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烟台大学知识产权资源现状与发展对策研究
2015-02-07高伟丰
高伟丰
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 烟台264005
一、烟台大学知识产权资源现状
目前烟台大学知识产权专业拥有国家教学名师1名、山东省教学名师3名。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理工知识和经济、管理知识基础,系统掌握普通高校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精通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技能,可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咨询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以及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专业人才。
(一)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成立之目的
设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的主要目的是整合省内外法学、经济管理、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知识产权高级专业人员,建立一个层次较高的知识产权研究教学工作平台,在知识产权高级人才培养、知识产权科学研究、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广泛地开展活动,并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涉及知识产权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提供咨询意见和研究报告,力争成为山东省最重要的知识产权智库。
(二)烟台大学知识产权师资队伍情况
为成立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烟台大学对现有的师资队伍进行了重新整合,成立了研究知识产权领域及相关学科的专业团队教师。其中博士生导师二人,硕士生导师九人。70%的人员具有博士学位,七名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其中还有国家和省级教学名师二人。专业涵盖广泛,涉及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和国际贸易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学科,可以开设十余门与知识产权相关课程。
(三)烟台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的培训对象及模式
山东省知识产权研究院成立之后,烟台大学对相关专业招生和培养计划进行了调整,制定了三个层次的人才培养计划。
第一,本科生教育:在理工科本科生中招收学生攻读知识产权第二学位,培养跨学科的知识产权人才。在法学本科生中设立知识产权法学方向,培养知识产权法学人才。
第二,研究生教育:烟台大学拟在法学硕士一级学科中开设专门的知识产权专业,培养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学人才。
第三,在职培训:针对科学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法律从业人士开设侧重点不同的课程,秉承因材施教的理念,积极引导他们掌握牢固的法律知识,为投入到今后的工作中打下坚实基础。
二、烟台大学的知识产权的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烟台大学虽然在知识产权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获得了一些荣誉,但是仍然存在着一些明显的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不仅关乎到烟大知产学科的发展,同时也是为我国知产的发展事业做出自我的贡献。
(一)思维观念老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腾飞,电力科技发明创造的蓬勃发展,给我们国家带来无限经济活力的同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愈加紧迫和重要起来,很多企业迫切需要维护自己的权益,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与发明创造不被窃取,使他们的智力成果能够带给人们便利的同时也促进他们的创造积极性。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从学生培养层面来看,很多学生对这一新兴学科既充满好奇又充满迷茫,知识产权对他们的生活到底会产生何种影响认识不够甚至是及其模糊的,这就使得知识产权的思想认识不能在学生群体中得到传播与发展,从而可能影响到整个学校知识产权的构建与发展,所以重视知识产权思想意识的提高,培养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观念尤为重要。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问题
缺乏有效的创新奖励机制,使得人们觉得知识产权与自己相去甚远,导致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降低,在主观上认为作为文科的法学没有相关的理工背景而不能有所作为。虽然在政策上,国家学校都对知识产权给予足够的重视,但是当落实到实处,使得很多项目因为经费不足无法开展,科研不能顺利完成,亦会导致知识产权的人员的积极性大打折扣,产生不良情绪,降低工作效率,对知识产权研究院的发展亦是不利的。
三、烟台大学知识产权发展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大部分人都只注意到了有形的知识产权而忽视了无形的知识产权,甚至有很多企业自己的创新管理制度明明是可以作为自己的创造而申请专利,却因不懂得知识产权的相关概念,缺少对自我智力成果的保护意识而丧失了自己的独创成果,丧失掉自己既有的潜在利益。
另有一些学者关于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创新亦可借鉴,如Joseph Straus(2005)从欧洲与美国高校知识产权成果产出比较出发,指出在新的全球经济环境下,欧洲应当引入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将欧洲学术团体的科研成果纳入法律保护范畴,建立新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使高校和公共研究机构能有效地进行科研开发并保护其成果,只有这样欧洲才能从容地面对激烈的国际竞争。从这些举措中可汲取为我校知识产权意识提高所需之处,通过政策制度创新来保证知识产权的发展。
(二)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在人员的管理上、经费的管理、资源的管理上仍然存在很多“青黄不接”的问题。我认为应当建立知识产权的办事处,作为法学院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一个部门,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宣传、活动、策划与组织以及日常遇到的一些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事务,同时成立知识产权研究小组,设置主任一名,委员若干,成员若干作为烟台大学知识产权骨干力量,推动烟台大学知识产权在法学界的影响力。
建立教师知识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奖励在科研成果,智力成果上突出贡献的教师,提高知识产权在教师队伍心中的地位,树立高指标,低门槛,鼓励创新与协同参与,同时,在政策上给予相应照顾,显现知识产权的实在效益。比如郑晓燕(2003)认为知识产权在高校科技创新中所起的作用有:知识产权制度能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激发科技人员技术创新、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使科技创新成果的评价更加规范化;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
(三)面向师生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基金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创新氛围的培养固然要从上层建筑抓起,也不能忽视物质上的激励作用,所以设置单独的知识基金用来鼓励师生的创新思维,创新意识,创新成果是韦唯重要的,如何设置,面向何种群体,有何标准条件需要详细明了,必须具备创新性,富有现实意义,学术价值等为促进社会进步生产发展之目的,且经过严格审核方可授予。
四、结语
21世纪是信息的世界,知识的海洋,作为黄海之畔,凤凰山下的烟大人是值得骄傲的,获得荣誉的同时也要谨记不断进取的真谛,知识产权研究院落户烟台大学,足见我们努力赢得的认可,更当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肩负起应有的责任,为烟台大学法学院的知识产权的美好明天,做出自己的努力,赢得他人的喝彩!
[1]MarkA·Lemley,刘雪涛.风险投资时代重新思考专利[J].中国发明与专利,2004.
[2]Joseph Straus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science:A Complex Partnership from a European Perspective[A].吴汉东.知识产权年刊(创刊号)[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1-11.
[3]郑晓燕.高校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J].德州学院学报,2003(84).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规定[Z].教发,1999.
[5]张玉敏.知识产权法学[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