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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中所展现的观音信仰及其文学功能

2015-02-10陈鹏程

明清小说中所展现的观音信仰及其文学功能

陈鹏程

(天津师范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387)

摘要:明清小说对于我们了解明清时期的观音信仰具有重要的民俗史价值。从明清小说的内容可以看出,观音信仰的信众多以女性为主,观音具有送子、救人于灾难、铲除奸邪、扶助信众等神职功能,其崇拜形式有偶像崇拜、印经和诵经、诞日和成道日庆典等。观音信仰的文学功能主要表现在它构成许多小说的内结构,对人物刻画有重要作用。

关键词:明清小说;观音信仰;文学功能;内结构;人物刻画

收稿日期:2015-09-21

中图分类号:I207.41

收稿日期:2015-09-17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资助项目“数字出版存在形态的研究”(11YJA860020);湖北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面向国家文化软实力构建的湖北省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战略”(2014ZD010);武汉市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引领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武汉市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战略研究”(13043);武汉市科学技术计划项目“面向动新闻制作的数字新闻出版平台构建研究”(2013060501010150);“传统出版单位数字化转型示范与推广”(2014060303010170)

观音菩萨是与明清民众生活联系最密切的佛教神衹。明谢肇淛《五杂组》卷15言:“佛氏之教一味空寂而已,惟观音大士慈悲众生,百方度世,亦犹孟子之与孔子也。”[1]蒲松龄《关帝庙碑记》亦云:“故佛道中惟观自在,仙道中惟纯阳子,神道中惟伏魔帝,此三圣愿力宏大,欲普度三千世界,拔尽一切苦恼,以是故祥云宝马,常杂处人间,与人最近。”[2]由此可以看出观音崇拜对明清时期的世俗生活有着深广影响。众所周知,在诸种文学形态中,小说与社会生活的联系最为直接和密切。缘此,观音信仰对明清小说影响颇巨,它既是明清小说的重要内容,亦具独特的艺术表现功能。

一、明清小说中所展现的观音信仰

明清小说与民俗有着密切关系,“明清小说并非有意记录民俗事象,但作家都受一定的民俗文化传统哺育熏陶,他们的思想人格、文化心态、审美取向乃至各种生活习惯都传承民俗文化传统,并顽强地在他的创作中反映出来”[3]。可见,民俗是明清小说创作的文化土壤。观音信仰作为一种重要的信仰民俗在明清小说中有着生动形象的体现。

(一)明清小说所见观音信仰的内涵与功能

从明清小说可以看出,观音系明清女性最为崇奉之神;从另一角度言,观音信众以女性为主,这是明清观音信仰的重要特征。明清观音信仰题材小说几无例外都与女性或其家庭相关。《子不语》卷19“观音作别”条所展现的袁枚家庭生活场景颇富意味,其妾“方姬奉一檀香观音像”,袁枚态度是“不加礼,亦不禁”,而女仆张妈“奉之尤虔,每早必往佛前,焚香稽首毕,方供扫除之役”,一日因此误工,导致“余怒,取观音像掷地,足蹋之”,方姬泣告,言夜梦观音饯别,今其像之劫乃是定数。从上述故事可以看出,袁枚姬妾和女仆对观音信奉的虔诚可谓无以复加,观音崇拜已成为其精神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成为她们一天首做之功课,以至进入了梦境。这盖与她们卑微的出身和贫瘠的精神世界有关,而为视界广阔的男性家长袁枚所无法理解。不过,明清小说呈现更多的是以女性为中心的举家崇奉观音的画面,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中的巫氏与贾秀才,《初刻拍案惊奇》卷24中的仇氏夫妇与其女夜珠,均是合家虔诚礼拜观音。

