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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文人论词的阶段性特征考论

2015-02-12王新立

天中学刊 2015年2期
关键词:词体花间文体

王新立



唐宋文人论词的阶段性特征考论

王新立

(武汉大学文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唐宋文人论词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萌芽生成期,特征是由诗词混合到“词为艳科”;第二阶段为发展变化期,特征是本色论和提高词的地位;第三阶段为基本定型期,特征是诗词同化与词法论盛行。

唐宋文人;论词;词为艳科;本色论;诗词同化;词法论

词作为一种文体样式,兴起于唐代,大盛于两宋,经历了一个生成、发展直至繁荣的过程。唐宋文人论词也是随着词的生成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变化,大致经历了从最初的萌芽状态,到初步生成,再到发展变化,最后基本定型的演变。笔者拟把唐宋文人论词的这一演变经过分为三个主要阶段,并对各个阶段的论词特征进行考察探讨。

第一阶段:萌芽生成期

文学史中的词,作为一种文体样式,兴起于唐代。时人对词的认识也随着它的兴起而产生、发展。和词体在起初阶段的缓慢发展相对应,时人论词在晚唐之前也处于萌芽状态。现存最早的词作,是敦煌藏经洞发现的词集《云谣集》,以及初唐沈佺期等人写的《回波乐》词。前者内容宽泛多样,形式自由,更多体现出一种无意识状态下的创作和艺术上简单朴实的特点;后者则都是齐言体,除合乐之外,与六言古诗基本上没有什么区别。中唐文人词日渐增多,只是总体上还处于尝试阶段,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张志和的《渔父》词五首,基本上为齐言的绝句体,只是第三句七言减一字而破为两个三字句。据统计,存词最多的是白居易和刘禹锡,二人写的《忆江南》是比较成熟的长短句体。他们在这种新型文体的创作中,首次标明要依曲拍为句:“和乐天春词,依《忆江南》曲拍为句。”在创作中有意识地把词与诗歌区分开来,是对词体特征较早的一种认识,可视为唐宋文人论词的发端。虽然此时词体与诗歌还处于混杂状态,时人尚未把词视为一种独立的文体,但词的创作和词体特征毕竟已经引起了当时文人的关注。

这种情况到温庭筠开始改变,晚唐温庭筠是第一个努力作词的人,经过他的努力,词作为一种文体,才在真正意义上宣告成熟。最主要的是,温庭筠定型了词体,他的词作“调有定句,句有定字,字有定声,从而在艺术形式上为词体确立了统一的规范”[1]3。温庭筠在晚唐五代出现的文人词集《花间集》中居首位,被称为“花间鼻祖”,成为花间词人效法的对象。以他为代表的花间词特征,在欧阳炯的《花间集序》中得以系统体现:

是以唱云谣则金母词清,挹霞醴则穆王心醉。名高白雪,声声而自合銮歌;响遏行云,字字而偏谐凤律。杨柳大堤之句,乐府相传;芙蓉曲渚之篇,豪家自制。莫不争高门下,三千玳瑁之簪;竞富尊前,数十珊瑚之树。则有绮筵公子,绣幌佳人,递叶叶之花笺,文抽丽锦;举纤纤之玉指,拍按香檀。不无清绝之词,用助妖娆之态。自南朝之宫体,扇北里之娼风。[2]20−21

即以男女情感为主要内容,语言香艳绮丽,风格轻柔婉媚。这集中体现了时人对词体的认识和理论上的尝试性总结,直接促成了“词为艳科”观念的形成,奠定了此后整个词体发展的基础,影响深远。

“词为艳科”而不受“待见”,成为这个阶段唐宋时人论词的主要特征。这在晚唐五代已现端倪,如孙光宪的《北梦琐言》中记载:

晋相和凝,少年时好为曲子词,布于汴、洛。泊入相,专托人收拾焚毁不暇。然相国厚重有德,终为艳词玷之。契丹入夷门,号为“曲子相公”。所谓好事不出门,恶事行千里,士君子得不戒之乎![3]47

