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性别平等:一个中印比较的视角
2015-02-13黄玉琴
黄玉琴
(1.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上海200237;2.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上海200237)
发展与性别平等:一个中印比较的视角
黄玉琴1,2
(1.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上海200237;2.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上海200237)
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以降,在印度和中国“女性问题”就和民族主义、现代性诉求相纠缠。和印度认为女性的传统角色代表印度本质不同,中国民族主义者视传统为现代化的障碍,由此奠定两国相似又不同的“女性问题”方案。1940年代建国后,两国面临着类似处境但有不同的社会制度,农村性别平等议题延续了之前的格局。基于对华中莲荷县和印度南部岗德社区的跨时段追踪调查和比较研究,本文意在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去理解和反思两个农村社区的发展历程和性别平等进程。本文比较了两地在经济参与、男孩偏好和出生性别比、教育性别平等、婚姻和儿女在父母养老中的角色等方面,并分析其背后的机制。文章发现两地女性地位都有提升,但女孩自身的福祉仍不是关注的重点。对传统的持守以及更多割裂社会的制度如种姓、宗教和地区差异,使得印度抑制社会性别平等的障碍更多。莲荷县女性在“个体化”路上走得更远,但社区需要回头去关照那些随传统一起被丢在后面的群体。
性别平等农业发展中国印度
“社会性别”(gender,后文简称“性别”)是一个社会中最重要的标志和组织“差异”(difference)的方式之一,也是一个处在发展中的社会变迁的结果。①Seth,Sanjay.Nationalism,Modernity,andthe“Woman Question”in India and China.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72,2013,PP.273-297.这对于发展中的大国中国和印度,尤其如此。从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印度和中国出现民族独立的诉求开始,“女性问题”(women question)就开始和民族主义、现代性诉求相纠缠。1940年代后期重新建国以后,两国都面临着类似的处境,如庞大的农业人口、追求工业化、农业地位的衰微、男孩偏好及出生性别比偏高、农民对城市和向上流动的渴望等等。但两国又有不同的社会基础和结构,比如建国前在国际社会的处境以及受此影响的“女性问题”之解决策略、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同的社会隔离制度(户口和种姓制度)、土地所有制等等。因此,对两国农村社会性别平等议题的比较有助于我们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去理解和反思各自的农村发展历程,以及性别议题如何和农村发展紧密相关。本文的实证材料是基于对一个华中农业县所辖部分村庄和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西部地区部分相邻村庄的跨时段追踪田野调查。除了交代印度和中国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民族主义和“女性问题”的纠缠如何成为之后性别平等议题的背景之外,本文详细考察和比较了华中农业县莲荷县和印度南部岗德社区在社会经济参与、男孩偏好和出生性别比的变化、教育的性别平等、婚姻和儿女在父母养老中的角色等方面的异同,并分析和比较其背后的机制。
一、性别平等在中国和印度:一个简要的背景
同作为第三世界国家,印度和中国对女性议题的关注都跟两国各自与西方世界的政治关系格局相关。从最开始,两国的女性议题都与民族主义和现代性的诉求息息相关。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开始,印度和中国都开始意识到性别问题对民族独立和国家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一方面,面对着殖民政权或者半殖民半封建的势力,印度和中国都希望自己的民族实现独立。民族主义知识分子开始意识到占人口将近一半的女性在强国方面可能发挥的重要作用。民族独立需要身体强健、有较高知识水准的女性成为未来合格的妻子、母亲和姐妹。因此,残害身体的陋习比如印度的寡妇殉葬和中国的缠足等被废除;女性开始被号召接受学校教育,虽然在很长时间内对女性的教育偏家政教育为主。①Bailey,Paul J.Women and Gender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a. Basingstoke:Palgrave Macmillan,2012;Seth,Sanjay.2013,PP. 273-297.另一方面,两国都渴求透过现代化的进程变得文明富强。十九至二十世纪的西方,女性的地位被认为是衡量一个民族文明程度的指标之一。实现民族文明富强,性别平等是“现代性”事业的一部分。在两国,“现代性”都是一个国家工程。不过对于印度来讲,其长期的殖民史使得其在面对本源于西方的“现代性”事业时有一种复杂的情结,认为国家落后的根源在于殖民者,因此希望在现代化这条路上能变得“现代但不同”,即实现民族的现代化,但和西方走不同的路径。而中国,虽然有半殖民的历史,但因西方列强的殖民是透过域外管辖的方式实现,因此其殖民史主要是经济和政治的殖民,而不像印度那样,除了经济和政治方面,文化、语言甚至意识都受到了英国殖民者的强大影响。在当时中国的民族主义者看来,国家落后的很大一个原因在于封建制度和儒教,因此需要对“过去”做一个干脆的了断。作为结果,中国对“现代性”的拥抱是比较彻底的。②Seth,Sanjay.2013,PP.273-297.
在此背景下,印度的“女性问题”之路和对性别平等的诉求也走上了和中国不同的道路。在印度,“传统”是建立一个“现代但不同的印度”的支柱。在印度民族主义者眼里,既然普遍受殖民者教育的男性基本上都被殖民化了,那些更多留在“家庭”这样更为隐蔽环境中的女性,更少受殖民主义的玷染。因此面对殖民政权,印度女性代表着一种印度内核和本质,是过去印度美好传统的代表。③Seth,Sanjay.2013,PP.273-297;沈曙东:《印度教民族主义者的女性观及其影响——兼论印度电影〈火〉引发的争议》,《南亚研究季刊》2013年第1期,第84-89页。虽然在现代化的诉求下,女孩应该受更好的教育,但其目的是为了为印度提供“更好的妻子、姐妹和母亲”。但受过教育的印度女孩还应该保持其自身社会的传统和宗教信仰。因此,在印度,女性变成民族本质和传统的“能指”(signifier)。这就是为什么印度民族主义者在“女性问题”上的立场并没有很激进。在他们眼里,女性可以受教育、参与政治,但同时她们需要继续保持贞洁、有宗教信仰并忠实地在家庭中扮演妻子、母亲和姐妹的角色。而在中国,虽然在19世纪末的民族主义运动没有对父权制造成很大冲击,但后来的“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却做到了这点。在这些革新者看来,中国女性地位低下、国家落后的根源在于封建主义和/或儒教。因此,将女性从传统中解放出来也是在解放国家和民族。因此中国的民族主义者在“女性问题”上的立场更为彻底,改变了传统中国家庭中的父权关系。这使得二十世纪初两国的“女性问题”有了不同的轨迹。①Seth,Sanjay.2013,PP.273-297.
