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监管义务衍变
2015-02-06田丽媛
田丽媛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庆 400033
一、现有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基本义务
(一)依法制定用户协议。用户协议基本上属于格式合同,在格式合同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会弱化自己的义务,甚至制定免责条款,但这种条款的效力在实务中是不能得到认可的,因此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要认真依法制定合同,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使其合理、合法。
(二)审核网络交易主体资格。该义务实际上重点应该是对网络交易卖方资格的审核,因为卖方基本上是受害者,这个审核,只能是一个形式上的审核,因为卖方可以是经过国家审核注册的法人,也可以是独立的自然人,根据买方所承担的义务,如果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承担的是实质性的审核,不仅在操作上很困难,从权利义务对等的角度来说,也存在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
(三)审核在线登陆商品的义务。商品种类繁多,总量巨大,同样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也只能对商品的形式进行审查,实质性的审查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才能做出。
(四)储存与保管交易信息。为维护双方权益,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该在一定时间内保存交易信息,以便提供证据。
(五)补救与取证。在已经发生了侵权行为后,需要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积极进行处理和补救,配合提供证据。
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业务变化
随着网络交易发展的日益完善和专业化,网络交易衍生出各种推广方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针对不同的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对网络交易业务进行分类,如阿里巴巴在原有“淘宝网”的基础上,又开辟天猫商场,旨在为消费者提供更有保障的服务,进入天猫商场中的卖方,准入门槛更高,需要缴纳高额保证金,并且在线下有实体店业务,整个进货渠道来源非常明确,每年均要支付给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相关费用。为更好的促进业务,卖方会付款给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进行宣传页面推送,放于首页推荐等。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在之前的网络交易中,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处于发展阶段,处于免费或不盈利的一个状态,因此就不能过分苛求网络平台交易商对网络交易主体的资格和商品进行实质性的审核。但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业务日益完善,网络交易商可以从中获取高额利润,如阿里巴巴上市后,阿里巴巴市值已高达2613 亿美元,并且随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自身实力的不断强大,他们也能够不断完善自己平台的服务器,进行更高级的信息处理。并且,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能够提供的业务范围也不仅限于实体的商品买卖,还有一系列金融业务、代缴费业务、各种其他收费业务,所涉及的金额也日益增大,如何保障账号及资金安全也成为了一个新问题,因此对他们来说,其监管义务应该发生改变。
三、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监管义务衍变
在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基本义务里面,审核交易主体资格、审核在线登陆商品、储存与保管交易信息、补救与举证等,都可以认为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一个监管义务。由于整个电子商务的发展,交易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交易环境和交易业务范围发生了变化,因此网络交易商的基本义务也要随之发生改变,以规范整个市场秩序。除了之前提到的几个义务之外,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还应有如下监管义务:
(一)对交易主体资格和商品进行实质性的审查。但该义务的存在仅限于对享受了相应权利的主体而言,如淘宝网上面的普通个体卖家仍然不能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审查难度大,而且淘宝网的定位和性质就是一个进出准则较低的平台,但可以适当监管,比如对消费者反馈情节严重者,可以撤销其在淘宝上面进行市场交易行为的主体资格,并将其个人信息拉入黑名单,该个体不得获得再次进入交易市场,作为卖方开展经济活动。
(二)构建安全网络平台。近年来,随着网络的发展,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现象日益严重,电子商务活动日益活跃,同样也有很多犯罪行为发生在该领域,这些犯罪行为大多是利用网络平台和系统的漏洞,盗取交易方账号密码,达到窃取他人金钱的目的。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要配备专业的网络平台管理员,对整个系统进行不断的调试、监控和维护,以降低系统被侵入风险,保障交易双方的资金安全。
(三)及时公布信息义务。在已经发生的案例中,出现过在消费者对某商品出现大量投诉,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对此置之不理,并且帮助删除相关帖子,使得其他消费者继续购买该商品,导致经济损失的发生。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在一个商品或相关服务发生问题,出现大量投诉时,要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告知消费者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避免其他的消费者为此承担经济损失。
(四)认真审核商品相关信息。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仍然负有一定对商品的审核义务,对于明显虚假宣传、夸大商品功能和欺诈性的宣传,经审核后不允许发布,如已经发布的,责令修改。要认真通过各种数据,反馈该商品的真实信息,禁止通过雇佣他人刷信誉的手段提高商品购买量和卖家信誉的行为,给消费者一个真实的商家及商品信息评价。
[1]齐爱民.电子商务法原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2]王轶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的基本义务分析[J].八方论坛,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