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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研究∗——以东莞市为例

2015-02-12

图书馆学刊 2015年1期
关键词:情报服务东莞情报

王 根 周 斌 马 超

(1.东莞理工学院;2.东莞市创源知识产权促进中心,广东 东莞 523808)

近年来,随着我国专利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各地不断更新信息服务手段、提升信息服务水平、加深情报利用层次,专利信息服务体系也逐渐形成,并在推动地方技术创新、促进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由于信息资源和市场环境的差异,东莞在地方专利情报服务和利用方面与国内发达地区之间依然存在着较大差距。笔者将在地方专利情报系统构建和理论应用的基础上,具体分析东莞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现状,并以地方专利信息服务的创新和提升为目标,探讨东莞市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设想和实施途径。

1 专利情报系统综述

情报系统(Intelligence System),是为了实现情报搜集、加工、存储、检索和传递,由人或机构、情报资源、技术手段等基本要素组成的系统集合体[1],为此,专利情报系统是以满足专利情报用户特定需求为目标,通过专利信息收集和整理、信息组织和加工、情报分析和报告撰写、信息咨询和服务等途径,实现专利情报的搜集、加工、存储和传递,其中专利情报人员或机构,系统用户及需求,专利信息、市场信息、技术情报等资源,信息组织、信息分析、信息发布等技术手段,这些基本要素按照情报学规律相互联系在一起。

1.1 方法和工具

专利情报资源已成为信息社会中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在国家信息资源建设开发与利用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然而,在面对海量专利资源时,如何高效、准确地开展分析工作,对情报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挑战。可以说,专利分析方法、分析工具的有效运用决定了专利情报获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至于决定了情报系统最终的效率和效益。专利情报分析是情报系统的核心功能,是对专利文献中包含的技术信息、经济信息、法律信息通过科学的加工、整理与分析,进行深度挖掘与缜密剖析,形成具有较高技术与商业价值的情报。在实践中,通常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拟定量分析等类型划分各种专利分析方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众多专利分析工具应运而生。尽管不同分析工具各有专长,但总体来说其功能可归纳为数据监测、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加工、统计分析、文本挖掘和信息可视化,有学者根据分析工具的数据源与功能将其分类为专利采集加工工具、文本挖掘与可视化工具、专利检索分析工具和计算机辅助创新工具4类[2]。专利情报方法和工具的丰富与发展,是实现专利信息服务集成和系统化的重要基础。

1.2 功能和应用

专利情报系统是为了实现专利情报搜集、加工、传递和应用,由专利情报人员或机构、专利情报资源、专利分析手段和技术等要素组成的系统集合,是专利工作体系和科技情报系统的子系统[3]。专利情报系统中,专利情报人员、专利资源库和专利分析工具3种基本要素以满足系统用户需求为共同目标,互相协作、统一组织,最终以一个整体集合的形式与用户进行交流、为专利工作体系和科技情报系统服务,其功能主要包括:专利信息处理和存储、专利数据统计和分析、专利策略制订和调整、专利信息咨询和服务。专利情报分析是专利情报系统的核心,是实现专利信息情报化、形成增值专利情报产品的唯一途径,因此专利情报分析工具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并作为系统核心要素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情报系统的主要功能和应用方式是为用户提供情报服务,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其功能应用也逐渐强化,从信息处理到资源计划、从决策支持到竞争情报、从办公自动化到电子政务,呈现出多层次、全方位、体系化的特点[4]。专利情报系统也是由专利信息服务发展而来的,专利情报作为一种非常有代表性的竞争性技术情报源,最初以专利信息统计和数据分析的形式被应用于企业战略和地方产业规划当中。作为企业竞争情报系统的子系统,专利情报系统在企业的应用已经较为成熟,然而随着地方经济转型、产业升级的逐渐深入,地方政府和相关机构对专利情报及其系统化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1.3 系统特征

