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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古籍保护工作历程回顾

2015-02-13蔡彦

图书情报研究 2015年1期
关键词:古籍普查图书馆

蔡彦

(浙江绍兴图书馆 绍兴 312000)

新中国古籍保护工作历程回顾

蔡彦

(浙江绍兴图书馆 绍兴 312000)

回顾建国后古籍保护的历程,分析善本和古籍定级标准的渐变,重点探讨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为核心的古籍保护工作。

古籍 保护 历史 做法

1新中国建立初期的古籍保护工作

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祥地,在世界上首先发明了纸和印刷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从未中断与对典籍的保护和传承息息相关。建国后,古籍保护工作一直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1950年10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规定古迹、珍贵文物图书及稀有生物保护办法》和《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暂行办法》,规定:“各地原有或偶然发现的一切具有革命、历史、艺术价值之建筑、文物、图书等,应由各该地方人民政府文教部门及公安机关妥为保护,严禁破坏,损毁及散佚;并详细登记(孤本、珍品并应照相)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凡“应没收之地主、恶霸所有的上项文化遗产,不得听任损坏、散佚,或随意分掉;应一律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保管,并呈报上级政府转报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决定处理办法。”[1]43-451951年,轻工业部接悉文化部报告,“近来发现有些纸厂收买旧书做纸浆原料,很珍贵的宋版书亦有在内销毁的”,发出通报说“我部直属各纸厂、各大行政区工业部、各省市工业厅局、全国各地纸厂应一律禁用旧版书、科学书作纸浆原料,以保护文物遗产。希我部直属各纸厂遵照;各大行政区、省、市工业部门转知所属各公营纸厂,并转各地造纸业同业公会转知各私营纸厂一体遵照办理。”[1]49

此后,全国各地陆续开展旧书情况调查,通过国家调拨、藏书家捐赠、购买等方式把90%以上的古籍集中收藏到各级图书馆、博物馆和文管会中。按地区统计,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辽宁、江苏、浙江、湖南、四川、广东等省市。据《中国国家图书馆百年纪事》一书,在建国之初的五年里,仅文化部、华北高等教育委员会、中央军委就向国家图书馆拨交古籍64 000余部[2]。1951年,刘承干先生“为发展新中国社会文化事业之需要”,慨然将其半生经营嘉业堂藏书楼及四周空地并藏书、版片、设备悉数捐给浙江省图书馆,成为传统藏书楼在社会变革和转型面前与时俱进,持续服务公众、造福桑梓的典范。我国现存历史最久的藏书楼宁波天一阁,目前收藏有古籍30万卷、15万册,占全国二百分之一。但据民国十九年(1920)杨铁夫编《重编宁波范氏天一阁图书目录》,藏书“通计为书九百六十二部,共七千九百九十一册”,今数绝大部分系建国后陆续增加。

这时期古籍保护的重点是“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出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以“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3]。学者出身的周扬、郑振铎、王冶秋、刘季平、赵万里先后主管全国古籍保护工作。1958年,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专门设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从1959年至1978年,全国百余名专家学者和出版工作者共同完成了“二十四史”及《清史稿》的点校工作,被誉为新中国最大的古籍整理工程。

为了做好古籍保护、收购工作,1952年10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国书店,1954年9月在上海成立了上海图书公司,不久改名为上海书店。1956年,“公私合营”开始后,政府对私营古旧书业的改造采取了慎重的态度。国务院专门发出“对私营古旧书业改造必须慎重进行”的指示,明确:“古典文籍是我国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古旧书业的从业人员中,有很多是具有鉴别古籍和修整古书技能的专门人才。对于这个行业,首先和主要的不是从经济上来实行改造,……应当发挥他们的特长和积极性。……对古旧书业中有真才实学的专业人员,包括业主在内,应该当作技术专家看待,要好好地使用他们,决不要随便地让他们转业”[4]。原北京通学斋孙殿起先生,经营古旧书店数十年,公私合营后被中国书店聘为《古旧书介绍》编辑委员,编有《贩书偶记》、《贩书偶记续编》和《丛书目录拾遗》。原上海开明书店陈乃乾先生,1956年调任北京古籍出版社编辑,编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索引》、《室名别号索引》。这些工具书迄今仍是古籍保护中确定版本的重要依据。