把词看作是“恶事”,并劝人“戒之”,可看出时人对词体的排斥,这种排斥一直影响到了宋代。北宋初,词被视为不登大雅之堂的“小道”,“或一时兴到之作,未为专诣”。陈世修在《阳春集序》中认为词的社会功能在于“娱宾而遣兴”;北宋文坛领袖欧阳修认为词仅仅是“敢陈薄技,聊佐清欢”的文字;曾任宰相的韩维曾劝诫晏几道“捐有余之才,补不足之德”;最典型的要数钱惟演,他曾说“平生唯好读书,坐则读经史,卧则读小说,上厕欲阅小词”[4]1026。词在当时仅仅是用以“谑浪游戏”的文字,被认为仅具有酒边樽前娱宾调笑的娱乐功能。可以看出,词作为一种文体样式,在当时是不受人重视的。

第二阶段:变化发展期

从唐宋词发展的整个过程来看,唐宋文人论词,真正变革性的变化应该是在北宋中叶苏轼词作出现之后,一直延伸至宋室南渡之际的李清照。如上所述,词作为一种文体,自出现以来,尤其是自晚唐五代《花间集》奠定了“词为艳科”的观念之后,就被视为不能与诗文相提并论的“小道”“末技”,至少在苏轼词出现之前,一直是这样的。其实词的内容并不完全是“香艳”,更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从其产生之后就在不断变化发展,至少在内容方面如此,如与温庭筠齐名的韦庄词中已经出现了独特的自我感受,李珣词中的岭南风光,李煜词所表达的亡国之思,冯延巳词中流露出来的忧患意识,以及北宋晏殊、欧阳修等人的词中表现出来的对人生有限、生命短暂的忧虑等都说明了这一点。只是这些变化更多发生在词的内容方面,并没有改变时人“词为艳科”的观念。柳永词所遭遇的状况就极具代表性:一方面,柳永词受到时人——上至皇帝官员,下至普通百姓,特别是市民大众的欢迎,以至于普及到了“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柳词”的程度[5]14;另一方面,它却没有得到当时文人的认可,如王灼认为柳永词“浅近鄙俗,自成一体,不知书者尤好之”,胡仔认为柳永词“言多近俗,俗子易悦”,就连李清照也认为柳词是“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说明词在当时的文学地位是相当低的。

苏轼登上词坛之后,提出了诗词同源的思想。其在《与陈季常书》中云“又惠新词;句句警拔,比诗人之雄,非小词也”[6]1569,认为词上接“古人长短句”,是“诗人之雄”,而不仅仅是“绮筵公子,绣幌佳人”的浅斟低唱,从而完成了词向诗歌的回归,打通了诗词的界限。苏轼认为,词和诗歌一样也能够反映社会生活和现实人生,表现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和人生遭际,达到“无事不可写,无意不可入”的程度。他还在《祭张子野文》中云“清诗绝俗,甚典而丽。搜研物情,刮发幽翳。微词宛转盖诗之裔”[7]1943,认为词是“诗之裔”,与诗一脉相承,把词称为“诗余”。苏轼通过自己的词作不但“提高了词的艺术品位,把词堂堂正正地引入文学殿堂,使词从‘小道’上升为一种与诗具有同样地位的抒情文体”[8]17,而且把此前论词以“诗庄词媚”为中心引入词的本质层面,即词体本色的讨论。

对词体本色的探讨,是唐宋文人论词第二个阶段的显著特征。这集中体现在苏轼门下文人弟子对“本色当行”的讨论上,其中陈师道《后山诗话》最具有代表性。《后山诗话》有云:“退之以文为诗,子瞻以诗为词,如教坊雷大使之舞,虽极天下之工,要非本色。今代词人惟秦七、黄九尔,唐诸人不迨也。”[9]309既指出苏轼“以诗为词”而“非本色”,又提出本色词的典范是秦观和黄庭坚的词作,认为秦黄二人的词作具有注重音律、合律可歌的音乐性特征,突出表现了词的可歌性。晁补之在其《评本朝乐章》中论词更加客观,称赞欧阳修《浣溪沙》“堤上游人逐画船,拍堤春水四垂天,绿杨楼外出秋千”句“要皆绝妙”,苏轼词“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张先词“韵高”,秦观词“天生好言语”,批黄庭坚词“固高妙,然不是当行家语”(“当行家语”即雅韵自然)。此外,黄庭坚在《山谷题跋》中评价苏轼《卜算子·缺月挂疏桐》“语意高妙,似非吃烟火食人语”[10]205,在《小山集序》中评晏几道词“清壮顿挫,能动摇人心”。从这些文人论词的内容可以看出,他们已经把论词的重点转移到探究词的本质特征上面,如词体的音乐性等,反映出词体日渐受到时人重视的状况。