专利情报系统是在专利战略指导下体现信息服务和情报系统思想的一种专门情报系统,它是在专利信息管理系统、专利信息统计系统和专利信息分析系统等传统信息系统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与传统信息系统及其他情报系统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特征主要体现在:①专业性。专利情报系统在信息资源、专业构成和现实应用等多方面具有很大程度的专业性,从工具到方法,从开发到应用,都体现出对知识产权专业领域的依附性。②多重性。专利信息具有技术性、法律性和经济性三重特性,为此,相对于其专业性,专利情报系统在应用领域、服务层次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多重性,除了应用于企业和研发机构的技术研发指引外,还在企业市场策略咨询和政府政策制订等方面均有涉及,其服务内容也根据用户需求分为信息统计、技术分析、技术预警、市场分析、信息培训等多个层面。③兼容性。专利信息格式标准、著录规范,其分析工具在信息处理的过程中也多遵循同类技术标准或规范,因此,专利情报系统中不同专利信息平台和工具之间具有较好的兼容性,这种兼容性是实现数据关联、资源共享和系统协作的重要基础。

1.4 系统应用

专利情报服务是专利情报系统应用的落脚点。早期专利情报服务以信息检索和传递为主,比如大英图书馆在上世纪开展的专利联机服务(Patentonline)、专利快递服务(Pat⁃entExpress)、专利定题跟踪服务(CurrentScan)和专利翻译复制服务(Transcript)[5]。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在专利文献工作“五化”,即中国化、系统化、专业化、缩微化和计算机化方针的指导下,开展了专利情报系统筹建、专利文献共享、专利文献检索和查新服务。本世纪我国开始学习发达国家的专利情报服务体系建设经验,从国家战略层面强化专利情报体系建设,政府专利管理部门提供了丰富的专利信息公共服务渠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导下,其下属机构知识产权出版社作为专利信息服务的统一出口,对外发布专利信息并提供服务。据不完全统计[6],目前国内正在运行和开展服务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站有100余个,分属政府机构、民间团体和专利服务机构等多种类型,基本搭建了一个覆盖知识产权基本信息与服务的网络。

2 东莞专利情报服务现状

自2005年以来,东莞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00件以上[7],地方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加强了专利信息的分析和利用,委托地方高校对专利信息进行整理、加工、统计和分析,并于2008年创办了名为《东莞专利统计分析》的信息简报,在地方知识产权办公会议成员单位和各级专利管理部门发放。然而由于专利情报的专业性较强、地方专利信息应用水平较低,东莞目前尚未形成完善的专利情报系统,其情报利用和服务也存在较多问题。

2.1 机构服务不专业

专利情报服务对于以加工制造业为主的东莞来说,还是一个新鲜事物,企业及个人对于专利情报的认知度不高,各种政策资源配备也不齐全,商业性信息机构在东莞也缺乏一个可以快速发展的市场环境。地方政府部门对于专利情报分析和利用的投入十分有限,地方高校等专业信息机构也缺乏继续加大人力和资源投入的动力,到目前为止,东莞还没有形成较为专业的专利情报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和层次也停滞不前,服务方式和水平亟须突破和提升,省内其他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在东莞也仅限于开展专利信息培训、专利检索工具推广等市场开发活动。

2.2 资源配置不齐全

目前除了上级系统和外部共享资源外,东莞专利信息资源的获取主要有两种渠道: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每月下发东莞的专利原始数据,二是由广东地方专利信息平台落地到东莞的镜像数据库。无论是下发数据还是镜像数据,在利用时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比如:下发数据没有经过严格的数据格式审查,不能形成统一规范的标准化数据;镜像数据需要定期更新,且只能在已有平台上使用,两种数据都存在时效性和规范化问题。此外,商业性数据库也未在东莞普及应用,地方高校等信息机构自主开发的专利信息平台尚未与其他系统数据库进行关联和对接。各种资源配置的不齐全,导致地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在运用专利信息和情报时经常遭遇阻碍。