2 六、七十年代的古籍保护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许多学者或社会名流受到冲击,个人所藏古籍多被查收,无数古籍被焚毁。在洛阳,1966年8月27日“白马寺村村民将白马寺内历代经书55 884卷烧毁。[5]”1969年和1970年,根据战备需要,甘肃图书馆和浙江图书馆将馆藏“四库全书”疏散到本省甘草店、龙泉战备仓库。1967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保护文物图书的几点意见》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中,各地博物馆、图书馆、文管会、文物工作队(组)、文化馆、文物商店、古籍书店所藏文物图书都是国家财产,一律不要处理或销毁,应当妥善保管,并注意经常的保养工作”[6]。在艰难的岁月里,1973年上海图书公司收到宋蜀刻《元包经传》一部,被定为一级文物。但总的来说这时期古籍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1978年,根据周恩来总理生前指示,国家文物局主持召开《中国善本书总目》编辑会议。会后成立了《中国善本书总目》编辑委员会,由顾廷龙任主编。全书分经、史、子、集、丛五部分,集录全国各省、市、县图书馆、博物馆、文管会、高等院校、中国科学院及所属各研究所,其他科研单位等781个单位所藏的古籍善本13万部,其收书范围之大是以往书目无法相比的。到1995年才最终出齐。

3改革开放以后的古籍保护工作

3.1 整理古籍、影印出版以及建设古籍数据库

1981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的第37号文件,指出“整理古籍,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工作。对一些善本、孤本应采取保护性抢救措施。这是一件大事,得搞上百年。[7]”国务院迅速恢复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同时决定从1983年起,每年拨专款用于古籍整理出版补贴。为培养古籍修补人才,从1982年开始,文化部在江西南昌、浙江杭州等地陆续举办修补技术培训班,采用以师带徒,边教、边学、边做的方法。1983年,国务院确定由国家民委牵头,财政部、教育部、文化部、国家档案局、社科院等部门共同组成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联络、指导少数民族古籍的抢救、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以后在国家民委内设立了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2005年,少数民族古籍保护工作相继被列入《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中。

1983年,教育部决定设立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负责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部分省市及农业部、卫生部也相继组建了自己的古籍整理规划机构。它们的成立,推动了全国范围的古籍保护和整理出版工作。地方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古籍整理出版的投入。其中湖南省拨专款6 000万元,组织编纂出版湖南地方文献汇编《湖湘文库》。浙江省绍兴县投入1 200万元,与中华书局、国家图书馆合作,编纂出版《绍兴丛书》。

对古籍进行缩微处理,既能保护原书,又便于提供读者使用。1984年,文化部组织召开全国图书馆缩微复制工作座谈会,确定北京图书馆、上海图书馆等10个缩微复制点,成立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开展对馆藏古籍和其他需要长期保存文献的抢救工作。1996年,文化部制订《1997~2010年全国公共图书馆文献缩微规划》。根据规划,全国公共图书馆将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推进古籍文献缩微工作。部分图书馆设立了缩微阅览区,配备缩微阅读机。据统计,财政部自1983年到1991年,向全国公共图书馆拨发了3 510万元的专款改善古籍保存条件,一半用于保护原书,一半用于缩微复制。

2002年,文化部和财政部联手实施“中华再造善本工程”,将善本古籍系统影印出版。一期已出书758种,8 990册。高校图书馆的古籍影印出版成绩尤其显著。北京大学图书馆和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影印出版的《清代诗文集丛刊》、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影印出版的《北京师范大学图书馆藏稀见清人别集丛刊》,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兼备,填补了清史研究上多项空白。

1995年,国家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曾决定筹建中国古籍书目数据库。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实现。在新形势的推动下,CALIS(中国高等教育文献保障系统)古籍联合编目系统于2003年12月启动,它的出现为实现全国古籍联合编目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的组织模式。同时,许多图书馆投入资金建设古籍数据库。国家图书馆的地方志数据库共收录汉魏至民国历代地方志类著作1万部。由北京大学牵头,国内23家高等院校图书馆共同参与的“学苑汲古高校古文献资源库”是一个汇集高校古籍资源的数字图书馆。总之,缩微、影印、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扩大了古籍保护的内容。