二十世纪初的“女性问题”实践为后来两国在性别平等议题上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之前的不同,但1940年代末两国重新建国后,因为同为发展中的农业大国,有着相似的现代化的追求,面对相似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问题,因此具体到巨大的社会经济变迁对性别平等的影响方面,两国也分享一些相近的经历。但又因政治制度和社会结构的不同,两国在社会性别平等议题上也出现了更多不同。两国的异同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首先,同样面对庞大的人口基数,两国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需求,印度甚至先于中国,在1951年就提出了“国家人口控制计划”,但不同的政治制度决定两国在政策执行方面具有不同的效果。简而言之,印度实行的民主选举制度使得该国政党的关注点更多放在某个政策的执行是否能为其带来更多的选票,而不是政策的效果上面。②Saith,Ashwani,“Guaranteeing Rural Employment-Tales from Two Countries:Right to Employment in Neoliberal India and Labour Accumulation in Collectivist China”,in Bagchi,Amiya Kumar and Anthony P.D'Costa(ed.)Trans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ransition in India and China.New Delhi:Oxford Univ.Press.2012,pp39-69.另外,种姓、地区、阶级、党派等多样化的社会划分指标将政府割裂成比较分散的势力,无法集中力量办事。最后的结果是不得民心的人口控制计划在执行上不利,效果有限。而反观中国,政府有着自上而下的权威、严密的官员控制结构和单一的社会结构,在推行与民众意志相悖的计划生育政策时行政强制、利益引导并施,保证了该政策执行的效果。③刘海燕、刘敬远:《印度与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比较》,《南亚研究季刊》2010年第4期,第86-89页。
其次,两国农村都有根深蒂固的男孩偏好思想所导致的“失踪的女孩”(missing girls)的现象,即男女性别比失衡的问题。根据Ansley Coale在对Amartya Sen所提的数据进行修正后的研究估计,截至1990年中国“失踪的女孩”数量达到两千九百多万;而截至1991年印度因弑女婴和选择性堕胎而“失踪的女孩”也有两千两百多万。④Croll,Elisabeth,Endangereddaughters:discriminationand development in Asia.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0,PP.1-3.两国政府都采取了一些措施来“拯救女孩”。比如印度政府发起的“save the girl child”行动,其口号就是“一个幸福的女孩,是我们国家的未来”。中国政府在在全国范围发起“关爱女孩”行动。但这些数据都是将近二十年以前的,经过这二十多年的努力,这些行动的效果如何?“失踪的女孩”现象有无缓解?男女性别失衡问题带来了那些后果?这些后果有否改变农村的性别观念和实践?这些需要对目前印度和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和比较。这方面的研究目前还比较欠缺。
最后,是1940年代后两国妇女运动的发展历程。1949年以后中国的社会主义政权在“妇女工作”上采取的是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女性主义的路线,即认为女性的受压迫地位很大程度上来自于经济地位不独立,因此不断鼓励女性参与到生产性的活动中去。其结果就是,现今中国成为世界上女性就业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并且,在中国,所谓的“妇女工作”是由政府从上至下贯彻的,因此女性主义运动的主流走向是由国家和政府主导的。国家的意志在比较单一的社会结构中比较彻底地贯彻执行,因而呈现某种单一化。而印度,虽然女性的劳动参与和女工的劳工状况也是某些女权主义运动不断关注的议题,但因宗教和阶级的缘故,女性的公共劳动参与率并不高,尤其是在高种姓和上层阶级的女性中。并且,如前文所述,“女性”和“家庭”被看作未被殖民的、保持印度民族本质的所在,因此女性更多被期待持守在家庭中的角色。而且,因种姓、阶级和宗教所形成的社会割裂,也使得印度的女权主义运动呈现分化和多元的色彩,不同的种姓和宗教社区在性别平等议题上有不同的诉求和目标,甚至有时候还会形成冲突。比如作为少数族群的穆斯林社区和主要族群的印度教社区对女性的地位有不同的想象,会造成各社区不同形态的性别运动①Kirmani Nida,Beyond the impasse:“Muslim feminism(s)”and the Indian women’s movement,Contributions to Indian Sociology 45,1(2011):1-26.。而逐渐渗透到生活中各个领域和方面的印度教民族主义力量和影响日渐强大,他们传统、保守的性别观也阻碍了性别平等的事业。②沈曙东,2013:84-89.这使得将印度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的时候,其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践显得不连贯。和中国政府作为妇女运动的主导相比,印度的民间力量,尤其是知识分子和国内国际社会非政府组织也是女权主义运动的很重要的一股力量。