女子崇奉观音的主要原因是在中土佛教中,观音可送子于信众,此为观音崇拜的第一个文化功能。宗法制构成传统社会政治制度母体,它以血缘关系作为最高伦理准则,这决定了子嗣观念成为婚姻家庭伦理的核心。祈求子嗣、多子多福的文化观念遂成为诸多民俗事象赖以产生的基点。在印度佛教中观音神职已具满足信众生男育女期盼的文化功能,《法华经·普门品》云:“若有女人,设欲求男,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便生福德智慧之男;设欲求女,便生端正有相之女”。在佛教中国化的过程中,这一功能得以凸显,“伴随着观音形象的女性化,使这位神衹与中国妇女结下了难解之缘,在观音的众多神职中最具体可感、最具有信服力的当属观音的送子功能。唯其如此才更令万千妇女神往,才更符合中国的实情……他们需要一位信仰中的神来解脱困惑,把希冀生子的欲望寄托在观音身上[4]。明清小说中有大量求子于观音的题材,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中巫娘子自述曾在观音像前焚香祷祝,赵尼姑则言唯有印施和念诵《白衣经》方能灵验,卷24中仇氏夫妇虔诚供奉观音的主要目的即“不论男女,求生一个,以续后代”;《醋葫芦》第1回提到成珪“曾在白衣赐子观音殿前,许下灯油良愿”,成珪自己亦言“只因去岁天竺进香,没要紧为着子嗣上,曾在白衣观音殿中,许下灯油幡袍良愿”;《合浦珠》第7回言僧人寂如化缘,其理由即“小庵新塑一尊送子观音,尚少数金”,第9回则言僧人拉钱生“瞻礼那新塑的送子观音”。这些均是观音有送子功能的形象体现。

观音崇拜的第二个文化功能是救人于灾难。有论者指出:“观音信仰的核心是现实他力救济。”[5]当自然或社会灾难降临于人且超出其承受和解决能力时,他们便期冀能力超凡之神助己摆脱困境,救人于困厄便成为所有善神的神职。观音核心神格就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在明清小说中,观音经常作为陷入危难之人尤其是女性的救助者出现。《初刻拍案惊奇》卷24中,夜珠被妖人掠走,她“默祷观音救护”,其父母也是“日日在慈悲大士像前,悲哭拜祝”,使其未遭凌辱;当妖人要奸淫夜珠时,她大呼“灵感观世音”,妖邪遂被诛灭。再如《初刻拍案惊奇》卷27中,王氏丈夫被害,她逃亡为尼,“每日早晨,在白衣大土前礼拜百来拜,密诉心事。任是大寒大暑,再不间断”。最终凶徒受刑,夫妻团聚。这些故事昭显了人们期冀观音拯救世人于苦难的文化心理。

观音崇拜的第三个文化功能是惩恶除奸。每个社会成员都力图实现自身欲求,有的个体在追求自身欲望满足的过程中,会冲破社会伦理法律底线,这就是恶。惩恶扬善是社会稳定与正常运行的内在律则,其职能应由社会的政治管理机构来履行。但传统社会中行政司法机关运行水平的低下往往使民众将除恶的心理诉求投诸神灵,观音崇拜就承担着这一文化功能,如《初刻拍案惊奇》卷24入话中,观音引导官府捕获杀害行善客商的恶僧。

观音崇拜的第四个文化功能是扶助信众。在人们的文化心理中,观音被视为善与正义的化身,其信众作为向善之人自应受其佑助。明清小说中,观音也常使那些虔诚求助的信徒得遂其愿,如《初刻拍案惊奇》卷40入话中有一故事,一寓寺读书的朴拙书生朝夕祈祷观音明示考题,同读儇巧书生戏弄他,“自拟了七题。把佛香烧成字,放在香几下”,朴拙书生以为是自己虔诚之心招致观音相助,便精心准备,结果考题正是这七个题目,因此考中。这个故事宣扬了虔诚信奉观音即能得其佑护的文化心理,也侧面反映了明清宗教信仰的功利性。

