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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贪房记

2015-02-12海一笑

检察风云 2015年3期
关键词:方义居委村民

海一笑

65岁的方广云满头白发,胡子拉碴,在两名法警的搀扶下,进入法庭接受宣判。

2014年12月26日, 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法院一审以犯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方广云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由于身患多种疾病,2012年案发以来,方广云一直取保候审,在医院治病或在家休养。法院宣判后,当即将方广云交付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方广云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字,很不情愿地戴上手铐。

随着老态龙钟的方广云被警车带走,沸沸扬扬的合肥“房叔”窝案已有21人获刑或受到处理。

村民举报,扳倒“房叔”

出生于1949年10月的方广云,家境贫寒,青年时代做过瓦匠,从事架桥修路等辛苦营生,赚取辛苦钱养家糊口。上世纪80年代,见过世面的方广云在村里办起一家塑料厂,亏本之后,于1994年与村集体等三方合资兴办了金鸿电器厂。1996年,入党才三年、已经47岁的方广云迎来人生的重要转折,从金鸿电器厂厂长一跃成为何大郢村党支部书记。这小小的村官在权力圈中算是垫底,而对方广云来说,已经足够大,从此有了权力寻租的舞台。

方广云当上书记后,在村里十分强势,很快成为“方老虎”,他的处事方式是对“不听话”的村民“凶猛压人”,而对有用的领导则能“下跪求人”,毫不顾及脸面。方广云强行低价租用侄孙方义虎的田地不成后,出手打架。因方广云没有及时去慰问村里的困难老人,被驻村干部、磨店乡组织委员陈志木指责后,方广云和儿子一起将陈志木按倒在地上殴打,致陈志木留有一道疤痕。

“我不跟你们打,如果不让你上中央电视台,算我没本事。”当时,陈志木撂下这样一句狠话。后来,方义虎、陈志木和68岁的王可翠成为实名举报方广云的领头人。

2003年前后,方广云连蒙带骗征用村民土地,违规转卖给企业建厂房,被村民举报。相关部门查实存在118.4亩土地涉嫌违规。2005年11月,合肥市瑶海区纪委下文撤销方广云的站北社居委书记职务,但撤职决定书一直被人“雪藏”,方广云在站北社居委书记位置上一直干到2011年才“光荣退休”。正是在这六年里,方广云在征地拆迁分配安置房过程中为所欲为。

2005年,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因为建设需要,开始将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的房屋实施拆迁,安置到新建设的方桥新镇小区。

王可翠的医疗室也面临拆迁,总面积是1060平方米。“方广云曾拍着胸脯告诉我,拆迁后还给我一个医疗室。”王可翠说。拿到3.6万元的补偿款后,她同意拆房。

转眼四年过去,到了2009年,拆迁户开始回迁,但王可翠一平方米房子都没有分到。“方广云说我的房子是违建。”王可翠看到,社居委计生主任张世凤违建了500多平方米房子,居然分到了12套房后,找到方广云理论无果,受了一肚子气。

“宁可花200万元铺路,也不会给王可翠一平方。”2010年6月23日,方广云在方桥新镇小区门口当着许多居民说。

王可翠气得高血压突发晕倒,当时幸亏有位老医生抱着她,要是倒地就没命了。在医院抢救过来后,彻底“死心”的王可翠说:“宁可一平方不要,也要把方广云送进大牢。”她和方义虎、陈志木一道联络村民,开始实名举报方广云非法贪污、侵吞老百姓回迁房之事。细心的王可翠发现,回迁村民形成的方桥新镇小区有很多自己不认识的人,在村里干了几十年医生的王可翠觉得纳闷。“村里拆迁就300人,怎么500人来分房?”王可翠开始暗中调查取证。

“我们到楼梯道里面找水电费单子,看上面的名字,如果不是村里面的人,就收起来。”王可翠花了大约一年的时间取证。

2011年6月11日,方义虎得知中央巡视组来到安徽。王可翠、方义虎等人赶到稻香楼宾馆,将举报方广云的材料递进中央巡视组。

方广云获悉后,曾委托陈志木的好友来“说情”,允诺给王可翠30万元和一套房,分别给方义虎、陈志木10万元及一套房,被他们拒绝。“我们三个是准备倾家荡产、豁出性命举报的。”陈志木说。

2012年5月26日,合肥市成立了由新站区纪工委主办、合肥市纪委领办的“5·26”专案组,调查方广云的违纪违法问题。同年9月13日,方广云被移送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立案侦查,10月18日取保候审。

当年12月,王可翠、陈志木等人在合肥的网络论坛上实名举报方广云以亲属及他人名义非法套取侵占拆迁安置房136套违纪违法问题,引起媒体的大量报道,合肥“房叔”窝案由此引起社会高度关注。