二、研究地点、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本文的实证部分是基于对一个华中农业县所辖部分村庄和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西部地区部分相邻村庄的跨时段追踪田野调查。中国部分的调查由笔者进行。2005年至2013年间,笔者在华中一个农业县莲荷县(作者取名)进行长期的跟踪田野调查。主要考察的目的是希望透过一个“生命史”的方法,来对该县村庄中的几代成年农民进行访谈,来了解从1920年代以降,该地区与性别有关的议题(主要包含性别劳动分工、性别教育平等、性别关系、家庭关系等)在过去九十多年所经历的变迁和连续。笔者在2005年9月至2006年5月期间在该县莲荷村进行了为期8个月的民族志调查。除莲荷村以外,笔者也在周边的多个村庄进行调研。2006年离开莲荷县以后,笔者一直和研究对象保持联系,追踪某些事件的后续发展。2008年、2012年和2013年笔者对该县进行了短期的调查。主要的研究方法结合了参与式观察、生命史访谈、小规模的问卷调查以及对村、乡、县各级的文献资料的搜集。地处华中的莲荷县是一个农业县,2005年本地户籍人口约60万,工业化水平较低,辖区范围内百分之七十三的人口持农业户籍。从劳动移民的角度来说,主要是一个劳动输出县。据该县政府2005年的统计,在18-35岁的青年农民中,百分之五十四的人离开莲荷县到别处打工,其中接近百分之七十的为女性。莲荷县地处江汉平原边缘,主要农作物为水稻,其他作物有小麦、棉花和油菜。
印度方面的材料主要来自于牛津大学Judith Heyer教授在印度南部的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西部的岗德社区(Gounder Community)部分相邻村庄所做的长时段追踪研究。③岗德社区(Gounder Community),指来自于泰米尔纳德邦(Tamil Nadu)西部的Kongu Nadu地区,也指从该地区的Vellalar社区来的人的姓或者使用的头衔。在印度独立时,岗德社区的人被划分在“先进种姓”(forward caste)的范畴内,但在1975年他们成功地要求将自己划分为“落后种姓”(backward caste),可以享受国家给“落后种姓”的福利。岗德社区在Kongu Nadu地区的政治和经济中都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④非常感谢Judith Heyer教授慷慨地寄给笔者她题为“From son-preference to daughter-preference?Changing gender relations among Vellala Gounders in villages in western Tamil Nadu”的未发表文章。我们相识于一次在印度召开的国际会议。了解到双方相似的研究旨趣后,我们约定互寄文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合作做一些中印比较研究。本文是这次交流的结果。因Heyer教授觉得自己不懂中文,没有参与中文版论文的写作,因此建议笔者引用她的材料,但不把她列为作者。这个研究的对象主要有小农和边缘农民、一些无地的农业工人。他们居住在各种姓混居的村庄中,但岗德人是主要的土地拥有者。本文的材料主要来自于1981-1982年、1996年、2008-2009年所进行的抽样调查和深度访谈;以及2003年、2004年和2010-2014年所做的多次深度访谈。在1981年人口普查的基础上作者进行了百分之二十的随机抽样调查。1981/2年的样本中有234户农户,其中84户为岗德人。作者研究的重点包括基本的人口信息、婚姻和嫁妆、土地所有和经营、水井投资、住房投资、机械使用状况、牲畜、所有这些的资金状况以及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期望。⑤Heyer,Judith,From son-preference to daughter-preference? Changing gender relations among Vellala Gounders in villages in western Tamil Nadu,未发表文章,2015.
考虑到要将两国的研究资料放在一个可比较的框架内,笔者这里采用一个主题和时间段的双重比较框架,即横向上比较两国在社会经济背景、女性地位、子女教育、性别劳动分工、男孩偏好和性别出生比、婚姻(期望)、老年人照料等方面的异同;纵向上比较两国这些方面在1980年代至今的变迁。
三、发展与性别平等:莲荷县和岗德社区1980年代以降的变化
(一)经济参与
1980年代到目前,莲荷和岗德两个农业社区发生的共同趋势就是农业作为一个产业在当地社会经济中扮演的作用越来越弱。在岗德,1981、1982年绝大多数村民从事农业,而余下的人从事与农业有关的贸易或服务业。几个年轻男子在村庄之外的磨坊、工厂和车间工作。从种姓背景来讲,土地拥有者中岗德人最多,包括岗德人在内的非贱民阶层拥有所有的土地,地位最低的贱民阶层没有一个土地拥有者。贱民阶层绝大多数是农业工人,只有极少数从事非农行业。到1996年,整个社区更多地嵌入到工业经济中。村民中很多人住在村庄,每天通勤一小时以上到临近的镇或者城市从事非农的工作。工业设备也在村庄和临近的农业地区安装起来。劳工成本增加、缺少灌溉水,使得农业发展日益艰难。在这种状况下,农业工人的境况有所改善。整体经济变得更开放,老的农业单位逐渐失去权力,国家开始大规模地改善穷人的地位。2008、2009年,从事工业和其他非农产业的村民进一步增加。村庄和周围村庄中的工业企业也有了小幅增长。社区中有人外出打工,但也有迁移进来打工的,因此从人口统计上来看,这些村庄的人口在1991年和2001年间基本维持不变,到2008年也基本如此。但岗德人的人口却下降了。这是因为社会经济地位相对高一些的种姓更倾向于迁移到教育、经济条件更好的镇和城市。村庄里房地产业得到巨大发展,金融服务业剧增。和1996年比,被耕种的土地大量减少。劳动力成本上升和灌溉水缺少的状态仍然持续,但人们似乎已习以为常。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也显著降低。机械化程度显著提升,拖拉机、推土机及其他机械比较常见了。国家的福利项目显著增多,包括2005年后随着《国家农村就业保障法案》的推出而试图在农村提供普遍就业权的“国家农村就业保障计划”(National Rural Employment Guarantee Scheme,NREGS)。这些福利惠泽农民,尤其对贱民阶层的影响更大。也有很多措施用来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准和增加劳动力的供应。这其中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就是女性对公共劳动的参与率。在过去的三十多年的时间里,女性参加家庭外劳动的比例上升了,但并不显著。一般情况下,在岗德,女人在婚前可以在外面工作一段时间,但在婚后照顾家庭的比较多,例外的情况是教师或大学教员等层次比较高的工作。另外,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低种姓家庭女性参与公共劳动的比例要高得多。①Heyer,Judith,2015.
