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研究
2015-02-06姚嵩
姚 嵩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350)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研究
姚 嵩
(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天津 300350)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是当今我国高等职业院校重要的职能之一。科学合理的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有利于指导高职院校更加合理的配置教育资源、调控建设方向、贴近社会需求,发挥服务职能。建立有效适用于评价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质量的评价体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
伴随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等职业院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功能也在日趋完善。特别是教育部、财政部先后启动国家“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我国近200所“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取得了巨大的建设成绩,同时掀起了一轮高职发展的热潮。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在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办学效益和社会服务能力等方面都得到了明显提升或增强,对其他高等职业院校也起到了示范引领的作用。在此之后,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建设与发展进入“后示范”时期,如何将高职发展的阶段性成果转化成更加持久发展的动力,不断的为国家战略发展提供服务,增强服务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力,走上内涵式发展道路,成为当下示范高等职业院校需要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2014年,在国家连续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多个重要文件中,均要求高等职业院校要密切产学研合作,为服务区域发展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并主动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人才、科技服务,积极推动技术成果扩散。作为高等职业院校三个重要职能之一的服务社会职能,因我国劳动力结构调整等重大国家战略,正逐渐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建立科学的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职能评价指标体系,有益于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对服务社会的能力进行评价验证,通过指标进行动态监控使之逐渐成为高等职业院校一种长期的自觉服务行为,同时有益于指导高等职业院校对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所开展的社会服务的内容和实施路径进行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职能作用,更好的为国家战略服务。
一、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内涵
对于高职院校社会服务的内涵,长期以来存在两种观点。一是认为社会服务是指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发展需要所进行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即将高等职业院校所有的职能都归为社会服务范畴的广义观点;而另一种认为社会服务仅仅包含高等职业院校利用自身优势直接投入为地方社会各方面的建设和发展的服务活动,其中不包括通过人才培养或科研成果的转化等间接方式获得的狭义观点。
广义的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概念虽能全面系统地描述其社会服务的内涵,但由于与高职院校的其他两大职能—教学和科研具有重叠,不易于对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评价体系进行客观、稳定、可比、量化的区分,因此我们目前探讨的社会服务,集中于相对狭义的范畴,即高等职业院校利用自身的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等人力资源,教学设施、科研设备等设备资源,专业、课程、教材、科技成果、技术资源等条件,为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提供的人才培养,人才供给,技术供给等服务性活动。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对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进行研究,不但可以明确当前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建设存在的问题,更可以通过解决措施的分析,进一步提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并通过对指标中各个要素实现有机协调,建立高职院校社会服务领域有效的质量评价机制。
高等职业院校建立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机制,不但有利于高等职业院校更好地充分认识自身社会服务的本质,充分发挥自身社会服务的优势,为政府制定相应的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的政策与方法提供参考。还有利于引导高等职业院校从当地国家重点发展产业需求出发,确定符合本地职业教育要求的合理专业结构,促进学校自身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的合理发展,从而提升并优化人才培养质量,更好的为地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使高等职业院校逐渐融入地方产业布局调整,实现协同发展,步入内涵发展的轨道。
二、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研究现状
(一)理论研究方面
受到威斯康星思想、职业教育学、教育评价学等影响,国内外学者基本认同高等职业院校应该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通过为社会提供直接的服务,使高等职业院校与社会生产、生活实际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同时使得高等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职能得到同步强化。正是由于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比,其社会性特点更为突出,因此职业教育发展与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并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繁荣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体系的建立,不但可以揭示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过程中其特有的自身规律,也可以为评价高等职业院校的社会服务能力质量提供依据,还也可使高等职业院校在服务社会过程中实现新的跨越。
