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我国民生问题的法律思考
2015-02-06符敏妍
符敏妍
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大学,广东 广州511400
一、我国民生问题的现状
(一)相关的法律制度不完善
尽管经历了几次大的调整但是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还是不完善,缺乏某些民生问题相关的法律制度的确立,现行的法律由于条文针对性不强或者是存在漏洞等问题导致其在实行中也很难切实保障公民的权益。我国的立法程序、法律条文制定以及司法解释都是比较稚嫩的,与其他发达国家仍然存在较大的差距。民生相关的法律条文普遍存在规定模糊的问题,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这可以保证执法人员工作的灵活性,但是这也容易引发执法者的腐败问题,也使得许多不轨之人钻法律的空子,影响社会公平。党的十八大以来对社会公平的重视日益提高,切实解决我国当前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教育资源分配不均、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过窄等问题,就需要对当前的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和更新。
(二)执法者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严格的执法程序以及廉洁的执法人员是保证法律顺利实施的关键所在。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应当做到手段正当、程序合法,但是由于执法程序含糊不清以及执法人员组织纪律性差等问题,法律施行的效果往往得不到保障。法律应当是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存在的,而不是少数人获取利益的工具。当前的行政机关普遍存在的腐败现象使得民生问题日益严重,一些机构因为麻烦不愿对辖区商户的进行定期的审查,而有些机构在进行不良交易时为了防止被查处便会对相关的执法人员进行贿赂,这些执法者往往不能经受诱惑,对这些机构的违规行为便不予追查。这往往会导致医疗机构、食品工厂等的投机取巧,一旦流入市场将直接影响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淡薄
社会普遍存在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这使得很多人缺乏法律维权的意识,尤其是农村地区,即使是权益受到侵害也很难会想到通过法律保障自己的权益。例如在侵害隐私权等问题上,我国法律坚持当事人报案才可进行追查,因而如果当事人选择沉默,即使有充分的证据执法部门也无法采取行动,这非常不利于对公民利益的维护。民众法律意识的淡薄使得我国的民生问题更加严重。
二、保障与完善我国民生问题的法律建议
(一)加快民生问题的相关立法,完善法律制度
民生问题的解决不能仅仅作为一个方针,必须把民生问题的解决任务转化成具体的法律制度予以贯彻实行。通过党和政府的多年努力我国的民生相关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一些与人民生活切实相关的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也已经有相关立法,但是民生法律也存在我国法律条文的通病。针对这种情况首先立法部门需要对现行的法律进行调整,对一些条文需要进行具体的细化,尤其是在民生焦点问题上,就需要国家对当前的《药品管理法》进行细化调整,确定国家把控的药品定价方式以及部分药品国家补助的方式,并且对于胡乱定价的行为认定要进行具体的划分,对于惩罚方式也要进行具体的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有法可依,而不是模糊执法。
(二)调整执法程序,加大监督力度
针对当前执法程序不严缺乏监督的问题,国家需要对行政机构的权力行使进行具体的规定,并且加强对其执法的监督。首先政府应当出台相应的文件,并对不按程序进行执法的行为要制定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程序办事。此外要加大对执法人员的监督力度,要让监督部门、机构内部以及民众监督共同发挥作用。应当设立专门的部门负责执法行为的监督,一旦发现执法人员变质的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或者事后追责。除此之外机构内部的监督也至关重要,即执法机构内部成员间的互相监督。民众监督也是确保执法人员纯洁性的重要措施,一旦有民众对执法人员进行举报,相关部门予以核查后要对当事执法人员进行严惩,切实保证民众的权益,避免民生问题的加剧。
(三)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随着法制教育的开展,“法盲”现象已经越来越少,公民的法律意识日益提升,但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力度还较欠缺。针对这种状况相关部门需要加大民生法律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公众确立民生法律大概内容的同时了解自己的维权渠道,一旦自身权利受到侵害要及时进行维权,不让不发分子逍遥法外。除此之外还需要加强民众的法律观念,要使其明白使用法律工具的正确性以及不法分子的残暴性和二次违法可能性,尽可能改变旧有的“忍让”观念,推动我国民生法律的实行和公民的法律素养,通过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推动民生问题的改善和解决。
三、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的民生问题由来以及且涉及极广,因而该问题的解决也不是一朝一夕之事,需要各方面的长久努力。尽管当前的民生问题严峻但是笔者相信在党和政府的带领下,在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下,我国的民生问题终会解决,和谐社会的建设理想也终会实现。
[1]韩喜平.突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认识误区[J].湖北社会科学,2015(1).
[2]刘大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本路径探析[J].经济论坛,2014(6).
[3]高成军.民权保障:民生问题的价值依归与法治向度[J].理论月刊,201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