莲荷县的工业化水平一直比较低,因主要是一个农业县,因此主要的非农产业事实上都和农业有关。比如2000年之前,比较大的工厂包括化肥厂和白酒加工厂。到2000年代中期开始,县政府的招商引资有了一些进展,新增了一些纺织厂、酱菜加工厂等。农业一直是莲荷农民非常重要的一个收入来源。但和岗德一样,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也越来越小。表1和表2是笔者在一个村庄莲荷村搜集到的资料,反映了1995年和2005年莲荷村不同性别和年龄段的村民从事农业和非农工作的比例。
表1和表2中“技术活”主要指瓦工、木工、室内装修、理发师、裁缝和汽修工等;“零工”主要指建筑工地的工作或在上述工厂里的零时工。这两个范畴的工作通常是可以兼顾农业的。“全职在莲荷县工作”则指工作的人不兼顾农业,在农忙时不停止非农工作。将表1和表2进行对比,可以发现1995年到2005年之间莲荷村村民从业的变化。在1995年,从事非农工作的村民比例因年龄和性别呈现较大差异:16-35岁的男子,将近百分之七十在莲荷县做技术活,36-55岁的男子中则只有百分之七左右的在做,他们中超过百分之八十的人在做零工。女性的情况类似,年轻一些的更高比例在做非农工作。最引人注意的是绝大多数女性,不论其年龄,在1995年的时候完全被留在农村从事农业,而男子则只有55岁及以上的年龄组有一半左右的人完全从事农业,其他年龄组要么完全不做农业,要么只在农忙的时候做。换句话说,在1995年,莲荷的农业呈现了女性化的趋势。2005年发生了许多变化,最明显的一点是在城市打工的年轻人(16-35岁组),不论男女,呈现大幅度上升,尤其年轻女性,甚至快达到百分之七十。而完全从事农业的人中增幅较大的是35-55岁组的中年男子。换句话说,到2005年左右,莲荷的农业是由中老年人(包括男女)来承担的,呈现出较强的农业从事人口老龄化的趋势。
表1 莲荷村村民从事非农工作的比例(1995)
表2 莲荷村村民从事非农工作的比例(2005)
比较岗德和莲荷的状况,两者拥有相同的趋势:农业弱化,非农业经济在农户生活中所占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有限的材料的情况下,可以看到两地影响村民是否从事收益更高的非农产业的因素不太一样。比如在莲荷,年龄是很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尤其2000年后随着受计划生育政策影响的第一代加入劳动力大军,这代年轻人不像父辈一样加入农业,不论男女,如果没有能力考取大学的话而是基本上走着“下学后打工”的路。而在印度,种姓和性别是较大的约束力量。较高种姓的人更有可能脱离农业,虽然他们中土地拥有者更多。女性家庭外劳动的参与率显著比莲荷低。从二者的比较看来,岗德的城乡嵌入似乎更深,但迁移时全家迁移的情况更多;而在莲荷,由于受户籍制度的影响,村民外出城市打工通常也只是暂时的,永久迁移到城市的例子很少。这种不同的“乡-城连续体”的问题会影响到二者城市化的路径。但这需要更多的材料去证实。
(二)男孩偏好和出生性别比的变化
如前所述,“男孩偏好”被认为是引起中国和印度出生性别比偏高问题的根源。“男孩偏好”使得父母在利用产前诊断技术鉴别婴儿性别之后选择性堕胎。虽然印度没有像中国政府一样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但在岗德社区的观察表明,从1950年代开始,出生率持续降低。到1970年代左右,最常见的情形是一家两个孩子。这种新的生育文化和“男孩偏好”的倾向联系起来,使得胎儿性别选择增加,因为人们不想要太多孩子,但必须要有男孩。1980年代到1990年代初,岗德重男轻女的风气非常严重。这导致的结果就是,一方面,作为产前胎儿性别选择的结果,唯子户的比例上升;但另一方面,唯女户的比例也上升了,因为人们不想要太多孩子。但这里面呈现出有趣的阶级差别,即更多富人和受过更高教育的家庭(包含种姓更高的家庭)花钱进行产前胎儿选择,虽然这是违法的,但透过贿赂给医生或者和医生有私交,社会经济地位更高的家庭得以实现要男孩的梦想。而社会经济地位低下的穷人很可能无法支付相应费用以及没有相应的社会资源认识医生而无法做产前胎儿性别鉴别和流产。因此唯女户更多是社会经济地位更低的家庭。1980年代和1990年代岗德社区降低的出生率、对婴儿性别的选择和较高的出生性别比影响了那时期出生的男孩和女孩的受教育程度,也形塑了2000年代和2010年代的成人的人口学特征,影响了当地的婚姻市场,造成一系列影响。①Heyer,Judith,2015.
而在莲荷县,1980年代和1990年代是计划生育政策执行非常严厉的时期。因为和全国其他农村地区一样遭到了农民的反对,莲荷县所属的湖北省也采用了修改后的政策,即农村夫妇若第一胎是女孩,则四年后可以生第二胎;若第一胎是男孩,则不可以再生。笔者在莲荷县看到的违反该规定的例子很少。同时,从地方政府搜集的材料显示,莲荷县在2005-2014年连续十年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在正常范围内,在2014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6;但莲荷县所属的湖北省,却一直出生性别比畸高,在2014年达到125.6。因为没有足够的材料去探讨这方面的原因,但在莲荷县,笔者观察到现在的村民确实已经形成一种新的生育文化,认同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甚至有的家庭在第一胎是女儿之后也选择不生二胎,成为独女户。按照现有的计划生育政策,会使得农户在子女性别构成上形成如下的结构,即一半的家庭是独子户,四分之一家庭有一女一儿,四分之一家庭是两女户。这个结果和岗德的结果有些类似,即唯女户的比例上升。对比岗德的唯子户比例上升的情况,莲荷的独子户比例也上升了。这会对子女的教育资源分配和婚姻情况产生很大的影响。
(三)教育的性别平等及其变迁
1980年代以降,岗德和莲荷都经历了男女教育水平差异逐渐缩小的过程,但这背后的机制,即对于两地的女孩来说,“增加的教育意味着什么”是不同的。在岗德,1981、1982年,男孩很少有人完成中学教育,更多的人没有上过中学。而女孩上的学更少,因为有说法认为太多教育会对她们未来的婚姻带来不利。到1996年左右,男孩和女孩的教育水平都有大幅度提升。2000年代和2010年代,大量的岗德人将孩子,不论男女,送去读大学,这在1996年左右是很少见到的。在这种背景下,女孩的受教育水平大幅度上升。但教育和其未来可能的婚姻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有趣的反转:到2000年代和2010年代,教育被当作男人的一个资产甚至是必要的要求。受过教育的男子也更倾向于选择受过教育的女子为妻,因为她们能在事业上帮助丈夫;受教育少的男子也更愿意找受过教育的妻子,因为能补足他在教育上的不足。更为有趣的是,下文将会更详细讲到,2000年后“教育”被认为是一个女孩“嫁妆”的一部分,那些教育程度较高的女孩在选择合适的配偶时,她们的父母和对方会在协商中把她们的教育折算成某种形式的嫁妆,从而减少嫁妆中的物质(比如金币和土地)的价值。这使得父母更愿意投资在女儿的教育上,因为这一方面可以转化为嫁妆,另一方面,受过教育的女孩在新的社会经济变迁的情形下在婚姻市场上更受欢迎。一些有儿有女的家庭,女儿甚至受教育程度比男孩还高。但长大后,普遍上男性获得的资源还是比女性多。并且总体上,男孩的教育还是高于女孩。并且当家庭资源有限时,有些家长会把儿子送到教育质量更好但更贵的私立学校,而把女儿留在教育质量差、免费的公立学校。现在对于女孩来讲,向上流动更多靠的是教育,而非嫁妆。这给了女孩和年轻女性更多的能动性,因为嫁妆是完全掌握在父母手中的,而教育成效的好坏是这些女性自己能控制的。①Heyer,Judith,2015.
