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动现场勘验
2015-02-06王健
王 健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江苏 南京210000
犯罪现场,狭义上是指发生犯罪行为的空间场所;广义上是指与犯罪行为有关的人、物、时、空存在及其内在联系的总和。简单的说,犯罪现场是指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的地点和遗留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的一切场所。犯罪现场是获取相关犯罪信息及收集痕迹物证的最原始也是最直接的场所,是分析判断整个犯罪行为的基础。
按现场形成之后有无变动情况,可分为原始现场和变动现场。
原始现场,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没有发生改变而保持作案原貌状态的现场。
变动现场,是指犯罪现场形成后至犯罪现场勘查前,犯罪现场的状态发生了部分或全部改变的现场。
一、变动现场形成的原因
(一)现场保护不力
案件发生后,一般是接警民警先抵达现场,然后才是现场勘查人员赶到现场开始勘查工作。在这段时间里,由于事主因为被盗而急于进入现场清点财物损失;现场有死伤人员需要进行紧急抢救等原因造成人为破坏或污染。
(二)犯罪嫌疑人反侦察意识增强
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的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的趋势,作案手段日趋熟练,采用软破坏,软翻动的案件不断增加,还会有意识的对现场进行复原,客观上造成了现场的破坏和相应痕迹物证的灭失。
(三)现场发生地的客观原因造成现场变动
此类案件多发生于室外或者商场、饭店等人流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现场受到天气和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比较大,比如刮风、下雨等天气会使现场的原始状况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又如交通拥堵,人流阻碍等因素导致现场保护和警戒范围受到限制,直接影响到现场勘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二、变动现场的勘验要点
(一)迅速赶赴现场,制定勘验方案
勘验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越短,现场保留的相对越完整,越能反映出现场的原始状态。勘验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通过对先期到达现场的民警和报案人、失主等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对案件的发现、现场的保护情况进行了解,及时对现场保护的范围进行调整,避免现场进一步发生变动。
(二)吃透现场,立体勘验
勘验人员面对变动现场,必须树立坚定的信念,排除畏难心理,要坚信变动现场也有其原始的部分,牢记痕迹学的基本原理,即触物必将留痕。嫌疑人在处理先前留下的痕迹的同时,也留下新的痕迹物证,同时因为作案时的紧张心理,不可能将现场所有的痕迹物证都抹除或者彻底破坏。所谓的立体勘验,就是围绕勘验目标,结合犯罪动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勘验。我们在勘验此类现场时,要注意处理“变与不变”的关系,不能因为现场变动,就放弃发现提取痕迹物证,同时又不能拘泥于将勘验重点放在中心现场或者主要翻动部分,因为这些部位也恰恰是犯罪嫌疑人最敏感、最注意的部位、也是失主最关心的部位,所以被破坏和变动的可能性也最大,在勘验变动现场时,要特别注意对现场出入口,犯罪嫌疑人可能的行动路线的勘验,要结合犯罪时可能做出的动作、姿态,在相关部位寻找相应的痕迹物证。
对待室外的现场,要迅速将前期的调查访问的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可以相应的扩大现场保护的范围,进行网格化分割,进行中心现场和周边关联现场同时进行勘验,既避免现场的进一步变动和破坏导致痕迹物证的污染灭失,又能迅速完整的对现场进行勘验,在防止疏漏的同时,也可以将勘查造成的社会影响降低到最低。
(三)换位思考,仔细分析变动原因
现场变动的原因虽多,但是总结起来无非是人为造成的变动和客观环境的变动。人为的变动中,主要是有关人员的无心变动和犯罪嫌疑人的有意变动。所以对待变动现场,参加勘验的技术人员能够以犯罪嫌疑人的视角去看待现场,分析嫌疑人在现场的行为轨迹和心理状态,判断作案的先后次序,从变动中找出嫌疑人作案的习惯方式和个性特点,包括进入现场的方式,在现场行走的路线,翻动和破坏方式、逃离现场方式等等;以失主的心情去看待现场,结合询问,分析失主接触的人或物的部位和方式,确定变动前后的状态,人和物在失主进入前后的区别,有针对的进行勘验,对变动部位勘验得到的痕迹物证,要及时澄清有关人员,避免误导。
变动现场的勘验,对刑事技术人员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提升把握现场和临场分析能力是现场勘验人员能够正确应对此类现场的重要途径。在勘验过程中,要通过各方面得到的信息,及时确认勘验重点和次序,坚持及时、客观、全面、细致的勘验原则,学会通过细节,实现有效勘验,最大限度的还原现场原貌,客观推断作案过程,为侦查破案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