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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逊《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文体分析

2015-02-13张志琴

关键词:切斯特辞典伯爵

张志琴

(太原师范学院 外语系, 山西 晋中 030619)

【语言学】

约翰逊《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的文体分析

张志琴

(太原师范学院 外语系, 山西 晋中 030619)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是英国文学史上一篇著名的散文,被誉为“作家的独立宣言”。信中,塞缪尔·约翰逊一方面机智地提出了自己的文本议题(textual thesis),即运用反讽的方式对切斯特菲尔德的两篇文章作一个礼节性的回应;另一方面传达了一个供读者思索的深层的但却是明确的思想主题(conceptual theme),即猛烈抨击厚颜无耻的权贵们不顾一切沽名钓誉的嘴脸。为此,作者运用了多种文体手段,例如词语选择、句法变化、典故运用、语相设计等。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文本议题;思想主题;文体分析

《致切斯特菲尔德伯爵书》是18世纪后半叶英国文坛领袖塞缪尔·约翰逊写给时任国务大臣的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的一封信。约翰逊于1747年计划编写英国首部标准权威辞典——《英文辞典》(A Dictionary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希望著名政治家、文坛赞助人切斯特菲尔德(Chesterfield)伯爵提携,然而这位伯爵却将他拒之门外,只给了他10英镑的馈赠。这让傲岸、倔强的约翰逊十分气愤。他独立艰苦编撰,终于在1755年将词典编成。伯爵获悉后在当时的《世界报》上撰写了两篇文章大加赞扬约翰逊的成就,并厚颜无耻地要求在献词中写上自己的名字。于是,约翰逊写了这封传诵数百年的“答谢”信。该信形式上是对伯爵两篇文章的“感谢”,实质上是一篇以反讽的方式讨伐权贵的檄文。约翰逊不卑不亢嘲讽了伯爵的傲慢与专横,把自己受到的冷遇、编撰词典的艰辛以及内心的愤怒和盘托出:一方面表明自己对伯爵无恩可感、无情可欠的事实,另一方面把权贵们沽名钓誉、投机钻营的嘴脸剖析得淋漓尽致。因此,该信被誉为作家、文人摆脱流行千百年的赞助人制度(patronage)的“独立宣言”。

文章微言大义,语短情长,气质凝重,文采斐然,全文贯穿着反讽的语气。有人把它与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相媲美[1]40,读来酣畅淋漓,余韵久远,回味无穷。

一、得体典雅的选词

约翰逊的文章代表了“古典高雅的文风”[2]344。在词汇层面(lexical level),他常常选择源于拉丁语的大词、源于法语的雅词和意思抽象的概念词,尤其是“句中的关键字眼往往是从本族语‘译’来的古雅体词汇”[3]393。出现在文本里的这类词语有30处之多,我们把这些词语按信的内容连贯起来,其意思是:

从报馆主人(proprietor)处获悉,阁下撰有二文,举荐(recommend)本人所编《辞典》,令在下不胜荣幸(distinguished )。奈何本人不惯于(accustomed)此。曾几何时,在他人鼓动(encouragement)下,我登门拜访,阁下的谈吐令人陶醉(enchantment)。实指望得到世人争先攀附(contending for)的阁下的抬举(regard)。然而,尽管用尽(exhausted)平生所能,在下的登门(attendance)却并未得到赏识(encouraged)。如今,七年过去,我付出了许多,辞典行将付印。期间,未得到一点资助(assistance),一句勉励(encouragement),一笑恩惠(favour),但本人并不抱怨(complain),因为我从未有过恩主(patron)。人是要在相处中认识的(acquainted)。做恩主(patron)的,不能见死不管(unconcern),好事来了才急忙伸手(encumber)吧。阁下对我辞典的关注(notice)已为时过晚,因为如今的我,对世事已无所谓(indifferent);我已孤身一人,无人与我分享(impart)果实;我已小有名气,已无此必要。未得恩遇(favour)则难言领情(confess obligations),此言谅必不会视为苛刻(asperity)。目前,辞书虽尚须扫尾,还需劳作,但我绝不会为得不到恩泽(obligation)而沮丧(disappointed),因为我早已从高攀之得意(exultation)的梦中醒来。

收信人看到此内容后虽有些许不快,但不会羞愧难当,也不会暴跳如雷。从政客们惯有的秉性来看,甚至还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办了一件好事,以至于可以从中捞点什么。

