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考
2015-02-13张海涛
张海涛
( 中国共产党修文县委党校,贵州 修文 550299 )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出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1]。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的经济飞速地发展,城市化进程也逐步加速,但是城市和乡村之间的“二元化”结构制约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如何实现农民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转型,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前途和福祉,也关系到我国的工业化能否真正地实现[2]。
实现城乡一体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内容和发展方向,而新型农村社区恰恰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有效路径。新型农村社区是在原有的多个行政村或者居委会基础之上,按照当地发展的需要进行合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提供服务,逐步形成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新的意识认同、居住模式、管理模式和产业格局的社会共同体。它既不同于城镇社区,也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新型农村社区能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激发农村活力,推动当地经济平稳较快地发展;是以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准为目标,政府根据本地的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政府主导,农民共建的新型社区。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正处于试点阶段,虽然在理论研究和具体应用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不同的地区在建设发展中会遇到不同的问题。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理论概述
(一)社区
“社区”来源于拉丁语,原意是亲密的关系和共同的东西[3]。德国社会学家 Ferdinand Tnnie1887年最早提出“社区”概念,他在《共同体与社会》一书中认为,社区是基于亲族血缘关系而结成的社会联合[4]。之后很多学者的研究不但从“社区”的内涵和范围上不断地延伸其含义,同时囊括了地域性和多元的因素。芝加哥大学Eugene N. Parker1921 年提出的人文社区理论主要强调了民众在社区空间结构当中存在着一种具有竞争性的共生和互生;马林斯诺和布朗指出社区是由多个部分组成同时具有多种功能,某一部分的改变必然会使其他部分发生一定的变化,社区之间各部分的功能是相互联系和相互影响的;曾经在历史上创立了社区自治理论模式的几位学者认为社区不应该是由国家通过行政进行管理,而应该由居民自主管理。
在我国最早引入“社区”概念的是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20世纪 30年代,费孝通先生从“cummunity”的日语转译为中文“社区”,并将“社区”定义为:“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家族、民族)或社会组织(机关、团体)聚集在一定地域内,形成一个生活上互相关联的大集体。”[5]目前,我国的学术研究中普遍认为社区必须具有功能性和地域性两个基本特点,即社区既能适应社会发展的完善服务功能,以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同时要与实地人文特点、文化氛围、生活习惯等相融合。
(二)农村社区
对于传统的农村社区,费孝通等学者曾经以“熟人社会”等词语精确地描述了它的特点。美国学者弗里曼指出,农村社区是“在农村地域中以行政村或中心村为一定范围,以农民为主体的同质人口组成的,以村委会为农村社区居委会自治组织,便于镇街指导,便于以村委会为主体进行社区建设与管理的,具有明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6]。由此看来农村社区是相对于传统村落和城市社区而言的,社区居民从事的职业以广义农业为主,具有组织结构简单,血缘关系浓厚,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较为传统,受教育程度相对低下等特点。
2006年2月国务院颁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开展城市社区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建设目标的提出,旨在更好地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健康发展,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好的满足农村居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按照现代中国规划性社区的基本要素,将广大农民的生活区域再造为物质基础设施完备、基层民主政治发达、公共管理体制健全、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治安有序、环境优美、乡风文明的宜居之地,将农村纳入现代国家建设的总体轨道之中”[7]。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让广大农民切实享受到改革开放成果,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的现代化水平。
(三)新型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是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基本原则,突出时代特色、有高质量的现代房舍、集中居住、统一管理的农村社区。与传统农村社区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据地区特色,因地制宜地制定社区建设规划,建设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新型农村社区,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二是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通过农村的产业化发展,推进农村社区的二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机会,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三是针对农民生活习性及现状,设计出空间布局合理、交通便利、景观系统和谐的新型农村社区形象[8]。