这时期与国外的交流合作开始频繁出现。1997年,北京大学图书馆获得美国帕卡德基金会捐资56万美元,制作樟木书柜,改善了典藏环境。2001年,浙江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和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共同推出“中美百万册书数字图书馆计划”(CADAL),对古籍进行数字化扫描,建设分布式数字图书馆。2000年,国家图书馆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联合建立“中华古籍善本国际联合书目系统”,共收录古籍2万余部。

3.2 善本和古籍定级标准的渐变

善本,简单讲就是好书,是古籍保护和整理的重点。清张之洞总结前人经验,并结合自己认识,给善本提出了三条标准:一是“足篇”,即无缺残无删削之本;二是“精本”,即精校精注本;三是“旧本”,即旧刻旧抄本[8]。《中国善本书总目》把“善本”的时间下限定在清乾隆六十年(1795)。2002年《文物保护法》规定,“凡清乾隆六十年(1795)以前出品的文物和出版的图书,都在国家法律保护之内,不得走私出口”。在很长一段时间内,1795年成为判断是否是善本的一条界限。

此后,2006年国家文物局重新制订《文物出境审核标准》把1949年作为时间线:“凡在1949年以前(含1949年)生产、制作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原则上禁止出境”。其中,“1911年以前(含1911年)生产、制作的文物一律禁止出境”。[9]197在“书籍”项下规定:“1911年以前的禁止出境。存量不多的木板书及石印、铅印的完整的大部丛书,如图书集成、四部丛刊、丛书集成、万有文库等1949年以前的禁止出境。有领袖人物重要批注手迹的一律禁止出境。地方志、家谱、族谱1949年以前的禁止出境。”[9]200-201《审核标准》同时规定“现存我国境内的外国文物、图书,与我国的文物、图书一样,分类执行本标准”。[9]197

2013年,在经国务院同意发布的第四批1 516部“国家珍贵古籍”中,清乾隆至民国时期的古籍有多部入选。当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公布第一批浙江省珍贵古籍名录,共228部。其中清乾隆至民国时期共44部,占20%。它们的特点是都属于近代史上名人稿本和地情资料。人们认识到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不断发展的历史积淀。大家常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古籍除了简单的记录作用,更重要的是它的内容反映了一地文化发展的连续性。

“善本”的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国家古籍定级标准》(WH/T 20—2006)依据历史文物性、学术价值性、艺术价值性把现存古籍分为“善本”和“普本”两部分。“善本”分为一、二、三级,“普本”定为四级。在《标准》中,历史文物性侧重版本时间,学术价值侧重古籍内容,艺术价值侧重版本具有的特征。确定古籍的级别,按版本年代来定确实比较容易,但不是唯一依据。凡按历史文物价值,应属下一级别,而按学术价值衡量可列入上一级别者,均应定为上一级别。总的来说“善本”的时间界限在不断后移,书的内容因素得到更多重视。

4以“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为核心的古籍保护工作

4.1 古籍保护工作的历史性机遇

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一贯思想。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时代,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10]23“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好文化典籍整理工作”。[10]25这些论述,为古籍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2006年,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四川大学等高校率先在全国发起成立高等学校古籍保护研究会,呼吁加强政策支持,组建“国家队”。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着手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

4.2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基本内容

针对古籍保护、研究、开发上诸多问题,国务院提出在“十一五”期间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从2007年开始,用3到5年时间,对全国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按照1~4档定级。完善各单位的藏书目录,做好未经编目之书的著录,摸清全国古籍的家底。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制度[11]。制订“古籍库房标准”,通过防火、防水、防紫外线,控温、控湿的技术措施,解决环境、材料与古籍保护之间的矛盾。随着各地一批大、中型图书馆新馆的建成,这一问题已经缓解。在古籍修补方面,目前已研制成纸浆修补技术,并发明纸浆补洞机。但手工技艺仍然具有不可替代性,2008年古籍修补技术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计划”还要求加大跨系统藏书单位之间、公藏单位和民间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建起10个部委参加的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指导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组织编纂《中华古籍总目》、《中华医藏》、《民国文献总目》。同时对于一些利用频率高、文献价值大的古籍,经点校出版,使之化身千百,嘉惠公众。目前,国务院分四批公布了11 375部珍贵古籍和166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古籍保护正成为各级政府部门的一项常态工作。