被抬上被告席受审

2014年9月29日8时20分许,方广云在一辆宝马X6轿车的“护送”下,到达庐江县法院设在庐城镇政府会议中心的临时法庭,出庭受审。

审判长宣布开庭后,三名法警将气喘吁吁的方广云架入法庭。在上审判台时,由于有四级阶梯,方广云走不上去,法警只好将他抬了上去。

庭前调查开始,面对审判长的询问,方广云对很多问题均回答“我听不清”“我不知道”“我看不见”,并介绍自己身患11种病。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不久,他便剧烈喘息。10时左右,庭审不得不中止。方广云称自己需要吃点糖才行。在老伴的陪同下,方广云到台后喝水,以免血糖太高。因担心方广云在庭审中出现状况,庐江县法院首次引入医生进入庭审。

庐江县检察院指控,2005年以来,被告人方广云在协助原合肥市瑶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8套,面积1570平方米,价值345.4万元;骗取拆迁补偿费31.6万余元、安置费21.4万余元,合计398.4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方广云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庭审中,方广云思维很清晰,面对指控罪名,拒不认罪。“我没有骗过安置房,指控中的18套房屋没有一套在我的名下。”方广云说。

他的辩护人提出,方广云并非国家工作人员,不能以贪污罪论处。同时提供书证,证明方广云在纪委调查前,将涉及的11户23套房屋退还,还委托儿子向检察机关退还赃款64万元。

公诉人反驳说,根据全国人大对刑法第93条第二款的解释规定,在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中任职,从事土地征用管理或者行政管理,或者在基层机关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都按照国家工作人员论。方广云作为书记,在站北社区拆迁安置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显然构成贪污罪。

律师强调说,2010年6月24日,纪委已给予方广云严重党内警告处分,已经将此事定性为违纪行为,已有结论性处理。对此,公诉人予以反驳:“党纪代替不了国法。随着案件的进展和日益清晰,方广云应受到刑事追诉。”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方广云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45套,面积3605平方米,价值793.1万元,获取拆迁补偿费44.8万余元,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837.9万余元,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责。方广云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人民币6万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刑责。

对此,他的辩护人称,方广云不符合滥用职权罪的主体要件,他是站北社居委书记,不是该案中拆迁安置工作的负责人,仅仅是一个联系人的角色,做的是形式审查的工作,最终分房,要经过管委会。

“我只是个负责盖章的。” 方广云这样形容自己的工作。他称,拆迁小组有着明确的职责分工,在安置材料上签字之前,还有资格确认、丈量房屋、出具房屋登记表等程序,这些都不属于他负责,他也无权审核,只要对方有户口本和丈量单等相关证明文件,方广云就必须要开,他无权审查这些材料的真实性。“他们都已经拿到了材料,我不签字,还不被人骂死! ”他说。

实际上,方广云担任书记超过15年,应当对当地居民情况非常了解。但方广云矢口否认:“我连我亲侄女的名字都不知道了,我好多事都记不得了。”

面对受贿的指控,方广云更显得有些委屈。“我没收他们的钱,那6万块钱是我打麻将借的。”他称自己很喜欢打麻将,有段时间没钱了,就跟几个朋友借,结果两个朋友分别借给他2万元和4万元。后来在纪委介入前,他担心这笔钱会出问题,已经通过中间人全部退还。

公诉人则提供证人证言证明,这6万元是方广云在拆迁安置的过程中,主动向有求于他的武某等二人索要。

当天,举报人王可翠和十几位村民一道,从合肥赶到庐江县,来到庭审现场,一直旁听到庭审结束。“今天终于等来了审判的一天,我就想来看看他最后的下场。 ”王可翠说。

骗房“铁三角”

方广云等人是如何突破政府房屋拆迁安置规定,大肆骗房的?在方广云引领下,社居委、拆迁办、户籍民警共同形成了“联合造假,共同骗房”的“铁三角”。其中,社居委书记方广云、拆迁办副主任范正东、派出所户籍民警詹卫东,与站北社居委和临近社区的多名干部,以及多名“有关系”的社区居民,共同组成了“骗房团伙”,营造出“骗房流水线”:户口有人办、账目有人算、书记往上报、拆迁办批准、手续很齐全、房子搞不见。

“房叔”窝案的主要骗房手段有:违规迁户、虚增人口、办假户口、盗用户籍。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以来,方广云在协助瑶海管委会进行拆迁安置工作期间,利用其负责对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职务上的便利,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安置房15套,共计价值323万余元。