1、新型农村社区的特点
(1)社区规划科学化。新型农村社区是以城镇化的理念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农村,以现代化的产业体系支撑农村,让农民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改变,从而做到上楼不失地,打工不离家,就地城镇化[9]。首先,它的建设规划具有以社区居民的基本需求为导向,尊重和方便居民的生活方式为根本,适合自身的人口、资源、环境等特点,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经济、宜居与生态融合在一起,给居民提供优良居住环境的同时又传承了农村文明。其次,社区建设中充分考虑到发展的可持续性,会在集中居住位置预留一部分土地自用,或者在建设社区时预留部分物业自用,以保证社区以后的长久发展。
(2)社区居民主体多元化。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一般采用三种模式,它们分别是:村庄合并组成社区的模式、分散的大村组合成一个社区的模式、以企业为中心组合成一个社区的模式。新型农村社区中以传统农业耕种为主的农民在新型社区居民中的比重逐步减少,多数农民已转化为企业员工、个体经商者等,同时社区内的居民融合了公务人员、私企法人、外来务工者等人员,文化、思想、利益诉求等方面逐步多元化。不同的思想观念必然会冲击到同一地理条件下习俗和信仰,这就要求社区建立一定的群众组织,让居民自发地加入到社区建设中来;还可聘请社区内居民做社区居民协调员,及时了解社区居民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再通过组织各类活动,建立沟通交流机制,使社区文化观念、生活习惯、民俗风情逐渐融合起来,这样才能为居民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
(3)社区生产能力相对低下。现在的时代是信息化的时代,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新型农村社区中居民虽然生活条件和模式接近现代化的城市,但是由于大多数农民受教育的程度相对较低,所以导致观念相对落后,思维方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节奏。有些40~60岁的农民从传统的农业生产中刚刚走出来,未能及时地融入现代经济发展中来,加之缺少经商的经验,所以只能从事较为简单的体力劳动。总体来看,新型农村社区的生产力相对低下,这就要求政府适时地对社区内的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引导,以确保失去土地的农民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喜欢干,干得好”。要加强在新型农村社区的科普宣传和科技推广,让走入社区的农民感受到现代化带来的便利和收益,更愿意融和到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步实现社区农民在工业化进程中的转型。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义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
地方经济的发展难免受到土地资源、人力资源、产业结构等瓶颈的限制,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和发展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加快构建农业经营体系。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壮大实体经济是我省宏观的战略目标,也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业化和城镇化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农村社会治理科学化的有效途径
新型农村社区居住的人群整体结构逐步在发生改变,不仅仅有当地的农民,还有知识分子、工人、退休干部、打工者等。当代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由于管理体制、经济成分和经营方式的变化和发展,在现阶段社会上又大量地出现了像个体经营劳动者、农民工和私营业主等不少的阶层和群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化发展,这必然会导致不同社会阶层的差距不断地拉大,社会价值观念不断分化,思想价值趋于多元。农民群众看问题、认识问题、分析问题的角度和方法也在不断地突破和更新,人们更加注重自身利益和个人权利,利益诉求也逐步多元,民主意识和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要求也越来强烈。新型农村社区组织中融入了不同的群体。通过社区建设,鼓励社区居民参加管理,实现社区居民自我调节,自我治理的良性互动,激发社区居民的内部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同时政府能通过这个载体及时了解农民群众的诉求,探索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客观要求
城乡“二元结构”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一种特有现象。由于结构差异的存在,我国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准存在很大的差异,农村的公共服务、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存在一定的差异,土地补偿也明显偏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以新型农村社区对农村资源进行集约化管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展多元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形成新型城乡格局;农民集中居住,政府集中提供公共服务,在医疗、教育、养老、社会保障方面逐步与城市同步,实现城乡的良性互动。
三、贵阳市新型农村社区模式的探索
为了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发展一体化格局,2007年,国家民政部决定划出304个县市区作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活动,来探索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新思路,随后农村社区建设在各地逐步推开。党的十八大指出,着力构建现代农业发展新体系,更多地依靠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带动,更多地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的提高,更多地依靠节约资源和循环经济推动,更多地依靠城乡区域发展协调互动,不断地增强长期发展后劲,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9]。这就要求各地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农村建设发展。中共贵阳市委举行九届三次全会强调,始终把转型升级作为加快发展的必由路径,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始终把新型城镇化作为加快发展的重大战略,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了适应发展需要,推动产业升级,贵阳市在修文县扎佐镇规划建设了第一个新型农村社区——珍珠河社区。