4.3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在各地的实践

4.3.1 落实资金,建立长效机制

自宋元至明清,浙江一直是全国文献的聚集地之一,历史上藏书家和藏书楼迭出。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后,浙江省确定在省内5家单位先行试点,对库房进行改造,全部安装恒温恒湿设备。2011年,浙江省文化厅下发“浙江省古籍普查项目管理办法”,把普查作为一项厅级课题,由省财政保障其经费。目前已有35个单位通过申报,核发普查经费122.5万元,涵盖古籍203万册,约占全省古籍总量的76.3%。对入选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浙江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和《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单位和珍贵古籍,浙江省专门给予每家单位10万元、每部珍贵古籍2 000元的建设、保护与普查补助。2012年9月,浙江省古籍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11个厅局名义联合下发“浙江省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方案”、“浙江省古籍普查工作实施办法”,文件明确各藏书单位为古籍保护和普查登记的主体,省财政对普查经费补助标准为:登记2.7元/册,审校0.7元/册。全省古籍普查补助总额约为1000万元。经费发放以审校为责任环节和发放依据,省级审校完成,发放60%普查补助经费和省级审校费,国家级审校完成,发放全部费用。为增加普查数据的备灾能力,在省内台州市图书馆安装虚拟带库,建立备份中心。另外浙江省还编制了《普查专用设备目录》,包括翻拍架、1200万像素数码相机、电脑和必备工具书等。省财政对全省40个欠发达县市分别下发1至2万元的保护和普查工具补助经费。

2009年广东省财政下拨古籍保护经费为90万元,2010年至2012年的3三年分别为175万、180万和185万元。利用这批经费,为全省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300多部善本订制了楠木书盒451个。为省内20余家基层图书馆购置用于普查的非接触性彩色扫描设备26台,杀虫冷冻柜25个。广东省古籍中心主办或承办古籍编目、普查及修复业务培训班6期。派送工作人员参加国家中心举办的古籍培训课程50多人/次。为解决基层图书馆工具书数量不足的问题,订购了《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索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明清稿钞校本鉴定》等普查工作工具书3批共20余种配发到省内34家古籍收藏单位。考虑到著录标准尚未统一,广东省决定在编纂《中华古籍总目·广东卷》的同时,先行编纂方志分册。

江苏省对古籍保护一直非常重视。金陵图书馆和扬州图书馆在新馆搬迁过程中,都把最好的库房留给古籍使用。自2008年起,省财政每年投入100万元用于全省古籍保护,2010年起增加为150万元。江苏省古籍中心(南京图书馆)自2007年起,每年有90万元古籍与民国文献保护专项资金,2010年起增加为100万元。它们每年均有不同数量的经费用于古籍普查,为全省古籍收藏单位发放普查数据费标准为:数据费1.5元/条,审校费1元/条,共2.5元/条。2010年省文化厅下达专项经费32万元,用于奖励入选国家级重点保护单位以及入选国家级名录较多的收藏单位。2009年、2010年和2012年江苏省连续开展了3次珍贵古籍名录和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评选工作。共2 392部古籍入选。不仅成为最早在全国开展省级名录、重点保护单位评选的省份,也是目前评选期数最多的省份。2012年6月,在江苏省政府协调下,江苏凤凰出版集团以2.16亿元价格拍得1/4的“过云楼”秘藏,交给南京图书馆收藏。南京图书馆表示,作为对凤凰集团的回报,他们把另外3/4藏书的出版权交给凤凰集团。通过市场竞拍这种形式,促使流散古籍回归,整体收藏,体现了党和国家一贯保护古籍的政策。

但是从全国来说,经费投入不足是每个省古籍保护都存在的“通病”。在中西部地区,古籍保护专项资金更少,如2012年陕西省为80万元,云南省为50万,江西省仅有30万元。不仅环境无从改善,由于无法支付普查数据费,还影响到各藏书单位提交数据的积极性。

