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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运行模式的比较分析

2015-02-13张云平

天津市教科院学报 2015年6期
关键词:学徒职业培训

张云平

现代学徒制运行模式的比较分析

张云平

我国的现代学徒制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完美的、固定的模式可循。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学徒制模式,结合本土实际情况,加强立法的顶层设计,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构建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机制、培训机制,完善校企合作育人机制,在提高职业能力的基础上,强化职业认同感。

现代学徒制;比较;对策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及特征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

学徒有徒弟的意思,泛指某一行业的初学者。学徒培训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一系列制度,上升为制度化的学徒制。学徒制分为传统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认知学徒制等几种类型,现代学徒制是与传统学徒制相对应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所谓现代学徒制,是西方有关国家实施的将传统培训方式与现代学校教育相结合的一种“学校与企业合作式的职业教育制度”,是对传统学徒制的发展。

在理论界,不同学者对于现代学徒制的内涵有不同的理解,有学者认为,现代学徒制是企业工作本位职业培训与学校本位学历教育紧密结合的一种人才培养模式,核心要素与本质特征是校企一体化双元育人。[1]还有学者认为,现代学徒制是将传统学徒培养与现代学校教育思想相结合的一种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制度,是一种新型的职业人才培养实现形式,校企合作是前提,工学结合是核心。[2]虽然学者们对于现代学徒制的内涵概括不尽相同,但仍然具有相似之处,具体表现在:现代学徒制是对传统学徒制的继承和发展,其主体融入学校和企业,培养对象为学生或企业员工;现代学徒制实行双师教学,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方式。同时满足学校、企业、社会的需求。

(二)现代学徒制的特征

1.主体的多元化

现代学徒制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主体的多元化,包括在校学生、企业、职业院校、行业机构。各方主体既是参与者,又是受益者。以此形成一条主线,串联双师教学,倡导职业院校教师与企业工程师或有经验的师傅展开教学活动。在多方主体的参与下,既连接了职业学校与企业,使得企业拥有符合企业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又确保学生学有所长,技能得到提高。三方主体的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利益得到平衡。

2.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

在现代学徒制发展过程中,要求将学校的理论知识与企业的技能学习相结合,因此形成了以企业为主,工学一体的人才培养模式。在现代学徒制中,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之所以以企业为主导,是因为职业教育所培养的人才最终为企业所用,企业是最了解自己需要什么样的技术人才,基于行业的特殊性,不同企业会有不同的培训侧重点,此外,企业为现代学徒制的发展提供有经验的师傅和学徒实训基地。所谓工学一体,是指工作和学习一体化,学习的过程和从业的过程一体化,学生既是学徒又是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同时学习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3.现代化的教学培养机制

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活动行业覆盖面广,传统行业向新兴行业扩张,此外,经济与劳动力市场也变化迅速,因此学徒制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也与时俱进,发展现代化的教学培养机制。在教学内容上,学生所学不仅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实践技能,为应对社会的发展,知识结构应向综合性、交叉性、边缘性等方向发展;在培养目标方面,在传统的注重技术、技艺的基础上,对能力内容进行了扩张,包括社会能力、方法能力、专业能力、核心能力等。

4.国家层面的统筹

现代学徒制的发展从国内外来看无一例外地受到政府的支持,而且政府的作用越来越大。政府的支持不仅体现在立法上,而且有政策性支持。立法方面,完善相应的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构建现代学徒制的规范体系,在法律上确立现代学徒制的地位,保障现代学徒制的发展。

二、现代学徒制的成功模式

(一)英国发展模式

英国传统上是一个重学术、轻技术国家。近年来,英国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并从职业教育的特点出发,对职教的授课方式、成绩考核、就业制度等进行大幅度改革,以提高劳动力市场技术创新力上的不足,职教体系逐渐成为英国重要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创新力量。英国在职业教育方面的成功经验主要表现在:

1.政府大力支持。首先,通过立法确立学徒制的地位。2009年英国颁行了《学徒制、技能、儿童和学习法案》,该法案确立了现代学徒制在英国整个教育领域中的法律地位,完善了现代学徒制的管理体制。同时,确定了政府为现代学徒制提供经费支持的义务,如职业教育的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开展学徒制获得国家拨款支持,提高了企业接受职教生实习实训的积极性。

