境、解说梦境、心灵感应等为题材的小说,主要类型包括占梦小说、梦游小说、梦幻小说三种。占梦小说的主要特点有:多数小说表达上以“占者曰”或“解者曰”的形式展开,部分占梦小说不明确解释梦象,而是直接以梦告的形式把梦占的结果告诉读者,或者运用相互感应的方式来进行表述;梦游小说的主要特点主要体现在作品的离魂性和梦魂性;梦幻小说的主要特点表现为梦遇性和游历性两个方面。这些独特的写作方式反映了唐人梦是适意、梦是逍遥的写梦观念。唐人梦观念的成因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唐人以梦补偿现实,以梦超越苦难;二是唐人思想意识受道教思想的影响;三是唐代“作意好奇”、故意虚构的社会风尚对唐人小说创作产生实时影响。
唐代;梦小说;梦是适意;梦是逍遥;补偿现实;道教思想;作意好奇
1 唐代写梦小说的主要类型及特点
唐代写梦小说按所述内容大致可分为三大类:占梦小说、梦幻小说和梦游小说。
1.1 占梦小说及其特点
占梦小说是指以占梦的记述方式说解梦幻内容的小说。这类小说不仅包括许多传奇作品,也包括一些志怪类的片段故事。占梦小说的主要特点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最明显的特点是采用“占者曰”或“解者曰”之类的表达语,如《宣室志补遗》中就有一段典型的记述:
故相国杨炎未仕时,尝梦陟高山之巅,下瞰人境,杳不可辨。仰而视之,见瑞日在咫尺,红光赫然,洞照万里。公因举左右手以捧之,炎燠之气,如热心目,久而方寤,视其手,尚沥然而汗。公异之,因语于人,有解者曰:“夫日者,人君像也。今梦登山以捧日,将非登相位而辅人君乎?”其后杨公周历清贯,遂登相位,果叶捧日之祥也。
这类故事的叙事结构,多是先叙述梦象,然后叙述占辞。因其梦象有时具有隐喻性,故需要占梦,而占辞就是对其梦象含义的解释,即从“牛有两尾”“登山以捧日”的梦象中,推理出“会丢失”和“登相位而辅君” 的结论。因为“牛”字下面有两画就是“失”字,而“日”则是君王的象征,所以占辞的解释就分别意味着丢失与升官,就是说最终牛会丢失而杨炎则会步步高升。当然,这种先叙述梦象,后陈述占辞的叙事方式也有些微的差异,有些占梦小说在叙述梦象时,不是直接说出,而是通过诗歌的方式进行表述,显得更加深婉,如《酉阳杂俎·续集》(卷三)之《崔暇》篇:
中书舍人崔暇弟嘏,娶李氏,李为曹州刺史,令兵马使国邵南勾当障车,后邵南因睡,忽梦崔女在一厅中,女立于床西,崔嘏在床东,女执红笺,题诗一首,笑授嘏,嘏因朗吟之,诗言:“莫以贞留妾,从他理管弦。容华难久驻,知得几多年?”梦后才一岁,崔嘏妻卒。
故事中对梦象的解释直接通过崔女的五言题诗来道出,而不再另行解说,只以现实生活中“梦后才一岁,崔嘏妻卒”的应验予以呼应,使从占梦到梦验的叙述方式更加委婉动人。
第二,有些写梦小说并不明确解释梦象,而是直接把梦占的结果告诉读者,这也可以说是占梦小说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梦告,如《续玄怪录》载:
御史中丞薛存诚,元和末由台丞入给事中。后数月,阍吏因昼寝未熟,仿佛间见僧童数十人,持香花幢盖,作梵唱次第入台。阁吏呵之曰:“此御史台,是何法事,高声入来?”其一僧自称识达,曰:“是中丞弟子来迎本师,师在台,可入省迎乎?”阍吏曰:“此中丞官亚台,本非僧侣,奈何敢入台门?”即欲擒之,识达曰:“中丞元是须弥山东峰静居院罗汉大德,缘误与天人言,意涉近俗,谪来俗界五十年,年足合归,故来迎耳。非汝辈所知也。”阍吏将驰报,遂惊觉。后数日,薛公自台中遇疾而薨,潜问其年,正五十矣。
上述材料通过第三者即僧童之口在梦中予以转述,暗示薛存诚的前身是仙界罗汉,在人间的寿命只有50年,而事实也恰恰验证了僧童所言。这种加入第三者转述的结构方式,增强了梦小说的故事性、可读性。