“英国18世纪的典型散文是低调的,娓娓动听的,即使思想上剑拔弩张,也掩盖在合理、委婉的文字下面。”[4]82在写该信时,约翰逊尽管心中愤愤不平,但他还是压住怒火,把千言万语浓缩在这463个词中,而且尽可能选择一些冠冕堂皇的、既高雅又得体的词语,来迎合同样文采四溢的文人政客、衣冠禽兽般的伯爵大人的喜好。虽然讥讽得淋漓尽致,但不失自己典雅大度的文风。

二、意蕴深邃的句法

在句法层面(syntactic level),约翰逊的信体现了18世纪英国散文的三大特点,即长句多、圆周句多、对仗排比句多。

(一)从属长句的运用

这封463个词的信中,只有12个句子,平均每个句子38.6个词,真可谓长矣!最长的句子包含75个词。这是一个形合型从属结构句(hypotaxis)。我们可以把它分为三级(ranks):第一级具有陈述(statement)作用,第二级具有详述(elaboration)作用,第三级具有描述或限制(qualification)作用。[5]38

(1)第一级: I was overpowered and could not forbear to wish but I found my attendance so little encouraged

第二级:

When I first visited your Lordship

that I might boast myself Le vainqueur du vainqueur de la terre that I might obtain that regard

that neither pride nor modesty would suffer me to continue it

第三级:

upon some slight encouragement

like the rest of mankind

by the enchantment of your address

for which I saw the world contending

由上可见,第一级陈述作者被伯爵折服,忍不住憧憬和大失所望三个话题(topic);第二级详述作者被折服的时间、地点,憧憬的具体内容和受挫后的心情;第三级描述的是拜访伯爵的起因,被折服和有憧憬的具体原因。

事实也是如此:截止18世纪70年代,英国还没有一本像样的英文辞典,这与同处欧洲大陆的意大利和法国相比不能不说是英国知识界的一大悲哀。于是,约翰逊应一批出版商之约,承担了词典的编写工作。同时,名叫罗伯特·多兹利的出版商兼作家建议他写信给当时著名的文坛赞助人、贵族政治家、作家和外交家切斯特菲尔特伯爵寻求赞助,条件是把词典献给伯爵作为回报。尽管这不符合约翰逊的性格,但他还是同意了。[6]54-58不料,在他登门拜访伯爵时被拒之门外,而此时伯爵正在接待被蒲伯戏称为“笨伯之王” 的蹩脚桂冠诗人兼喜剧演员科莱·希波尔(Colley Cibber)。这让约翰逊感到莫大的凌辱,因而愤然离去。他写道:“然继而发现,余之一番追随趋奉既悉数落空,乃至无论出于自尊自卑,似已皆不许可此种往来之继续。”[7]151语气中带着几分淡淡的讥讽。

在一个句子中容纳了这么多内容,足见形合型长句的包孕性和描述情感、表现因果的功能,[8]4-5同时也能看出约翰逊运用这种句法的娴熟技巧。

(二)排偶句的运用

“约翰逊风格的最明显标志是热心于运用平行对偶结构”,[3]395即排偶句。在这封不长的信中,他就用了两处三联排偶句(triple parallelism)。排偶句有多种结构[9]141-142,这里用了两种,即one+N(concrete)+of+N(abstract)结构(2)和till+Clause+and+Clause结构(3):

(此间未尝获君)一臂之助,一言之勖,一笑之惠。[10]109

注:NP=noun phrae[名词词组]; C=Clause[分句]; ╳=antithesis[对偶/反对]

惜手姗姗其来迟,今仆已兴味索然,难以欣赏;仆已孑然一身,无人分享;仆已薄有声名,不劳垂颐矣。[10]109

无论采用什么样的结构,排偶在语篇中的效果总是使平行词语间的关系在各种位置上前景化(foreground)[9]142来表达多种含义。用南宋《文则》里的话说,就是“文有数句用一类字,所以状文势,广文义也”[11]220。

例(2)表达的是约翰逊回顾被伯爵拒之门外七年的经历。他历尽艰辛快要把词典编出来了,伯爵又想来沾光,这让他气愤不已。这里作者不用不定冠词“a(an)”而用三个以“one”(a single之意)开头的名词短语构成三联排比就是要讽刺伯爵的抠门吝啬、厚颜无耻和不劳而获的投机心理,为后面讽喻高潮的到来做铺垫。