在莲荷县,和岗德一样,1980年代村民中不论男女,很少有念完初中的。到1990年代,普遍的受教育水平提升,并且有了一个“中专潮”(即考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热潮)。究其原因,在于在“户口”制度所形成的城乡隔离状况下,“中专”可以保证农家子弟获得城里人的身份并分配一个正式的工作,并且上完初中就可以考,投资相对小,是农村子弟梦寐以求的一条出路。但到1990年代末“中专”毕业生不分配工作了。1999年开始的高校扩招,降低了大学的门槛。这个变化使得“上高中,考大学”是农村子弟实现“跳出农门”的唯一出路。在这种背景下,成绩的好坏而不是子女的性别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莲荷子弟能否继续升学的最重要的因素。当然,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的出生率下降也使得每个子女能分到的教育资源更多。在这种背景下,莲荷女孩的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和男孩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事实上,在莲荷县下面的莲荷村,在1999年及以前,共有4个女孩和3个男孩考上了中专和大学;在1999年后,共有19个女孩和9个男孩上了中专和大学。他们通过高等教育获得了“城里人”的身份。但在这场透过高等教育改变命运的路途中,女孩需要额外刻苦,来证明自己的成绩比兄弟好,否则在家庭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会很容易失去继续教育的机会,而男孩子则没有这种压力。有儿有女的家庭,若儿女读书成绩都不好并且经济状况不允许,通常会送男孩到技校去学习,因为在莲荷父母看起来,男孩子以后是要挣钱养家的,而女孩子找个家境好些的婆家就可以了。这种看法的一个后果就是离开学校的男孩大多开始学习技术,而女孩子要么在工厂的流水线上工作,要么做服务业。但在“唯女户”,女儿之间的平等程度会高一些。②Huang,Yuqin,“'To Jump out of the Agricultural Gate(Tiao chu nongmen):SocialMobilityandGenderedIntra-household Resource Distribution among Children in a Central Chinese Village,1950-2012”,China Perspectives,Vol.2012/4,PP. 25-33.
(四)婚姻
1980、1990年代岗德社区降低的出生率、对婴儿性别的选择和较高的出生性别比形塑了2000年代和2010年代的成人的人口学特征,影响了当地的婚姻市场。基本的情况就是,一方面,存在“新娘短缺”现象,缺少适婚女子,岗德社区的男子找配偶有困难了。另一方面,唯女户增加,这种家庭中女儿的婚姻和择偶标准和来自非唯女户的女儿不同。在岗德,1990年代以前几乎没有正常的男人不成家的,除了一些身体或精神残疾的男子可能找不到配偶。1980年代大部分是父母安排的婚姻,一般在期望的婚礼之前几个月开始寻找适合的新娘就可以;但到2000年左右,男人找妻子花费的时间显著增长,安排婚姻更困难了,有时候找几年都找不到合适的结婚对象。1980年代,年轻男性25、26岁就结婚了,有些结婚更早,而且最晚也不会超过28、29岁。1990年代的统计中,有较大比例的男性在35岁或以上才结婚;2000年代的统计则显示,男子的初婚年龄一般都到快30或30岁出头。有些男性到40多岁还未婚。访谈表明,这些男性找合适的配偶找了若干年。那些30多岁结婚的男子也表明他们晚结婚的原因也是因为找对象找了很久。不过2000年代男人也有稍早结婚的,要么是给父母压力允许他们早结,要么自己找的对象,让父母同意,要么是“爱情婚姻”,先上车后补票,女孩怀孕后结婚。这意味着年轻男子更独立了。但一般的趋势是男性晚婚。
岗德男性在2000、2010年代晚婚受很多因素影响,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1980、1990年代颇高的出生性别比,影响了2000、2010年代的婚姻市场,造成了“新娘短缺”。而2000年后更高水平的工业化和从农村向城市的劳动力迁移模式的变化使得受过教育的女孩嫁到城里,教育通过婚姻实现向上流动。即使留在农村,也倾向于找受过更多教育的、从事非农产业的男子,因为她们不想做农业。那些教育水平低或者还在从事农业的男子则很少能吸引女孩子的注意,造成晚婚甚至找不到配偶的状况。
但受“新娘短缺”困扰的不仅仅是社会经济地位和教育水平低的男子。印度的种姓制度和地区差异使得家庭背景好的男孩也可能晚婚,因为要找到在种姓、经济条件、教育水平等方面“门当户对”的配偶并不容易。2000年以后,岗德社区的男子择偶时,最看重的标准仍然是种姓背景,其次要来自于周边地区,阶级背景大致相似,不过这点可灵活处理,尤其当双方是近亲的时候。身体健康,没有残障,不能太老,二人星座匹配。到目前为止,跨种姓婚姻、尤其是和低于自己种姓的人结婚对于当事人的社区来说仍然是大忌。在岗德的多年研究中只见到两例岗德人和来自喀拉拉邦的贱民结婚。其中一例是一个岗德男子在第一个妻子离开后娶了一个被虐待的女仆来照顾其年老的父母。第二例中一个岗德女子嫁了一个贱民男子,但这个事件迅速演化成2014年的一个政治事件,因为岗德的政党(the KNMK,Kongu Nadu Munnetra Kazhagam)强烈反对这种跨种姓婚姻,即贱民种姓的男子娶岗德女子,因为担心这种联姻会更进一步加剧岗德社区内的“新娘短缺”现象。除种姓以外,和其他地区来的,比如和相邻的喀拉拉邦来的人联姻通常也不太受欢迎。在本地区找不到合适配偶的情况下,从另一个不发达地区娶新娘也可以,但前提是对方具有较高的种姓背景。作为结果,这种涉及种姓和地区的僵化制度,使得不仅仅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男子难以找到合适的结婚对象,社会经济状况好的男子也可能找不到新娘。这种现象,在这个地区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