(二)明清小说中所见观音崇拜的形式

第一种形式是家中供奉观音偶像。偶像崇拜几乎是所有神灵崇拜皆有的形式,观音崇拜也不例外。偶像的制作形式不拘,可以是绘制画像,如《五凤吟》第2回邹雪娥“图成一幅大士”;《初刻拍案惊奇》卷6中贾秀才书馆亦是在墙壁上悬挂“观音轴”;也可以是绣制,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中巫氏供奉的观音大士像即自己绣成;也可以是雕刻,如《初刻拍案惊奇》卷24中仇氏夫妇供奉观音像就是“舍钱刻”成。供奉偶像要表现出充分的虔诚,一是制作必须精心,邹雪娥自绘观音像是因其具备“善丹青”的基础,巫氏绣观音像也是因其“一手好针线绣作”;二是确保场所的洁净与神圣,《初刻拍案惊奇》卷6强调观音像“挂在一间洁净房里”,以示与凡俗空间界分;三是供奉必须常态化,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强调巫娘子“朝夕焚香供养”,卷24强调仇氏夫妇“朝夕香花灯果”。

第二种形式是信徒念诵或印施《白衣经》。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中赵尼姑言“求子嗣须求白衣观音,自有一卷《白衣经》……但是印施、念诵的,无有不生子,真是千唤千应、万唤万应的”。有的是请僧尼诵经,如《醒世姻缘传》第49回晁梁妻子怀孕后,“叫了静业庵陈姑子讽诵五千卷《白衣观音经》,又许与白衣大士挂袍”。这是由佛经被神圣化的文化心理所决定的。印行、抄写、诵念佛经为明清社会礼奉佛教的重要形式,如《醋葫芦》第1回中成珪言自己为求子,“总是城隍庙、张仙祠、崔府君、定光佛,那处不立愿?那处不许经”,很明显“许经”的对象是“定光佛”。准此,印施、念诵《白衣经》即是对观音表达虔诚。

第三种形式是诞日仪典。诞日是神灵信仰固化的一个重要契机。二月十九日观音诞日是明清时期的重要节日,有的地方举行迎神赛会,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言“二月十九日,观音菩萨生辰。街上迎会,看的人山人海”,足见其规模之大。更为重要的庆典是佛寺在此日大开山门广迎四方香客,《初刻拍案惊奇》卷8提及陈大郎的想法,“今月十九日,是观音菩萨生日,何不到彼进香还愿?一来祈求的观音报应,二来看些浙江景致,消遣闷怀,就便做些买卖”。这足以看出观音诞日对信众的感召力,也能见出普陀山观音信仰的影响。《二刻拍案惊奇》卷1言“恰值十九日是观世音生日,辨悟过湖来观音山上进香”。观音诞日进香习俗之盛,即便是皇家寺院,也将之作为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重要进香节日之一,如《醒世姻缘传》第78回言及,皇姑寺作为太后香火院“寻常人是轻易进不去的”,只有十个节令“才是放人烧香的日子”,其中就包括“二月十九观音菩萨圣诞”,足见观音诞日影响之大。

第四种形式是观音成道日仪典。明清小说对比亦时有描写,如《欢喜冤家》第22回即言,“惟每年六月十九日,观音成道良辰,是日,大开寺门。二三女尼集于殿上诵经”,并描写了“满镇男女集聚在寺”的盛况。

此外,在明清小说中尚见观音崇拜的其他形式,如持观音斋、念观音咒等,信众以此消除自己罪孽。《阅微草堂笔记》卷3载一女子语,“我持观音斋,诵观音咒,菩萨以甚深法力消灭罪愆”,即为这种观念的反映。观音崇拜有着如此深厚的文化蕴含与丰富的崇拜形式,足以表明明清社会观音崇拜风习之盛。也正是在此基础上,明清时期出现了许多观音香火胜地,这于小说中可见一斑。如《初刻拍案惊奇》卷24言“香火之盛,莫如杭州三天竺。那三天竺是上天竺、中天竺、下天竺。三天竺中,又是上天竺为极盛”,类似说法亦见于《醒世恒言》卷3。这些叙述足可以作为可靠的史料,以见证晚明时期杭州天竺三寺作为观音崇拜中心的兴盛。再如《初刻拍案惊奇》卷24言则展现了金陵燕子矶观音阁的盛景:“载酒游观者,殆无虚日。奔走既多,灵迹颇著,香火不绝。”这些叙写颇具史料价值,是明清观音崇拜风行的一个标志。