修文县扎佐镇地处黔中,距贵阳老城区30公里,观山湖区20公里,是贵阳的北大门。全镇面积139.5平方千米,辖区内25个村,3个居委会,2013年末总人口42378人,其中农业人口31672人。《贵阳市总体城市规划》(2011~2020)将扎佐纳入省会贵阳的城区范围布局和设计,规划了“扎佐医药工业园”、“扎佐物流园”等项目。截止 2013年共征用 3364户农户承包地,失地农民约1.5万人,大批传统耕地农民转型为城镇居民。由于外来务工人员的增多,流动人口已达7490人。为了更好地做好社会服务,加强社会治理,2012年8月修文县在扎佐镇成立了珍珠河社区服务中心。中心内有襄阳居委会、景阳居委会、中营村、大园村、桥头村、喻家街村(部分)、珍珠河安置小区等相对集中的村(寨),辖区面积2.3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490户,约1.3万人,流动人口约7000余人,总人口约2.04万人。目前社区服务的贵钢珍珠河安置区占地120亩,有23栋安置楼,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其中商业面积5万平方米,住宅面积10万平方米,安置房1137套,社区居民主要是贵钢项目涉及的小堡村、三里村完全失去土地的农民。珍珠河社区是修文县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重点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也是贵阳市唯一的新型农村社区。
(一)贵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的成效
1、为经济发展拓展了空间
一是新型农村社区的成立让土地资源得到了有效的合理配置,修文县扎佐镇按照以工业化带富农民,以城镇化带动农村,以产业化提升农业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定位思想;充分发挥区位、交通、资源等优势,先后引进申发钢结构、统一食品、首贵新特钢、黔轮胎、华飞氢氧等21个项目(其中中关村项目5个)落户园区,入园企业达127家,总投资390余亿元,其中,建成70家,在建54家,新增规模以上工业20家,预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59.9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工业的发展;二是入住企业给当地群众提供了就业岗位,有效地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同时带动了本地服务业的繁荣,餐饮、住宿、娱乐、商品零售等产业的发展不仅增加了税收,同时也成为社区居民的创收渠道;三是为农业优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土地整合之后,可以根据本地优势和特色及时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和观光农业。在此发展基础之上,2013年贵阳市修文县实现生产总值约88.73亿元,增长约18%。
2、社区居民享受到了更好的公共服务
一是社区根据居民的需求,修建了集文化、教育、购物、活动以及缴纳水电费等事物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居民可以就近购买生活必需品,子女可以就近入学,开设了“一站式”服务大厅,涉及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服务等社区居民可以就近享受的基本服务,极大地方便了社区居民;二是生活服务设施得到了配套解决,水、电、网络、闭路电视及时开通,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三是社区整体进行了统一绿化、净化和美化,彻底改变了以前的脏、乱、差现象,使社区的居住环境更加生态化;四是社区根据自身特点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文化娱乐活动,利用现有设施对农民群众进行技能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等,增强了社区居民的相互交流,提高了农民群众的就业能力,丰富了他们的文化生活。
3、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文明,是指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和保护自然为前提,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经济社会发展形态。珍珠河社区严格地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行整体规划,无论是空间格局,还是产业体系的构建都符合生态理念。周边地区农民的集中居住,不仅优化了空间结构,还实现了集约化用地;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即将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和太阳能,改变了过去使用柴和煤碳生活的方式,保护了生态环境;小区内的卫生和绿化有专人负责,小区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小区内环境清新自然,秩序有条不紊;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以板报等各类活动的方式宣传生态文明知识,提倡生态起居,无形地影响社区居民的生活习惯,使社区居民逐步形成生态理念。
(二)贵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
1、农民未能真正转身适应社区生活
新型农村社区不仅仅是一群人共同居住的地域,其居民还要拥有“城市性”的心理状态、生活方式和各种“新型人格”[10]。新型农村社区里的居民大多是原来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他们的生活还基本是农民式生活。他们大多习惯生活在过去农村的乡土氛围中,自由而随意;而新型农村社区的生活却是在高层楼房里,活动上没有村庄方便,更不能种植蔬菜和饲养家禽等。此外,像物业费等费用还增加了家庭的开支,所以社区居民对社区生活还存在一些不满意的地方。目前,新型农村社区正在“去农民式生活”,使“新居民”形成新型人格;农民向市民的转身还要逐步适应社会空间的转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相互信任、感情积累,及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社会价值等理念的重新构建;但是受长期的生活习惯和传统理念的影响,农民短时间内难以完成转变,所以难免产生失范行为。
2、社区发展缺少产业支撑