和男子晚婚的趋势不同,2000年以后的岗德女孩虽然受教育水平提高了,但并没有明显的延迟结婚的现象。整体上,“新娘短缺”的现象挑战了父权制、男性气质,并从某种程度上减少男孩偏好。对女孩子的婚姻影响较大的一个相关问题是嫁妆。嫁妆不仅仅是一个吸引合适的新郎和实现上嫁的方法;也是彰显新娘娘家地位的一个方式,确保新娘在婆家能有较好的地位。但“新娘短缺”现象的出现使得新娘的嫁妆不成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但一旦缔结婚约,还是要谈及嫁妆问题的,但其影响力已不如以前重要。过去的价值多以金币和土地的形式出现。到2000年之后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教育也成了嫁妆的一部分,女孩的教育可以成为金币和土地的替代品作为嫁妆。并且和传统的物质形式的嫁妆相比,2000年以后教育甚至成为一个更重要的嫁妆形式,因为随着非农形式的就业机会的增加,不论教育程度高低,男子都希望自己有受过较好教育的妻子辅佐自己。
2000年后影响当地婚姻市场的另一个因素是唯女户的增加。如前所述,这样的家庭数量不断增多,他们自己做出调整,适应没有儿子的状况。有儿有女家庭,虽然女儿按照法律和儿子具有同样的土地继承权,但事实上却很少实现。有时儿子给女儿一些金钱作为补偿。因此唯女户女儿具有完全的土地继承权,这对土地少的新郎、尤其是那些愿意从事农业的男性是一个很强的吸引。入赘婚在岗德社区很早就有了。但随着流动性的增强,有些唯女户即使不采用入赘婚,女儿也能继承父母大部分的土地,并照料父母的老年生活。不论是否入赘婚,在唯女户家庭中,在父母和已婚女儿之间有很多的互相支持。但这种互助情况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就是女儿不远嫁,双方能经常互相探访。唯女户中虽然管理和继承家庭财产、照料年老父母的责任一般是女儿承担下来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女婿而不是女儿在这里是关键。若没有丈夫的支持,这些女儿无法承担这些责任。继承下来的财产,比如土地等,也主要是由丈夫在控制。①Heyer,Judith,2015.
莲荷县的出生性别比如前所述稍微偏高但没有特别不正常。对当地婚姻市场影响更大的是劳动力迁移和计划生育影响下的家庭子女性别结构。莲荷县18-35岁的年轻人中在外打工的比例很高,在2005年甚至超过一半,而其中女性占百分之七十以上。再加上出生性别比的原因,这使得当地农村也呈现一个“新娘短缺”的现象。和岗德一样,那些留在农业、没有打工经验的男子通常也在婚姻市场上不受欢迎。莲荷男子的初婚年龄也不断推迟,但到36、37岁还未结婚的农村男子并不多。“新娘短缺”的一个后果是“抢新娘”。适龄男子和家人尤其母亲很早就为他们物色合适的女孩,并在尽量短的时间之内把婚事定下来。心急的男子和家人在身边年龄差不多的女孩中找不到合适人选时,把眼光投向年龄更小的女孩子。这使得留在莲荷的女孩中有相当一部分很早就结婚了。笔者见过的最小的新娘是15岁,怀着身孕出嫁的,当然只是举行仪式,没有拿到结婚证。男孩分化开来,一部分结婚,另一部分“剩下”直至比较大的年龄。女孩在结婚年龄上也分化。除了那些留在莲荷县结婚较早之外,那些出去打工的女孩通常初婚年龄相对较晚。在外打工的莲荷男女也因打工而有了一个相对扩大的婚姻市场。一些年轻人在打工地碰到心仪的其他地方来的打工者而结婚,主要是从河南、四川、贵州等邻省以及湖北省内其他地方来的。女孩嫁出去的情形比嫁进来的多。但这种异地结合的夫妇通常结婚后也在打工地继续打工,到男方家所在地安家的情形比较少。
另一类比较特殊的女孩,和岗德的情形一样,是那些出自“唯女户”家庭中的女孩。莲荷的这类家庭通常是留一个女孩(基本上是大女儿)在家里招婿,承担给父母养老的任务。但如前所述,因计划生育的影响,莲荷有男孩的家庭通常只有一个男孩(有的家庭还有一个女孩),因此很少有愿意让儿子入赘给别家的。所以基本上在当地“唯女户”女孩的婚姻市场上,存在一个“新郎短缺”。这种情况如何解决呢?近年莲荷发生的“农-农迁移”某种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因着户籍制度的制约,“乡-城”之间的劳动力迁移目前还不是永久的。但因着莲荷“鱼米之乡”的美名,吸引了不少河南、四川和湖北其他偏远县市的农民到莲荷县落户。只要他们在当地农户家买好房子,并且当地村子愿意接受他们入户,他们就可以实现永久迁移。这种迁移最初的原因通常都是婚姻迁移,即河南和四川的男子、女子到莲荷来联姻,然后再把家人渐渐迁移过来。在莲荷观察到的大多数例子是外地男子入赘到“唯女户”家结亲;外地女子嫁过来的情况也有。当有一桩这样的婚姻的时候,因家庭网络的原因,通常会再成就好几桩这样的异地联姻。
总体上,岗德和莲荷在年轻一代的婚姻形态上存在很多相似之处,比如男性的晚婚趋势,受婚姻挤压的男性增多。“唯女户”家庭中的女孩也面临着婚姻挤压的问题。但二者又都有不一样的复杂性。种姓和地区的等级性更加约束了岗德男子的婚姻选择,所以最后使得受婚姻挤压的不只是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群体,也包含社会经济地位相对较高的男子。莲荷女孩的状况更复杂一些。因莲荷女子的家庭外就业比例显然是高于岗德年轻女子,因此劳动力迁移和计划生育导致的“唯女户”使得她们的婚姻命运比岗德女子更加多样。但总体上,土地私有制的缺失使得莲荷的父母缺少了岗德父母手中的权威,减小了他们干涉子女婚姻的能力;远距离的“劳动迁移”更加减少了他们控制子女婚姻的可能。在婚姻自由和“个体化”的程度方面,莲荷的年轻人走在岗德年轻人的前面。
(五)儿女在父母养老中的角色