2.3 情报应用不深入

情报应用是专利情报系统的最终目的,目前东莞的专利情报主要应用在两个方面:一是企业发展战略制订和实施,二是政府发展规划和政策制订。具体来说,前者主要由企业情报系统主导,部分与外部机构合作,或外包给专业机构完成,后者则主要以通讯、简报、报告等形式,由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实施。然而由于地方专利信息意识较低、信息资源单一、专业信息服务人员缺乏以及分析工具功能不完善等原因,目前东莞地方专利情报分析水平较低,情报应用程度不深入,情报成果多采取数量统计报告的形式,缺乏深层次的、能够挖掘地方专利发展问题的高质量情报。此外,委托外部机构完成的诸如产业专利状况、技术发展趋势等报告,也没有真正融入地方政策制订和实施当中,未能满足地方专利情报日趋专业化、系统化的需求。

3 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设想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包括东莞在内的国内各地方亟须建设一个功能完善、资源齐备、良好运行的专利情报服务系统,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笔者将在前述研究基础上,以东莞市为例,并以服务机构、信息资源、情报技术及系统应用为重点,提出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设想。

3.1 服务主体的公益性

目前,东莞地方专利信息服务主体有3种:政府部门、商业机构和非营利组织。专利信息资源属于公共信息资源,其来源于社会,故必须服务于社会。若由政府作为信息资源增值服务开发和供应主体,则会出现如何确定政府信息投资方式、如何处理政府与纳税人以及信息增值者之间的关系等难题,并有违背服务社会原则的风险。若由企业承担专利情报系统服务,将会提高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效率,但以东莞目前的社会信息意识和市场环境,专利情报系统的建设和运营还存在较大的市场风险。因此,考虑到专利信息资源的公共性和服务社会原则,并结合当前市场状况,地方专利情报服务主体须具备公益性,也就是说,东莞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的主体,应由政府以外的非营利性信息服务机构来承担,并加强与商业机构的合作,保障信息服务机构的专业化发展方向。

3.2 整合信息服务资源

众所周知,专利信息蕴含了丰富的资源,专利情报系统的资源越丰富,系统服务质量和水平也越高。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现有以国内专利信息为主的信息资源已不能满足情报用户的需求,为此,东莞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就应在现有资源基础上,尽可能全面收集、共享国内外专利信息资源,实现与各个数据库、分析平台之间的对接和整合,扩大系统资源的覆盖范围、加深情报服务质量和层次。此外,国外有研究把情报系统比作为“信息树”[8],树根是数据采集,树干是数据整合加工,树枝是情报分析,树叶则是情报用户,政府应该资助“树根”和“树干”部分,实现数据采集和加工的公益性,而树枝则可以考虑交由企业,让专利情报分析往商业化方向发展。鉴于这一模式,在专利信息资源整合过程中,可以由政府资助基础资源的采集和加工,并鼓励非营利性社会机构、行业组织等公益性单位进行信息组织和信息分析,构建一个由公益性机构主导的服务主体,并逐步将情报分析业务向市场化过渡,实现服务资源的整合。

3.3 科学构建系统架构

根据用户需求和情报系统特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中情报机构、资源和技术等要素,必须形成一定的组织结构、工作流程和系统架构,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系统功能的充分发挥。据此,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的组织结构应该在系统决策层之下至少包括3个职能单元:一是市场部,负责情报规划、需求分析、情报发布、信息咨询等;二是情报部,负责专利资源采集、加工、情报分析、报告撰写与评估;三是技术部,负责情报自动化、分析工具研发、发布平台管理以及与上级系统、外部系统的关联和对接。同时,根据竞争情报系统的过程逻辑结构[9],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的主要工作流程可以演绎为“情报规划”“信息采集”“信息加工”“情报分析”“情报服务”等环节,并在与上级系统、外部系统对接的基础上,按照横向递进的方式来组织。此外,情报服务系统的情报人员和机构、情报资源、情报技术等要素,要按照一定逻辑相互联系,共同实现系统既定目标[10],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架构就应当以满足系统用户需求为目标,通过网络手段,并按照系统工作流程逻辑,将专利情报人员和机构、情报资源和情报工具进行有机整合。

