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改下体教结合干预人才培养探索
2015-02-14袁锋
袁 锋
(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四川 重庆 408100)
新课改下体教结合干预人才培养探索
袁 锋
(长江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四川 重庆 408100)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也取得了众多显著的成绩。而在新课改下对体育教育的人才培养要求,不再仅仅局限于体能和技能的教学,还表现在智力和科技的教学,这是对体育人才全方面的素质要求。体教结合对人才的培养模式,是在学校之内,将体育系统与教育系统相结合,在保证体育系统的同时,也遵守教育规则,以此进行教学训练,以一种培养体育人才的标准形式,在运动员接受系统的文化教育的培养方式之上,来对学生进行模式培养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能有效解决运动员在文化教育方面的缺陷问题。本文就通过对体教结合在新课改形势下的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有效的人才培养措施。
1 体教结合培训模式存在的问题
体教结合的人才培训模式在学校体育教育中的作用,是为了向国家、向社会培养和输送高数量、高质量的高水平体育人才,以满足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可是尽管学校拥有充足的体育教育师资力量,以及人才、场地、科研等方面的优势,但是目前体教结合的线性管理制度并没有为学校培养高水平、高素质的体育后备人才提供足够的保障制度。因为当前体教结合的培训模式,还没有在学校体育教育中得到充分的功能发挥,学校的体育教育模式还在持续着传统的“三级”主导培养模式。
1.1 体教结合制度管理存在缺陷
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养模式中的制度管理缺陷,首先表现在体教结合教学制度的设计不合理,使得体教结合运行过程中出现教育不公平的情况发生。其中,像一些进入名牌大学的优秀运动员,由于要进行长时间的训练,以及涉及到比赛等活动,就会在学校挂名,然后到这部分运动员该毕业的时间,就会动用多方面的关系,直接颁发毕业证书和运动员文凭,所以在这样的教育模式下,运动员的科学文化水平就没有达到教学要求。而且在这样的情况下,这部分运动员还能在多个全日制大学进行本科或者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这就充分反映了相关的部门对这些挂有“明星运动员”头衔的学生的管理制度非常的松懈,甚至是混乱;另外,体教结合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是由政府推动实施的政策措施,这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培养模式变迁制度,所以体现出一种非连续性。为了培养适应社会市场经济的体育人才,国家的相关法律政策、法规体系以及相关的产权制度应该加强完善;在学校实行体教结合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相对于“三级”训练模式中比较完善的激励机制,就应该对体教结合的培训模式,进行激励机制政策和措施完善,实现多元化人才的培养目标,扩大社会对人才的吸纳力度。
1.2 体教结合制度不协调
在教育体制制度中,如果存在制度体系的不协调,体育教学和教育教学之间就会出现矛盾冲突。因为体教结合制度的执行,需要教育、体育两个方面相关部门进行管理,这就会出现对人才进行选拔的时候,由于相关制度的发展战略、方向以及操作规范方面的问题,而出现矛盾,这是极其不利于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因素。体育部门对体育赛事资源方面进行掌管,对国内和国际上的运动竞赛参与权进行控制;而学校等相关的教育部门则围绕着城运会、奥运会等比赛,对体教结合的培养模式进行积极探索,只为培养出体育竞技后备人才。但是由于对这些竞赛的运动员选拔和组织竞赛等关键的环节都是由体育部门在进行掌控,这就出现了两个部门之间制度的不协调性。而且运动员的注册制度以及对优秀体育人才的选拔机制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组织形式下培养出来的体育竞技人才,这使得学校等社会力量对体育竞技人才的培养积极性受到一定程度的打击和排斥。
2 新课改下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制度优化措施
2.1 完善学生的综合考评制度
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在学校中的落实,首先就是要完善和健全其对学生运动员的考评制度,以及对学校体育教练和考核官员进行考核。其中对学生运动员的考评,应该包括文化课、身体素质、体育水平等全方面的综合素质考评。这是以青少年全方面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教育和体育双重落实为原则,根据具体的量化指标而进行的考评。该考评不仅仅看重体育比赛的成绩,还看重文化成绩。另外,为了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体教结合工作执行情况的工作指标,体育和教育两个部门就应该对相关的考核官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成绩的考评。
2.2 落实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训中的激励体制
在学校中运用体教结合的人才培训模式进行体育人才的培养,为了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和教练的主动性、积极性以及创造性,就要将体教结合中的激励制度进行完善。同时,激励制度的完善也是促进体教结合对竞技体育人才培养事业健康发展的主要保障。激励制度在体教结合模式中的完善和创新,不仅能增强运动员的训练热情、激发运动员的潜在能力、提高运动员的综合素质,还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条件。比如,对学生运动员的激励体制,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奖学金制度,或者合理降低学生入学分数等对策来吸引学生参与专业体育训练。与此同时,为了激发学生训练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训练队伍的良性竞争氛围,让队伍保持活跃的训练动力,也可以制定相对淘汰体制。除此之外,国家政府还可以根据对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突出贡献的教练或者学校给予物质、精神上的奖励,还可以根据对青少年进行业余训练工作的工作人员制定相关的奖励制度。
2.3 建立体育部门、学校、体育部门之间的体教结合发展制度
对于在学校中实行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养模式,就应该建立由中层协调制度、部门落实制度以及高层联席会议制度这几个部门组成的协调制度。
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的相关领导组成高层联席会议制度,两部门要联合制定学生参与体育训练的相关政策,根据学生运动员的学习时间,对其进行赛事时间调整,保证学生运动员在学习的时间没有赛事的干扰,让学生的学习、训练时间得到有效的保障和支持;另外就是对学生运动员的注册制度和转会制度进行改革,让运动员培养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社会对体育人才的吸收能力有效结合,制定允许优秀的体育人才有序流动的政策,保证学生运动员的才能不被埋没。
部门制度的落实,涉及到的相关单位有各市、县、区的教育局、体育局以及艺术教育处、学校项目负责人等。这些部门就需要加强教育、体育两主管部门,学校以及主管部门之间的政策协商,加强政策的衔接落实,对本地的体教结合进展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加快建设体教结合的相关建设措施。
中层协调部门则是由各省、县、区的教育局和体育局的相关负责领导组成。该协调制度主要是针对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协调和衔接,对这些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困难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也对研究区域内的竞技体育人才培养项目进行规划布局,推动参与体教结合培训模式的相关部门进行部署工作,对相关的政策和决议进行监督执行。
3 结 语
综上所述,体教结合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要在当前的学校体育人才培养中得以立足,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和输送竞技体育人才,就要将教育资源、体育资源进行整合,在推动人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下,通过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对“体”、“教”的有效结合,以国家政府对体教结合制定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政府提供的实施资源,建立一个完善的合作机制,并使之有效运转。在当前,体教结合人才培训模式尚且还处于一个初步的发展阶段,还需要一定的磨合期,体教结合人才培训模式能在学校体育教育中如何发展,与相关部门的改革力度以及合作力度有很大程度的关系。总之,体教结合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能直接为我国的竞技体育事业做贡献,能有效推动我国体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
G8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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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151X(2015)07-019-02
2015-06-05
袁锋(1981 ~),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教育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