第三,唐代还有些写梦小说运用相互感应的方式来进行表述。如《广异记》之《李捎云》:
陇西李捎云,范阳卢若虚女婿也,性诞率轻肆,好纵酒聚饮,其妻一夜梦,捕捎云等辈十数人,杂以娼妓,悉被发肉袒,以长索系之,连驱而去,号泣顾其妻别,惊觉,泪沾枕席。因为说之,而捎云亦梦之,正相符会。因大畏恶,遂弃断荤血,持《金刚经》,数请僧斋,三年无他,后以梦滋不验,稍自纵怠,因会中友人逼以酒炙,捎云素无检,遂纵酒肉如初,明年上巳,与李蒙、裴士南、梁褒等十余人泛舟曲江中,盛选长安名倡,大纵歌妓,酒正酣,舟覆,尽皆溺死。
这一故事采用夫妻同梦、相互感应的方式来叙述梦境,进而宣扬佛教禁止酒色荤腥的教义。小说中梦告的基础是以有亲密关系的两个人之间的心理或情感关系作基础,具有鲜明的感应色彩,增强了作品的情感深度。
总的说来,“梦—占梦—梦验”是唐代占梦小说的主要叙事方式,而用“占者曰”或“解者曰”,省略中间“占梦”情节,直接以梦告的方式揭开梦验的结果和运用相互感应的方式来叙述,则是其主要特点。
1.2 梦幻小说及其特点
唐代梦幻小说的特点大致有两点,即离魂性和梦魂性。
1.2.1 离魂性
“离魂”主要是指人的肉体与灵魂相分离,如《礼记·郊特牲》所云:“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4],是一种“形魂分离”的存在状态。
唐代离魂性写梦作品的代表是陈玄佑的《离魂记》(大历末年或建中初年),小说以倩娘与王宙的行踪为线索,叙述了二人之间的爱情故事:倩娘与王宙自小相爱,但由于倩娘之父的阻挠,二人决计一起乘船私奔蜀地,后同居五年,因思念父母,倩娘与王宙回家探望,两个倩娘相会,形魂终于合为一体。在此故事中,作者的叙述极富特色,他先用较长的篇幅铺垫了王宙与倩娘的两情相悦、倩娘之父的中途背信和相携私奔的情节,后对倩娘离魂的缘由及其离魂与王宙共同生活的情形进行集中描述。在大篇幅的叙述中,作者一直采用第三人称叙事视角,当事人与读者都不知道倩娘离魂事情的发生,所以在倩娘和盘托出事实真相时,便给读者以巨大的冲击和震撼。因在二人私奔与隐居蜀中的情节中,倩娘之魂与生人毫无二致,她具备人所共有的一切情感、意志,并在蜀中生活五年,生养两子,这让读者不得不重新思考现实情境与虚幻境界的界限区别。作者实际是用以实写虚的笔法来实现一种极度的艺术夸张。陈玄佑在《离魂记》中,将离魂与肉体等质,凸显追求爱情的高尚精神。
此后,与《离魂记》同类题材的作品便不断出现,如张荐《灵怪集》之《郑生》,李伉《独异志》之《韦隐》,薛用弱《集异记》之《胡志忠》《裴珙》,戴孚《广异记》之《张李二公》,卢肇《逸史》之《卢李二生》等。尽管这些作品各有特色,但题材内容却没有超出《离魂记》的范围,“魂体分离”的特点也没有多大改变,如《郑生》一文所叙述的离魂中有一个是已死之魂,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死魂将外孙女活的灵魂嫁给郑生的故事,这就提出了魂灵有没有生命、分不分死活的疑问。薛用弱《集异记》之《胡志忠》一文的叙述则显得奇诡玄秘,搏人心弦。胡志忠梦遇不详之兆,却恃勇强行,最终被妖物所害,其中与妖物搏斗的场景描写惊心动魄:
但这种强烈的动作性,只是小说情节跌宕的现实层面,玄秘的重点则是胡忠志被害之后,其灵魂为何离形而去,离去之后又干了什么,文中没有交待,但与前文激烈动作的实写相辅相成,体现了作者的匠心。这一叙事方式既有占梦小说的“占”与“验”,又有梦幻小说的奇幻、深婉。
1.2.2 梦魂性
上述离魂性梦小说中,如《离魂记》《郑生》《韦隐》《胡志忠》《卢李二生》等文已包含梦的成分,只是其中的“梦”缺少真正梦的特点,如梦的虚幻性质等。单纯写梦作品的出现就形成了一条与之平行的梦魂性类型。由此,按照写梦内容的多少,可以看到唐代写梦小说梦魂性的演变。
白行简《三梦记》则表明当时文人已开始对写梦这一题材予以深切关注[5]。《三梦记》中刘幽求妻子之梦就尤富“梦”的特点:
作者此处对梦境本身进行了实体化和立体式的描写,从梦境的开始、发展直至结尾进行了完整的叙述。这种描述体现了人们对梦的普遍性体验,而且刘幽求这个视点人物已成为一个旁观者和窥视者[6]。在他眼中,妻子与人语笑共食的场景就像海市蜃楼一样充满幻象,但这种客观又充满镜花水月的虚幻,正是梦境所共有的特征——似实而虚、虚实交织。这种对梦进行集中描写的作品,在沈既济的《枕中记》、薛渔思的《独孤遐叔》、李玫的《张生》、《徐玄之》和佚名的《樱桃青衣》等篇目中有更为深入的表现,这些作品不仅融入更多的题材内容,笔法运用上也显得更加细腻和丰富。
1.3 梦游小说及其特点
梦游小说是指结构极富幻想的小说,大多具有梦遇和游历的特点,这类小说的叙事方式常常艳丽多姿,是极富文学色彩的作品。
1.3.1 梦遇性
关于梦中相遇,最早可追溯到宋玉的《高唐赋》和《神女赋》,其中讲到人与神、人与人的相遇,而唐代梦小说中的梦遇在继承这一传统的基础上,另有突破和创新。
首先是梦者梦见与人相遇。不仅写人梦遇人,还有人异化为物以后梦见人。如戴孚《广异记·朱敖》载朱敖在旅行途中遇见一女子,后在山崖旁观摩壁画时又再次见面,最后入梦时又见。而段成式《酉阳杂俎·韩确》讲述了韩确梦中化鱼遇渔夫、走卒,最后被烹的遭遇。范摅《云溪友议·江都事》叙述了李绅梦中化蛇食李,遇见僧徒,并为之所驱的故事。李伉《独异志·张少平》讲述了少平妻寡居之时,梦中有人压向自己,醒来怀孕,生东方朔,伶俐异常,诸事博通。
1.3.2 游历性
2 唐代写梦小说的主要观念
唐代写梦小说反映的梦观念主要指唐代文人通过写梦来表现对人生、对世界等的认识和想法。这种想法和认识主要有两点,即梦是适意、梦是逍遥。
2.1 梦是适意
首先来看沈既济《枕中记》的开篇部分:
小说开篇就以对话的形式对人生展开探讨——何为人生之适。从吕翁与卢生的对白中,可以看到两种截然不同的适意观:以功名富贵为目标和以淡泊自足为目标。而两种适意观哪种是最好的选择呢,小说中,吕翁没有以说教或思辨的方式去说服卢生,而是借助神仙术让卢生在梦中经历了一个荣华富贵、位极人臣的完整人生,然后让他在梦醒之际幡然领悟自己所谓的“人生之适”其实不过如此。显然,小说中吕翁的适意观获得了胜利,但这里有几个疑问需提出:即吕翁的适意观是不是等同于作者沈既济的想法,读者是否同意这种想法,而且梦境中的荣华富贵、位极人臣能不能等同于现实生活。沈既济在唐德宗建中初年曾撰写过一篇《选举论》[7],对当时的科举制度提出了改进意见,可见,沈既济本人对功名也还是热心向往的,而后两个问题则是作者借助对梦中人生的理性感悟来消弭世人的功名之心,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没有多大出路,但这种为消除现实仕途中人们的躁进而开出的精神药方,却表现了唐代文人的一种梦观念。
2.2 梦是逍遥
适意观是唐人试图借助对梦的理性认识和感悟来消除世人焦躁之心的精神药方,但人生的短暂与变幻寓于现世生活的始终,所以对人生苦厄的解脱也始终是诗人创作的着力点,当理性的感悟不再能够压抑消除内心的欲望与追求时,去追寻精神的逍遥就成为消解人世痛苦的大“道”,如《玄怪录·古元之》通过主人公古元之游历质朴自然、安宁和乐、超凡脱俗的和神国,形成了乌托邦的理想世界与严酷现实的鲜明对比,传达了作者消除世俗苦闷,追求自由超越的价值理念。
此段对古元之梦中在和神国游历的描写不禁让人想起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但从描写细节来看,又比桃花源更加具体,这里的物产和人文景观与人世相比,没有苦痛、没有污浊、没有嗜欲爱憎,一切都如此平和美好,这就是庄子笔下齐万物、化生死的逍遥境界,这种逍遥境界的营造,作者是通过运用一系列的否定词如“无”“不”“忘”来实现的,这与人世间的“有”“是”“记”等表达欲望与追求的词汇形成鲜明对比,把现世人生一切“执”的欲念全部否定,进入精神的大逍遥、大自在。这种逍遥观念在其后的发展中进入了佛教和道教的一些时空观,表现出强烈的仙道意识。