3.4 加强情报技术开发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云计算、移动平台等技术也日益推广和普及,然而地方专利情报技术还依旧停留在基于数据库开发应用工具的时代,各种应用也主要表现为简单的数据检索和统计分析。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应该加强与商业机构合作,注重对深层次分析工具的开发和应用,并通过不同方式实现与其他商业系统和平台的对接。此外,穆斯定律指出,一个信息系统如果对于用户来说,取得信息比不取得信息更麻烦的话,这个系统就不会达到利用目的[11],换言之,信息系统应该方便用户取得和使用信息。移动信息平台用户的大幅增长为当前信息系统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为此,应当加强基于移动平台的服务开发和应用,为更广泛的用户提供更为便利和丰富的专利情报资源。

3.5 推动地方基层应用

东莞市行政区划设置较为特殊,其行政架构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各个镇(街)均配备有专门的科技管理部门。这种扁平化的管理架构在经济发展初期,对地方行政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市一级管理幅度过大给基层管理带来一些消极影响[12],各辖区专利信息利用水平不均衡就是其中的一个突出表现。为此,东莞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应当加强基层服务功能,通过开发面向基层的信息服务项目,拓展基层信息服务市场,组织专利信息远程教育培训,提供专利信息在线咨询,开展专利管理信息推送,协助基层专利工作绩效考核,将系统服务应用到基层工作体系中,推动系统与基层科技管理部门、服务机构及其用户的交流,全面提高地方专利信息应用水平。

4 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实施途径

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运用多种方法、通过多种渠道、集聚多方支持才能完成。笔者将结合工作实际,在现有配置条件基础上,探讨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的实施途径。

4.1 政府牵头召集,整合社会资源

在专利信息资源整合过程中,政府应该资助基础资源的采集和加工,为系统后期的建设与运营打好基础。在此,政府应该发挥“家长”作用,牵头召集各类社会组织、网罗各项社会资源,引导他们在情报服务系统建设中各展所长,将各项资源整合在一起,发挥最大效益。具体来说,可以由专利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以政府立项形式,资助地方专利基础资源的采集、加工和整理,并召集信息服务机构、相关单位和用户代表,成立地方专利情报“工作委员会”,统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积极寻求内外资源的协同与整合,同时加强市场引导和监督,进一步从地方发展的角度,推动相关扶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强化地方专利情报服务体系建设。

4.2 机构加大投入,提升专业水平

地方高校及其下属信息机构目前是东莞专利信息和情报服务的中坚力量,他们不仅初步实施了专利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和整理工作,也承担了地方专利简报的编辑、制作和工具开发项目,同时还肩负着提升用户专利信息技能、信息意识的重任。为此,地方高校应当作为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的主体,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人力优势和地缘优势。具体来说,地方高校应该加强信息机构投入,规范机构建设、增强人员和资源配备,加大对于专利情报技术和服务平台的研发投入,同时通过培训交流和人才引进等形式,提升机构人员的专业水平,并加强与外部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的沟通与合作,拓展公共专利情报服务渠道,实现服务手段和服务方式创新。

4.3 加强市场合作,加深企业应用

专利情报服务作为信息服务的新兴市场,日前依然显现出许多不成熟和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需要在推广、应用中不断完善。信息服务的商业化能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而企业是专利情报应用的重要用户。为此,专利情报服务系统要在政府的引导下,加强各个组织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在推动公共情报服务的同时,也要鼓励各种商业化专利情报应用,并要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自律,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加深企业情报开发和应用层次,加强企业与情报服务机构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实现企业决策系统与地方专利情报服务系统之间的对接,提高专利实施效率和情报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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