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的几点思考
2015-02-12王启金
王启金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杭州 310025)
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的几点思考
王启金
(浙江省统计局,浙江杭州 310025)
季度GDP核算是国内外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本文结合浙江实际,从GDP核算方法着眼,提出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核算方法及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等方面的思考和建议。
季度地区GDP核算;思考
我国从1992年第一季度开始实施了季度GDP核算。经过20多年的探索,季度GDP核算方法有了明显改进。特别是2005年以来,国家统计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加大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的改革力度,着重就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季度地区GDP数据联审、季度地区行业主要统计数据的审核评估等三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1992年版的季度GDP核算方案进行了多次修订,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全国统一的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为增强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的科学性,提高季度地区GDP数据质量和可比性,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尽管有了全国统一的GDP核算方案,但国家与地区GDP数据在总量和速度上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一直成为国内外专家学者关注的焦点问题。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如从统计部门自身查找原因来看,那就是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还不够完善。寻求相应对策,已成为统计部门2015年深化统计改革的重中之重的任务。笔者结合浙江实际,从GDP核算方法上来看,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引起思考和改进:
一、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是浙江省“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的十一个服务业新兴产业之一。根据浙江省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调查资料显示,全省2014年1-8月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两个行业增加值增速分别为46.5%和17.9%,带动整个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长24.7%。而按照国家统计局目前的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核算主要是通过电信业务总量增长速度再乘以国家换算系数来推算,全省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现价增速仅为8.3%,与整个行业实际的差异很大。随着互联网服务和软件业的迅速发展,在整个信息传输业中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而电信业发展则相对稳定低速,电信业务总量的增长与整个行业的实际情况差异很大,严重低估了我省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如果不改进增加值核算方法,就不能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该行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进而影响到政府统计的公信力。建议在核算季度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时,要充分利用服务业统计调查数据,对该行业核算方法进行合理调整,通过加权该行业营业收入增长速度和增值税增长速度来计算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及软件业增加值增速。
二、电子商务对批发零售业的影响越来越大,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核算方法亟待改进
浙江是电子商务大省,传统产业及社会各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快速推进,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电商平台、企业、服务商和产业基地为核心内容的电商产业体系。由于电子商务是一种新兴业态,国家对网上经营的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还不完善,网络经营主体除了依法注册的法人和个体单位
外,还存在不少无证经营的商户,特别是在C2C领域,无证、无实体店铺的经营状况十分普遍。尽管现行统计制度中已通过全面调查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包括B2B、B2C的企业以及C2C交易平台上已注册的企业和个体商户的电子商务活动进行了统计调查。由于网络交易的特殊性和不断创新的发展模式,电子商务活动(特别是在C2C领域)中存在包括大量无证经营在内的商户,虽然制度规定可以纳入统计,但实际操作中找不到经营主体,即便是经济普查,清查工作也难以有效开展,这部分单位大多是漏统的。随着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批发零售业销售(零售)额漏统的情况会越来越突出。而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核算是建立在专业统计基础上,依据批发零售业销售额增长速度来进行推算的。批发零售业销售(零售)额的漏统由此就产生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低估少算的问题。建议在批零贸易统计未纳入不在库个人卖家销售额之前,利用现有的网上零售额数据来改进批发零售业增加值核算方法,通过加权商品销售额增速和网上零售额增速来计算批发零售业增加值增速。
三、金融业增加值核算少算的问题比较突出
金融业增加值核算是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的重要内容,也是存在较多疑难问题的领域之一。从核算角度来看,金融业增加值主要包括直接收费并提供相应金融服务、与存贷款利息费用相关的金融服务、与金融市场上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获得与处置相关的金融服务、与保险和养老金计划相关的金融服务等四种类型的金融服务新创造的价值。据了解从2012年起,浙江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在各大银行中的主导地位有所弱化,大量的中间业务、理财业务等衍生产品很多,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逐步增多。特别是由于理财业务的推出,收益率大大高于存款的利息,大量的存款已经流入到银行的理财产品中,而理财产品的收入无法计入到存款余额中,造成现在整体存贷款增长速度降低,银行利润反而增加的实际情况,以致存贷款增速跟银行业的利润增速脱节严重。目前金融业统计主要侧重于常规的财务指标,以及银行、保险和证券的业务指标,缺乏反映金融创新工具、金融衍生工具的指标。显然,目前国家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中用人民币存贷款余额(表内业务)增速来推算金融业增加值增速,没有考虑大量表外业务的融资额和通过小额贷款公司和典当等途径的融资额的具体情况,结果是低估了金融业的发展。建议抓紧建立全国金融业增加值报表制度,季度由金融单位上报财务数据直接核算增加值,以解决当前季度核算中金融业增加值增长与实际效益状况相脱离的问题,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地金融业的发展实际。
四、房地产增加值核算方法存在一定缺陷
目前,国家统计局在季度GDP核算方案中,对房地产增加值的核算,是以商品房销售面积推算季度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增加值的。这一方法存在着一些弊端:一是现行制度的商品房销售面积既包括现房销售,也包括期房销售,根据出售商品房屋的合同总价款进行填报。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财务报表填报,其口径为开票收入。前者相对超前。二是该方法不能反映房地产企业的实际经营效益。与其他商品相比,商品房具有鲜明的特殊性,特别是其生产周期和销售周期较长,从土地购置到建设开发,再到房地产销售,周期约3-5年因此,房地产从资金投入到效益结算,有一个相当长的滞后期。在房价持续上涨的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效益中,土地和房屋增值效益成为主角,相当部分滞销房成为“变向囤货”,销售周期越长,结算效益越好。这种销售与效益不同步的“非常理”现象,使得房地产企业效益波动相对较大。有时候商品房销售面积呈负增长,但增加值可能出现较大幅度增长。建议在核算房地产增加值时,既要考虑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速度,又考虑房屋竣工面积增长速度。
笔者认为,我国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法上存在上述问题是不足为奇的。因为全国31个省、市区经济发展情况千差万别,要用统一核算方法,公平、公正去解决所有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201年是统计深化改革之年,我们要按照不久前召开的全国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的要求,上下齐心协力,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季度地区GDP核算方案,积极稳妥推进地区GDP统一核算改革,使GDP核算结果能更加客观地反映各地经济发展的实际,为地方党政领导决策提供更为科学的依据。
(责任编辑:牛域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