传统上,岗德家庭中的老人应该是由儿子赡养,这是“男孩偏好”形成的基础之一。但随着1990年代以后迁移的增加,成年的儿子并不一定要和父母住在一起,“儿子养老”受到挑战。儿女在父母养老中的角色因情况的不同而形成不同的形态。比如,有儿有女的家庭,当较多土地留给儿子的时候,儿子更多地照顾年老的父母。有时候女儿也照顾一些,但儿子仍然起主要作用。家庭条件差一些的,儿子条件也不好的状况下,可能女儿照顾得更多一些。有些情况下,即使儿子继承了某些东西,女儿没有,但女儿仍然照顾年老父母多一些。一些被丈夫抛弃的妇人,回到娘家附近居住,但仍然需要自己养活自己。父母年老时,她们可能成为照料他们的人。老无所依的例子很少见,但实际情况中还是有的。泰米尔纳德邦有为老人提供按当地标准来说还算丰厚的养老金,但是有条件的,比如无子女的老人才可以。因此,那些有孩子尤其有儿子的老人,不管事实上儿子是否照顾他们,他们都没有办法获得养老金。
在这方面,莲荷的情形和岗德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传统儿子养老的角色正在弱化,女儿所起的作用增强。但和岗德的女儿们一样,女儿的作用仍然有限,且取决于丈夫的态度。相较于岗德,莲荷的老人因土地集体制而失去了一部分依靠财产作为杠杆的权威,并且因农业的式微而带来获得收入能力的下降,因而在代际关系上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力比岗德老人所具有的权力相对小了很多。更值得关注是一部分老人“老无所养”现象的存在。目前莲荷县需要养老的老人属于两个年龄群(cohort),一个是比较老的群体,在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开始之前度过其育龄期,因此子女数比较多,平均六到七个孩子。这一方面使得这群经历了集体时代的老人在儿女都成家后年龄较大(比如将近或超过60岁),积累的财产少;另外一方面,在多于一个儿子的情形下反而容易形成儿子间认为老人没有“一碗水端平”而互相推诿照顾老人的责任。这在莲荷比较常见。这个年龄组的老人比较常见的老年生活模式是子女成家后老年夫妻单过,自己通过务农或其他方式寻找生活来源,直至无法劳作养活自己。然后由儿子们分配照顾老人的责任,老人在某个儿子家住或者在不同儿子家轮住。但普遍上老人的晚景较凄凉。另外一个相对年轻的年龄组是在计划生育政策开始之后度过其生育期,因此子女数有限,平均两个。有限的子女数使得这些老人在子女成家后年纪仍然较轻,保持有较好的劳动力。他们倾向于和成家的子女住一起,形成一种合作的家庭模式。具体来说就是老一辈负责农业、家务和孙子女的抚养而年轻一代专注在能带来更多收入的非农劳动上。这和岗德“唯女户”中老一辈和年轻一辈的关系比较类似。另一个现象就是在莲荷父辈权威下降的背景下,和老年男子相比,老年女子因能够在老年继续其照顾家庭的角色而获得比无法继续其家庭主要收入者角色的前者获得更多尊重。
四、结论和讨论
经过了30多年的发展,中国和印度农村女性的地位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提高的幅度以及地位提高背后的机制,因中印两国相似和相异的社会经济背景而有同有异。有必要先总结一下岗德和莲荷在过去三十多年中性别平等的发展趋势。在岗德,从1980年代到2010年代,男孩偏好呈现一个非常明显的减弱趋势。到2010年代,话语上逐渐对女孩有利。女孩被认为是听话的,学习好,容易嫁出去,对年老父母关心更多,选择性堕胎行为也几乎不再存在。当土地和农业的重要性下降,非农职业增加,社会的流动性更强,男女教育水平提升时,女性的地位确实得到了提高。女孩也能获得教育,有一些开始做白领的工作,夫妻关系更平等。在莲荷,计划生育的执行导致的出生率降低、通过高等教育实现向上流动的机会向女孩的开放等原因使得女孩获得更多重视、有机会接受更多教育。虽然直到1990年代中期,更多女性被留在农业而男性先转向收益更大的非农工作,但到2000年中期,当计划生育第一代成长为劳动力时,女性参与非农劳动的比例大幅上升。教育和非农工作为她们带来更多家庭中的权力。因土地私有制的打破和一系列政治、社会经济的变化导致老一辈在家庭中的权威下降,权力向亲子关系中的年轻一代倾斜。年轻女性在这种背景中也获益,年老女性因和子代的亲密关系和在照顾家庭中的贡献而获得比老年男子更高的地位。这些变化都挑战了岗德和莲荷的父权、老一辈的权力以及年轻一代的男性气概(masculinity)。
岗德和莲荷农村女性地位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不仅仅是国家性别工程或运动的结果,而是一系列与性别有关的社会、政治、经济和人口变迁在经过互相交互作用之后产生的“意外后果”。在岗德和莲荷,女孩地位的提高都是对先期“男孩偏好”所引起的恶果的一个补偿性的反应所引起的。比如在两地,对胎儿性别的选择所引起的“新娘短缺”导致了男子的晚婚甚至不婚,这反过来挑战了原来的父权制和男性气质,客观上提高了女性的地位,使得社区更“珍视”女孩。这点在岗德表现得更为明显。又如,女孩不断提升的教育水平,除受出生率降低等人口学因素影响之外,在两地,都是因为女性提升的教育水平能承担实现“向上流动”的重任。在莲荷,是因为女孩子的高等教育也可改变农家的命运;而在岗德,受了教育的女子在婚姻市场上更受欢迎,甚至可以折算成物质形式的嫁妆,并帮女孩透过婚姻实现向上流动。
但这种女性地位提高的机制背后存在着一种危险,即女孩自身的福祉仍然不是关注的重点。只要女孩本身的利益不是追求的最终目标,这样的改善就有可能反转。比如在莲荷,当高等教育带来的回报不如以前的时候,首当其冲受影响的可能是女孩的教育。如果岗德女孩的教育和其嫁妆之间不存在很强的关联的时候,对女孩的教育投资也会受影响。并且,两个社区的女性地位提升本身也有限度。在岗德,女性大部分仍然限于作为丈夫的帮手。不管女人的教育水平多高,她们仍然对她们的丈夫顺从。劳动力市场上的性别歧视仍然严重,在非农产业中,女性所占的职位通常都是低薪的。若从事农业,女性农业工人的工资仍然只是男性农业工人的40%。而且,女性很少拥有自己名义上的财产。即使是她们自己继承的财产,通常经营有效所有权的,也是她们的丈夫而不是她们自己。新娘短缺的现象使得女性的价值提升了。但这里也可能有一个后坐现象,就是女性价值提升使得男性对其的保护更多,更约束女性,防止她们被别人抢走。岗德社区在政治上的保守主义,也是防止经济地位不断上升的贱民阶层挑战自己社区的权力。