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建设的理论依据可源于职业教育学和教育评价学,其评价主体可以根据职业教育的客观标准以及目标,对职业教育的社会服务的质量和功效做出价值判断,过程充分利用科学的、合理的、可行的评价方法、评价技术手段,将职业院校服务社会能力质量评价所需的评价主体与对象、评价目标与标准、评价方法与判断、评价结果与分析等若干因素逐一列入,为不断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提供参考。由于目前缺乏统一遵循的原则和规范方法,不同的学者提出的高等职业教育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体系内容不尽相同,但基本上是出于对高职社会服务实践活动和社会需求的综合分析。不论各种评价体系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多大,只要可以实现全方位、多渠道的指明服务社会的方向,使得高等职业院校更加有效地将从盲目地、被动机械地服务社会转向真正主动、富有成效地服务社会,通过技术创新的应用和传播,促进地方区域经济发展,就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实证研究方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发布的《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分析报告》、麦可思发布的《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公示的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校、骨干校建设以及验收情况,以及其他一些零散的高职院校发展的相关数据、不同类型的高等职业院校开展社会服务的情况进行案例分析,发现了目前高职院校社会服务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提升措施。
高等职业院校普遍存在教师开展或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不足、用于社会服务的设施设备性能落后使用率低、专利技术成果与市场脱节难以转化、教师日常工作繁重对科研与社会服务工作投入过少、企业意愿不明确参与度不够等问题。要解决以上问题,提升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首先要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服务意识,促使教师自觉自愿地积极开展和从事社会服务工作并不断提升自身服务社会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其次要优化教育资源,增强服务活力,学校要主动对接地方主导产业,建立灵活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同时为社会提供直接服务,从而提升自己的社会服务能力;第三要加强与政府企业合作,挖掘服务潜力,以多种方式开展与企业的横向科研合作、新技术开发,在以技术助推行业企业转型的同时,高速提升高职院校自身的生产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并通过不断与企业、政府等合作,积极争取拓宽为社会服务的渠道;第四要大力支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创新创业活动更加活跃、规模不断增大,效率显著提高。
三、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体系的建立
完整的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应具有常规评价指标体系所应具有的内容,如多级指标、观测点、等级标准、权重等。本文所讨论并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主要研究对象是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框架,由于篇幅所限,暂不涉及数据计算方面的内容。
我国对高等职业院校进行评价始于上个世纪 90 年代中期,经过十几年的演变,2004年教育部正式出台文件启动了全国高职高专办学水平评估工作,至此以后的几年间,评估指标体系不断的变化,社会服务从一个二级标题逐步变为一级标题,标志着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重要性得到了普遍的认可。现在,在多个省份的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水平评估方案中社会服务指标均作为一级标题出现,例如《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普通高校教学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附件2《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将社会服务列为一级指标并详细说明了评价标准及计分方法,下面仅将社会服务这一指标的具体标准展示,如表1所示。
表1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社会服务的指标
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浙江省对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指标设计较简单,仅仅包括校企合作、专业教育服务、专业科研服务三项,对于社会培训等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指标并未涉及,也未涉及具体的观测点,整个评价指标体系缺少一定的完整性,但从另外一个方面考虑,该指标在具体实行过程中比较便于操作。
我们在设计评价体系时,充分考虑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评价所具有的主体多元性,并将评价的目的设定为为了真实的掌握高职院校为社会服务的程度,运用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评价方评价的组合评价方式,按照以下评价框架进行,如表2所示。
表2 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框架
以上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框架,评价指标更加详细,着眼点更加明确具体。不足之处在于,个别观测点的可辨性不是很高,有交叉重复之处,以及未充分使用数学方法对指标体系进行量化分析、进行指标权重设计和计算。
四、结束语
随着我国高等职业院校各类评价工作的逐步完善、逐步专业化,构建高等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质量评价体系,保障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更好的服务国家战略是一个重要的课题。只有做好状态数据分析,才能不断的提高数据分析的准确性和科学性,为国家改革提供依据,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方向。
[1]盛国军.高校社会服务职能评价体系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2,(02) .
[2]刘宁.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评价研究[D].曲阜师范大学,2014.
[3]耿金岭.对提升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能力的思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1,(36) .
[4]宋彦军.高职教育服务质量评价研究[D].天津大学,2008.
The Evaluation Research of the Social Service Quality of Vocational Colleges
YAO Song
(TianjinLightIndustryVocationalTechnicalCollege,Tianjin300350)
Social service ability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functions of vocational colleges in China today. Scientific and reasonable evaluation of their social service quality is helpful to guide them to allocate education resources more rationally, regulate the construction direction, get close to the social demand and exert their service function into full play. In a word, establishing an effective evaluation system for the quality of the social service ability of vocational colleges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vocational colleges; social service ability; evaluation
2015-06-15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后示范时期”高职院校教育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BJA1300980
姚嵩(1981-),男,天津轻工职业学院副教授,高级工程师,主要从事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
G718.5
A
1673-582X(2015)09-00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