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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钱办公司”具体背景下的大学生创业研究

2015-02-06马露露

法制博览 2015年15期
关键词:注册资本公司法创业者

马露露 刘 锐 张 静

南昌航空大学文法学院,江西 南昌 330063

一、理论概述

现行的公司法取消了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制度,使“一元钱办公司”由此成为了现实,注册门槛降低,几近为零。

(一)“一元钱办公司”内涵

有人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可以带来的理论上的可能性,形象地比喻为“一元钱办公司”,以此彰显市场准入门槛降低为企业带来的“松绑”效应。①也就是说,“一元钱办公司”只是理论上的,而办公司并不是不需要花钱,没有条件的。

(二)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授权资本的含义②

注册资本是公司设立时由公司章程记载并在公司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其目的是为了政府部门登记注册,也让公众了解公司的目前状况和今后发展后可能达到的规模。实缴资本是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作为投资而依法实际缴付的资本。授权资本是指公司设立是记载在公司章程里的,公司可以自由发行的资本总额。

(三)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发展历史

目前国际上的三种公司资本制度是:法定资本制、授权资本制和折衷资本制。

法定资本制,又称实缴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需要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全部认足、实缴实收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而授权资本制度则不需要将资本全部发行,只需在设立公司时将公司资本总额记载在公司总章程上。具体发行的比例与数额法律上也不会严格限制,未认购的部分,则由董事会在公司成立后随时一次或者分次发行或者募集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③折衷资本制是在前两种资本制度的基础上创新出的新的资本制度,是在公司设立时采用资本确立原则,但是公司章程认可董事会可在规定年限内发行新股,以补足公司资本总额。④

我国是在1993年的《公司法》中确立的公司资本制度是法定资本制,法律明文规定注册资本与实缴资本必须完全一致。2005年《公司法》修订后,实行了偏向法定资本的“分期缴纳制”:该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及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股东(发起人)自公司成立2年内缴足。2013年《公司法》确立了认缴制,首次取消了出资额的限制、足额缴纳的期限以及法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但是仍要全部出资,且董事会无权自行决定出资。

二、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的意义及可能出现的问题

(一)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的意义

1.降低了投资创业的门槛

由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理论上说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大幅降低了公司设立成本

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不需提交验资报告。

3.减轻投资者负担,激励社会投资热情

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理论上来说可以“零首付”。另外,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2年内出资到位,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二)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可能出现的问题

1.取消最低注册资本不等于不需要出资⑤

公司的设立和发展是两码事,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仍需要投资,这是因为公司的维持和发展需要资金的支持。

2.其他领域的准入门槛并没有降低

新公司法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制,也就是办公司的注册门槛降低了。但是一些以注册资本作为审批许可的相关部门,它的准入条件没有放宽。这样“一元钱公司”就有可能会遇到闭门羹。比如,在竞标时,注册资本达不到招标单位规定的数目,就会丧失竞标资格。⑥

3.有可能会加大市场风险

新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后实行认缴制,并不要求投资者实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可能由于种种原因投资者不能按期缴纳出资或者出资不实。企业倒闭后,使得企业和债权人蒙受损失。另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容易产生投机和欺诈行为,可能会出现大量的空壳公司,损害市场和其他主体的利益,严重影响市场秩序。⑦

三、大学生创业的情况

新公司法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后,实行认缴制,“一元钱办公司”由此成为现实,这次改革对大学生创业来说是机遇?还是挑战?在“一元钱办公司”具体背景下,大学生创业有哪些制约因素呢?有没有实现创业的可能性呢?

(一)大学生创业的制约因素

在大学里,教师传授专业理论知识多、创业知识和技能少,大学生也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创业和考察市场,在创业实践中缺乏主动性、创造性、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⑧不仅如此,而且目前大多数创业的大学生的综合能力不够强,在经营管理、风险识别、市场营销、团队合作、组织领导、交际谈判等方面欠缺能力。⑨最关键的是,大学生缺乏市场意识和企业管理经验。⑩另外,资金缺乏是阻碍众多大学生创业的一个极为普遍的重要因素。

(二)大学生创业的可能性

首先,大学生是最具创新思维、最有创新激情的一个群体。大学生的思维开阔,同时大学生通过在大学期间不断的学习,积极表现自我,具有创新激情。其次,各地各高校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再者,大学生创业还有相关的优惠政策。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支持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资金支持。正在落实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开设网店等多种创业形态。⑪

四、针对“一元钱办公司”成现实——大学生创业存在的弊端,提出应对措施

(一)“一元钱办公司”成现实——大学生创业存在的弊端

1.一元钱办公司经营运作仍需要增资

“一元钱公司”的承担能力容易受到合作方的质疑。当合作方看到公司章程里注册资本一栏写着“一元钱”,他肯定会思考,“这样的‘一元钱’公司可信吗?如果一元有限公司破产,是不是只承担一元钱的债务?如果是这样,那还不如选择个可靠的公司。”注册资金少势必会导致商誉度低,不利于企业发展,企业行为能力受限。如果该公司要实现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增资是必然选择。⑫

2.一元钱公司竞争力弱

“一元钱公司”商业信誉低的原因,竞争力自然不如其他企业。另外,“一元钱公司”是不能开增值税发票的⑬,如果合作方因急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而放弃与其合作,那么,“一元钱公司”也许就会错失这单买卖了。究其原因,就是因为一元钱公司竞争力弱。