例(3)也是一个三联排偶,出现在信的第5段。这里,作者把排比、对偶(反对)与层递三者相结合不仅增强了语篇的节奏感,而且创造出气势磅礴的反讽效果。三个以“till” 开头的并列从句组成对偶,在形式上各成分间平衡对称,在语义上各分句都表现出特定的分量和力度;前两个用“cannot”组成的动宾结构强调客观上的“不能”,第三个动宾结构用“do not” 则表示主观上的“不愿意”,更增加了反讽意味。此时“作者百感交集,悲伤、愤慨和骄傲混合在一起,如鲠在喉,不吐不快”,由(2)里面的“绵里藏针转为语多机锋,气势磅礴”[1]43,“发泄了7年来积压在心里的愤慨和怨气”[12]108, 喊出“时代强音……,这一声音撼天动地,令切氏之辈无地自容,令万千穷苦学人扬眉吐气”[13]208,从而使反讽效果达到了高潮。

(三)圆周句的运用

约翰逊非常喜欢使用圆周句(periodic sentence),因为这种句子是根据书面语末尾着重(end-weight)原则安排语序的,在文体分析中把它称作掉尾(the period),因此我们又把这种句子叫做掉尾句。[14]75这封信中有两处这样的句子:

(4)I have been lately informed, by the proprietor of The World, that two papers, in which my Dictionary is recommended to the publick, were written by your lordship.

近日从《世界报》馆主得知,该报刊载了两篇文章,对拙编词典颇多举荐溢美之词,这些文章据悉均出自阁下您的手笔。[15]71

圆周句的文体功能是其期待成分造成的紧张、悬念和戏剧性高潮的累积效果。[8]24兰哈姆(Lanham)说:“掉尾结构的秘密好比积云(pacing),缓慢地为霹雳雷鸣集积水气。”[5]51既然这种句子有秘密,我们不妨根据全文反讽的语篇议题(thesis)大胆猜想一下作者在开篇第一句里使用圆周句的用意:“切氏作为当时的内阁大臣,亦是英国文坛的翘楚,连续撰文高评约翰逊的辞典,应是很轰动的事情,而约翰逊自己竟茫然不知,还要杂志主人告诉他,很可能是他对那种迟到的‘锦上添花’的文章早已没有兴趣。”[13]207作者在该句中,把信息作了三次累积:报馆主人告知→两篇文章赞美我→阁下所写。从感情方面考虑,约翰逊会想:我去求你时,迟迟不理我;如今你来献殷勤,我要告诉你:姗姗来迟,掉尾了!从礼节方面来考虑,约翰逊会想:其实切氏的文章我已经看到了,报馆主人之所以告诉我可能是切氏的恳求,出于对报馆主人的礼节我才写这封信,但是对切氏这种不知羞耻的小人的举动我不屑一顾,就让他最后出场吧。从主述位推进模式看,最后出现的是最新信息,作者要表达的是:我去拜访你时,你慢待了我;我的词典要出版了你来讨好我,我也让你尝尝被慢待的滋味。从主动和被动语态来看,把写文章的作者放在by短语里,表示阁下的文章不是出于良心的责备主动写出来的,而是受名利的驱使被动写的,真够无耻!也许还有别的理解,不过从后面跟着的两个句子的意思来看,本句按掉尾处理完全是出于讥讽的考虑。

(5)The notice which you have been pleased to take of my labours, had it been early, had been kind.

承蒙关注,大人于拙编此等上心,若在昔年,不失为一种美意。(可惜您的关注已姗姗来迟)

作者如此安排句子成分,是想吊吊切氏的胃口。句子成分的排列顺序非常巧妙,既符合掉尾句的信息焦点(information focus)原则,又符合句尾着重(end-weight)和句首强调(initial emphasis)的技巧。[16]187-190如果先把句首强调的notice(关注)和句尾着重的kind(美意)连起来看,切氏心里会觉得美滋滋的,但是再仔细看看中间的累积信息,原来是一个虚拟式,会使兴致减少一半,再和后面的排偶结合理解,不仅会使切氏大失所望,还会让他无地自容,讽刺意味不言而喻。

三、讽喻强烈的用典

约翰逊致切氏的信共六段,其中第二、三、四段都用了典故。

因为词语是有历史的,所以典故是一种互文性(intertexual)手段[17]54-56。它可以贯穿历史性文本、文学性文本、文化性文本以及其他文本。优秀的作家和文学家都是运用典故的能手,他们从各种文本中抽取出最适合自己语篇议题和意义主题(theme)的典故为自己的作品服务。约翰逊也不例外。

(6)Le vainqueur du vainqueur de la terre.

