塌陷的『魔水传奇』
2015-02-12唐红娟
文 唐红娟
塌陷的『魔水传奇』
文 唐红娟
李经纬和他的股肱四臣们认为自己是改革开放的弄潮儿,贡献与收获远不成正比,那笔价值不菲的保险费应算作对他们劳苦功高的犒赏与回馈,这应该是与他们同时代有类似经历的人们比较有代表性的一种心态,但正是这种错误的心态致使他们忘却了自己的定位,而以功臣和价值创造的主人自居,居功自傲,结果导致身陷泥淖。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预防国有企业内部职务犯罪的发生,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应是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重中之重。
1998年9月18日,广东健力宝天然饮品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其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企业为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1998年12月8日,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委派于善福出任合资公司的总经理,委派黎庆元、杨仕明出任副总经理;1999年9月1日,于善福任该公司的总经理,黎庆元、杨仕明任副总经理;2001年6月14日,广东健力宝饮料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健力宝天然饮品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李经纬、田某某、于善福、杨仕明和文某某。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在发现杨仕明贪污的犯罪事实并将其抓获归案后,杨仕明主动交代了侦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伙同李经纬、阮钜源、黎庆元、于善福以购买保险的形式贪污巨额公款的行为及其个人受贿事实。
三水区院反贪局意识到这里面一定大有问题,于是顺藤摸瓜,开展侦查,李经纬和他的四大股肱之臣的保险事件全貌渐渐浮出水面。1999年健力宝公司面临转制,筹备上市,当时不少职工、中层干部、集团公司科室人员都知道饮料公司有一大笔职工福利基金未发给职工,所以有人提出以购买商业保险的方式发钱给全体职工。2000年6月,李经纬、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及于善福这五位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正副总经理召开的例会上,五人均表示赞成并决定以饮料公司工会的名义用职工福利基金为包括五位老总、集团公司科室人员在内的全体职工购买商业保险,并指定由主管饮料公司工会的集团公司副总裁黎庆元负责做方案。2000年3月,李经纬向黎庆元问及做保险方案的事情,并说取消为全体职工买保险的事。当时黎庆元还向于善福汇报了此事,于善福指示黎庆元按照李经纬的指示办。
2000年6月底的一次会上,李经纬等五位集团老总商定为与会的五人购买保险,李经纬让杨仕明经办此事,在这次会上没有人再提起为全体职工购买保险的事情。会后,杨仕明指使饮料公司财务部经理梁某某,通过在中国工商银行三水市支行某储蓄所预先设立的账号尾数为9999的健力宝工会账户,将饮料公司的职工福利基金共计人民币1141万余元作为投保费划给人保公司,并用人保公司按上述投保费金额开具的五份加盖有“附件”字样、投保人均为“健力宝饮料公司”的非正式保险费发票入账。人保公司收到保费后,即为李经纬购买国寿福瑞和康宁定期两个险种,投保费为331.88万元;为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于善福四人购买国寿福馨和康宁定期两个险种,投保费分别为人民币187.56万元、200.91万元、229.185万元、191.85万元,并开具五份正式发票,由杨仕明交给李经纬等人各自保管。当时人保公司按照行规返还了30多万元的保险回扣,杨仕明按照于善福的安排将这笔回扣分给李经纬10万元、于善福8.68万元、黎庆元5.38万元、杨仕明10.18万元。
2001年,健力宝公司面临转制之际,杨仕明利用其主管公司财务的便利,指使陆某某以支取业务费用的名义,从公司结算中心的账上套取现金非法占有。同年11月至12月间,陆某某以“与广州银行工作会议费用”、“与广州有关银行举行迎新年联谊座谈会费用”和“与三水市有关银行举行迎新年联谊座谈会费用”的名义填制现金支出证明单,经杨仕明审批后,由陆某某、蔡某某从结算中心的财务账上支取人民币共19万元。事后,杨仕明分占人民币13万元。
此外,1997年下半年,时任健力宝饮料工厂主管销售和财务副厂长的杨仕明,非法收受原南海市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某某人民币10万元,后杨仕明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使李某某顺利承接健力宝饮料厂旧销售大楼的装修工程并顺利得到工程款的划拨。
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班子成员系列贪污案过程中,通过查询银行,发现杨仕明将一笔人民币985万余元的涉案款项以阮某某等二人的名义隐匿存放在银行。经办案人员多次讯问,杨仕明仍拒不交出该笔款项的银行存单,办案人员后于2003年2月派员前往银行将该笔款项冻结。2004年间,佛山市院落实上级部署,对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进行清理, 并派员前往银行了解各案件款项的冻结情况,遂发现上述款项冻结期限届满后,在2004年3、4月间,杨仕明在佛山市院对其取保候审期间指使其在三水某银行支行工作的亲戚李某将该笔款项全部取走,分别转存到以杨某、谢某某、张某某的名义在某银行三水支行、人民支行、文锋支行开的账户中,及以杨仕明父亲的名义购买“国寿鸿泰两全保险”,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受益人为杨仕明的女儿,并由李某负责办理。经过侦查人员的努力,追回人民币804万余元,尚有人民币181万余元无法追回,该笔款项据杨仕明交代,一部分用于还债,一部分用于支付律师费,但大部分说不清去向。
因陆某某、蔡某某贪腐案牵扯出杨仕明,此后杨仕明又交代了李经纬等人的保险贪腐案。从2002年开始,李经纬、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四人就被检察机关控制(于善福在逃),先后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佛山市院和三水区院的诸多领导与检察干警们为这个持续了近十年的贪腐窝案付出了无数心血与汗水。2009年6月4日,佛山市院指控李经纬、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犯贪污罪,杨仕明犯受贿罪,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上述四人除李经纬因身患重病需要救治外均被逮捕。
2009年11月23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杨仕明犯贪污罪和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黎庆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阮钜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上述三人均提出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3月20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在上述三人被采取法律强制措施和出庭受审时,李经纬均缺席。该案从2002年案发一直因李经纬患有重病而中止审理。其实从2000年开始,李经纬就因脑中风而坐上轮椅,一直辗转于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北京普华医院救治。2009年11月23日是杨仕明等三人接受审判的日子,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名法官前往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了解李经纬病情及能否参加开庭的情况。从主治医生那儿了解到,李经纬除之前所患重病外,于2009年11月13日突然因消化道大出血住院需要进一步治疗。2011年11月5日,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年逾古稀的李经纬作出判决,其因犯贪污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至此,李经纬和他的股肱四臣彻底离开了他们曾开创和缔造的“魔水传奇”,远离了他们曾经付诸青春、热血、雄心、豪情的健力宝帝国,而以这样令人唏嘘的方式谢幕。这样惨痛的教训不能不让世人反省与警醒。
(本文编入《大案背后》,赵志刚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