二、明清小说中观音信仰描写的文学功能

文学归根结底是文化的产物。任何一种文化心理都会在内容主题和结构形式上对同时代的文学作品产生深远影响。观音崇拜作为明清小说中许多作品的基底性文化观念对作品的艺术表现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观音信仰对明清小说主旨和内结构的影响

观音崇拜的一个基核就是善恶果报的佛理,而这是许多明清小说的主旨和内结构。杨义先生曾言:“一篇叙事作品的结构,由于它以复杂的形态组合着各种叙事部分或叙事单元,因而它往往是这篇作品的最大的隐义之所在。它超越了具体的文字,而在文字所表达的叙事单元之间或叙事单元之外,蕴藏着作者对于世界、人生及艺术的理解。在这种意义上说,结构是极有哲学意味的构成,甚至可以说,极有创造性的结构是隐含着深刻的哲学的。”[6]我们将蕴含于结构中并决定结构模式的哲学意味称为内结构。在观音崇拜观念中,观音菩萨成为善恶果报铁律的实施者。明清小说往往借助观音对佑善除恶宗旨的践行,来决定作品中的叙事走向和人物命运。如《初刻拍案惊奇》卷6中,赵尼姑和卜良不仅践踏宗教戒律私通,还奸污了虔诚信奉观音的巫娘子,按照果报不爽的佛教伦理,双双毙命是其必然结局。整篇小说的基本情节可分为两大部分:赵、卜作恶和贾秀才除恶。在第一部分中作者强调巫娘子礼奉观音的虔诚和赵、卜借此行恶;在第二部分中强调观音神启,在巫娘子受辱后,是观音现形提醒贾秀才返回,并以神示的方式授其复仇之计,正如作者所言:“此是秀才识见高强,也是观世音见他虔诚,显此灵通,指破机关。既得报了仇恨,亦且全了声名”。观音崇拜作为一种哲学意义也构成了《初刻拍案惊奇》卷24的内结构。作品叙事的内在理路是:仇姓夫妇好善、虔诚供奉观音以求子嗣→生下美貌女儿夜珠却被妖人掠走→夜珠祈祷观音、仇姓夫妇拜祝观音→夜珠险遭妖邪凌辱而呼“灵感观世音”,妖邪被诛→夜珠和见义勇为的刘德远喜结良缘,进香拜谢观音,修成观音庙。由此看出,观音崇拜作为内在的线索,构成了小说叙事的内动力,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二)观音信仰对明清小说人物形象刻画的作用