3.市场风险问题

市场风险对于“一元钱公司”来说是必然的。但是最主要的是,新公司法取消注册资本限制,这对大学生的“一元钱公司”不仅是机遇更是挑战。因为准入门槛降低了,“皮包公司”会不会卷土重来?如果大学生创业者初入社会缺乏实战经验,在与其他市场主体交往时,往往急于拿下订单,对于交易相对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不加以仔细审查就签字盖章,就容易掉进对方的陷阱。

4.法律风险问题

在公司的运作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比较复杂,涉及面广,不仅有组织内部治理问题,而且还会牵涉到合同、税收、不正当竞争、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纠纷、劳资纠纷、商标和专利侵权问题等等,可以说是举不胜举。⑭比如,生活中大学生创业者因不懂得知识产权法的相关知识,会侵犯到他人的合法权利或者有时也不懂得维护自身的商标权、专利权等等。再如,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不可避免要招工,突如其来的劳资纠纷等也有可能导致创业组织的终止。另外,在税收等其他方面的法律风险。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中央和地方政府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其中也包括对大学生创业初期有税收减免。一些大学生创业者,在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一过就忘记还有纳税这回事,那么麻烦就来了。

(二)针对弊端的应对措施

在公司林立竞争激烈的市场中,大学生创业者该怎么样提高竞争力呢?

1.规划好认缴资金的额度和出资期限

“一元钱办公司”需要大学生创业者在设立公司时对国家的政策、行业状况和自身拥有的资源进行充分了解和分析。制定好公司的战略定位和资源投入计划,规划好认缴资金的额度和出资期限,而不是盲目去设立公司。

2.创新以增强企业实力

“一元钱办公司”需要不断开发新项目,以增强竞争力。这需要大学生创业者具备创业精神和创新意识。就大学生而言,创业精神通常为这几个方面:开拓创新、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奋斗拼搏、锲而不舍。创新也是创业者不断前进的关键环节。只有大学生创业者具有创业精神、创新意识,才能使公司的实力不断增强。

3.学习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

实践出真知,大学生创业应该先在相关企业进行实习,学习其他企业的经营管理经验,熟悉企业的运作方式,总结企业运行过程中值得学习的方面,学会改进其不足之处,才能在实际创立中规避风险,加强防范。⑮另外,还应循序渐进,依法发展。

4.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针对法律风险,需要构建完善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1)关于组织内部治理问题,需要大学生创业者熟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阅权、分红权和优先认购权,另外,在公司成立后,股东是不得抽回资金的。

(2)在商业往来中,口头合同往往会因举证不能而使自己处于被动,因此建议大学生创业者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尽可能地把合同条款约定明确,以避免产生歧义。⑯

(3)大学生创业者必须学习和了解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做到既不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同时又学会依法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在创业过程中,有可能会有新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产品,这就需要申请专利权,才能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为了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这就需要大学生学会专利权的检索,还要了解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的相关知识。

(4)大学生创业者开业初期,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期限之后就要履行依法纳税的义务等。

(5)大学生创业者还需要掌握《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比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但是如果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去起诉,用人单位就会被判决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另外,应该根据创业组织经营的具体情况,了解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知晓生产者或者销售者的产品责任和义务、熟悉消费者的权利及经营者的义务等相关法律的主要规定,以保证创业组织的合法运行。

五、总结

尽管“一元钱办公司”还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它降低了大学生创业的门槛,对激励大学生创业起到不可估量的巨大作用。我们衷心的希望大学生能够切实抓住机遇,享受此次改革带来的“红利”以及进入市场竞争的“门票”,能享受更好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 注 释 ]

①屈晓妍,赵恒.企业轻装上阵、宽进严管相随:“一元钱办公司”的“轻”与“重”[N].河南日报,2014.03.

②范健,王建文.公司法(第三版2014年修订)[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271.

③范健,王建文.公司法(第三版2014年修订)[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272、274.

④张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政法管理学院报,2008.08.

⑤刘兰道.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3(26).

⑥陈临.浅谈“一元公司”的发展与监管[J].现代商业,2015(03).

⑦刘兰道.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3(26).

⑧刘振中.大学生创业的制约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3(23).

⑨董抗.我国大学生创业模式探析[J].知识经济,2014(02).

⑩刘振中.大学生创业的制约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3(23).

⑪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⑫陈临.浅谈“一元公司”的发展与监管[J].现代商业,2015(03).

⑬陈临.浅谈“一元公司”的发展与监管[J].现代商业,2015(03).

⑭王赛芝.刍议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经济研究导刊,2011(03).

⑮张靓怡.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J].改革与开放,2015(05).

⑯王赛芝.刍议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经济研究导刊,2011(03).

[1]范健,王建文.公司法(第三版2014年修订)[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4.

[2]陈临.浅谈“一元公司”的发展与监管[J].现代商业,2015(03).

[3]刘兰道.我国公司资本制度改革探讨[J].商场现代化,2013(26).

[4]张靓怡.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J].改革与开放,2015(05).

[5]屈晓妍,赵恒.企业轻装上阵、宽进严管相随:“一元钱办公司”的“轻”与“重”[N].河南日报,2014.03.

[6]董抗.我国大学生创业模式探析[J].知识经济,2014(02).

[7]刘振中.大学生创业的制约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J].中国成人教育,2013(23).

[8]张力.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法律问题探讨[J].中国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08.

[9]葛立帅.浅议大学生创业需要具备的素质[J].人力资源管理,2015(02).

[10]王赛芝.刍议大学生创业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经济研究导刊,2011(03).

[11]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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