社区的后续发展,民生工程的建设都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而地方财政的投入是有限的。新型农村社区成立后,虽然农民搬入了楼房,但是却失去了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地,社区自身又没有自己的产业为居民提供就业岗位。据统计社区内 85%左右的成年劳动力在周边企业打工或在周边干零活。没有相对稳定的可持续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社区的居民难以完成由农民向城市居民的完全转化,农村社区就不能与现代城市发展体系有机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只有充分利用自身优势,以发展产业来壮大集体经济,才能保障新型农村社区的有效运行。探索一条农村社区建设和基础产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不但让农民居住的环境好,还要让农民以后的生活有所保障,让农民真正的“离乡不离土,就业不离家”,实现生产与生活方式有机地结合,安居与乐业双向统一。
3、新型农村社区的定位不清晰
首先是政府对社区服务职能和范围定位模糊。珍珠河新型农村社区是建立在原来的扎佐镇和工业园区所辖的区域基础之上,是同级别单位,服务职能在社区,行政职能在镇政府。在实际工作中,难免会涉及到行政职能的问题,这样就会造成工作效能低下;其次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概念模糊,有部分农民居住在社区,但是剩余的土地却在政府或者园区所辖内,或者在办理有些事务上需要两边跑,造成农民对社区缺少责任感,不愿过多承担社区建设的义务和责任。由于没有比较完整的指导理念,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到底如何建立,服务职能具体有哪些,如何更好地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还存在模糊认识,加之,相关的规章制度也不健全,社区建设的系统化研究也不完善,影响了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
(三)贵阳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展的对策
1、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
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的各项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与城镇居民有着很大的区别,当地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也与城镇社区建设有一定差距,因此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空间和整体水平的提升存在一定局限性。此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深化村民自治的一个重大措施,政府和村支两委要让农民全过程参与新型农村社区规划的酝酿、讨论、审核和实施,引导农民自主建设,自主理财,自主管理,但各地在这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严重忽视了村民的民主权益[11]。所以,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要统筹兼顾、全面发展才能更好地体现其优越性:一是要在基础建设的投入和整体规划上要与城市同步,实现硬件的一致性;二是要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实现城乡一体,让农民更好地享受改革红利;三是在社区规划、基础建设、项目落户等方面让社区居民代表参与进来,让居民真实地感觉到是自己在建设自己的家园。只有进一步构建新型公共服务体系,真正意义上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才能更好的提高农民的认同感,实现真正的人与社区的有机融合。
2、培育支柱产业
政府要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区根据自身发展的优势,发展属于自己的的产业,实现以产业促发展的目的,让农民真正地在社区扎根:一是要在资金上给予适度扶持,采取无息贷款或者低息贷款的方式让社区产业活起来,鼓励以居民入股、企业入股等多种资金募集形式来发展社区产业;二是可以在社区范围划出一部分土地或者公共场所作为农民的创业基地,鼓励农民自主创业;三是引导社区居民在土地转让时,以多种形式进行土地转让,这样既可以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又能让社区居民分享土地增值后的收益。
3、加快新型农村社区的制度建设
在参考国外农村社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之上,在尊重民意的前提下,全方位、多层次地征求不同意见以建立健全适合当前新型农村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让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是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重要因素。一是要细化社区管理的职责、职能和服务范围,确保社区充分地发挥服务职能;二是要健全保障机制,在人员配置,资金划拨等方面要有清晰、明确的制度,以保障社区服务正常运转。
[1]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和学习出版社联合出版,2013:14.
[2] 冯子标.认知中国农民:建国60年来农民转型分析[J].中国流通经济,2009,(10):14.
[3] 常铁威.新社区论[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
[4] 周世兴.论马克思的“亚细亚生产方式”[J].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6,(5):22.
[5] 夏国忠.社区简论[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
[6] (美)弗里曼,毕克伟,赛尔登.中国乡村,社会主义国家.陶鹤山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7] 胡宗山.农村社区建设:内涵、任务与方法[J].北京:中国民政,2008,(3):17~18.
[8] 高强.全面小康依托下新农村公共服务平建设的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内源式”和“外推式”建构模式分析[J].武汉:学习与实践,2006,(2).
[9] 本书编写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和学习出版社联合出版,2013:55~56.
[10](美)R.E.帕克,E.N.伯吉斯,R.D.麦肯齐.城市社会学[M].宋峻岭,郑也夫译.香港:华夏出版社,1987:273.
[11] 吴业苗.农民转身:新型农村社区的适应处境与公共服务建设[J].浙江社会科学,2013,(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