《王直方诗话》记载:“东坡尝以所作小词示无咎、文潜,曰:‘何如少游?’二人皆对云:‘少游诗似小词,先生小词似诗。’”[11]284无咎、文潜即晁补之与张耒,二人对于诗词的认识,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诗词有别。苏门文人李之仪进一步提出:“长短句于遣词中最为难工,自有一种风格,稍不如格,便觉龃龉。”[12]310认为词体“自有一种风格”,开始重视词体的价值,强调词体不同于诗歌的独立性特征。这些认识,对于词体独立地位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至李清照《词论》的出现,终于形成一套有一定理论色彩且较为系统的“别是一家”的词学本色观点。李清照在其《词论》中认为词“别是一家”,重在区分诗词之别,并为词这一独立文体确立了标准。一是词须协音合律,词是为配合乐曲而作的,是一种音乐文学,因此协律合乐可歌是词体有别于诗歌的首要特点。故李清照即使鄙薄柳永“词语尘下”,但也肯定柳词“协音律”,善于“变旧声作新声”。李清照之所以不满苏轼“以诗为词”,视苏词为“长短不葺之诗”,原因就在于苏词“往往不协音律”,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强调词的音律特征和音乐性。二是词须典雅,这是对词文学性方面的要求。应雅正而非柳永的“词语尘下”,有利于提高词的品位;应浑成而非张先、宋祁词“有妙语而破碎”,有助于提高词的艺术境界;还应典重、铺叙、故实,有情致,便于词内容的扩展等。李清照“别是一家”词学观点的提出,旨在维护传统词风和词体,区分诗词之别,肯定词独立的文学地位。

唐宋文人论词在该阶段的另一个显著特征是词体的地位发生了变化,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上述对词本色的探讨及词“别是一家”观点的提出,已经显示出宋人对词体的重视。其次,出现了把词视为一种独立文体的词话,如杨绘《本事曲》、晁补之《骫骳说》、阮阅《诗话总龟》这些关于诗话的著作专设乐府一类采录词话。再次,出现了具有文学性的词作读本,如黄大舆的《梅苑》等。最后,词作为一种文体得到上层社会包括最高统治者的认可,如宋徽宗不仅自己填词,而且建立大晟乐府,专门组织词人作曲填词。总的来说,在此阶段词的文学和社会地位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提高。

如果说在第一阶段,唐宋文人论词还局限于单纯的“词为艳科”论而不变的话,那么在北宋中叶到两宋之交的第二阶段,时人论词已经开始讨论词的本质特征,并把词体看作是一种独立的文体来对待,努力提高词的文学地位。这些都为第三个阶段的词论定型奠定了基础。

第三阶段:基本定型期

这个阶段从时间跨度上包括整个南宋时期。在此阶段,无论是词的思想内容,还是词的艺术风格以及词的具体做法,都已基本定型。

南宋初,深受亡国之痛的词人把词与社会现实紧密结合起来,使词也像诗一样表现鲜明的时代内容,表现民族灾难和社会政治,词的现实性和功利性日渐加强,词与诗呈现出多元融合的态势。这促使时人的词体观念由娱乐游戏向抒怀言志和强化社会功利性转变。一方面批评不念家国安危而享乐安逸的花间词,如陆游在《跋花间集》中就提到:“《花间集》皆唐末五代时人作。方斯时,天下岌岌,生民救死不暇,士大夫乃流宕如此,可叹也哉!或者亦出于无聊故耶?”[13]190这是以诗为参照,用诗歌的标准来评判词,因而对不顾“天下岌岌,生民救死不暇”的花间词不满。另一方面又肯定便于表达现实内容和爱国思想的苏轼词,如王灼在《碧鸡漫志》中认为苏轼词“偶尔作歌,指出向上一路,新天下耳目,弄笔者始知自振”。南宋胡寅在《酒边词序》中也认为“词曲者古乐府之末造也,古乐府者诗之傍行也,及眉山苏氏,一洗绮罗香泽之态,摆脱绸缪宛转之度,使人登高望远,举首高歌,而逸怀浩气超然乎尘垢之外”[14]403,强调诗词在内容上的同化融合。此后的辛弃疾更是“以文为词”。到了宋末元初,以姜夔为代表的词人开始推崇雅词,他们虽然不像南宋初期词人那样密切关注社会现实,但是却借词作自由抒写各种情怀,使词的内容真正达到了无事不可写、无意不可入的程度,显示出词作在内容方面已成熟定型。