2.严格划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英国由国家统一发布“学徒制框架”,作为现代学徒培训制的依据。英国将现代学徒制体系划分为三个级别:中级学徒制、高级学徒制和高等学徒制,与之相对应的职业资格分别为国家职业资格2级、国家职业资格3级和国家职业资格4级及以上。

3.在职业能力培养方面,英国的现代学徒制加大了课程的开发力度,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实用性,形成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课程体系,该课程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关键技能课程,NVQ课程(NVQ是英国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简称,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为导向的职业资格证书),技术证书课程。[3]学院教学全部实现多媒体化,教学资源库建设很完善,能够满足管理者、教师、学生及外部考核者的需要。

4.多元评价体系。英国的评价体系较灵活,评价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缩小学生评价表里的教师评价、学生自评的评分比重,加大客户评价分值,进而确立以客户满意为标准的评价体系,极大地促进了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澳大利亚发展模式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中的学徒制,主要有以下几种特点:

1.澳大利亚在全国统一培训框架下统一现代学徒制培训体系,将职业能力标准、职业培训标准与考核评估标准构成培训包,整个职业技术教育为培训包基础完成培训。

2.以学徒制为核心的职业技术教育对接的行业职业非常广泛,既包括传统行业也包括了新兴服务业,职教生可以选择的职业约有五百多类。同时,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对象更为宽广,15岁以上的任何人均可申请参加澳大利亚学徒制,包括待业青年、在校学生、已经成年的求职者和在职员工。

3.“澳大利亚学徒制”虽然是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层面的统一的专项改革计划,但为了增加其灵活性、适应性,各州在执行上仍可以有很大的自主权。

(三)德国“双元制”模式

德国经济的腾飞离不开现代学徒制,德国的现代学徒制被认为是德国经济腾飞的秘诀,也是制造企业效仿的模板。德国在现代学徒制发展过程中,成功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德国的现代学徒制有两个最显著的特色,即双主体与双身份。[4]双主体是学校和企业共同育人,企业是双元中的主要方;双身份是学生兼有学徒和学生两重身份。

2.从立法层面来讲,德国政府制定了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使得现代学徒制发展有法可依,其中,《联邦职业教育法》起着基石作用。比如,德国2005年修订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了职业教育实施的各个环节,包括行业协会职责,行会组织的职业教育考试审查,等等。在德国“双元制”中,职业教育学校的教学需要依据各州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框架教学计划”,完成培养计划;而企业培训方式、标准则是依据由行业组织制定的全国统一的“职业培训条例”。

3.完善的行业组织。在德国,行会是“行业的自我管理组织”,职业教育管理由不同部门承担,管理机构和教育机构有较强的独立性,行会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2]依据德国2005年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相关领域职业教育的组织者”即行会承担职业教育的管理责任。行会成为职业教育的管理的责任主体,其管理主要体现为:一是职业教育中学徒与培训企业签订《培训合同》的管理,行使合同权利义务的监管职责;二是承担行会组织的职业教育证书考试监管。依照《联邦职业教育法》的规定,凡国家承认的培训职业均应举行结业考试,行会颁布结业考试相关规则,如准考条件、考试方式、考试的分段、评分标准、考试证书的颁发、违反规则的后果及补考的程序等。德国的职业教育审查与监督非常细致严格,行会有权代表国家对双元制职业教育中最重要的“一元”即企业培训进行资格审查、日常管理和监督。

(四)瑞士发展模式

瑞士学徒制发展最大的特点就是学徒制有法可依。瑞士的《联邦职业教育法》肯定了职业教育的法律地位,并规定职业教育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由企业、培训中心和职业学校三方合作完成职业教育任务。学徒与企业签订合同,在教育部门或同业公会备案,成为正式的学徒,在企业培训期间,学徒每周必须保证两天在职业学校学习的时间,以便进行理论知识的补充。合同期满并考试合格后,便可获得联邦颁发的职业证书。[5]瑞士学徒制培训期间通常为2~4年。