4.3.2 因地制宜,确定重点

云南省重视发挥省古籍修复中心在古籍保护中的作用。早在2008年,云南省古籍修复中心就申请首批具有二级可移动文物修复资质。

2010年,西藏自治区古籍中心在调研中发现昌都查吉玛大殿、阿里东噶皮央、日喀则热龙寺、山南甲玉强钦寺等单位收藏有数量不少的古籍。但由于这些单位地处偏僻、缺乏专门的管理人员,收藏的古籍经年累月因雨淋和潮湿而严重粘连变成书砖。于是把工作重点放在定制藏文古籍必备的装具,即护籍板、护籍布、函头标签、带扣、丝带上,通过改善古籍的保存条件,防止它们继续损坏。

2010年初,天津市启动了《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的编纂工作,针对各馆人员配备的不同情况,天津古籍中心采取主动出击的办法,直接委派专人为缺乏编目人员的天津社会科学院图书馆的7 000部古籍进行编目。还针对“子部医家类”数量较多、编目难度大的情况,商定由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负责“子部医家类”古籍编目,其他馆书目数据汇总后,集中转交天津中医药大学图书馆审核。2012年完成的《中华古籍总目·天津卷》摸清了全市古籍的“家底”,为古籍保护与利用提供了可靠依据。

上海是我国近代重要的文献中心,古籍收藏数量大、善本多。由于绝大多数已按四部法整理,所以着重做了三方面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古籍修复。华东师范大学图书馆历时1年开发建成“中国古籍修复网”。二是连续17年开展古籍全文数字化。2012年,上海图书馆完成31万叶、复旦大学完成3万叶、华东师范大学完成10万叶的扫描量。三是上海图书馆成立古籍资产清查小组,对近50万册未编古籍进行编目。

山东省决定建立省级古籍保护督导制度。2012年,山东省古籍中心制定了《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督导工作表》,采取百分制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督导表》重点考核古籍书库硬件设施、古籍普查进展、古籍管理与制度建设、古籍保护实绩四方面内容。其中古籍普查进度一项有25分,占1/4。自2008年开始,山东省连续4年对全省古籍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2011年发文单位升格为省文化厅。通过连续的评优奖先,起到了推动保护和促进普查的目的。

甘肃省文化厅下发文件《甘肃省古籍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规定先进的评选程序为:各收藏单位推荐,地市文化主管部门审核上报,省古籍保护中心评选,文化厅批准表彰。在中西部省份,往往把评比作为主要激励手段。

山西省在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中启动了“山西民间石刻文献拓制保护工程”,采用拓制保护的方法,将全省范围内所存民间石刻资源陆续全部进行复制保护。

四川省把编辑《第一批四川省珍贵古籍名录》作为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一项工作,为每部书撰写提要。

5 结语

当前,我国古籍保护的任务十分艰巨,仍然存在许多制度上的缺失和认识上的误区。这一方面要求我们以敬重、敬仰、敬畏之心,把对古籍的保护作为实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出台针对性的措施,确保落实。另一方面,要求我们通过建立分工到位、协调有序的古籍保护机制,发挥全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领导小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的职能,放开手脚接受社会监督,共同把保护工作做好。

[1]河北大学图书馆学系.图书馆法规文件汇编[M].保定:河北大学图书馆学系,1985.

[2]李致忠.中国国家图书馆百年纪事[M].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09:46.

[3]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党建组.毛泽东、邓小平论中国国情[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148.

[4]安排和改造古书业[N].人民日报,1956-09-06(1).

[5]洛阳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洛阳市志第14卷[M].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5:406.

[6]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新中国文物法规选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87-88.

[7]宋原放.中国出版史料第三卷(现代)上[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1:347.

[8]张之洞.輶轩语·语学[C]//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中国古代图书学文选.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图书馆,1985:134.

[9]国家文物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文件选编[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10]宋公志.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8.

[11]文化部新闻发言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答中国政府网问.[2013-11-08].http://www1.www.gov.cn/zwhd/2007-03/01/ content_537794.htm.

(责任编校 骆雪松)

A Review of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ook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ai Yan
Shaoxing Library,Shaoxing 312000,China

The present article makes a review of the protection of ancient books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analyzes the changes in the identification of the ranks of reliable and ancient books and explores their protection with the“Plan for Protecting Chinese Ancient Books”as its major part.

ancient book;protection;history;method

G252

蔡 彦,男,1975年生,副研究馆员,发表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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