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要在实践中率先践行“三严三实”
2015-02-06□刘芳
□ 刘 芳
组工干部要在实践中率先践行“三严三实”
□ 刘 芳
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必须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始终走在前、干在先、作表率,努力让党组织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强化自身修养,堂堂正正做人。古人将“修身”作为做人的根本,作为“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基础。组工干部作为党的组织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捍卫者,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三个自信”,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努力做到“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其次,要加强党性修养。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加强党性修养是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组工干部必须把对党忠心、为党竭诚作为立身之本,对党的事业有忠诚之心、对人民群众有深厚感情,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在党兴党,不动摇、不迷失。第三,要提升道德境界。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组工干部的人格力量。
恪守公道正派,公公正正选人。孔子说:“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公道正派也是我们党对组织工作的一贯要求,是组织工作的“生命线”。组工干部作为管干部的干部,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人用人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我们要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一要注重公平选人。要坚持实事求是,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了解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识别干部,不戴有色眼镜,不搞先入为主,不夸大、不贬低、不捏造、不隐瞒,为党委选贤任能当好参谋。二要严格程序选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原则要求,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把“三严三实”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按照好干部“二十字”标准,大力选拔修身严、用权严、律己严、谋事实、创业实、做人实的好干部。三要坚持阳光选人。进一步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提高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考核考察失真,坚持公道正派、任人唯贤。
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事。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既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创业为政的基本准则。一要信真理讲真话。组工干部要把讲真话作为基本的职责要求和做人准则,做敢讲真话的表率,提升讲真话的能力,培养讲真话的艺术,讲自己心里的话,讲自己相信的话,讲自己思考过的话,真正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树立起公道正派、追求真理的良好形象。二要知全局懂本行。要加强组工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定,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基本技能,增强政治觉悟、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养成独立思考、分析研判等工作习惯;要注重调查研究,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采取全员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定期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基层情况,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三要做实事求实效。要带头适应常态,带头改革创新,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实的思路措施,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善解党员干部人才之难,通过各种途径加强与工作对象的沟通联系,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从严从实律己,规规矩矩干事。廉洁从政、公道正派、出以公心、不徇私情是做好组织工作的必要前提。组工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筑牢思想防线,做到“每日三省吾身”。一要正确对待权力。组工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民掌好权、用好权,做到权为民所用。二要淡泊名利。“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正确看待个人名利得失,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做到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经得住考验,始终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三要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保守秘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任何时候、任何复杂情况下都经得起考验,以严明的纪律约束自己,做到不该问的坚决不问,不该说的坚决不说,不随意透露干部人事工作情况和为他人打探、传递消息,不做任何有损于党的原则的事情。
(作者为中共德州市陵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