(我不禁自诩是)世界征服者的征服者[13]210

这是出现在第二段中的一个典故,原文是法文,其英文意思是“the conqueror of the conqueror of the earth”,即中文的“天下征服者之征服者”。典出17世纪法国古典主义文学批评家Boileau的《诗歌的艺术》第3章第272行。Boileau的这句话又引自17世纪法国作家Georges de Scudery的史诗Alaric第1章。Boileau引这行诗是嘲笑Scudery浮夸的文风。约翰逊在转引时稍加变动,把des vainqueurs改为du vainqueur。[18]448约翰逊在这里的意思是,他原先把切氏看作是征服天下的达官贵人,而自己又可以用编辞典一事说服切氏,因此他就会成为“天下征服者之征服者”了。岂不知,这是卑微的知识分子的天真奢望。权贵看重的只是名、利、权,他们哪管什么知识不知识。这样便产生了一种强烈的英雄嘲讽的共鸣(mock-epic/mock-heroic resonance)效果,[19]176-178,398-399使读者产生深刻的同情心,让所谓的“恩主”承受良心上的折磨。

(7)Seven years...have now passed

春秋七易

这是安排在第三段第一句里的一个暗讽(innuendo)式历史性隐含典故。它讲的是一个历史事实:古罗马时期皇帝Augustus有一位名叫Maecenas的亲密朋友,是一位巨富,也是一名文学赞助人。他用七年的时间默默无私地赞助文学巨匠Horace创作。因此,Maecenas便成为慷慨的文学赞助人的代名词。而约翰逊却在七年中忍受着贫困、饥饿以及丧偶的痛苦,独立完成宏伟巨著《英文辞典》。其中的讽刺意味跃然纸上。另外,在该句中,作者使用了语法变异手段:通常表示时间、距离、价格和度量衡等的复数名词或短语做主语时,应按整体看待,动词用单数形式has passed,然而作者有意使用了动词的复数形式,引起语法变异,从而突出时间的漫长,同样也含有反讽的味道。

(8)The shepherd in Virgil grew at last acquainted with Love, and found him a native of the rocks.

弗吉尔诗中之牧者,其后终得稔悉“爱童”之为人,方知其为铁石心肠之辈也。[10]109

这个典故占了整个第四段,它是一个文学性典故,出自古罗马诗人Virgil的诗Eclogue(《牧歌》VIII第43行)。诗里讲的是牧童因失恋而抱怨爱神为蛮荒野人,和文明的罗马人不同种族、不同血统,因此没有共同的思想感情。爱神既生长在荒山岩石间,他的心肠也变得像岩石一样坚硬。无怪乎牧童无法打动牧女的心,无从享受爱情的幸福。[18]449约翰逊机智地引用了这个典故。从主位推进模式分析,我们可以把The shepherd in Virgil看作是语篇的有标记主位,等同于第一句的主语I。[20]137也就是说,约翰逊把自己比作shepheard(牧童),把切斯特菲尔德比作Love(爱神)。他告诉我们,标榜自己是文人提携者、赏识者(Patron)的人,原来是个蛮荒野人,心肠像岩石一样硬。对于“native of rocks”有不同的理解和翻译,有的把它译为“岩穴土人”,有的译为“冷若岩石”,有的译为“铁石心肠之辈”。无论用什么措辞,约翰逊的意思很清楚,用句直白的话说,就是“切氏之流不是人”,这样的权贵相信不得。至此,作者就把讽刺和挖苦发挥到了极致。再结合下一段开头的反诘句,到给“patron”一词所下的规定定义(stipulated definition)[21]527,再到“till”构成的三联排偶,都能看出这个意思,从而把反讽推向最高潮。

四、巧妙设计的语相

语相(graphology)指书写、印刷、标点等系统,包括文本设计、版式、作家语体、大小写、标点、行首缩进、斜体、黑体等等。[22]30有时候它与音位(phonology)是相辅相成的文体手段。作家们利用对该系统某些项目的变异来增强作品的表现力,也就是“通过语相的特殊效果来表达一些用常规的方式无法得到的意义。”[23]87约翰逊在文本中运用了大写和版式两种语相手段。