总之,梦所独有的虚实交织、时空浓缩的特点,使其很容易与文学书写相结合,被用来表达人们的人生理想、人生体验乃至人生哲学,尽管唐代传奇作家喜欢征奇话异,在写梦小说形式的创新上不甚注意[8]。唐代写梦小说的篇幅一般都不是很长,但规避人世烦恼、追求人生适意与逍遥却是文人长久而热烈的书写主题,其中的梦观念就对当时和后世文人的创作产生了深远影响。
3 唐代写梦小说观念的形成
3.1 补偿现实、超越苦难的诗意书写
《说文解字》曰:“梦,不明也。”[9]弗洛伊德在解释梦的成因时,认为梦是一种或几种最近发生而且在精神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10]。从梦的活动过程来看,梦是人们睡着后的一种潜意识或无意识的精神活动,其产生、变化和消失都在睡眠状态中完成,一旦醒来,梦的活动即刻中断,梦境也随之消失。在此过程中包含三个要素,即梦的主体、梦的客体(梦的内容)和梦与醒的临界。主体是现实中的人,客体则是虚幻性的梦境,而梦与醒的临界则是现实与虚幻的通道。因此,在梦的活动过程中,既包含有主体的现实性,又包含有客体的虚幻性,还有二者临界的虚实交织。作为主体的人在梦境中理所当然要受到现实生活的影响,这种影响对唐代士人而言首先集中于科举仕进和实际生活所遭遇的挫折困苦,其次是人生感悟和理想表达,此外人生如梦的短暂无常也是唐代文人热衷表达的思想意绪,这些思想通过小说的虚构和叙述,使得唐人得到精神的补偿,心灵的慰藉和对现实的超越。
当然,梦境并不如此简单,因为作为主体的人有时也会产生虚幻的感觉。作为客体的梦境,其反映的内容又往往是现实的,而梦与醒的临界则在这种虚虚实实、虚实相间中自由穿梭、灵活往来,这使梦境具有了高度的时空浓缩性,不仅扩展了唐代写梦小说的题材内容,也增加了其奇崛的成分,更拓展了写梦小说的时空,使其呈现出浪漫多情的氛围。
3.2 “作意好奇”进行虚构与创造的时代风尚
中唐时期,因变文、俗讲的兴盛,通俗的审美趣味开始进入士人群体,传奇很大程度上已经被人们所接受和欣赏,有了广大的接受群体。这一群体伴随着贞元、元和之际文人审美趣味由雅入俗的浪潮而日趋壮大。元稹《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诗云:“翰墨题名尽,光阴听话移。”句下自注曰:“乐天每与予游,无不书名屋壁。又尝于新昌宅(听)说《一枝花》话,自寅至卯未毕词也。”[11]元稹、白居易一大早就起来听说“话”,以至长达两个时辰,足见当时士大夫阶层的好尚。这种好尚反映了一种新的审美要求,正是为了满足这种审美要求和期待,以重叙事、重情节为特征的传奇才会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出来,并尚奇崇怪、“作意好奇”,努力进行虚构与创造。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卷二)载:“凡变异之谈,盛于六朝,然多是传录舛讹,未必尽幻设语。至唐人,乃作意好奇,假小说以寄笔端。如《毛颖》《南柯》之类尚可,若《东阳夜怪录》称成自虚,《玄怪录》元无有,皆但可付之一笑,其文气亦卑下亡足论。宋人所记,乃多有近实者,而文采无足观。”[12]上述材料说明了唐人尚奇崇怪、聚讼谈论的风尚,唐代人的这种习惯,在传奇小说创作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李公佐在《古岳渎经》中对白牙金指怪兽的描写也充满着虚构的主观性创造,不仅表现在故事的离奇怪异,还表现在作者借怪兽口耳相传讲述故事的方式上。文中讲到作者自己对故事的接受是在游历途中,偶然碰见弘农人杨衡,听其所述,但杨衡仍然不是事件的亲历者,而是听永泰年间的一位刺史李汤所说,李汤又是从一位渔夫处听来。一个简单的故事历经三次转述,其中的虚构与发挥就在所难免了。而特别让人惊奇的则是作者自己在听说这个故事后,第二年与道士周焦君到山洞寻找古书,在古书中终于找到对此怪兽的确切记载,最终为读者解开怪兽的身世之谜,这真是虚构中的再虚构,创造中的再创造。