词虽产生于民间,但发展至宋代,尤其是南宋时期,倡导雅词已经成为词的主流风格,无论是苏辛派词作,还是姜夔、吴文英等所谓“婉约”派词作,皆是如此。如南宋初鲖阳居士《复雅歌词序》:

迄于开元、天宝间,君臣相与为淫乐,而明宗尤溺于夷音,天下薰然成俗……属靖康之变,天下不闻和乐之音者,一十有六年。绍兴壬戌,诞敷诏音,弛天下乐禁。黎民欢抃,始知有生之快,讴歌载道,遂为化国。由是知孟子以“今乐犹古乐”之言,不妄矣。[15]137

此序见于祝穆《新编古今事文类聚》续集卷二十四,题为《复雅歌词序略》,是一篇专论歌曲源流和词风演变的重要词论,以“复雅”为号召,以便在南宋“中兴”的局面下,促使词的发展返本复初,归于骚雅。胡仔在《苕溪渔隐词话》中对意境优美、情致高雅的词作倍加推崇,如评价东坡词《念奴娇赤壁怀古》“冠绝古今,托意高远”,体现了他明显的宗雅倾向。再如张炎论词:“古之乐章、乐府、乐歌、乐曲,皆出于雅正。”[16]255对词体“雅正”的追求,与正统文学在艺术风格方面非常契合,说明其基本风格也亦成型。

讲论作词之法始于姜夔,他在《长亭怨慢序》有云:“予颇喜自制曲,初率意为长短句,然后协以律,故前后阕多不同。”即先按照抒写情意需要而自由作词,再制曲调配合,改变词体兴起以来依调填词的惯例。对此论述更为详尽的是杨缵《作词五要》,其主要内容包括“择腔”“择律”“填词按谱”“随律押韵”“立新意”,前四条均讲求词律,也是其论词法的重点。南宋词人作词严于持律,讲究作词须协音合律,杨缵继姜夔之后,把姜夔的词律形成词法体系。此外,沈义父在《乐府指迷》中把作词之法概括为四条:

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17]277

即作词讲究协音律,风格须雅正。张炎则把杨缵、吴文英和他自己在《词源》中所主张的协律、复雅等抽象的原则,换上具体的足以为范式的名家词为典范,使词法更加完善:“周清真之典丽,姜白石之骚雅,史梅溪之句法,吴梦窗之字面。取四家之所长,去四家之所短,此(乐笑)翁之要诀。”[18]302如此种种词法探讨和总结,为作词者提供了有规可循的创作方法,既便于后人学习,也利于词法传承,体现了宋人对作词法的系统认识与作词法的成熟。至此,唐宋文人论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定型的过程。

如果说对文体的认识与探讨是对这种文体发展状况的一种反映,那么唐宋文人论词的过程恰恰是从文学认识论的角度反映了词产生于唐,发展繁荣于两宋的主要历程。

[1] 王兆鹏.唐宋词分类选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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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王兆鹏.唐宋词史论[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3.

[9] 陈师道.后山诗话[G]//何文焕.历代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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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胡仔.苕溪渔隐丛话[M].廖德明,校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

[12] 李之仪.姑溪居士文集[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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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胡寅.向芗林《酒边集》后序[M]//斐然集.北京:中华书局,1993.

[15] 鲖阳居士.复雅歌词序略[G]//施蛰存.词籍序跋萃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

[16] 张炎.词源[G]//唐圭璋.词话丛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

[17] 沈义父.乐府指迷[G]//唐圭璋.词话丛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

[18] 陆辅之.词旨[G]//唐圭璋.词话丛编.北京:中华书局,1986.

〔责任编辑 杨宁〕

The Test on the Comments on “Ci” by the Literati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WANG Xin-li

(Wuhan University, Wuhan 430072, China)

The criticals in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on “Ci” mainly experienced three stages. In the first stage (budding period), “Ci” is regarded as poem or entertainment means. In second stage (developing period), the nature of “Ci” is focused on and its social status is improved. In the third stage (shaping period), “Ci” is matched with poem in stylistics researches.

literati i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Ci” critics; “Ci-belongs-to-entertainment; nature; poem-is-“Ci”; “Ci” style

I207.2

A

1006−5261(2015)02−0075−04

2014-08-15

王新立(1980―),男,河南镇平人,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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