在莲荷,已婚的女性和岗德女性比,似乎更加果敢。在和丈夫的横向关系中,她们争取自己的利益并为孩子争取权益。但总体上,她们的“自我”仍然是一个“家庭的自我”(familial self),但不同的是在她们眼中凌驾于她们自己利益至上的,只有孩子的利益,丈夫和婆家人的利益已经很难像以前一样至上了。她们的自我是一个“牺牲的自我”,但牺牲的对象仅限于孩子了。这在莲荷年轻一代女性中是非常常见的。①Huang Yuqin,“Labour,leisure,gender and generation:the organisation of‘wan’and the notion of‘gender equality’in contemporary rural China”),in Tamara Jacka and Sally Sargeson(eds.),Women,Gender and Development in Rural China. Edward Elgar Publishing Limited.2011,PP.49-70.
换句话说,两地的女性在“个体化”的路上都有所迈进,但同样情况都是复杂的、矛盾的。这点岗德表现的更甚。但相较于土地私有制的岗德,莲荷农村的年轻人似乎在“个体化”这条路上走得更远。在中国,女性地位受国家和市场力量的双重影响,因此是多样的、有时候甚至对女性的期望是矛盾的。但印度除了国家和市场的力量外,加上“种姓”“宗教”和“地区”的维度,社会被划分得更加支离。总体上来说,在印度,抑制社会性别平等的制度性障碍更多。毫无疑问,两国处于社会中下层的农民都有自己的梦想和追求,但在制度性障碍更多的印度,实现这些梦想和追求似乎更难。但在迅速老龄化的莲荷,和岗德相比,似乎更为急切的一个问题是如何关注权威不断下降的老人,尤其是老年男子的福祉。持受传统、认为传统代表印度本质和内核,这为岗德女性地位的提高设置了障碍;而将传统打破,认为传统是社会现代化绊脚石的莲荷,则需要回过头去关照那些随传统一起被丢在后面的群体。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岗德和莲荷两个社区无法代表整体的印度农村和中国农村的情况。两国内部都存在极大的多样性。因此本文无法宣称文中的结论适用于印度和中国农村其他地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跨国比较的尝试有助于我们认清两国农村发展中性别平等议题的某些面相,以及反思两国农村发展和性别平等发展的历程。
(责任编辑:徐澍)
Development and Gender Equality:A Sino-Indian Comparative Study
HUANG Yuqin
(School of Social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hanghai 200237,China)
Since the late 19th century and early 20th century,in both India and China,“women question”has been entangled with nationalism and the pursuit for modernity.Based on the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longitudinal data collected in Lianhe County,a central China rural country and Gounder Community,a rural community in western Tamil Nadu,South India,this paper intends to understand and reflect upon the development path and gender equality process of these two rural communities from a gender perspective.It compares the following aspects:women’s participation in local economy,son preference and the change of sex ratio,gender equality of education,marriage and sons/daughters’role in aged parents’elderly care,and analyzes the mechanisms behind the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One of the findings is that gender equality in both communities has improved,but“the well-being of the women themselves”is still not the key focus.
gender equality;rural development;China;India
本文受如下基金项目资助: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14PJC022);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2015);华东理工大学校基金科学研究项目(YE0142118)。
黄玉琴(1978-),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上海高校智库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研究人员。主要从事性别、家庭、宗教等方面的研究。
C913.68
A
1008-7672(2015)05-00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