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
2015-02-06郝杰
纺织服装周刊 2015年36期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原有生物药品、仪器仪表制造等6个行业基础上,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范围,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4个领域重点行业的企业在今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对其中小微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超过100万元的,允许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方法。
据分析,政策如果执行到位,今年可为企业减税50亿元。虽然数额不是很大,但作用不容低估。因为,在企业投资意愿不够强烈、市场需求比较疲弱、生产性投资和需求都比较低迷的情况下,用加速折旧、减轻负担的方式鼓励企业投资,尤其是设备更新和加大技术研发力度,非常重要。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此次政策涉及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等领域。(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