(一) 大写变异

这封信有多种版本,有书刊上的,也有网上的。经过比较,笔者选用的版本出自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和商务印书馆合作出版的《名人书信一百封》。信的正文里有按大写规则大写的词语I,World, Lordship,Virgil和Lord,还有故意把首字母大写变异的单词Dictionary,Love,Patron,Publick,Providence等,下面把它们按自上而下的段落分成三组,按规则大写的词放在括号里,书写变异的词用黑体表示:

(9)第一组:

(I,World)

Dictionary

(Lordship)

第二组:

(Lordship,Lordship,Lord)

Patron

(Virgil)

Love

Patron

(Lord)

第三组:

Publick

Patron

Providence

按常规大写的词语可以看作是背景(background),那么大写变异的词语就被推到了前景(foreground)的位置。我们可以把第一组理解为:我(I)的世界瞩目的辞典Dictionary鹤立鸡群,给人以居高临下、傲视群雄的感觉。这样做,突出了辞典的地位:一方面这封信是因这部辞典而写,另一方面这部辞典意义重大,向人们昭示前所未有的世界功绩。第二组是要告诉人们:看似仁慈的爱神(Love)实质上是铁石心肠的假恩主(Patron);伯爵(Lorship,Lord)就是这样的假恩主(Patron)。第三组是语相与音位的结合,即大写和头韵(alliteration)相配合产生一种幡然醒悟的语义联想,因为“爆破音 [p] 常令人产生‘突发’和‘力量爆发’的感受”[14]41。这是要说明:上天(Providence)才是真正的恩主(Patron),世人(Publick)称道上天助我完成伟业。

这样的理解恰好符合大写变异的尊严化(dignify)和人格化(personify)两种功能。 文中的语相设计使约翰逊及其词典有了尊严,使爱神人格化为切斯特菲尔德这样的卑鄙小人。

(二)版式变异

从约定俗成的书信格式来看,信尾的客套话和落款是要和信的正文分开书写或印刷的。但是,在这封信里,约翰逊把它们和信的末尾从语法上连缀成了一个完整的句子,还大写了每个词的首字母:

(10)My Lord,Your Lordship’s Most Humble,Most Obedient Servant,Sam. Johnson

这样一来,作者用足了其中语相的各种手段:大写变异+头韵和辅韵(My. Most,Most ; Lord,Lordship; Servant,Sam,Johnson)+教名缩写成Sam的形式,从而“在突出两个‘最’的同时,让人感到一种嬉笑调侃的反讽效果”[24]74。

五、结语

这封信思想深刻,文笔优美,语句典雅,寓意深远,表面上是作者诉说衷肠,实则是口诛笔伐,通篇贯穿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精神。本文从四个方面探讨了它的文体特征,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通过此信表达了两方面的命题(proposition):表达作者意图的表层反讽引喻的文本议题(textual thesis)和作者心中要倾吐的深层的讨伐无耻权贵的思想主题(conceptual theme)。[24]239-240

(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太原师范学院高恩光教授的悉心指导,深表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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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 琴】

A Stylistic Analysis of the “Letter to Lord Chesterfield” by S. Johnson

ZHANG Zhi-qin

(ForeignLanguagesDepartment,TaiyuanNormalUniversity,Jinzhong030619,China)

Considered to be a “writer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from the patronage”, the “Letter to Lord Chesterfield” is a well-known piece of prose in the history of English literature. In the letter Samuel Johnson, while wisely advancing his textual thesis - writing a letter in a courteous reply to two Chesterfeild’s papers by means of irony, develops an underlying but a definite conceptual theme, i.e. making a fierce attack on the brazen dignitaries who fish for fame and name regardless of anything at all. For his purposes the writer employs a number of stylistic devices, among which are the lexical choice, syntactical change, allusive application and graphological design etc.

“Letter to Lord Chesterfield”;textual thesis; conceptual theme; stylistic analysis

2015-03-12

张志琴(1967-),女,山西太原人,太原师范学院外语系副教授, 硕士。

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 《文体学理论在高年级综合英语课教学中的应用研究》(2010-078)

1672-2035(2015)05-0093-06

H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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