三、我国推行现代学徒制的若干思考与建议

比较国外现代学徒制的经验,可以发现,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模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开展方式和做法,即使在同一国家,依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不同,现代学徒制也采取了不完全相同的做法。现代学徒制需要国家的顶层设计,但作为一种制度,其形成与发展又必须与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传统相一致。其在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一些共同的特征:(1)政府形成完善的立法体系,国家建立了完善的立法保障机制,为现代学徒教育提供了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2)现代高职教育在国外发展时间较长,课程体系完善,职业资格认证标准严格,并有完善的配套制度。(3)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因此,现代学徒制在这些国家得到长足发展,培养了大量高素质人才。

国外的先进模式、先进经验值得借鉴,但是毕竟国情不同,不能完全照搬照抄,现代学徒制在中国发展要注重本土化,结合实际情况,走自己的特色道路,我们认为应当从以下几点进行完善:

(一)国家层面的保障体系建设

1.从立法层面来讲,近年来,政府虽然加大了对高职教育的投入,职业教育的立法取得了重大突破,但是还有诸多不足。因此,应当完善立法体系,制定相应法律,明确现代学徒制的法律地位,明确现代学徒制的权责。在确保中央统一的基础上,扩大地方办学的自主权,推进现代学徒制的发展。统一协调立法,在保障现代学徒制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完善其他相关法律,如劳动法,经济法等,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2.从财政支持来看,现代学徒制发展的一个障碍是经费不足,职业教育经费在整个国家教育经费中的比重很低,此种情况下,职业教育办学困难,降低了办学质量,校企合作也缺乏主动性与积极性。因此,我国应当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职业教育的优惠政策,对于积极发展现代学徒制的校企予以财政补贴,为现代学徒制发展提供物质保障。同时改革经费筹措机制,鼓励开展现代学徒制的学校、企业多元化筹措经费,对于这些学校、企业予以税收优惠。

(二)完善现代学徒制的教学机制、培训机制

从制度建设角度看,学徒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学徒培养标准。从世界各国经验来看,现代学徒制若要存活下来,必须要有全国统一培养标准,这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其次,教学机制改革,应当包括双师即教师或师傅实践能力的提高,课程体系的重构,学徒的管理。具体来讲,推行现代学徒制,提高教师的能力,鼓励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师、技术人员进入课堂教学,实施学校教师、企业工程师“互聘、互兼”,实现双导师育人。课程体系方面,应当开展国家层面的课程开发,同时尊重校企对课程选择的自主权,校企共同开展课程的二次开发和企业项目的教学化改造,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针对性。在教学方面,校企一体,企业为学院建设专业实验室、提供科研经费支持以及相应的实训场地,实现学校与企业的互动。在培训管理方面,制定一定约束机制,比如合同制,确保学徒遵守合约,防止学徒在完成技能培训后脱离企业,或者中途退出企业,降低企业的培养风险。

(三)提高社会公众对现代学徒制的认可度

从社会公众角度来讲,现代学徒制在我国发展还是有一定局限性,存在一定的限制因素。首先,我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使得中国学生更愿意接受正规的高等教育。传统观念的束缚及现有教育体制,更多家长认为职业教育质量差毕业后社会地位低,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低。其次,职校考生缺乏上升通道,学生一旦进入职业学校,通常毕业后会进入工厂成为一线工人,该发展预设严重危及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动机。再者,在福利方面,高学历者的薪水福利高于技术工人。所以在提高社会对于职业教育、现代学徒制的认可方面,在完善相应配套机制上,应当提高学徒的职业地位,改善学徒福利待遇,完善学徒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业教育学校的声誉,使得社会公众看到职业教育的前景;从学徒角度讲,在提高职业能力的基础上,要树立职业认识,提高职业认同感,在培训学习与后期工作中实现自我价值。

[1]颜磊,唐天艳,陈明昆.现代学徒制的回顾与反思[J].教育与职业,2015(12).

[2]赵志群.职教大国是如何培养“学徒”的[N].中国教育报,2015-3-4.

[3]杨黎明.关于现代学徒制(二)——英国的现代学徒制[J].职教论坛,2013(9).

[4]关晶.现代学徒制何种模式适合我国[N].中国教育报,2014-9-6.

[5]徐艺萱,张桂春.瑞士现代学徒制的成功经验及启示[J].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2015(2).

责任编辑:陈兴安

张云平,天津商业大学讲师,主要从事教育管理理论研究(天津300134)。

G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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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2277-(2015)06-004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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