2005年下半年,何槽坊村民组拆迁房已经丈量结束,为了能够参加拆迁安置,方广云把女儿方明霞以及姚许、何满的户口从方小郢村民组他家的户口上分户,并迁到何槽坊村民组,然后,再把女婿范家龙的户口从合肥市区迁过来与方明霞在一起。方广云对范家龙、方明霞说,把范家龙户口迁过来就是为了参加何槽坊村民组的拆迁安置。

在方广云的操作下,范家龙、方明霞户下共计安置五口人,骗取拆迁安置房三套,面积270平方米,骗取安置房价值59.4万元、拆迁补偿费8353元、人口安置费5.4万元,共计65.64万元。2014年5月,方广云的女婿范家龙、女儿方明霞犯贪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在“房叔”窝案中,磨店派出所户籍民警詹卫东是个关键人物。他与方广云等人相互勾结,分工实施违规迁移户口、开具虚假安置证明等行为,骗取拆迁安置房面积480平方米及拆迁补偿等,共计价值人民币99.78万元。此外,违反规定,为他人在户口本上虚增人口或者违规迁移户口,致使公共财产遭受损失共计人民币245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6.1万元。合肥市瑶海区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贪污罪,判处詹卫东有期徒刑18年。

2007年11月,方广云受瑶海工业园区拆迁办副主任范正东的请托,为无拆迁安置资格的范正东父母出具虚假安置证明,致使该户通过审核,获得安置补偿,非法获取拆迁安置房三套,面积210平方米。范正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伙同他人采用虚假挂户等手段,骗取安置房和补偿款,共计涉房14套,其中以亲属名义骗房六套,收受3万元贿赂协助他人骗房一套,伙同户籍民警詹卫东骗房七套。范正东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站北社居委原计生主任张世凤与方广云共事多年,同是审核小组成员,负责审核拆迁安置人口资料,他俩都想借职务便利“多搞点面积”,她家的材料,“房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签字盖章。张世凤采用给子女伪造结婚证明,将亲友户籍挂靠在自家名下等方式,骗取安置面积240平方米、增加购买面积130平方米,共计370平方米,骗取拆迁补偿款和人口安置费共计价值84.9万余元。张世凤犯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其丈夫何某,亲友杨某、何某犯贪污罪,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和缓刑。

法院最后认定,方广云在负责站北社居委部分村民组拆迁安置对象的资格审核、安置费审核等工作期间,徇私舞弊,违规出具安置证明等材料,致使他人非法获取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共造成公共财产损失685万余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贿赂6万元。

庐江县法院一审判决,方广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5万元。

2015年1月13日,一审判决生效。

苍蝇成虎,危害基层政权

随着方广云被判刑,历时两年多的合肥“房叔”窝案告一段落。

判决这一天,王可翠老人没有到现场,因为患高血压,躺在床上。得知判决结果后,她说:“对这个结果很满意,感谢法院作出公正判决。”

“判20年,是方广云系列案中的最高刑,这对我们举报人、对方广云都是公正的。”方义虎说,这样的结果不枉我们五年的努力。

而陈志木当年在方广云面前撂下的狠话更是一语成谶:中央电视台当天将直播车开到了法院,方广云被判刑的消息率先在午间新闻播出。

回望方广云担任党支书长达15年多时间里,大权独揽,一手遮天。村里多年不公开账目,拆迁、分房、征地都暗箱操作,村民们多次举报撤不掉他,换届选举时村民联名也“罢不掉”他。他从“苍蝇”变成了“方老虎”。

“房叔窝案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村官腐败案件,而且抱团腐败,从中可以看出很多问题。” 安徽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何平对媒体说,方广云系列案件,暴露了农村城镇化进程中基层治理和民主监督的漏洞,提供了“小官大贪”的典型样本。

何平分析认为,“村官”腐败案,主要根源在于村级权力运作的体制性缺陷,“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但现实中,只有民主选举实行得相对较好,其他三个民主有时成了摆设,村民自治往往变成“村委会自治”,甚至个别“村官自治”,形成“小官大贪”。

方广云正是在“自治”的过程中,除了自己掌控社居委大权,笼络社居委亲信,还打通了拆迁办、户籍警,组成骗房的“铁三角”。这些原本应该分工负责看守群众利益的机构,却结成了贪腐联盟,直接侵蚀公众利益。对当地被征迁群众尤其是没有合理得到安置房的居民来说,这种行为给他们造成的利益侵害和剥夺感是巨大的,对基层政权形象和公信力的破坏更是惊人。

“老虎”太远,“苍蝇”扑脸。方广云这类“苍蝇”应该早打,免得变成“老虎”,祸害社会。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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