如果往前追溯可以发现,唐人笔下这种有意的文学创造与虚构,与为实现某种政治意图而编造梦象并随意解释的政治手段有密切关系,这在先秦史传作品中就已存在。如《春秋左传注疏》(卷六)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例子:
这里讲的是“启”的兄弟得“梦”,梦中自己化为乌鸦,栖息桐门之上的一个梦象。这种为争夺王位而假托梦境,把自己比作一只乌鸦的写法在后来“庄周梦蝶”的寓言中有进一步的发挥,这与《左传》等史传文学中梦象编造与随意虚构有异曲同工之妙。
3.3 道教思想的濡染与影响
关于宗教的精神实质,葛兆光说:“儒家也罢,佛教也罢,道教也罢,都对人提出了这种理性的要求,要求人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有所约束,按照某种不言自明的原则生活;当人们依照这一路向生活时,他会得到宗教的承诺,而他的心中也会获得某种满足与安定。”[13]应该说,葛兆光先生深刻指出了宗教包括儒教的精神实质,即给予现实世界中的芸芸众生一个先验的承诺,赋予人类以生存的信念和信仰,使原本杂乱无章的生活具有了理性与秩序。
其实,上述六人转述的故事嵌套,实际就是六个人生与六个世界的穿梭交往,尽管故事的叙述显得拖沓冗长,但这种人生世界的交叉渗透却很好地表现了道教羽化仙死的相互转化。在时空的多层转换中,诗人营造了一种虽云为梦,却又成真,虚虚实实,真幻难测的仙道梦境,这无疑是道家时空观的展现,且“符”“录”“犀如意”“白拂”等道教仪式规则与器物也是诗人受道教影响的表现,体现出佛教的生死轮回观。
4 结 语
认真梳理唐代写梦小说,可以归纳出三大类型,即占梦小说、梦游小说和梦幻小说。每种类型的写梦小说都具有各自的艺术特征,其中不仅表现为梦告性、离魂性,也体现为梦魂性、梦遇性、游历性,等等。结合有关文史资料分析,唐人写梦小说的这些类型和特点反映出唐人梦是适意、梦是逍遥的梦观念。而深究这些梦观念的形成原因可以发现,以梦来补偿现实、超越苦难是唐人梦观念形成的内在动力,道教思想的濡染则反映出其观念形成的宗教因素,而唐人进行小说创作时的故意虚构则是其观念形成的社会因素。这些考索与探究虽不够全面,却进一步加深了今人对唐代写梦小说的认识和理解,有助于后续的各项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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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力)
2015-08-12
安徽省教育厅省级教学团队项目“文秘专业教学团队”(2013jxtd092);安徽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项目“基于职业素质养成与服务产业能力提升的高职人文教育体系的构建研究”(2013jyxm447)。
葛成飞(1979-),安徽宿州人,硕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言教学和高职教育。
I206.2
:A
:1673-2006(2015)12-0067-06
10.3969/j.issn.1673-2006.2015.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