作为相对独立的一个自足系统,小说的本质就是以审美形态呈现的各行动主体(即作品中的人物等)间在相互接触、交往、碰撞、摩擦、冲突中产生的关系场。人物关系的建构需要丰富多彩的节点。在许多明清小说中,观音崇拜就是一种重要的节点。以《初刻拍案惊奇》卷6为例,这篇小说主要由贾秀才、巫娘子、卜良、赵尼姑构成一个关系场。其中贾秀才和巫娘子是恩爱夫妻,这一点从贾秀才全力支持巫娘子供奉观音像即已得到展现,而在观音显灵启示贾秀才家变故时,他立即想到“莫不娘子身上有些疾病事故,观音显灵相示”。正是基于这种琴瑟和鸣的恩爱关系,在贾秀才知晓妻子被恶人奸污后,他并没有站在传统伦理立场上指责和嫌弃妻子,而是安慰妻子,并一起设计报仇雪恨,夫妻更加情深意笃。“那巫娘子见贾秀才干事决断,贾秀才见巫娘子立志坚贞,越相敬重。”巫娘子和赵尼姑建立密切关系的前提也是她对观音的信奉,“只因一念敬奉观音,那条街上有一个观音庵,庵中有一个赵尼姑,时常到他家来走走”。她们成为仇人也是因赵尼姑和卜良设圈套骗巫娘子到寺诵经将其奸污。卜良萌生奸污巫娘子的歹念也是缘于观音诞节赛会他的偷窥。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主要通过观音崇拜的诸多元素如观音像、诵《白衣经》、赛会建构起来,自然、合理、紧凑、真实,散发出浓郁的生活气息。明清小说还通过观音崇拜来展示人物心理,揭示人物性格特征。如《五凤吟》写邹雪娥一见钟情于祝琼,因无由交往而产生苦恼,小说第二回写道:“雪娥手托香腮闷闷地坐了一会,忽长叹道:‘我今生为女流,当使来世脱离苦海’。遂叫素梅去取一幅白绫来。少顷白绫取到,雪娥展放桌上,取笔轻描淡写,图成一幅大士,与轻烟着人送去裱来。又吩咐二人道:‘如老爷问时,只说是小姐自幼许得心愿。’”这个细节描写巧妙地借助观音像将邹小姐的内心世界揭示得淋漓尽致。她情窦初开,但爱情所激发的生命活力却被官宦小姐的身份所窒息,其苦闷可想而知,却又无法向人倾诉,唯有将精神的慰藉寄托于观音菩萨,画观音像是她的郁闷心情的一种宣泄,这样就把陷入情海的少女心态表现得活灵活现,同时也揭示了她多情、聪慧的性格,而对两个丫鬟的叮嘱也反映出其持重、缜密、机智的性格特征。再如《初刻拍案惊奇》卷8中,观音信仰常常成为主人公陈大郎心理活动展现的文化背景。陈大郎夫妇本打算去普陀洛迦山向观音进香求子,在成行前妻子却突然失踪。观音诞日临近触发了陈大郎的感怀,“去年要到普陀进香,只为要求儿女,如今不想连儿女的母亲都不见了,我直如此命蹇”,点出了他怀思妻子的悲愁及此生发的人生命运多舛的悲慨,“今月十九日,是观音菩萨生日,何不到彼进香还愿?一来祈求的观音报应;二来看些浙江景致,消遣闷怀,就便做些买卖”,非常生动地揭示了观音信仰平和人心理的作用。陈大郎希望借助观音神力找回妻子,表明在执着于寻妻的同时寄望于神灵,缓解了心理焦虑;借进香以散愁和做些生意的打算则昭显了他意图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恢复正常生活的努力,普通百姓通达坚定的生活心态被非常真实地揭示出来。在普陀大士殿真诚祈祷后,观音以梦神示陈大郎夫妻终可团聚,“菩萨果然灵感!依他说话,相逢似有可望。但只看如此光景,那得能勾”,这样的心理描写将陈大郎希望与疑虑交织的心境生动地传达出来。通观整篇小说就能看出,观音信仰已深深渗入明清民众的精神世界,在他们的情绪、情感、价值观和人生观中均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总之,明清小说对观音信仰的展现具有重要史料价值,其有助于我们更为生动具体地了解明清时期的观音崇拜文化。同时,观音崇拜作为包括作家在内的明清民众的普遍文化心理,对明清小说的艺术表现功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注意到的。

参考文献:

[1]谢肇淛.五杂组[M].上海:中央书店,1935:287-288.

[2]蒲松龄.蒲松龄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43.

[3]韩希明.明清小说作者的民俗观与江苏民间制度文化[J].南京社会科学,2010(5):111-129.

[4]段友文.观音信仰成因论[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14-18.

[5]罗立群.观音题材小说的类型及演变[J].文学与文化,2013(3):26-35.

[6]杨义.中国叙事学[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39.

The Beliefs in Avalokitesvara Manifested in the Novel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nd Their Literary Functions

CHEN Peng-cheng

(SchoolofArts,TianjinNormalUniversity,Tianjin300387,China)

Abstract:The novel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are of great value in folk history for us to understand the Avalokitesvara beliefs in that era. From the contents of the novels, we can find that the believers with the worship of Avalokitesvara were mainly composed of women, that Avalokitesvara had such clerical functions as helping women giving birth, saving people from their calamities, getting rid of the wicked and befriending the believers, and that the forms of the worship of Avalokitesvara included idol worship, printing and chanting the scriptures, the celebrations of Avalokitesvara’s birthday and the day when Guanyin became bodhisattva. The literary functions of the beliefs in Avalokitesvara were manifestied in forming the inner structures of many novels and playing an important in delineating characters.

Key words:the novels of the Ming and Qing Dynasties; beliefs in Avalokitesvara; literary functions; inner structure; character delineation

(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